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祝福语一句话:关于尸斑和尸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4:05:06

关于尸斑和尸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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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法医知识 在前面提到了尸斑和尸僵的情况,这两种现象在法医学中具有很主要的意义,现在我就把我了解到的一些情况汇集于此.


尸斑
    人死后,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称为尸斑。

  人死后平均2-4小时出现。尸斑的形成,是由于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的结果,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暗红色到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是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

  尸斑的分布位置,与尸体的姿势直接相关。如仰面平卧的尸体,尸斑出观在枕部、顶部、背部、腰部、臀部两侧和四肢的后侧,有时也见于尸体侧面,甚至上面的倾斜区如锁骨上部。俯卧的尸体,尸斑分布在颜面、胸部、腹部和四肢的前面,此时两侧眼结膜也往往呈瘀血状。处于立位的尸体,如悬吊的尸体,尸斑出现在下肢、下腹部和上胶的远端,多呈紫红色或暗紫红色;因煤气或氰化物中毒死亡的,尸斑呈樱红色。一般十小时内用手指压迫可退色,除去压迫又复原;如将尸体翻转,原尸斑逐渐消失或转移,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因此,法医检验尸体时,往往根据尸斑的分布位置来判断尸体停放的位置。尸斑是较早出现的尸体现象之一,通常是在死亡后2~4小时出现,经过12~14小时发展到最高度,24~36小时固定下来不再转移,一直持续到尸体腐败。它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下面三个时期

1.坠积期
  人死后,血液下坠于尸体低下部位血管中,此时血液还仅限于血管内,尚未扩散到血管外。这个时期是尸斑坠积期。在这个时期,如果用手指按压尸斑,则被按压地方毛细血管的血液即向周围流动,尸斑暂时消失;但放开手指解除压力后,血液流回原处,尸斑又重新出现。不仅如此,在坠积期内,如果翻动尸体位置,则原来的尸斑逐渐不明显,甚至消失,而在尸体新的低下部位又重新出现新的尸斑。切开坠积期尸斑处的皮肤及皮下组织,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此时流出的血液易被纱布擦掉,但擦去后还能流出血液。  
  尸斑坠积期一般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但也有早在死后半小时或迟至6~8小时出现的。极少数濒死期迁延的病人,由于循环衰竭,在死亡前便可见到少许尸斑。  

2.扩散期  
  人死后,除了血液循环,组织液也同样向尸体低下部位坠积,沉降于血管周围的组织中,透过血管壁而进入血管内,与血液相混合而促进死后溶血,然后被组织液稀释,并被血红蛋白染红的血浆向血管外渗出,这就是尸斑扩散期。尸斑发展到扩散期一般需要12小时,进展快的也需要8~10小时,扩散期是坠积期的延续。在这个时期,用手指按压尸斑稍有退色,变更尸体的位置后,原有尸斑不易消失,新的尸斑也不易形成。切开扩散期尸斑处的皮肤,则在切开的血管断处惭渐流出血滴,从组织中有少量谈红色液体溢出。  

3.湿润期  
  从扩散期开始,被血红蛋白染色的液体就渗入组织间,至第二天后更加明显,不仅渗入组织间隙,而且渗入组织细胞内,使组织着色,这就是尸斑发展过程中的浸润期。  
  浸润期是扩散期的延续,持续时间较长,以后由于细菌的作用而转为尸体腐败。在浸润期内,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更不能形成新的尸斑。用刀切开尸斑处,可见组织呈紫色或浅紫色,血管中无血液流出。  
  


上面谈的是尸斑出现和发展的一般情况。此外,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还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其中主要的有外力压迫、血液性状、血量及皮肤色泽等。  


  在法医尸体检验的实践中,常常有在尸体低下部位见不到尸斑的情况。这主要是受压的缘故。尸体低下部位受压处,如与硬面接触被压成扁平状的胛部、背部、骶骨部、臂部及脚后跟部等,由于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被压到其他地方而没有尸斑形成,检验中见到的往往呈苍白色,若衬垫物的硬面不平,则尸体受压处的皮肤可留下与衬垫硬面相一致的苍白区,而没有受压的地方仍有尸斑。这样,暗紫红色的尸斑与苍白色的印痕相映,更加清晰。此外,裤带结扎的地方,衣服折叠的地方,或者皮肤皱褶的地方等,也因压迫而无尸斑的形成,并可留下与压迫物相一致的印痕。溺死的尸体由于毛细血管受冷水刺激发生收缩,加之尸体在水中浮动翻转,所以,尸斑常常出现得较慢,而且比较弱。  

