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手这首歌的含义:中国工资统计让人纠结--人民财经--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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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资统计让人纠结

崔宇

2011年05月11日14:37    来源:国际在线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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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平均工资,无论是统计部门还是普通民众都会感到有点“纠结”


  5月3日,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年平均工资数据。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合每月3096元);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合每月1730元)。而且以2010年GDP和CPI增长来衡量,2010年两类城镇单位的年平均工资增速既跑赢了GDP,也跑赢了CPI。

  大多数人认为平均工资被人为高估,自己“被增长”了。其实,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平均工资是一个影响面非常大的数据,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养老金和抚恤金以及确定个税免征额等,都要参考平均工资的水平。因此,它无论被高估还是被低估,对公众和统计部门都不完全是好事。

  统计部门心态纠结

  2009年之前,统计部门一直难以摆脱平均工资被高估的指责。当时,国家统计局每季度都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城镇单位”主要是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以及股份制经济、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并未覆盖工资相对较低的城镇私营单位,导致平均工资被高估。

  2009年起,国家统计局开始发布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数据,目前已经连续发布了三次。但平均工资依然可能被高估,因为即使算上了被调查的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范围的也仅为1.9亿人,占4.5亿城镇实际就业人员的42%,未覆盖群体的工资水平可能相对较低。

  另外,国家统计局并未将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数据汇总,发布所有城镇单位的平均工资数据。这体现了一种“纠结”的心态,因为汇总后的平均工资数据一定会低于现有社会保险缴纳和养老金支付等参照的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数据,一旦平均工资参照标准下调,而其他部门的配套措施没有保证居民不受损,必将带来更多指责。

  让平均工资数据依然“双轨制”,又将给国际比较带来麻烦。国际劳工组织在《2010/11全球工资报告》中,依然沿用中国城镇非私营单位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它又是高估的,所以在计算全球工资涨幅时,将含中国和不含中国的分别计算。

  由此可见,统计部门有点进退两难,高估平均工资面临压力和指责,但调低或低估平均工资也会面临压力和指责,统计部门“纠结”的另一面也是公众的“纠结”。

  工资高估影响个税

  除了对社会保险、养老金、抚恤金和赔偿金的影响,平均工资对个税免征额的设定也有直接影响。根据2009年10月财政部发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扣除个税免征额度和“三险一金”,实际工薪收入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的职工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依此逻辑,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的月平均工资分别为3096元和1730元,假设2011年工资水平上涨15%,即使按照非私营单位的工资水平,3000元的免征额再加上“三险一金”似乎也已经能够保证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以下的职工不缴纳个税。因此,不管平均工资是因覆盖面有限被高估,还是因收入不均被高估,至少在个税这个层面对公众是有利的。

  公众的“纠结”也许正在于此,不能笼统地一面指责平均工资被高估,一面又指责免征额太低。而作为政府部门,首先要做的是让统计数据全面、科学和客观,否则在决策过程中就会底气不足,两面不讨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