残疾人可以考驾驶证吗:监狱信息化建设对民警执法理念的影响——《道德经》与信息化语境下的民警执法理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3:21:36
《道德经》是道家学派最具权威的著作,其内容博大精深、玄奥无极,涵括百家、包容万物,被后人尊奉为治国、治家、治学、修身的秘籍宝典。老子的认识论重视经验,也重视理性思考,他的智慧对监狱发展颇有教益。

  老子认为万物生长不会逆向发展,生长过程总是不断变化的,有变才会有新的成就。监狱发展也是这个道理,现代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为监狱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2007年5月29日,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研究部署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 2010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立项。以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监狱领域,已经成为监狱发展的必然。显而易见,信息化已经成为监狱建设的新课题。在《道德经》中,老子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认识,都是从对立统一的关系加以说明的,监狱信息化与监狱诸因素之间的发展运作必将带来一系列的变革。那么,监狱信息化建设对民警执法理念会有什么影响呢?

  老子在认识万物时,并不是随心所欲,而是采取静观、明察、玄览,而且在观物之后还要知其常,即知其条理法则。如果不明,则无法知常。通俗地讲,就是要把握住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性。要探讨监狱信息化建设对民警执法理念的影响,就得对“监狱”、“信息化”、“民警执法理念”仔细地静观、明察、玄览,然后要把握住其中的本质及其规律。

  一、首先明确监狱职能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本质职能是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在罪犯改造过程中,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监狱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同时,监狱人民警察要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监狱的最终目的是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也就是说,监狱所有的活动都是为了罪犯这一主体,监狱信息化建设也不例外。监狱是否需要信息化建设呢?

  第二、明确监狱发展是否需要信息化建设

  (一)从安全稳定稳定角度 监管安全是是监狱实现惩罚罪犯功能的保障,是监狱实施教育改造的前提。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及近年来开展的专项斗争,监狱押犯成日益复杂,暴力犯、团伙犯、重刑犯、智能型犯罪及带黑、涉毒性质的罪犯比例上升,狱内改造与反改造的斗争日趋激烈,监管场所不安定因素增多,狱内犯罪具有更强的欺骗性与突发性,成为影响监管安全与稳定重大隐患。另一方面,监狱作为国家机器,可以预防和遏制犯罪,有利于保障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无论是从监狱自身发展的角度,或是从促进社会安定有序的角度,监狱安全稳定都是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的一项基础工作,实现监狱安全稳定迫切需要信息化建设。采用多媒体数字化安全防范监控系统,通过计算机技术实现强有力的安全改造手段和高效的安全联动工作机制,对提高监狱的安全防范能力,确保监狱安全稳定,为监狱做好对服刑人员的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能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从狱政管理角度 罪犯从被批捕、起诉、判决、入监到刑满释放回归社会这一司法过程,监狱是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环节。罪犯从入监接收、初期教育、心理矫治、教育和劳动改造到最后服刑期满出狱整个服刑期间,有大量的监管工作、教育改造记录与执行工作记载等信息资源产生,如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教育改造信息、生活卫生治理信息、家属的探视信息、心理生理健康信息以及对服刑人员的考核奖惩信息进行采集、处理等。监狱信息资源管理迫切需要实现工作手段的电子化和网络化,使监狱管理人员从繁重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提高狱务工作效率,更加有效地对服刑人员进行治理和教育,进一步提高治理效率和改造质量,增强监狱工作的透明度,实现监狱刑罚执行的高效与公正。

  (三)从教育改造角度 依据《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应当积极利用社会资源,使狱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监狱应当为罪犯获得法律援助提供帮助,联系、协调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由于监狱的特殊性,要实现多方面多层次的面对面社会帮教,存在着诸多困难。网络技术解决这一问题,既安全又快捷。同时,由信息化网络技术和视音频技术实现的现代多媒体教育手段,同样适用于对罪犯的文化教育。充分利用网上的社会教育资源,实现远程教育,改变罪犯改造工作处在单一封闭式教育的现状,有利于推进监狱教育改造的社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罪犯教育改造效率和质量水平。而且,通过网络,可以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进一步丰富教育改造内容,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法,切实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水平。

  (四)从执法监督角度 以信息化网络技术为基础的监狱网上狱务公开,网上执法监督,一方面,能够保障派驻检察机构及时掌握监管场所的各类信息,对监狱的执法活动进行动态监督。另一方面,利用网络技术实时记录和真实再现教育改造质量的全过程,将国家法律法规、监狱的方针政策、监内新闻动态信息,以及涉及罪犯服刑期间的权利义务等罪犯亲属应知晓的内容向罪犯、罪犯亲属及社会公开,把刑罚执行置于有效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中,提高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监狱执法程序更加严格公平、公正。另外,网上狱务公开与执法监督,能够促进监狱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公正、公平执法,强化监狱民警的自我监督。监狱网上狱务公开与执法监督,可以从不同的层面加强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这是保证监狱民警公正执法的强有力措施,也是推进正确科学的执法理念得以落实的重要举措。 第三、明确监狱民警的执法理念

