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福海艾灸床厂电话:海南廉政网---适应基层反腐倡廉新形势 努力探索建立镇纪检工作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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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基层反腐倡廉新形势努力探索建立镇纪检工作新体制


海南廉政网 http://www.hnlzw.net 2006-01-07

2005年上半年,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县委、县纪委适应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新形势,紧密结合澄迈实际,在省纪委的指导下对原有“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镇纪检体制进行大胆改革,探索建立了“县纪委直接领导,派驻组实地监督、镇党委具体负责”的镇纪检工作新体制。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一批长期积压的疑难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了严肃查处,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和预防。今年以来,基层来信来访呈下降趋势,信访量同比下降了26%,集体访、越级访下降了37%,有力地促进和保证了农村和谐、稳定,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改革的主要动因
我县共有党员干部13860人,其中镇、村一级党员干部9112人,占65.7%。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农村群众来信来访频繁,反映镇、村党员干部问题的占到了全县信访件的70%左右,其中有些是群众多次反映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个别的甚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2004初,瑞溪镇村内村和里家村由土地纠纷引发的1死8伤的恶性案件,就是因为村干部在土地发包时不依法办事,群众多次到镇政府上访得不到解决,最后酿成群体性械斗。这起案件震动全省,深深地触动了县委、县纪委。我们不得不深刻反思:为什么一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会久拖不决,最后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酿成严重后果?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及时就此进行了反复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结果说明,产生这些问题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对群众的疾苦麻木不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置若罔闻。而深层原因,是在当前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新形势下,现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镇纪委体制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其缺陷和局限性日益凸显:一是镇纪检工作责任乃至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难以落实。由于镇纪委同时受县纪委的领导,一些镇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往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看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镇党委平时忙于抓经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硬指标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而镇纪委则认为镇纪检工作抓到怎么样程度,得听镇党委的,工作的主动性不够。这就导致了在抓纪检工作上,党委、纪委责任“两头虚”、落实“两头空”,进而也影响了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使镇纪委的监督难以到位。镇纪委不仅受镇党委领导,而且开展工作的经费要靠镇政府的支持,这就使得一些镇纪委对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往往软弱无力;镇纪委对下级党员干部的监督,也由于镇地方小,查办案件受乡里乡情等世俗观念的干扰,使得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办人情案和假案的现象时有发生;镇纪委本身人手少,一般只配3至5个人,做纪检工作的同志又身兼数职,多数时间被派去抓计划生育、农田水利、应付检查等工作,人力和精力得不到保障,业务水平难以提高。镇纪委监督的不到位,使基层反腐败工作受到了很大削弱,镇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呈逐年递增趋势。2000年至2003年,县纪检和司法机关查处的镇村干部就有30多名,其中科级干部4名。三是使全县纪检工作整体效能难以发挥。镇、村级组织工作地点远离县城,加之一些镇纪委反映情况不及时、不主动,县纪委对镇、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不易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常常是矛盾激化了,问题变大了,才引起足够重视和组织查处,但已造成不良后果。现行镇纪委体制以上这些缺陷和局限性,用一些干部的话来形容,典型的表现是“上级监督下级偏远,同级监督同级偏软”。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镇、村党员干部是党在农村基层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他们占全县党员干部的多数,在数量上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头,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工作整天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群众往往通过他们的言行来评价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党员干部的作风如何,直接影响我们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直接关系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搞好了,才能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才能把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而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要从体制上保证把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落实到位。因此,针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镇纪委工作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努力消除制约基层纪检职能的体制性障碍,既贯彻了党的十六大精神,又顺应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发展要求,是一项势在必行、对症下药的治本之策。
二、改革的基本做法
找准镇纪委体制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后,县委、县纪委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决定“改革镇纪委体制设置,整合基层纪委人力资源,改变县对镇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方式,建立县纪委监察局向镇派驻纪检监察组,分片承担镇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新体制”。这一改革实践一年多后,县纪委在省纪委的指导下,对此进行了一次“回头看”,并认真抓好总结和完善。
(一)组建派驻镇纪检监察组,把县纪检监察的监督触角直接延伸到镇、村。在省纪委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县纪委监察局本着“精干、灵活、高效”的原则,分南北两片组建了两个派驻镇的纪检监察组。建立这两个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变县纪委对镇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方式,变双重领导为直接管理。同时,也是为了整合基层纪检工作的人力资源,即通过派驻组把分散在镇的纪检工作力量有机组合起来,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解决问题。两个派驻组为副科级单位,直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领导。每个派驻组行政编制共5人,其中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组长由县纪委常委兼任,级别按正科现职设置,副组长为副科现职。根据全县乡镇的布局、经济发展状况,第一派驻组负责南片六个镇,第二派驻组负责北片四个镇及一个农场,办公地点按照“定期固定住所,常年流动工作”的方式在各管辖镇之间轮换。派驻组在抓好所驻镇反腐倡廉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时间到所管辖的其它镇开展工作,做到点面结合,防止顾此失彼。
派驻组组建一年多来,主要抓了四项工作:一是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积极深入基层化解纠纷矛盾。为从根本上扭转群众上访不断的被动局面,派驻组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深入到群众意见较多的镇村,通过定时间、定地点,集中接访、集中解决问题的方式,共解决了36起信访问题,其中有效化解了10起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金江镇塘北村委会原党支部副书记王汉庆公款私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群众反映强烈,准备聚众越级到省政府上访。第一派驻组得到情况后,及时调查核实和立案查处,很快地化解了这起即将发生的越级上访的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派驻组按照办案权限和程序,负责对驻在镇党委、政府股级党员干部、七所八站负责人及村委会书记、主任(党员)的违纪案件进行初步核查;经委局同意可对科级干部的违纪案件进行初步核查,需要立案的须报县纪委常委会或监察局局长会议审批。一年多来,派驻组在县纪委的指导协调下,变过去由各镇分散办案为集中办案,在所管辖镇统一调度和配置办案人力,切实增加办案力量,下大力气抓好案件查办工作,共立案13宗,结案11宗,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通过办案,追缴违纪资金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0万元。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切实加强基层党内监督。派驻组按照县纪委监察局赋予的职责,重点加强对驻在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等情况的监督;同时,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列席重要会议、查办重要案件、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驻在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整体素质。派驻组经常不定期召开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组织村长以上镇村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纪条规和有关镇纪检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并运用发生在基层的勤政廉政典范和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开展“双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同时,坚持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战指导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培训,使他们在掌握好法律、党纪条规和信访、案件查办等基本业务知识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独立开展纪检工作的能力。