  尸体的血液性状是死因决定的,它对尸斑出现的速度和程度也有直接的关系。窒息死或者急死的尸体,因其死亡是极短时间的事情,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多呈暗紫红色。这类尸体尸斑常出现于死后1~1.5小时,早者30分钟即可出现,8~10小时就可发展到扩散期。由于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这类尸体的尸斑处还常见斑点状出血。与此相反,死者若是死于严重贫血和急性失血,则因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颜色也浅,甚至可以不显现。  
  皮肤色素的深浅,对尸斑的颜色也有影响,肤色浅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鲜明些,肤色深的尸体,尸斑颜色就要暗淡些。  

  尸斑的颜色取决于血液和皮肤的颜色。我国人的尸斑通常是紫红色,一氧化碳中毒的尸体,因为血液中含有大量鲜红色的一氧化碳血红蛋白,故其通过皮肤透出的尸斑呈樱红色。冻死、氰化物中毒的尸体,因其体内氧利用不足,血液中含有较多的氧合血红蛋白,故其透过皮肤呈现出来的尸斑呈鲜红色。在水中或处于冷冻条件下的尸体,因氧气渗透入皮下血管内,形成氧合血红蛋白,故其尸斑呈红色或淡红色。烧死尸体因生前吸入一氧化碳,未烧焦部分的尸斑呈樱红色。氯酸钾和亚硝盐中毒时,因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故尸斑呈灰褐色。白色人种和黑色人种肤色不同,尸斑的呈现程度也不同。黑色皮肤可以掩盖尸斑颜色。随着死后变化的发展,尸斑的暗紫红色逐渐转为浅绿色和绿色,与腐败尸体的颜色相融合。  

  在法医检验实践中,还经常遇到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引起纠纷,要求鉴定的情况。  

  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出血或患有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坏血病、败血症等疾病,血液聚集凝固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观看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法医检验时,必须把尸斑、血斑这两种本质不同的观象严格地区别开来。一般说来,
尸斑与血斑至少有下列几点可供区别。
从成因上看,尸斑是因血液坠积而成,而血斑是因打压而成;从分布位置看,尸斑分布在尸体低下而末受压迫的部位,而血斑可以在身体的任何部位形成;尸斑的边缘界线不清楚,而血斑的边缘界线十分清楚,尸斑在坠积期和扩散期被压迫可以退色,而血斑在任何时候被压迫都不退色;尸斑表面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损伤的特征,而血斑有时伴有表皮剥脱及肿胀等暴力损伤的特征;切开尸斑皮肤观察,组织呈均匀的紫红色,而血斑皮内或皮下有凝固或流动性血液,其界线清楚;显微镜下观察,尸斑无组织和细胞的破坏,而血斑则有明显的组织和细胞的破坏。  
关于尸斑与血斑或者说皮下出血的区别,我国古典法医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洗冤录集证》中早就论述了这点,而且有精确的鉴别法。《洗冤录集证》的“验尸”节内记载:“验伤,须用手指,按其青红处,是伤坚硬,指一起仍然青红,……便是真伤。如系发变处,将指一点,起指即是白色。……发变是人腹内之血,死后发散于外,不能聚结,故浮泛。伤系生前受打,气绝血聚成伤。”“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商臂上、两腿后、……两脚肚子上下,有微赤色,系本人一面仰卧停泊,血坠所致,不是别故身死。”“自缢”节内记载:“吊后血脉不行,身上紫黑,如云凝结,有类发变,谓之血障。与殴伤青赤浮肿,则血障或少。”这里的“发变”、”血坠”、“血障”,  都是指的尸斑。  

  尸斑在法医学上有其重要的意义

  明显的尸斑可以作为诊断死亡的确证;尸斑的分布位置、反映压迫物的花纹,能够提供死亡时尸体的位置、姿式、停尸物表面形状的情况,还可以判明尸体有无变动和变动的时间;根据尸斑发展的规律,可以比较准确地判断死亡时间;尸斑的颜色、浓谈、程度,可以为死亡分析提供依据;根据尸斑的范围、浓淡,可以判断尸体内的血液量,等等。  




尸僵
指人死后躯体逐渐变硬而僵直的过程。

人死后一般大约经过1-3小时,肌肉轻度收缩,关节不能曲屈,开始出现尸僵;经过12-16小时,尸僵遍及全身。可因外界温度高低、尸体体质情况、死因不同而出现有早有晚。

尸僵出现的顺序,可作为判断死后经过时间长短的一个方面。

人死后全身肌肉很快发生松弛,如面肌松弛,失去生前有表情的面貌;咬肌松弛,使下颌垂下:瞳孔平滑肌松弛,使瞳孔呈中等大小,生前瞳孔的缩小或散大都在死后不久消失;肛门扩约肌松弛,烘便流出;尸体受压部位因肌肉松弛,可形成与压迫物相对应的压痕.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强直,坚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如口不能开,颈不能弯,四肢不能伸屈.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称为尸僵.

