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阴虚吃什么东西好:尊重“犯错者”权利是公职人员必修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1:18:05

说“小”·评析小事 考量大局

《 人民日报 》( 2011年11月28日   14 版)

  【天亮有话说】

  尊重“犯错者”权利是公职人员必修课

  公职机关如何对待外界适当或不适当的“恶意”,往往最能看出一个地方的法律素养。规范用权,就要有“八风吹不动”的自省意识,即便面对挑衅也能恪守法律底线。

  近日,河南南阳信访局把前来追问“三公”经费的记者“错”当成假记者,肆无忌惮地修理了对方一顿,并扬言敢动就打死对方。这一幕似曾相识,又别有意味。今天明目张胆地打记者以对抗舆论监督者,并不鲜见。南阳信访局工作人员则认定对方是别有用心的假记者,然后才大打出手。看上去有收敛,实则一样“霸气外露”。

  且不说前来采访的是真记者,即便是假记者,信访局有什么权力非法搜查并扣押对方的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更别说殴打对方了,这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其实,南阳信访局根本没必要如此大动肝火。若是普通公民冒充记者来了解信访局“三公”支出情况,无伤大雅,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市民有权申请该项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是涉及诈骗,大可以先稳住对方,然后报警处理。无论如何,一个负责接待群众来访的机关,采取如此暴戾的做派,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当然,要想权力臻于自省,不能缺少外界监督。可惜当地警方的处置,显得毫无担当。打人者说领导不在,就不敢拿走事关真相的核心证物,这无异于助长了行凶者的气焰。

  除了社会氛围,一些公职机关、人员对被划入“犯错者”行列的人,冷眼相看甚至侮辱歧视,往往是把人的基本权利当成了“优惠待遇”,想给就给,不想给就展现粗暴的一面。要知道,囚犯也有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学会尊重这些权利,实属公职人员的必修课。

  天亮 

 

  【新闻回放】

  追问“三公”经费

  被当假记者遭打

  近日,河南商报接到读者电话称,一位市民起诉了南阳市信访局,要求公开“三公”等经费支出情况。记者王向前受命前去采访。

  南阳市信访局一位男子接待了王向前,该男子看到王向前拿的材料,立刻向领导汇报。“打过电话后,他脸色突然变了。”该男子突然说王向前是假记者,并和一名工作人员抢走王向前的记者证、身份证和采访笔记等。另一名工作人员还威胁说:“你这个假记者,敢动一下,今天就让你死在这!”

  王向前随后用手机报了警。两名民警赶到信访局,打算将监控设备带回派出所调查。但信访局工作人员却说,联系不上领导,不让带走。警方最终没能将主机带走。

  (据《京华时报》11月26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