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的长期服用雌性激素:国企高管腐败现象频发 制度缺陷存监管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04:12:46

廉政瞭望封面:国企高管三大关键词。
国企高管三大关键词
云南玉溪哀劳山,橙子红了。
“现在的年薪制有些过了”,“现在不需要过多的努力就可以拿高工资”……83岁,目前保外就医当“果农”的褚时健对外界有过诸如此类的感叹。
18年,贡献利税1400亿元;18年,收入总和不超过80万元……11年前,昔日的烟草大王因贪污受贿被判无期。作为当年国企高管“59岁现象”标志性人物,被冠以“体制牺牲品”的同时,结束了那个“国企领导人创造的价值与所获的收益严重不匹配”的年代。随之而来的,让国企高管的“天价高薪”、“职务消费”等成为理所当然的字眼。
然而,高薪养廉了吗?
30年市场经济疾行,关于国企改革中的利益分配问题与国企领导人的监督管理问题,也许至今仍未从根本上解决。
国企离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科学的薪酬激励机制与市场化的用人机制究竟有多远?“忠臣”李荣融政声人去后,依然承受着社会各方的质疑与责难。
格力老总朱江洪4000万元、中海油老总傅成玉1200万元、招商银行老总马蔚华960万元……对这些曾经曝光的“天价”高薪,人们应该记忆犹新。而据最新统计显示,2010年金融、烟草、电信、石油、石化等行业高管薪酬为行业平均水平的几十上百倍。
关键词:“天价”高薪
■文/本刊记者  孟盛
在针对国企诸如“国进民退”、“垄断福利”、“与民争利”、“收入过高”等众多民意词汇中,“高薪”是坊间集中火力炮轰的对象,也是贴在国企高管身上最突出的标签。
拿了多少与该拿多少
国企高管到底拿了多少?
这个问题可谓云遮雾罩,众说纷纭。按照国资委的解释,央企高管平均薪水在60万元。比如中移动总裁王建宙年薪130多万元,实际能拿到手的只有70多万元。坊间指出,这个数可能还不够有的县级移动公司高管的年收入下限,如何让公众信服?
又如“大嘴” 任志强,据华远地产公司公告显示,去年其薪酬为707.4万元,但其本人却称“北京西城区国资委同意他实际领取不足70万元”,因为“其余部分任期期满后凭综合考核结果支付” 。另据相关人士推算,任志强2010年薪酬将达到836万元。一边是坐拥百万高薪,一边是高调辩解,老百姓“雾里看花”。
国企高管到底应该拿多少?
“高管薪酬不得超过平均水平的12倍”,现行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源于2002年实行的“年薪制”。然而,近年来国企高管薪酬“突飞猛进,一路飘红”,早已突破,抑或从未遵守所谓的12倍。
“这种薪酬倍数没有实际意义,行业之间千差万别。”马力告诉记者,作为中铁西部某局集团公司副总,其年薪与金融、石油、电信等行业省公司高管没有可比性,差距在数倍之上。能印证马力所言的是一项调查数据:国企行业收入最高与最低的比值已扩大到11:1,差距的背后是垄断。
但即便如此参照系下的“12倍”,仍然是一个惊人的倍数:对214家垄断行业国企上市公司的1512个样本2003~2008年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高管们年平均收入是职工的17.95倍;而保险行业高管收入竟是职工收入的257.29倍。另一方面,据全国总工会去年调查,“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过低是当前最大的不公平”。
高官们的收入迷局令国资委很难自圆其说。李荣融就曾以公开自己“不到1万块”的收入向公众旁证国企高管薪酬的“被误读”,换来的却是更为猛烈的抨击。2008年,他也曾用“国资委平均每年为央企1500名正副职多支出4500万元薪酬,换来的是每年增加1500亿元央企利润”来阐释这个“简单的数学原理”,迎来一片嘘声。
“限薪令”的尴尬
面对公众持续抨击“天价高薪”加剧社会不公平裂痕,去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国首次对所有行业的央企高管发出“限薪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六部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资委相继出台EVA绩效考核新政、央企董事会试点等办法。
