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国庆日的由来:卖淫女失足,良家女切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42:42
           “失足妇女”,与“卖淫非罪化”之争。
  事件:
  今年 12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说,“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此即所谓“失足论”。此论一出,舆论哗然。
  此论是今年11月28日,公安部、全国妇联等下发《通知》精神的延续。《通知》要求,各地保护卖淫妇女人身权和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采取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妇女,要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此前,全国公安系统针对卖淫女公开侮辱事件,不止一起。
  今年7月5日,广东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两名穿着时尚的涉嫌卖淫女,不但赤脚,且戴着手铐,背后还被幼绳牵着,被指认现场。2006年11月29日,深圳公开处理百名卖淫女嫖客引来千人观看。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百名皮条客、妈咪、流莺(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处理。这两个事件暴露出公安系统人权意识的淡漠、执法方式的野蛮、人文精神的缺如,引起社会极大震惊。
  在这些强大的声音当中,另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几乎不被社会听见。今年,一个由几位“卖淫女”组成的松散的、未能注册的草根NGO,“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做了几个动作:一个是在玉树地震之后,自发向“姐妹们”募捐善款共367元;一个是退出中国红丝带邮件组与一些民间组织联盟。再一个动作,就是向政府提出要求:性工作合法化。
  点评:
  约翰·盖格农在《性社会学》一书中详尽解读了性脚本的概念。他说,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性脚本,性脚本规定了人们同谁发生性行为,做些什么,时间,地点,以及为什么要发生性关系。当然,性脚本不但用在具体的性行为当中,更是社会关系的反映。在“'失足妇女’与'卖淫非罪化’”系列事件当中,各机构与个人,各自按照其“性脚本”行事:
  警察在平时充当“保护人”角色,在严打期间,又作为“执法者”和正义的化身出现,其前后反差充满戏剧性;
  接受采访的“钟太太”说出了广大“良家妇女”的心声:“无论是'卖淫女,还是如今改叫'失足妇女’,是换汤不换药,肮脏行为没有改变,是对从事不光彩职业特殊人群的一种纵容。应该让她们彻底销声匿迹,别来污染社会,祸害生活。”可以看出,“正经”的女人,是把“卖淫女”,或“失足妇女”,或“性工作者”,看作是自己性权利或性魅力的强烈竞争者,必欲除之而后快;
  作为“扫黄打非”的组织者,打来打去,却把全国的卖淫队伍越打越大,据说常规从业者达400万或600万人,颇有养痈遗患、挟敌自重之嫌。扫黄打非,何尝不是男人合起伙来,骗骗老婆们而已;
  作为社会良知的公共知识分子,则对卖淫女抱有极大同情。认为是社会发展不均衡严重撕裂了社会,导致部分妇女只能以卖肉为生。社会应该给予她们生存空间,而不是加大对她们的打压、侮辱;
  作为“卖淫女”,或“失足妇女”,其中有极个别“天真觉悟者”,向政府发出正面要求,要求政府正视事实,给予空间。因为她们手中可支配的,既没有权,也没有钱,唯有自我的身体。她们认为,通过使用身体去劳动,换得报酬,正大光明,理应受到尊重。(李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