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27 作者 素素素:中央编办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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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编办印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
2011-11-25 11:12:22| 分类: news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经国务院和中央编委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的通知》,对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以及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等事项做了具体规定。《通知》明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综合协调任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地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规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会议、文电等日常工作;承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通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司、协调指导司、监督检查司、应急管理司4个内设机构,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设在综合司。机关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2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
中央编办日前发文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职责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机构编制进行了调整。原来由卫生部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三项职责划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编办是在《关于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机构编制和职责调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1〕216号)中发布这一调整的。
该批复还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增设政策法规司、宣传与科技司,分别承担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拟订、宣传教育和科技推动等工作。同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方面,食安办和卫生部素来职责不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贵松认为,此次调整“意味着国务院食安办的"实权化"”。有专家推测,此次调整也传递出一个信号,即“十二五”期间的机构改革也许会以食安办为基础,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行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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