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d xmt803说明书:别为电视剧将禁止插播广告的消息高兴太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09:58:38
别为电视剧将禁止插播广告的消息高兴太早
无奈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的时候,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开心的信息。因为多少年来,老百姓为电视剧中插播的疯狂的电视广告弄得声恶痛绝。许多人一见广告就恶心,然而除了换台别无他法;有些人因为看不成连续的电视剧,干脆不看电视,而通过网络去下载或收看整版的电视剧;有些人就去买光碟看影视作品。闭路电视成了鸡肋,大家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痛恨的是,那些无良电视台,吃了老百姓交的闭路电视费,又吃商人的广告费。只要有钱进,他们常常滥播伪劣广告。在电视剧中滥插广告,类似10分钟剧情,插上15分钟广告的现象,成了电视台疯狂敛财的常用手段,简直下流至极。
现在,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新规定。大家以为真能万事大吉了?其实那还高兴得太早。中国的事情谁都知道,从来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2003年,颁布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9点到21点的黄金时间内所播放的电视剧中不得插播广告”。然而天高皇帝远,越往下越糟糕,按照省——地——县电视台的顺序,越到底下,越是抗拒,越是照播不误。弄到现在,恐怕连中央电视台都难以做到这一点。这样的“规定”最后变成了“龟腚”,谈何权威?!
2009年颁布的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第61号令说,可以在45分钟一集的电视剧中插播2次商业广告,每次时长不得超过1分30秒。一开始,部分电视台插播的广告时长确实是短了。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广告插播越来越密集。弄到最后,广告时长也随意超越“61号令”,弄成了“广告中插播电视剧”的严重局面,对此,观众叫苦不迭,人人痛恨不已。
如今国家广电总局又发补充“规定”(“龟腚”),笔者担心,这玩意儿到时候又会成为一纸空文,或者说,根据“历史的经验”,估计这又会成为愚弄百姓的一场儿戏。在中国,关于对政策应变的说法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何况,国家广电总局对底下并无实质性的控制权。上下之间无论人事、经费等都没有任何瓜葛。人家凭什么要听你广电总局发号施令?!再说了,底下电视台挣的白花花的银子,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党政官员都是可以利益共享的。只要有他们的支撑,地方电视台就可以放心施展,他们就是胡作非为也会有人替他们保驾护航,绝无后顾之忧。国家广电总局的官员除了到底下视察或检查评比,大概可以混几餐美味佳肴,收点礼品,还可以手舞足蹈,装腔作势,唾沫横飞地发一通“重要指示”。除此之外,已无任何意义。这就是中国条块分割的官场现状,谁也不能轻易改变它!
照理,电视台是大众化公益性文化娱乐平台。电视台要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要切实做好公益性服务。这一切也应成为所有电视台和电视人的职责所在。如果电视台或电视人一味钻在钱眼里,这样的电视台或电视人就不可能洗净身上的铜臭味,如果这样,各种歪门邪道就会应运而生,我们的电视台就不会以人民大众的好恶而转移。几十年来大家都清清楚楚地看到,有时候中南海的政令都难以下达,他一个非国家权威要害机关——国家广电总局的规定,真能一改以往的平庸形象,做到令行禁止么?令人生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