今年5月,14家上市银行年报收官,国有银行高管薪酬普遍“腰斩”,最高行长建行张建国88万元,最高董事长工行姜建清91万元。这正是源于“限薪令”中规定“金融类国企年薪280万元封顶”。
“目前工资收入分为3部分: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益。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后兑现的原则,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绩效报酬也是与企业实际的投入与产出挂钩的,由国资委进行绩效考核。”马力向记者介绍。
记者以四川省作为样本调查发现,当地绝大部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集团层面高管薪酬都处于国资委的监管之下,有上限约束,一般都在100万元以下。
然而,“‘限薪令’对央企及地方国企的集团高管有比较直接的效力,但对‘母体’下面的‘子子孙孙’高管,对上市公司高管却不易控制。”采访中,西部一省属大型煤矿企业纪委书记王青松告诉记者,“所谓‘天价薪酬’,正是出自这类群体。前者薪酬一般由上级公司制定,后者则根据公司法,由董事会决定。”
据悉,国资委监管的136家中央企业,到2008年底总资产接近18万亿元,其中80%都是上市公司。“无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必然按照薪酬策略、价值体系、常规结构、激励手段这4个纬度构建薪酬体系,国企在引入市场化机制后,在给予高管激励方面,引入了欧美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包括年薪制、企业利润分享、持股数和期权等方面。”北大纵横上海运营中心总经理、东华大学及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张军撰文分析。
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尤被公众所诟病,对此,“限薪令”也无可奈何,仅仅表示“可审慎探索”。当年中海油老总傅成玉1200万元的薪酬是同类国有石油公司——中石化总裁王天普的14倍以上,正是因为中海油在境外上市,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其薪酬由独立董事决定,要与“国际接轨”。
“国际接轨、留住人才已经成为一些上市公司国企高管谋求高薪的挡箭牌,似乎不高薪就会削弱国企竞争力。”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与记者探讨,“国企薪酬问题很复杂,代理人官商双重身份、薪酬决策的权力制衡、激励机制简单化、垄断与市场等问题交织在一起,不能简单地归结于业绩越高奖励越高。在‘一股独大’语境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总是会达到高管们的期望值。”
今年“两会”上,“麻辣委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蒋洪就提出了“国有资产透明运作”提案,更披露曾参加一银行监事会,投票时大家“按惯例” 把利润的20%作为高管奖励,即拿出5亿元奖励100多人,人均奖金达500万元!
王青松意见有所不同:“高薪诚然问题重重,但简单‘限薪’,又会损伤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甚至反使隐性收入泛滥,比如职务消费的问题。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应该加快完善税收调节制度。”任建民则认为。
高薪与业绩的关联度
褚时健落马,得到各界百般同情,毕竟红塔集团的辉煌由其一手打造。然而,惟独郎咸平拍案:“凭什么同情他?要不是国家不准民营企业做烟草,能有你褚时健的成就?企业做得好,功劳就是自己的,凭什么?国家不是给你待遇和荣誉了吗?”
当今天83岁的褚时健感叹年薪制是“效益好不好,年薪照拿,收入成倍增加”的时侯,令公众如何理解如今一些国企高管们在面对外界抨击“天价薪酬”时那句“我对得起这份高薪”?!
对不对得起,到底谁说了算?
“国企高管薪酬的监管难就难在绩效难以厘清。”四川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李后强告诉记者,这涉及到高薪与业绩的关联度问题:企业的业绩是高管通过市场竞争获得的经济效益还是依靠垄断资源或行政资源获取的?高管是不是通过市场选拔获得的职务?是否通过合理的考核和有效的监管?
