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力宝和什么药搭配:谈妥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9:31:00
(2007-09-24 09:00:47) 一介书生的BLOG
“妥协”一词在人们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用到,而且在很多场合是以贬义的形式出现的,通常人们把其当作软弱可欺、无立场、无原则的代名词。其实,这是对它的误解,现代汉语词典中就将其解为:用让步的方法避免冲突或争执。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处理错综复杂的国之大事,还是解决繁琐细微的家之小事,如果能够合理恰当的运用妥协手段,不仅能收获成功、分享快乐,还可以体现一个人的认知水平、处世态度。
妥协是一种生活艺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相互之间联系盘根错节、关系错综复杂。正确处理彼此之间的矛盾能够缓解紧张气氛,避免无端消耗,而错误处理彼此之间的矛盾则可能导致矛盾升级,关系恶化。成功地运用妥协的手段不失为解决矛盾的一条佳径。譬如我们的生活,它不仅仅是柴米油盐,它还需要艺术。家庭生活中繁杂琐事很多,夫妻之间、婆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磕磕碰碰、争争吵吵在所难免,以相互体谅的方式看待之、处理之,则心情和畅、家庭和睦、生活和美;而矛盾双方针锋相对、互不妥协,则心情不畅、家庭不睦、生活不美。生活需要妥协,妥协更强调从对方角度出发看待问题,积极换位思考,正确认识问题,主动作出合理让步,为矛盾的化解创造有利条件。妥协其实是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的一剂润滑剂。
妥协是一种斗争艺术。在情势千变万化、机会稍纵即逝的敌我交锋场上,科学巧妙地运用妥协是使己方实现利益最大化的一着妙棋。一则广为流传的美谈是:在中美就中国加入WTO双边谈判几乎再次面临破裂的最困难时刻,朱镕基总理亲自出马,力挽狂澜,一举促成中美最终达成协议。朱总理把最棘手的七个问题找了出来亲自与美方谈。谈判刚开始,朱总理就把七个问题的第一个问题作了让步。接着把七个问题中的第二个问题拿出来,又作了让步。然后,总理对美方谈判代表说,涉及的七个问题我已经有两个作了让步了,这是我们最大的让步!美国代表对总理亲自出面参与谈判感到愕然,他们经过商量,终于同意与中方达成入世谈判协议。最后,大家回头思考整个谈判过程才发觉,相对而言,最后五个问题才是关键,才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妥协使中国成为这次谈判的最大赢家。
妥协更是一种人生态度。社会就像一张网,错综复杂,在与人的交往中,难免与别人有误会或摩擦,我们是选择辎铢必较,睚眦必报;还是选择礼让三分,笑泯恩仇呢? 善待恩怨,学会尊重你不喜欢的人,我们会发现不仅少了一份怨恨,多了一份快乐,甚至还会赢得更多的尊重,收获更多的友谊。其实,在生活中适当合理地妥协,体现的是一个人的品质修养。人品修养虽无影、却有形。它形之于举手投足,形之于只言片语,形之于身后所指,形之于人心公论。它可以拉长你生命的长度,也可以拓宽你生命的宽度,善于妥协,能将你从繁杂的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赋予你有限的生命以无限的意义。
妥协还是一种处世哲学。与积极介入、强势主导相比,妥协是一种出世哲学,超然于局外,脱俗与世风,它讲求和而不同,追求的是一种和谐之美。它放弃的是部分物质上的享受,收获的却是精神上的满足。与畏强惧霸、步步退缩相较,妥协展现的是一种柔性的坚持,追求的是一种坚韧、无畏之美,它的美在于对核心价值体系的坚持,是一种对基本道德规范的坚守。
妥协不是不讲原则。一味无原则地让步,不是妥协,是懦弱、是倒退。妥协不是“只栽花不栽刺”,不是做“好好先生”,以放弃原则、牺牲大局来换取表面的一团和气、肤浅的人际和谐。如若如此,妥协最终将失去其原先的意义,甚至走向事情的反面。
妥协其实是宽容理念与理性思维的结合。妥协与宽容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它们都以礼让为荣、谦逊为耀;妥协也强调理性思维,妥协是以核心利益的得失为行为取舍的标准的,让步是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作出的,而这是以对大局的宏观把握和对细节的微观理解为前提的,这一切的背后无不体现着温和、务实的核心理念和对取舍得失的理性认知。
