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人民医院妇科:人民日报北京廉政风险防控凸显“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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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5年时间建立三大体系,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
本报记者 朱竞若 王明浩
《 人民日报 》( 2011年11月28日   11 版)

制图:宋 嵩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核心是规范权力及其运行。比如说会计和出纳这个权,就不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是会计又是出纳,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种情况就是排查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需要解决的问题。”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范权力运行,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关系到利益格局的调整,领导干部的权力重新配置是一个重大利益调整,所以这是一项重大的改革举措。规范权力及其运行,必须反映出确实把权力进行了重新配置,运行确实受到了监督,这对领导干部来讲就是重大的变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  刘  淇
11月25日,在北京市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大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刘淇直言,把权力配置、权力运行这个环节搞好,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风险防控就向前进了一步”,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腐败行为,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此次会议上,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意见》,首次明确权力重新配置,犹如投石击水,在社会上、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专家指出,其意义不仅仅在于预防腐败,更重要在于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状。
从源头做好权力配置
从领导干部、从重要部门开始把权力“层层明确”
防治腐败,既要管好权力的运行,更要从源头做好权力的配置。北京市出台《意见》首次提出“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以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逐步健全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权力的程序制约,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标准,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用5年时间,到2017年,逐步建立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以及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
规范权力及其运行,重新配置权力资源,基础是做好“确权”和“分权”工作。刘淇表示,这项工作要从领导干部、从重要的部门开始,把权力“层层明确”。
围绕权力过于集中的岗位和存在廉政风险的环节,《意见》提出应推进合理分权,单位内班子成员之间、部门之间科学配置权重,系统内实行权力下放、分级办理,加强岗位之间、环节之间的监督和制约。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审批事项。加强对主要领导的权力制约,制定合理限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司法、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领域的单位和部门,重点加强分权制约机制建设。
实施廉政风险动态监管
重点防控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
抓好关键环节,搞好“确权”、“分权”,《意见》给出的路径是——认真查找每个部门、单位、岗位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依据权力的重要性、权力行使的频率、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对查找的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及时掌握风险点的变化情况,实施对廉政风险的动态监管。
而且,“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以及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实际上,4年前北京纪检监察机关就在总结原崇文区试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基础上,开始在市区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但4年来,防控工作主要强调了“哪些点是风险点”,还没有特别指向“权力运行”。
在新的发展阶段,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北京强调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关键,要突出重点领域,把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领域和舆论关注热点作为防控重点,推广“廉洁奥运”经验,实施项目化管理,对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实施全程监督;要突出重点对象,把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管权的领导干部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作为重点对象,切实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
明确权力“网上监控”思路
搭载监督模块实现权力运行“痕迹管理”
此次出台的《意见》强调完善程序制约机制,健全党政议事规则,细化决策事项特别是决策“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事项的内容、标准和程序,建立决策、执行、反馈的完整流程。此外,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裁量权行使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提出推进权力“网上运行”的思路,换言之,不管决策问题,还是执行问题,或是监督不到位,通过系统设计一目了然。“网上监控”体系在行政监察平台上搭载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管理模块,研发“预防腐败预警处置系统”,在电子政务网络中设置监督模块或另设监督区,采集和分析风险信息并实施预警,实现权力运行的“痕迹管理”。通过权力“网上运行”,引入社会监督,使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真正落地。
此外,还将建立监督平台,完善权力运行社会监督机制,运用社会评价结果持续改进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党政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完善决策事项特别是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细化对执行和监督的程序规定,建立明确的公示制度,深化“两个延伸”,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内部监督网络;要统筹兼顾不同责任主体的职责作用,建立市、区两级“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台账”,形成风险防控合力;要深入开展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