  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提出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正确的监狱执法理念要严格按照这一方针,切实反映《监狱法》的精神,以法治的、文明的、科学的、公正的执法理念,对罪犯实施改造。具体的说:

  (一)必须具有依法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执法理念 《监狱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所以,监狱执法理念应严格按照《监狱法》的要求,准确体现惩罚与改造罪犯的宗旨。

  (二)必须具有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主要有三个方面: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监狱作为国家刑法执行机关,执法虽然具有绝对的强制性,但监狱民警有义务保障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还要充分保证罪犯家属探视、代替罪犯申诉等法律赋予的各种权利。

  (三)必须具有以教育改造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依法惩罚罪犯不是监狱的最终目的,监狱必须切实履行改造职能,充分发挥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改造手段的作用,对罪犯进行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特别是抓紧做好对罪犯进行以法制、道德、形势、政策与前途等为内容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拓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治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培养罪犯健康的人格,使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四)必须具有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 公平正义是法律灵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监狱各项工作都必须依法运行,一切执法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有序开展。在实践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无论何时何地都无条件地遵守法律法规,主要体现在对待罪犯要一视同仁,同类问题要平等地适用同一法律或规定,平等地对待每一名罪犯。平等对待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要求。

  (五)必须具有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其最终目的,但不是终极目的。监狱的终极目的是体现法治的目的,实现社会的安定有序。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对于必须收监关押的罪犯,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通过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强化心理矫治,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真正使他们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确保教育改造工作取得实效”。监狱在实现自身安全稳定,完成执法过程中,必须以社会的安全稳定为前提,切实保障改造质量,以实现法律所蕴含的公正、公平、正义、秩序等社会基本价值,维护社会安全,维护人民利益,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四,监狱信息化建设对民警执法理念的影响

  《监狱法》规定,监狱的管理人员是人民警察。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要把正确的执法理念落实到罪犯教育管理之中去,依法履行监狱职能,关键在于监狱民警。监狱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是解决监狱问题的关键,只是技术和物质方面的保障。如此说来,监狱信息化建设对民警执法理念应该没有影响。事实并非如此。

  两千多年以前,老子已经精辟的认识了人的本质:域中有四大,人居其一。人不同于万物,他可以认识把握自然,其潜能是无止境的,本性具有复杂、多变与矛盾的特点。具体到监狱问题,人人都知道被监管失去自由的苦楚,但以身试法的不只是中国人,世界各国大有其人;另一方面,面对违法犯罪分子,不带任何感情与私欲、完全彻底的执行法律,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可能。这就是自然人性。人的社会行为规范仅靠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必须有社会约束力的制约。监狱民警的执法理念也需要外在因素的监督,监狱信息化建设就是强有力的措施之一:

  网上执法监督,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流程透明、公开,有利于克服、防止滥用执法权力情况的发生,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精神与价值在监狱民警执法的各个环节中真实的体现和实现;

  社会各阶层的舆情,更有利于监狱民警恪尽职守,把惩罚与教育与人道主义有机结合,尽可能地把惩罚过程转变为教育、感化、改造罪犯的过程;

  网上狱务公开,更有利于规范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强化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责任意识,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树立法治威严;

  教育改造的社会化,更有利于推进监狱教育改造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丰富教育改造形式与内容,创新教育改造工作方法,提高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水平。

  总之,监狱信息化建设有利于监狱民警正确的执法理念巩固加强,有利于推进正确的执法理念贯彻落实,使监狱工作朝着又快又好的方向发展。

  《道德经》所体现的对立统一的辩证观也提醒我们,信息化既能监控服刑人员改造决心与热情的真相,也能监控服刑人员改造决心与热情的假象;网上狱务公开使执法程序公开透明,也可能为监管不安定因素留下缝隙;安全防范系统有利于减轻服刑人员的对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也为监狱民警真实把握服刑人员改造心态、积极预警增加了一定困难……信息化给监狱工作注入安全、高效机制的同时,也带来了新困难与新问题。监狱民警必须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理念的科学性与社会性,把监狱工作放在社会大背景中进行,使整个社会行动起来,积极化解和疏导社会各个关系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的和谐因素,让真善美的人性得以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得到伸张,使人类回到应然状态,从源头上制止预防犯罪,以实现法治的理想境界。

  老子:《道德经》

  《监狱学基础理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邵雷:《在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建设培训班上的讲话》

  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作者系陕西省红石岩监狱党委副书记、政委刘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