妥协是通过各方友好协商,让渡一部分各自的权利,以避免零博弈情况的出现,最终实现和解、求得多赢,建立和谐的局面。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妥协更被赋予了极其丰富的内涵。古语有云:五味调适谓之和,七律相通谓之谐。人们要生活在安定祥和、幸福快乐的社会环境中,人类要实现可持续的发展,不仅个人自身要和谐,人与人之间,社会各系统、各阶层之间要和谐,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也要和谐。转换立场、换位思考是一种处世技巧,也是和谐之术;胸怀宽广、谦让待人是一种博大情怀,也是和谐之道。
让我们学会换位、学会宽容,用理解的心态来看待事物,用爱来填充内心,善待矛盾、善待怨恨。
谈妥协
张曙光
1.从《冲突的社会功能)谈起
《冲突的社会功能》(以下简称《冲突》)是美国社会学家L.科塞的一本名著。该书篇幅不大,只有11万多字,但内容却非常丰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冲突)概述了人类探索这一问题的历史发展,不仅使我们明白了前人在这一论题的研究上作出的贡献,而且把握了这一论题的核心和论争的关键。尽管作者在前言中声明,他的“这个研究并不提出新的研究成果”,在内容结构上也只限于概述和解释齐美尔的经典著作《冲突论》中提出的16个命题,但《冲突》一书作出的贡献却一目了然。
第二,(冲突》不仅一般地解释了社会冲突对于群体的聚合功能和保护功能,说明了安全阀制度的重要性,而且考察了这种功能在内群体和外群体中的体现。一方面,关系越紧密,冲突越剧烈,但冲突可能有助于消除某种关系中的分裂因素并重建统一,在这种情况下,冲突具有安定的功能,井成为关系整合的因素,还可以作为测度群体关系稳定性的指标;另一方面,与外群体的冲突不仅能够增强群体内的团聚力,而且可以激发新的规范。规则和制度的建立,导致力量均衡的出现和权力再估价的进行,进而形成新的联合和联盟。可见,在一些人片面强调冲突的消极和破坏作用的地方,作者却紧紧抓住了冲突的积极功能。
第三,作者没有把自己的视野仅仅局限于说明冲突所具有的积极的社会功能,而是突出了实现这种功能的条件。冲突是成为社会关系的平衡手段或对对立要求的再调整手段,还是成为分裂的威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冲突赖以发生的社会结构。在那种具有高度互动和成员人格参与的高度密切结合的团体内,有一种压制冲突的趋向,在这种僵化的社会结构里,冲突一旦发生,就可能危及相互关系的基础;如果一个群体的成员仅仅是部分地参与其事(非人格参与),冲突就不大可能是破坏性的,在这种富有弹性和结构松散的团体和开放的社会里,各种冲突交叉进行,阻止了沿着一个轴心发生的根本性分裂。冲突消除了对抗者之间的紧张,成为社会结构的平衡机制和稳定机制。
《冲突》虽然论述了社会冲突对于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维护、调节和适应功能及其发生作用的条件,主张解决而不是避免冲突。但是,却没有提出和论述解决冲突的方式和途径。这就使人读后不能不感到有所缺憾和美中不足,也是笔者要讨论妥协问题的原因之一。
2.什么是妥协
妥协一词似乎人人都懂、用不着深究。其实不然,妥协的内含和底蕴比它的字面含义要丰富得多,而懂得它和实践它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不仅如此,人们往往把妥协局限于政治领域和政治生活方面,其实它遍及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因而也是整个社会科学和人丈科学研究的对象。
冲突不是引起对抗,就是达成妥协。因此,妥协是相对于对抗而言的。它们首先是指人们之间的一种互动关系。一个人的世界无所谓社会冲突,也无所谓对抗和无所谓妥协,因为没有可以与之相互妥协或相互对抗的对象,只有在两个及其以上的人们之间,才有妥协的问题可言。
妥协与对抗一样,是人们解决相互之间矛盾冲突的一种办法,因而也是人们的一种行为方式。是采取对抗的方式和办法来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还是采取妥协的方式和办法来解决相互之间的冲突,一方面取决于人们行为的具体目标,另一方面取决于面临的具体环境和条件。
妥协也表现为一种行为结果。它是冲突双方势均力敌时出现的状态,这种状态也就是经济学上的均衡状态。虽然经济学上的均衡概念有多个定义;“方典”均衡,非均衡理论中的均衡,“非瓦尔技斯均衡”或科尔奈的“广义均衡”,无论哪一种均衡都是一种妥协或妥协的结果。
