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路亚竿哪个牌子好:12.实施“交物赎罪”的政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9:19:29

12.实施“交物赎罪”的政策

【原文】桓公曰:“卒伍定矣,事已成矣,吾欲从事于诸侯,其可乎?”管子对曰:“未可。若军令则吾既寄诸内政矣,夫齐国寡甲兵,吾欲轻重罪而移之于甲兵。”公曰:“为之奈何?”管子对曰:“制重罪入以兵甲犀12、二戟,轻罪入兰3、盾、鞈45、二戟,小罪入以金钧6分,宥薄罪入以半钧,无坐78而讼狱者,正三禁之而不直,则入一束矢以罚之。美金以铸戈、剑、矛、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斤9、斧、鉏10、夷11、锯欘12,试诸木土。”

【译文】桓公说:“士兵军队之事已定,政事也有成就了,我想会见诸侯,可以了吗?”管子回答说:“还不可以。那军事我已经寄寓在内政中了,但齐国还缺少盔甲兵器,我想用减轻重罪的方法来增加盔甲兵器。”桓公说:“怎么样做呢?”管子回答说:“规定犯重罪的人交纳兵器、盔甲、盾牌和二支戟,犯轻罪的人交纳兵器架、盾牌、硬皮囊和二支戟,犯小罪的人交纳金属一钧半,宽免轻罪的人交纳金属半钧,没有冤曲而诉讼的人,端正其三次仍不改正,就交纳一束箭以示惩罚。好的金属铸成戈、剑、矛、戟,试用于杀狗宰马;不好的金属用来铸冶斧子、锄头、锯子等,试用于伐木和松土。

【说明】本节所述,是纠正齐桓公法治的行为,也就是说,管子对齐国法治进行了改革,以物赎罪,这样,既节省了监狱空间,又增加了金属来源。这只是管仲整顿齐国初创阶段的一种权宜之计,但后世人却学了去,交钱就可以赎罪了,因此使这项权宜之计的政策变成了贪赃枉法途径。当时齐国的政策整个是“军国主义”,老百姓即是士兵,因此交物赎罪的人也被“准军事化”管理,所以管子才敢实施这种“交物赎罪”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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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1.犀:(xī熙)《诗·卫风·硕人》:“领如蝤蛴,齿如瓠犀。”《韩非子·奸劫弑臣》:“托于犀车良马之上,则可以陆犯阪阻之患。”《韩非子·难二》:“赵简子围卫之郛郭,犀盾、犀橹。”《汉书·冯奉世传》:“器不犀利。”《后汉书》:“虽有犀舟劲楫,…,有须者也。”这里用为锋利、坚固之意。

2.胁:(xié协)旁边,边侧。《诗·秦风·小戎》:“游环胁驱,阴靷鋈续。”《汉书》:“旁著岸胁,去地二百余丈,民俗名曰石鼓。”犀胁:即坚固的盾牌。

3.兰:(lán蓝)兵器架。张衡《西京赋》:“武库禁兵,设地蘭锜。”

4.鞈:(ge革)《荀子·议兵》:“楚人鲛革、犀兕以为甲,鞈如金石。”《字汇·革部》:“鞈,坚貌。”这里用为坚硬之意。

5.革:(gé格)《荀子·正论》:“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这里用为皮革做的袋子之意。即皮囊。

6.钧:(jūn均)《管子·中匡》:“过罚以金钧,无所抑而讼者,成以束矢。”《孟子·梁惠王上》:“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春秋战国时重量单位,一钧为三十斤,百钧约三千斤。

7.坐:(zuò作)同“挫”。《管子·小匡》:“无坐抑而讼狱者,正三禁之而不直。”这里用为挫折、冤曲之意。

8.抑:(yì义)为连词,这里用为或是,还是之意。《诗·小雅·十日之交》:“抑此皇父,岂曰不时。”《论语·学而》:“夫子至於是邦也,必闻其政,求之与?抑与之与?”《论语·述而》:“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论语·宪问》:“子曰:‘不逆‘诈’,不亿‘不信’。抑亦先觉者,是贤乎?’”《礼记·中庸》:“南方之强与,北方之强与,抑而强与?”

9.斤:(jīn今)斧子一类的工具。一般用以砍木,与斧相似,比斧小而刃横。《左传·哀公二十五年》:“皆执利兵,无者执斤。”《庄子·在宥》:“于是乎丌釿锯制焉,以釿为之。”《国语》:“恶金以铸锄、夷、斤…。”《说文》:“今,斫木斧也。”

10.鉏:(chú锄)同“锄”。《管子·小匡》:“恶金以铸斤、斧、鉏、夷、锯欘,试诸木土。”

11.夷:(yí移)《周礼·秋官》:“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管子·小匡》:“恶金以铸斤、斧、鉏、夷、锯欘,试诸木土。”这里用为锄草之类的农具之意。

12.欘:(zhú竹)古代锄头一类的农具。《管子·小称》:“匠人有以感斤欘,故绳可得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