诚然,国企中不乏开天辟地力揽狂澜的领头羊,海尔的张瑞敏,联想的柳传志,长虹的倪润峰等都是书写传奇的知名企业家。可以说,在一些国企中,一把手的个人能力和人格魅力是企业发展的基因,其本身就是凝聚员工、鼓舞斗志、协调行动的无形动力,许多竞争性领域的国企在崛起过程中都打上了高管的个人烙印。但是,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某些国企高管在垄断资源与行政权力的庇护下,显现出业绩与薪酬难以直接挂勾,呈现出一种弱关联度。
“凭啥高薪啊?那些垄断企业,换谁不一样。落马国企高管多了去了,像中石化陈同海、建行王雪冰、张恩照、国开行王益……老总落马了,这些国企不照样运转得好。”关心时政的市民陈先生旗帜鲜明地“反高薪”。
早前有报道称,相当一批国有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与上市公司业绩无关,国企高管年薪高低与企业绩效的相关系数仅0.4。记者采访中,一些专家表示,垄断性国企高管走马上任不是市场遴选的结果,而是凭借一纸任命书,坐上了这个组织给的位置,依靠的是政策和垄断优势获取巨额利润,其业绩不能简单与其能力划等号。
“为什么民企或外企的高管拿再高也不会引起公众质疑,因为某些国企高管所得并非完全是市场化竞争的结果,这不同于民企高管所面临的巨大的经营风险,如此高薪是有违社会公平原则的。”采访对象中,持该观点的大有人在。
关联度问题由此引发“国企高管薪酬到底按照行政拿还是按照市场拿”?这是个伪命题。多数采访对象认为,多年来国企高管身份难以界定,薪酬的固定部分,首先看的是资历不是能力,所享受的福利与津贴也会参照一定国家干部级别标准;而薪酬奖励部分,“即便目前有与绩效挂钩的考核制度,但按照总收入、净利润和资本收益率等指标考核,很难剔除体制红利,依然是充满‘人治’的味道。”关键词:双重福利
■文/本刊记者 孟盛
“国企老总费力不讨好啊,有限权力无限责任,干好了是国家的,干坏了,责任可都是你的了,国资委要来,中纪委要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啊!”
“您可别叫苦,我们民企做垮了就垮了。国企做亏了,国家兜着,手上有权力,背后有后台,兜里有钞票,随手签单的滋味,支配亿万资金的滋味,出入高层出入名流的滋味,够潇洒了吧!”
这是国企长篇题材小说《大时代》中,一位国企老总与一位民企老总的对话。小说是虚构,但国企高管所享受的经济政治双重福利却是道不破的现实。
经济福利:职务消费“无底筐”
《大时代》中,主人公曾对国企老总的“8小时之外”充满好奇,经接触发现,“这些国有特大型企业的老总,都是国宝啊,居然靠打麻将过周末,而且每次上万地输赢”,他发现一些国企老总业余生活的精彩程度并不压于民企老总,豪宅香车美女豪赌奢侈品高尔夫5星级酒店……奢华生活一箩筐,都装进了一个叫“职务消费”的筐里。
据记者了解,办公条件、公务用车配备及业务招待、礼品、差旅、国(境)外考察、培训等目前构成国企高管职务消费的主要内容。
宴请、疗养、旅游、购物、通讯、汽车、娱乐……大到几万元一个的奢侈品包,小到几块钱的停车费,统统塞进这个筐。“一张招待费、一张车辆修理费、一张参观考察费动辄数千元、数万元,甚至十几万、几十万,谁知道买的什么、吃的什么、修的什么?谁会去查?又有谁敢提出异议呢?”某省央企从事财务工作的小朱告诉记者,各部门领导大都享受着职务消费所带来的“便捷”,“上千元的油卡、电话卡、各大商场的购物卡、高档餐饮的储值卡、高档会所、俱乐部的消费卡……穿戴皆名牌,出入皆名流,这些都是职务消费带来的福利” 。
“当时‘限薪令’一出,就有质疑的声音,认为可以通过职务消费来‘堤外损失堤内补’。”某省国资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张明向记者透露,根据他掌握的情况,国企高管冒风险从职务消费中捞现钱的情况还不多。但高管们的薪酬一般基本不动,不需要日常消费,因为日常消费已经被职务消费覆盖了。
“由于职务消费弹性大,漏洞多,数额惊人,隐蔽性强,尤其是业务招待费这项漏洞尤为突出,长期以来一直为职工和公众所诟病。”他说。
王青松告诉记者,各个企业对职务消费这块可谓“各自为政、五花八门”,基本处于失控状态,比薪酬乱得多,复杂得多,问题也严重得多,业已成为高管们一笔庞大的隐形收入。
“国资委对此缺乏有效的监控办法和统一的政策,相关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花多少?怎么花?全靠企业一把手是否廉洁自律。”他透露,“比如我们企业吧,正职一年是50万元,副职是30万元。与工作职务沾边的不沾边的,统统纳入这一块,并且超了也就超了。”
据国资委的一份资料显示,在其管辖的近两百家央企中,多数国企高管职务消费没有公开透明,存在项目杂乱、支出随意、管理失控等问题。张明透露:“这类现象在地方国企里更是司空见惯。”
国资委前掌门人李荣融曾在去年指出:前门一定要开,后门一定要关,旁门一定要清,要像规范年薪那样逐步规范职务消费这扇“旁门”。近两年来,各级国资委也加大了督促力度。
