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快手上的小炸:江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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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信息分类:政务动态   文件编号:赣府厅党字[2011]4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1-07-02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M00000-0401-2011-0014   责任部门:驻厅纪检组      

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的通知

 

厅各处室,省机管局,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各下属单位、代管单位:

《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已经厅党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011年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勤政廉政政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狠抓落实,搞好协调,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厅的各项工作任务,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有力保证,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建党90周年。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苏荣书记在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状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把贯彻落实好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作为政治纪律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解决发生在职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从职工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抓起,认真解决作风飘浮、工作不细、方法简单、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对职工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坚决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和职工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突出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着力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作为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以及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充分运用党课、专题学习、播放录像、板报、墙报、宣传栏、网络、读书演讲、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勤廉兼优典型的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用先进事迹引导人,用反面案例启迪人。全面开展岗位廉能教育,规范岗位履职行为,促进廉能相长。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同干部职工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唱红歌、观看廉政文艺演出、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等廉政文化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在参与中自觉增强廉洁意识,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渗透、启迪和感染作用,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加大反腐倡廉的宣传力度,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夯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增强党员干部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表率的自觉性。

三、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要求和规定,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一是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厅人事处、驻厅纪检组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两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等五项个人有关事项要纳入干部考察内容,防止和克服干部考察失真和“带病提拔”。二是严格执行廉政制度。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要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规定。三是坚决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认真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今年将《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内容。

四、强化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源头治理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围绕《省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计划与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的有关任务和要求,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和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根据《江西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及指标要素》确定的“8大体系和30大项指标”,结合我厅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内容,制定措施,抓好落实。今年在厅机关、机管局机关和代管单位各处室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要通过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公开权力运行、推行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推行电子政务、强化效能监察等措施落实,基本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进一步健全清理风险岗位权力事项、编制风险岗位职权目录、排查岗位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和优化业务流程、公开业务流程目录等常态机制。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要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党内监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标管理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把执行制度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强化执行效果,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在全厅形成自觉学习制度、严格遵守制度、坚决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加强对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精神的监督检查,从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制度上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检查,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要坚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上。坚决执行厅党组《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办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必须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加强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机关招录公务人员、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驻厅纪检组要参与干部选拔、入闺对象考察和干部竞争上岗、招考以及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等工作并实施监督。加强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落实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特别是基层党务公开,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的部门和下属单位经营管理方面的监督,加大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力度,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廉洁自律。

六、健全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严禁领导干部个人拍板。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

机管局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机管局《关于规范局属单位领导人员薪酬和福利待遇管理的暂行规定》。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下属单位厂务公开制度和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强化职工群众对权力运行的多渠道监督。要健全维护和保障职工群众权益机制,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之中,坚持把体现职工群众意愿和要求作为决策的依据和目标,凡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和工程项目,决策前要公开征求职工群众意见,让职工群众更多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对决策程序不合法、政策措施不合理导致职工群众利益受损,要严格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执行上级有关制度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基建、采购、专项经费和领导人员工作津贴、奖金的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令行禁止。

七、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禁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和举报工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健全信访台帐制度。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对群众实名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对举报线索清楚的人和事,要认真调查,依纪依规处理;对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中发生的案件和商业贿赂特别是直接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坚持查案治本,宽严相济。将“惩治”与“预防”有机结合起来,把标本兼治的方针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把案件中发现的根源性、制度性等问题作为教育、管理、建章立制和监督的重点。落实“一案两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及时建章立制。落实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制度。实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有效防止同类案件再度发生,达到真正从源头防腐目的。

八、认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勤政廉政政府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吴新雄省长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继续巩固我厅机关效能年、创业服务年活动成果,按照厅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各处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负有牵头任务的处室、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厅效能办要加强指导,搞好协调。要通过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厅机关效能建设和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服务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勤政廉政政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我厅在发展提升年活动中提出的工作目标,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九、认真履行全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牵头和责任单位职责,积极完成反腐倡廉有关工作任务

根据《江西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任务分工方案》(赣办字[2009]1号),我厅在推进全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被赋予抓好认真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政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上网工程和政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查询和新闻发言人制度4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以及推进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网络建设等6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厅党组以赣府厅党字[2010]18号文件将具体抓落实的责任明确到有关厅领导和处室,今年要继续抓好落实。今年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中,省委、省政府又明确我厅为抓好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和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评估机制等7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以及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等10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厅党组将把这些任务分解到有关领导和处室,明确责任和要求。有关厅领导和处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与全局整体推进。

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和完善我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厅党组对全厅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组各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各自分管处室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厅党组抓好全厅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和厅人事处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和有关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各处室、下属单位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既要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常听取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汇报,认真解决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和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实行“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业)各项规定,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做到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要坚持报告制度,各处室、单位要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于年底向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写出报告。厅党组将对各处室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依照《规定》有关要求予以追究。

2011年反腐倡廉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省纪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