(二)赋予镇党委直接抓纪检工作的职能,形成镇党委与派驻组齐抓共管的合力。向镇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后,原镇纪委的职能并归镇党委,变镇党委间接抓纪检工作为直接抓。镇党委分工1名副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并设1名纪检委员(由党委委员兼任)和1名纪检员负责日常纪检监察具体工作。镇党委在派驻组的指导、监督下,负责落实完成本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确定的任务和县纪委布置的工作;督查本镇下属的各基层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具体讲,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和实施,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二是认真开展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信访排查预警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做到“早发现,稳处理”,及时把信访问题处理在基层、纠纷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按照案件查办权限管理规定,直接查处一般违纪违法案件,属复杂疑难案件的协同派驻组查处,涉及镇班子成员案件的交由派驻组查处。三是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召开,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质量,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及早打招呼、提要求、抓整改,问题突出的实行谈话诫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不断完善公开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抓好党务公开,继续完善政务、厂(校)务、村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及时、真实公开,将基层干部权力行使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五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适时对教育、卫生、公安、农业等执法部门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纪律、组织等手段,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防止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反弹。六是建立反腐倡廉信息平台。制定和实行反腐倡廉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定点不定点下访的方式,走村串户,广泛接触群众,倾听群众呼声,搜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建立和完善镇村信息员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加强与派驻组的沟通,互相通报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工作开展。
(三)建立与镇纪检工作新体制相适应的配套制度。体制改革后,为加强对各镇和派驻组的组织领导,确保镇纪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我们相应建立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基层党风政风建设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突出了针对基层干部特点的预防和惩治措施。二是制定了《镇党委纪检工作职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管理试行办法》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明确了镇党委承担的纪检工作职责和要求,派驻组的工作职能、岗位责任。为了规范派驻组内部管理,还制定了派驻组的工作纪律、考核办法、日常管理等制度。三是制定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和《澄迈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协调基层办案制度》,明确了派驻组深入基层接访的工作内容、方式和程序;委局和派驻组指导协调镇党委查处案件工作的内容、步骤、权限管理和纪律要求。为确保派驻组对驻在镇实施有效监督,还制定和修订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驻在镇党政有关会议制度》,明确了派驻组列席会议的方式、内容、纪律等,并规定各镇凡召开党委会议一律事先通知派驻组,由派驻组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列席会议,但涉及驻在镇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会议必须列席。四是制定了《关于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为互通工作情况,抓好任务落实,还制定了《镇党委与派驻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通报会议制度》和《检查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明确规定每月召开分管纪检工作副书记、纪检委员和纪检员通报会一次,每季度召开镇党委书记通报会一次,每半年召开全县通报会一次;每半年和年终检查各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次,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开展。
三、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镇纪检工作体制建立后,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一改革对于加强基层纪检工作,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基层党内监督由虚变实。建立派驻组实行实地监督、把镇纪委的职能划入镇党委以后,由过去的同级监督同级变成了上级实地监督下级,实现了一级盯一级的垂直监督,消除了制约基层纪检职能的体制性障碍。随着派驻组对镇党委、政府、七所八站和村级组织监督的落实到位,基层赊帐吃喝、土地流转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正逐步得到解决,同时也有效地预防了一些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如发放征地补偿款违规操作问题。
(二)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镇纪检工作体制改革后,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职能变得更直接了,派驻组进驻镇使县纪委对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更到位了,镇党委抓责任制落实的态度也更积极、工作更主动了。永发镇党委抓住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的突出问题,通过严格监督执行村级组织“零招待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财镇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帐、款、审批”分离机制,从源头扭转了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状况。金江镇党委针对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土地合同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土地管理。老城镇党委积极配合县委、县纪委开展清理政府拖欠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工作,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土地遗留问题。
(三)一批积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严肃查处。镇纪检工作体制改革后,派驻组在县纪委的直接领导下,有效排除各种人情和裙带关系干扰,切实整合办案力量,加大查处力度,使一批长期积压的疑难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了严肃查处。各镇纪委成立以来,在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下,也办过一些案件,但是大多数镇纪委几乎没有独立办结过案件,群众反映较强烈而一直得不到查处的积案就有13宗。派驻组成立后,对久拖不结的积案加大查处力度,共办结了9宗积案,其中一些是拖了10年以上的案件。加乐镇加桐村原党支部书记陈位东贪污案、老城镇食品站原站长李彤贪污案,是群众长期反映强烈但一直得不到查处的案件。派驻组介入后,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查处了这两宗分别拖了4年和10年的案件。
(四)镇纪检监察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百姓。派驻组成立以来,通过走门窜户,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扰解难、化解矛盾,查处案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政策等等,使群众切实体会到党和政府亲民爱民之心和惩治腐败的决心,从而提高了党和政府的威望,也提高了纪检监察部门的威信。
推行镇纪检工作体制改革是一项新的实践,虽然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还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实践和探索,不断总结和创新,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