然而,规范谈何容易。职务消费成为“无底筐”,首先在于其很难界定,很难监管到位。
“职务消费与企业生产成本之间的界限难以厘清。此外,职务消费的理由和项目品种繁多,难以划分具体数额。”《大时代》作者、资深财经专家孙燕君告诉记者,“从宏观上看,由于我国国企行业和地域分布广,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出资人难以准确掌握情况,企业内部治理不完善,缺少行之有效的制衡机制,职务消费的确难以透明。”
在操作层面,“一筐拎”的报账法也增加了职务消费的灵活性和隐蔽性。据小朱透露,报账流程一般是“三点式”,经办、领导、会计三方,都是“领导信得过的人封闭运作”。据记者调查,不少国企目前依然采用企业预算总额不超、结构调整等办法来规避审计,无法细化的职务消费预算制漏洞不少。
职务消费云遮雾罩,也使得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层出不穷,或开据虚假发票套取现金,或壮大“小金库”据为己有。2008年审计署公布的某大型国有股份制银行通过购买假发票套取现金就是一个典型。
职务消费信马由缰的直接恶果,是为某些国企高管生活腐化、骄奢淫逸提供了温床。中石化“霸王”陈同海,每月花在吃喝玩乐上的职务消费120万元,日均消费4万元。原建行老总张恩照,先是爱好网球,继而改打高尔夫,后来又迷上了豪华游艇。众所周知,如今,高尔夫、总统套房、游艇、奢侈品等已成了某些国企高管追逐“成功人士”的一种生活标签。
两片烤面包,一片牛肉,一人一瓶矿泉水……时至今日,前不久赴美考察给王青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震撼我的,不是先进的生产线,不是异国美景,而是这顿作为‘职务消费’的工作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美国高管的薪酬是做减法,一份看似很高的薪水,先减税,再减职务消费金,而我们却往往相反。国外企业高管的职务消费只在薪酬结构中占很小的比例,按合同约定支出,无论赢余还是不足,自己调整。
“规范职务消费,关键在于下决心动真格。”王青松认为。据悉,针对职务消费的问题,自去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出台后,国资委表示将研究制定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专项制度。
政治福利:红顶商人,“出则为商,入则为仕”
进入中铁西部某局集团公司副总马力的办公室,墙上一幅题为“淡泊明志,宁静致远”的书法格外显眼。作为这家大型央企的副总,反映出其内心追求的一种仕途境界。也许,国企的特殊性,“亦商亦官”的双重身份让其领导者本就该怀有一种忧国忧民的“士大夫精神”。但事实上,无论是产生了正向激励还是负面影响,这种双重身份在国企改革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争议。
国企高管到底是商还是官?
在国企任职之前,马力曾在地级市任常务副市长。“出则为商,入则为仕”是不少国企高管理想的任职模式,人们不难发现,省属国企高管的履历中,大都留下曾任地方主政官员的痕迹,而央企高管则不乏来自各大部委或各省“封疆大吏”的背景。另一方面,国企又充当了“经济官员孵化器”,许多国企高管成为各地党政领导的热门人选。
“行政级别为国企高管在政界和商界间设置了一个自由来去的平台。”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向记者谈到,国企高管的行政级别带有极强的计划经济时代色彩,他们在任期的升迁、调动、交流与政府行政部门官员待遇是一样的。
其实,国企高管与政界官员之间的调动主流是积极的。国企高管具有丰富的经济管理经验,长期市场经济的搏击中形成了“企业家性格”——执行力强、超前的创新精神与开拓能力,在地方任职能够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新的思路。许多杰出的企业家入仕后成为典范,如原中海油总经理卫留成调任海南,其身上具有鲜明的“企业家性格”,主政后,海南走上提速发展之路。
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不警惕这种官商不分成为个别国企高管逃避责任的盾牌。“当企业一旦搞不好,又能以‘国企不能像民企那样灵活’为由,把责任推卸得干干净净,然后又回到公务员序列,继续当官。”王青松说,“而一旦这种权力进入了市场,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还容易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孙燕君谈到,“官员与职业经理人两种截然不同的身份,令其职业身份定位、自身价值认定以及具体行为的价值判断在理论上、法律上、舆论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其价值取向与运行规则是含混不清的,也导致了内外部监督制约的弱化。”
