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波治疗仪不良反应:海陵廉政网---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24:03
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区委书记(一)职责范围: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对区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研究部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区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3、负责区委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区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发现区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对违纪问题及时向市委、市纪委报告。4、负责对全区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5、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区长(一)职责范围:对区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区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区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负责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发现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对违纪问题及时向区委、市委、市纪委报告。3、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4、对区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研究并作出批示。5、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三、区委副书记(一)职责范围:对区委分管工作范围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各相关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2、负责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发现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3、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纠正不正之风工作。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区纪委书记(一)职责范围: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协助区委书记、区长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负责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组织实施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任务。3、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4、负责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5、负责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发现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五、区委组织部部长(一)职责范围:对全区组织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组织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负责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发现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六、区委宣传部部长(一)职责范围:对全区宣传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区宣传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七、担任区委常委的区人武部部长或政委(一)职责范围:对区人武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区人武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区人武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3、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八、副区长(一)职责范围:对分管的系统、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2、履行监督职能,认真了解、掌握分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问题。3、负责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单位纠正不正之风工作。4、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