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属于哪个市:这样的短信,两个人发了50多万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7 05:17:42

33岁的龚某通过网络受雇他人,用短信群发设备向不特定人群发送“‘非常6+1’幸运用户”等诈骗信息并赚取酬劳。

因为“业绩”好得到老板“赏识”,他的工资逐月见涨。

干了两个多月,为了拓展业务,龚某还通过网络雇用了一名下线,24岁的小何。晚报记者 鲁燕

网上“碰到”发财机会

33岁的龚某家住中原区一家属院内。

去年10月,失业在家的龚某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条招聘业务员的信息,承诺工作轻松、酬劳丰厚。

“我那会儿有一阵子没活干了,看到这条信息就有些动心。”抱着试试看的想法,龚某加了“老板”的QQ号并留了言。

很快,“老板”通过QQ回复了他。原来,这份工作是让他利用短信群发设备向不特定人群发送诈骗短信,内容五花八门,既有“‘非常6+1’幸运用户”这样的虚假中奖信息,还有低价转让车辆、低息贷款等信息。

“我当时也犹豫过,这不是明摆着骗人嘛。”龚某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换来了“老板”的一阵嘲笑。

“老板”告诉他,他只负责发短信挣工资,被骗的人不会直接把钱汇给他,就算出事也和他没有关系,群发短信具有隐蔽性,警察不会那么容易就查到的。

“老板”的解释打消了龚某的顾虑,他从网上购买了短信群发设备,开始在家投入工作。

老板“赏识”工资看涨

按照协议,“老板”会事先将当月的基本工资打到龚某账上,在他完成工作后,再将奖金等汇出。8个月时间,龚某共群发各种诈骗短信30余万条。

龚某的辛勤劳动得到“老板”赏识,工资逐月见涨,干了两个多月,龚某觉得自己一个人业务量太低,便通过网络寻找下线。

在龚某的鼓动下,年仅24岁的小何欣然接受了这份工作,每天准时到龚某家上班,从今年初到案发被抓,小何共群发各种诈骗短信23万余条。

疯狂过后,追究刑责

二人发出的短信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大量的举报引起了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注意,警方利用技术手段侦查,锁定了犯罪目标。

6月30日,民警在龚某家中将正在群发诈骗短信的龚某、小何抓获。

通过检查二人的电脑数据,民警确定二人共群发50余万条诈骗短信的犯罪事实。

据公诉机关指控,本案中龚某、小何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按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将择期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