其实,国企一直在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实现市场化方向迈进,但最为核心的市场化改革方面却是软肋。据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国企高管仍然采用层层任命制,与行政级别隐性挂钩。
“这样一来,即使国企上市了,高管还是官,官场上的潜规则是比谁的权力大,是看‘婆婆’的脸色,而不是听市场的,听证监会的,行政干预难以杜绝。”孙燕君认为。
另一方面,双重身份也带来了监管上的障碍。由于国企高管都是有一定行政级别的官员,有的级别和当地国资委主任的级别一样,国资委怎么管?据马力透露,国企高管一般都与当地“大领导”关系非同一般,国资委的人一年能有几次向“大领导”汇报工作的机会?“而别人是随时可以面见‘老板’,你惹得起吗?”他调侃道。
正因如此,国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成为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最难突破的堡垒。
事实上,早在10年前,原国家经贸委就发布了文件明确规定,企业不再套用党政机关的行政级别,也不再比照党政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确定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待遇。然而,10年后的今天,取消国有企业的行政级别还处于“探索”阶段,仅广州、上海等地“试水”改革。
“‘红顶商人’帽子难摘,归根到底还是人为因素。”著名经济学家秦池江曾指出。长期以来国企中的“官本位”思想并不比官场淡,级别情结、身份观念、官位追求在国企高管中根深蒂固,要转变观念,需要“自我革命”的勇气与决心。
“要进一步改革用人制度,以深化企业制度改革为切入点,推动国企高管职业化,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的流动机制、评估机制、聘用机制,促使职业经理人在市场中合理配置。”马力从技术层面提出建议。
任建明则认为,国企改革的最终目的是政企分开,使国企成为市场经济中普通而平等的一员,应逐步取消国企领导的行政级别,通过科学的用人机制、监督与制约机制,激发他们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敬业意识,培养其现代企业家的秉性、精神与思维。“对上市公司国企而言,应加快股权多元化进程,走向另一条公司自治之路。”他说。 关键词:行权边界
  最近,国家审计署今年初对中国人寿进行审计时查出新华人寿高管购买天价保险一事被曝光。47名高管将在退休后享受天价“养老”,其中前老总孙兵退休后每月可入账11万元。作为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新华人寿内部各项制度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然而,决策层却可以不经董事会批准,自行实施“自肥”计划,其间没有遇上任何阻力,由此可见,决策层的权力空间有多大。
管理层架空企业内部监管集体“自肥”的游戏,不过是一个缩影。现实中,个别国企高管在企业“独立王国”中“行权无疆界”,权力如脱缰野马,横行无忌。
“案件数量上升,企业一把手案件上升,超过百万元大案上升,犯罪造成的损失上升”。据报道,在最高检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国企高管职务犯罪呈现“四升”趋势。
决策“拍脑门”
“好端端的国企,就因为盲目投资和项目‘中风’而毁于一旦。上马像疯子,下马像傻子,决策时拍脑门,表态时拍胸脯,出事时拍大腿,这是某些国企老总的真实写照。”孙燕君《大时代》中有如是描述。
最典型的案例是中石化“霸王”陈同海,一家人寿公司费尽周折4个多月才见到他,结果谈了40分钟他就同意出资2亿元入股,出手之阔绰,决策之草率,令人乍舌!全国政协副主席、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就曾抨击目前一些国有垄断企业“领导权力过大,有些企业里,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的投资,也是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解决” 。这种在企业内部唯我独尊、独断专行、滥施威权的粗暴作风,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案子层出不穷。