妥协是一种文化或一种文明。虽然妥协在任何国家和任何制度中都会出现,但作为人们广泛来用和普遍推崇的行为方式,却会形成一种文化的传统。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中庸之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都包含有妥协的意思。人们往往把市场关系和市场制度说成是竞争关系和竞争的制度,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市场关系也是一种妥协的关系,市场制度也是一种达成妥协的制度。因此,妥协也是市场经济观念、文化。道德的重要内容。
3.妥协的社会作用
前已指出,在《冲突)叭科塞对于社会冲突在社会关系的维护。调节。适应和稳定方面发挥的功能,作了透辟的分析和精彩的描述,但是这些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冲突双方的妥协的方式而不是对抗的方式实现的。
作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关系,冲突是一个客观存在,它之所以造成群体的分裂,产生了一种破坏性的或者病态的结果,是由于冲突双方对抗的结果。一个其成员全身心参与的高度紧密结合的团体和社会,与其说有一种压制冲突的倾向,不如说是有一种崇尚对抗,鄙视妥协的风尚;与其说是对冲突采取了一种不宽容的态度,不如说是对妥协采取了一种不容忍的态度。为了维护其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它不仅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冲突,而且需要内部和外部的对抗,并且往往把对抗作为解决矛盾冲突的主要方式。因为,利用与外部敌人的对抗和冲突,可以向内部施加压力,成为动员中坚力量、压制异己势力、裹胁中间阶层,造成内部统一的手段。利用与内部异己力量的对抗和斗争,也可以压制中间势力,巩固群体的边界和内部的团结。与此相反,如果在内部冲突中采取妥协的方式,就等于容许其成页中的每个人,可以有不同于本团体的目标和追求的合法存在。这等于把一个其成员人格参与的高度紧密结合的团体变成为一个其成员部分参与的松散群体。因此对内部冲突的妥协往往成为瓦解紧密群体的腐蚀剂。同样,对外关系往往是对内关系的继续,外部的妥协和冲突的解除,反过来会使内部的冲突和对抗升级,加剧甚至会直接动摇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对此我们都有切身的体验。过去,人们曾经大批特批过矛盾调和论和阶级调和论,大肆宣扬和亲自实践过斗争哲学,结果是个人和社会都深受其害。
一个结构松散的团体和开放性的社会,其所以能从冲突中受益,是由于对冲突的宽容和制度化。所谓对冲突的宽容,不仅是指不对其进行强制性的压抑和禁止,而且包括鼓励冲突双方放弃对抗,实行让步和妥协,达成和解和合作。所谓对冲突的制度化,无非是这种具有弹性的社会结构能够作出安排,使得冲突的一方或双方能够及时宣泄自己的不满,使得敌意能够不断化解,不致积累起来,造成不可收拾的事端。也就是说,冲突的大量发生及冲突双方的不断妥协使得冲突的强度逐渐减弱,从而阻止了破坏性后果的出现。可见,对冲突的宽容和制度化,也就是对妥协的推崇和鼓励。或者说是把妥协作为解决冲突的主要方式。相反,如果不是用妥协的方式来解决冲突,而是用对抗的方式、即用一方消灭一方的方式解决冲突,那么,冲突的根本解决意味着更大的冲突的生成,冲突的暂时解决意味着埋下了长期冲突的种子,它必然会在新的条件下,采取同佯的方式解决面临的冲突。这也就是冤家宜解不宜结。冤冤相报何时了的道理。不仅如此,要在相互冲突中达成妥协,需要冲突双方彼此尊重。互惠互让,因而,人们把宽容视为美德,把妥协视为智慧,把二者兼备视为个人。民族。国家和社会成熟的标志。
当然,就像对抗的作用不是完全消极一样,妥协的社会作用也不是完全积极的。不过,在人们崇尚了多年的斗争哲学,妥协被看作是软弱。怯懦。叛卖、变节、拿原则作交易的同义语之后,强调一下妥协的积极作用也是有好处的。
4.妥协背后的经济学原理
妥协既然是人们的一种行为方式和行为选择,那么,人们为什么要达成妥协,以及在怎佯的情况下达成妥协?其背后的依据何在?这是一个必须弄清楚的根本问题。
大家知道,人们的行为是一种理性行为,亦称最大化行为,是指人们的行为目标是在既定的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是在各种可供选择的行动方案中,人们总是选择能够为他们带来最大利益的那一个。然而,任何一个行为不仅有收益,而且有成本,人们选择何种行为,就取决于成本收岔的比扮和权颇。因而。在人们相互之间的矛盾冲突中,当来取妥协的方式得到的净收益大于来取对抗的方式得到的净收益时,人们就会来取妥协的方式;反之,就会采取对抗的方式。