关于发生尸僵的原因,现在我国法医学界正在探讨之中,尚无统一定论.多数人认为,人死后之所要发生尸僵现象,是由于死后机体组织缺氧,体内有氧代谢停止,肌肉中三磷酸腺苷的合成下降乃至终止,而分解仍有继续,使其含量不断减少.因为肌肉只有在足量的三磷酸腺苷存在时,才能保持弹性柔软状态,如其含量减少乃至消失,则使肌肉收缩并变得僵硬.到尸体腐败开始的时候,肌动凝蛋白分解才使得僵硬的尸体得以缓解.

在通常情况下,尸僵在死后1~3小时出现,也有的早在死亡10分钟以后或者晚到7~8小时出现的,但一般不会早于10分钟或晚于7~8小时.在特殊的罕见的情况下,也有在死后16~8小时出现尸僵的.尸体肌肉强直一般先出现于数个肌群,经4~6小时扩散到全身,形成尸僵.户僵的发展顺序有上行次序和下行次序之分.在一般情况下,尸僵是从咬肌开始,逐渐发展到颈部,上肢,下肢,这是下行次序;在少数情况下,与此相反,尸僵由下肢向上发展,称为上行次序.在气温适宜,尸体不致很快腐败的情况下,尸僵经过24~48小时或者更长些时间后开始缓解.尸僵缓解的顺序与尸僵形成的顺序相同,即先发生尸僵的肌群先缓解.尸僵的完全缓解多数情况下都发生在死后3~7天.

在尸僵还没有完全形成以前,即在死后4~6小时以内,如果用强力破坏已经发生了的尸僵现象,则不久又会重新出现尸僵,如果是在尸僵完全形成以后,即在死后7~8小时以后,再破坏尸僵,消除僵硬状态,则尸僵不会再重新出现.因此,对于搬动过的尸体,通常要检验下颌关节是否强直,以判断尸僵是存在或缓解.为什么要检验下颌关节而不检验其他关节呢?因为尸体各处的尸僵强度是不一致的,其中最强的是下颌关节.

尸僵的出现,消失以及强弱,是要受到尸体内外各种因素影响的.首先要受到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周围环境温度高,则尸僵出现早,消失也早,反之,则尸僵出现迟,消失也迟.其次要受到自身身体状况的影响.老年人,小儿,体弱者的尸僵因其肌肉不发达,故出现较早,消失也早,程度也不强.婴儿有时在死后10~30分钟即可发生尸僵.

成熟婴儿的尸僵较明显,末成熟婴儿的尸僵较弱,持续的时间也短,所以有时不易察觉.成年人肌肉较发达的人,其尸僵出现得较慢.维持时间较久.其三,要受到死因的影响.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不出现尸僵现象,在法医学上称为尸体痉挛。尸体痉挛的主要表现是,死后肌肉未进入肌肉松驰期,立即固定于强直状态,从而把死亡当时的姿势或动作保留下来,直至尸僵消失。尸体痉挛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是全身性的,但以局部尸体痉挛比较多见.尸体痉挛的例子有许多,如,有战士战死后仍保持骑马的姿势,有肉搏战战死后两人保持双双拥抱的姿势,战死后仍握着枪、溺死者水手中紧握水草、泥沙等等。


痉挛性药物中毒,破伤风,刎颈,枪伤,触电,败血症或消耗性疾病能促进尸僵的发展,尸僵发生早,消失也早.磷中毒和蕈中毒以及水肿,肌肉麻痹者,因肌肉变性,尸僵出现慢,程度弱.

尸僵在法医学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尸僵是较早的尸体现象,只要有一处出现尸僵也可确定死亡.因此,这常常作为判断死亡的一个标准.由于尸僵能固定死后的姿势,因此,它又有助于判断死亡时的状态.尸僵的发生和发展是有规律的,因此,又可以借此估计死亡的时间.根据尸僵部分被破坏和所固定的姿势,可以推断是否死后移尸.


2011.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