原中航油(新加坡)CEO陈久霖在投机性石油衍生品交易中“豪赌”4次,导致企业损失5.5亿美元。尽管企业有一套严格的风险投资规定,新加坡对上市公司也有法律约束,但在陈久霖的个人威权之下,法律与规定形同虚设。与在国内决策失误可逃避罪责不同,由于是海外上市公司,事败后他不得不身陷囹圄,竟还在狱中作诗“纵有千千罪,我心坦然对”。
“让企业蒙受巨大损失时依然可以‘坦然’,归根结底是因为损失是国家的。”王青松愤然道,“这些人拿国家资产去‘豪赌’,成则是政绩与升迁资本,败则是国家‘埋单’。体制缺陷无疑助长了这种投机心理。”
正是由于行权无边界,导致一些国企高管蔑视规则,我行为素。把持深圳石化11年的原董事长陈涌庆,重大决策独断专行,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动辄损失10多亿元。陈涌庆的胡乱决策,使原本总资产数十亿的庞大企业,最终亏损几十亿。
据2006年国家审计署报告,所抽查8家央企338项决策事项发现,因违反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54.87亿元、国有资产流失13.75亿元。中国人民大学毛昭晖教授向记者谈到,据其主持的《法治影响生活·2007中国法治蓝皮书》,我国的决策失误率高达30%,而西方发达国家仅5%左右。
为了防范国有企业的决策风险,约束国企高管行权边界,2010年6月5日,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意见规定,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四川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李后强告诉记者:“这对于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逐步健全追责制度有重要意义,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经营管理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腐败“重灾区”
尽管这些年国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但与之伴随的是,国企腐败现象多发易发。据统计,2003年1月至2007年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国有企业案件71507件,涉及企业高管19698件。“就拿广州来说,近5年立案查处企业违纪违法案件206件中逾六成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案件,处理的215人中逾六成是高管。”广东一位反腐败研究领域专家向记者透露。
现实中,不乏一些曾经力挽狂澜,拯救企业于濒临“死亡”边缘的国企英雄,在荣誉与光环下,权倾一世,逐渐在个人集权的“独立王国”中肆无忌惮,走上贪污腐败的不归路——这几乎成为许多国企“掌门人”落马的惯有模式。
上海电气原董事长王成明与他人共同贪污3亿元、受贿21万元;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总经理李培英贪污8250万元、受贿2661万元;贵州茅台原总经理乔洪受贿1442万余元, 84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作为国有资产的“大管家”,国企高管频频“失身”,竟成为腐败“重灾区”。
任建明对此做过统计,他说:“贪污、挪用和为特定关系人非法牟利是当前国企人员腐败的最主要手段。据统计,此类案子占国企腐败案中80%以上。”某些国企高管把国有资产当作“唐僧肉”,与特定关系人相互勾结,私分滥占。比如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刘金宝,给两个“企业家朋友”放贷款高达18亿元,给国家造成5.45亿元损失;深圳石化原董事长陈涌庆让亲信把持企业重要位置,携款潜逃的和走私的,涉案金额上亿元,更把2亿多元工程塞给熟人来做。
有的偷偷将巨额国有资产转移到海外,自己则“裸”在国内。震惊世人的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4.83亿美元资产,就是被前后3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转移到海外。
轻骑集团腐败窝案、云铜集团腐败窝案、古井集团腐败窝案……近年来,国企高管违法犯罪案动辄窝案串案也是一个显著特征。由一个人的腐败发展为整个管理层甚至集团由上至下的“全员腐败”。古井集团的腐败案就是一个典型,整个高管层被“一网打尽”。上至集团董事长、总裁、副总裁,下至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甚至基建部门负责人,贯穿企业采购、经销、广告、改制等各个环节。但凡掌握点权力,都成为腐败链条上的一环,并且案件时间跨度长达20年!