作为人们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妥协就是一种交易,一种权利的让渡。所谓权利,实际上就是双方的一种认可和允诺,没有对方的承认,权利也是空的。交易就是权利的表达和实现。就拿市场交易来说,表面来看,是供求双方所持物品的交换,实际上是双方所有权利的让渡,通过这种让渡,各自使用了自己的权利,达到了自己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需求,实现了互惠互利。因此,市场均衡就是供求双方讨价还价、相互妥协的结果,均衡的出现和妥协的达成就是市场的出清和交易的完成。由于均衡价格是供求双方都愿接受的成交价格,均衡产量是利润最大化的产量,这一切都是供求双方达成妥协时出现的状态。在这种妥协中,对立双方平等相待,互惠互利。否则,妥协就不可能达成,交易也不会实现。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把市场制度看成是一种达成妥协的制度的原因。在公共事务和公共选择中,妥协也是比比皆是。因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利益集团,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竞争、彼此成为对方争取自身利益的社会限制,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不在于寻求人们共同一致的利益,而在于协调相互冲突的各个集团的利益,使它们之间达成互利的妥协。
人们之间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博穷关系。矛盾冲突的结果有三种情况,博穷也有三种类型;即负和博奔、零和博奔和正和博穷。从总体上来看,所谓负和博奔,是指双方冲突和斗争的结果,是所得小于所失,即通常所说的两败俱伤。所谓零和博奕,是指博奔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所谓正和博奔,是指博穷双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因而整个社会的利益有所增加,出现一种帕累托状态。
在这三种博奕中,前两种显然采取的是一种对抗的方式,或者说,采取的是一种非合作的方式;只有正和博奔来取的是一种合作的方式,或者说,才是一种妥协。因此,负和博奕和零和博奔统称为非合作博奔,正和博奔亦称为合作博奔。妥协之所以能够增进妥协双方的利益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就是因为合作博弃能够产生一种合作剩余。这种剩余就是从这种关系和方式中产生出来的,且以此为限。至于合作剩余在博奕各方之间如何分配,取决于博奕各方的力量对比和技巧运用。因此,妥协必须经过博奕各方的讨价还价,达成共识,进行合作。在这里,合作剩余的分配既是妥协的结果,又是达成妥协的条件。
妥协既然是人们的一种合作行为,那么,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它的本质是妥协各方的一致赞同和共同契约。按照布坎南等人观点,一致赞同在实际上是很难达到的,但是,它却是人们追求的理想目标和最高的规范标准。因为,一致赞同是各个行为主体的自主选择,是他们根据对自己成本收益的计算作出的最佳抉择。这时各方的净收益达到尽可能的大,而且不可能再大,因而一致赞同不仅符合平等原则,而且符合效率标准,二者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如果一方要进一步增大自己的利益,就会损害他方的利益,必然会招致他方的反对,这时必然会造成效率损失,使得这口行为的边际成本大于边际收益,同时必然是强加于人,破坏一致赞同的基础和前提,使得妥协归于失败。
一致赞同由于其具体条件不同而有各种情况,从刀架在脖子上的被迫同意到完全自觉自愿的偏好显示。但是,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只要是双方赞同的,就是有效率的。不同的条件所能改变的不是一致赞同本身,而是一致赞同的具体内容,或者说,改变的不是合作本身,而是合作剩余的分配比例,即它所影响的不是妥协能否达成,而是妥协的内容。形式和持经时间。表面来看,不同条件下的一致赞同会导致结果的不平等,从而使妥协归于失败,其实,只要选择规则是一致赞同的,其前提就是平等的,妥协就是可以接受的。结果的不平等并不能阻碍妥协的达成,而只能影响妥协持续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