在这些个人权力无限膨胀的极端案例中,国有资产成为高管翻云覆雨的资本,私人享乐的“提款机”,他们大都腐化堕落,沉迷声色犬马。“生活腐化也是腐败重要的催化剂。”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认为。
制度缺陷导致监管难
“腐败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制度层面缺乏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大时代》中,主人公言语恳切。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经历了20多个年头,目前处于发展最好的历史阶段。与此同时,国企腐败现象、国企高管权力过大等问题也暴露了改革过程中某些制度缺陷始终存在。对国企高管权力制约的途径不外乎内外部两种约束机制,然而,内部约束太软,外部约束太远,理顺关系、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显得尤为迫切。
任建明谈到,尽管国企大都名义上实行公司化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上国有股权过分集中、主体虚置、所有者缺位,普遍“弱股东,强管理层”,导致“内部人控制”。治理结构中缺乏制衡,大大增加了国企高管滥用职权的风险。
另据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近50%的董事由公司内部人担任,而来自大股东的董事比例则高达80%。大多数公司没有独立董事,即使设有,在董事会中所占比例也很低,难以形成对执行董事和大股东代表的有效制衡。
产权制度缺陷则是另一大根源。国资委前“掌门人”李荣融曾多次强调:“中央企业不是国资委的,也不是央企的,是全国人民的!”这一“正确的废话”背后正是国有产权制度不能回避的问题。“由于国有产权中各项权力主体责权利关系模糊,所以尽管产权的归属是明确的,但维护机制却很低效,尤其是在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以及资产认定过程中,产权边界存在模糊边际,使得国有资产成为人人可啃的‘唐僧肉’。”孙燕君说。
“一把手政治”无疑是诱发国企高管腐败的“病原体”。大型国企集团从1995年开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董事会实质上是“新瓶装旧酒”,和经营层高度重合,决策权与执行权一手抓。中铁西部某局集团公司副总马力向记者介绍,国企中“一把手决策,一揽子决策,一边倒决策”现象非常普遍,一把手“集权管理”,既是企业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又是企业的管理者和监督者,企业的人、财、物大权都集中在一个人手中。
事实上,对国企高管各种管理制度并不少,制度制定得也并非不严厉、不严密,但执行与监督的疲软让各种规章制度被束之高阁。
按理说,各级国资委作为股东监督机构,理应对国企高管实施有效监督,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及体制上的障碍,国资委的监督可谓“鞭长莫及”;另一方面,企业内部纪检监察机构也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大家都是在企业一把手领导下工作,在目前‘一把手政治’的语境下,不敢监督也监督不了。”一企业部门主管无奈道。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某些国企主管机构与地方领导的纵容让个别国企高管肆无忌惮。采访中,不乏这样的声音:“在地方上,只要企业能够做大做强,国企主管机构与地方领导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腐败趁虚而入。有的甚至成为腐败共同体,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
针对国企高管腐败问题,去年7月12日,两办印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侵害公共利益、职务消费和作风建设5大方面规范国企高管从业行为。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又明确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出了廉洁自律“七项要求”。
而国资委前“掌门人” 李荣融也曾对32家央企进行决策权和执行权分开试点,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总经理担任董事,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原则上不担任董事”等,还试行聘请“外部董事”,要求“外部董事达到或超过董事会成员半数”。但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 对话:从经济学原理看国企高管监管
■文/本刊记者 孟盛
国企高管监管难题涉及深层次的制度原因,既有行政行为方式与市场经济规则之间的冲突,也有公共权力(资源)与私利动机(冲动)之间的矛盾。
如何破解国企高管的监管难题,需要从完善制度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以及提高管理者自身素质等方面提供配套改革。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
制度设计:让国企高管转变角色
记者:当前,国企高管的收入、职务消费、决策及腐败等问题,使其逐渐成为“敏感群体”之一。
任建民:是的,这些现象至少说明两个方面的制度漏洞:一是监管不力,当私利动机泛滥并最终屏蔽职业操守时,高管们有机会以较低的风险从职务活动中牟取私利;二是产权不清,国有资产所有权归属于抽象政府组织,委托人虚置而代理人必然日渐强势,最终导致“内部人控制”。
可以说,现代企业制度天然地伴随着股东对企业管理者的监督问题,但这并不是说代理机制的监管难题注定一成不变。相比之下,私有企业的管理者很少涉及渎职或腐败,他们整体的较高收入水平也不会引起社会普遍反感,这种区别正是我们分析并解决国企高管监管困局的切入点。
记者:您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任建民:解决这个问题的根子在于建立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并且在此基础上健全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对国企的产权归属与产权结构的明确是基础条件。也就是说,国企首先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的企业而不再是政府部门的延伸,而国企高管也应还原为真正的企业家,而不是官员。
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与组织部门的干部管理方式将行政管理方式注入到国企之中,现代公司组织的制度优势被抵消殆尽,“内部人控制”不可避免。如何将国企高管从领导变成职业化的管理者是我们必须正视的问题。
记者:目前对国企高管的监管,更多的来自于外部约束,“管得住的人不知情,知情的人管不住”,您认为企业内部的制度约束重点在哪里?
任建民:我认为,重点在于规范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也就是说,在刚才提到的产权制度平台基础上,逐步确立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规定法人治理结构至少包括股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四个组成部分,广义的公司治理还要包括如员工、客户以及公众等利益相关者。法人治理结构是从法的形式确立企业组织的基本精神与基础规则,进而实现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目的,克服代理机制相伴而来的“内部人控制”风险。
此外,改革之前的党委书记、厂长、工会主席变成了改革后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而在国企中,监事会与董事会都由政府统一委派,而经理任命也由组织部门审核。这样原本独立的三个基本结构又被无形中合而为一,法人治理结构预设的制衡格局往往演变为内部控制格局。
国有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是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非国有经济成份介入会将市场规则与“经济人”理性引入国企,逐渐克服企业管理行政化、官僚化的倾向。
记者:在这一过程中,国企高管应该实现由“官员企业家”到“市场企业家”的转变?
任建民:解决国企高管角色定位问题,就是要改变对国企高管的管理体制,要去掉“官本位”,使经营者从干部系列中彻底分离出来,取消企业经营者的行政级别,实行“企业家非官员化”、“企业家市场化和职业化”,把经营者推向市场,建立市场化的报酬体系。
信息对称:激励与监管的平衡术
记者:目前存在这样一种观点,如果一味对国企高管施压,简单地限制、禁止其某些行为,一方面会增加监管成本,从长期来看也未必最有利于国企发展。您怎么看?
任建民:现实中的确存在这样的“两难”,理想的“委托—代理”结构必须能够对代理人提供有效激励。但放眼世界,不管是英美公司个人主义传统下的“股东治理”还是日本和欧洲大陆公司集体主义传统下的“共同治理”,都不可避免地面临如何在监管与激励之间求得平衡的难题。而目前这一组矛盾在国有企业管理中显得更为重要。
记者:国企的委托人与代理人分属不同利益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对国企高管的激励与监管存在什么困难?
任建民:按照经济学的观点,代理机制中问题的关键在于信息不对称。信息在市场主体之间分布是不均匀的,于是一些人可以利用信息拥有某方面的优势,调整行为策略以增进自己的利益。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下,国企高管直接控制企业实际运行,他们可以故意增加消费性支出改进自己的福利水平,在国企中表现为职务消费;委托方可以凭借主观印象降低对管理者绩效表现的评价,或者提供了不适当的激励。
记者:如何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
任建民:我认为,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公开,把国企高管的经营管理行为放置在阳光之下。首先必须结合严格的会计、审计及税收制度,公开国企高管的所有职务消费,公开国企高管全部收入一定要逗硬,只要是非公开项目,都将被列为非法违规的消费或收入。其次应该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使国企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问题及时向企业员工甚至全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此外,还应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公司经营的账务状况、盈利情况、盈余分配等相关信息。
记者:职务消费等形式的“福利”加剧了市场初次分配的不均等与不公平,但简单的列举式禁令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何有效控制?
任建民:恶意职务消费可以变换花样、避开禁令,但是如果做到将职务消费面向企业内部甚至面向社会公开,许多困难就可以迎刃而解了。信息公开不同于“防狼”式的制度设计思维,公开既可以揭露腐败,也可以激励清廉,能够实现正、负双向强化效果。既有效加强对国企高管的监管,同时为建立科学、公平绩效考评机制奠定了基础。
引入竞争:规范和引导国企高管的动机
记者:任何制度都必须通过人的决策与行动才能有最终效果。像刚才提到的产权制度、治理结构以及信息公开方面的改革,如果不被切实有效地执行,又将形同虚设。
任建民:是的,要防止处心积虑寻找制度漏洞、钻制度空子的行为,需要既确立科学的制度结构,同时不能忽视人的因素,要大力改革国企领导人选拔机制,为组织选择具有相同价值观的人。
应在国企高管中引入竞争机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会培育出日益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国有企业产权明晰之后可以吸取职业经理人公开竞争上岗。代理人之间的充分竞争可以有效缓解委托人的监管压力,另外也可以推动国企高管薪酬改革,并且迫使经理层积极改善经营管理。
记者:现在我们正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您如何评价教育对预防国企高管腐败的作用?
任建民:教育预防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我认为应该设计并推动针对国企高管的廉洁教育项目。不过,将国有资产以及公共利益诉求寄托于代理人的自我约束还是不可靠的,教育不能彻底清除代理人的腐败动机。(本组专题部分采访对象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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