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男性知识:治理年终突击花钱,《预算法》不是“一帖灵”! —— 盛大林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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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年终突击花钱,《预算法》不是“一帖灵”!   

2011-11-24 00:06:54|  分类: 盛氏微言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治理年终突击花钱,《预算法》不是“一帖灵”!
盛大林

年末的一个月中,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1.2万亿元,2008年花掉1.5万亿元,2009年花掉2万亿元。而今年,财政部门不得不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学者们认为,预算制定的模式应由“基数预算”改为“零基预算”,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则寄望于《预算法》的修改。不过,过去的几年里,这部备受关注的法律一直命运坎坷。(据1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幼儿园里校车严重不足,政府说没有钱;养老基金的缺口很大,政府也说没有钱;《教育法》早就规定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重不得低于4%,但多年来一直在3%以下徘徊……然而,每到年底,政府下属的很多部门都在为花钱而发愁,而且这种情况已经持续了很多年,这是一种怎样的荒诞呀?!

人人都说不合理,政府也说应该改变,可年复一年,“突击”依旧。为什么明摆着的问题就是解决不了呢?一说到这个问题,专家们就很期待《预算法》的修改,仿佛新的《预算法》就是“一帖灵”,没有此药“年底突击花钱”就无法解决,而有了此药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果真如此吗?纵观“年底突击花钱”形成的各个环节,笔者深表怀疑。

在历尽坎坷之后,11月16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终于原则通过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第一条规定:“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各级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要纳入预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预算、决算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对此,一位专家兴奋地说:“只有透明公开的预算才会真正公平。”这真让人哭笑不得,因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就把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明确列入了“重点公开”的范围,只是此规没有得到执行而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可以沦为一纸空文,《预算法》就一定能落到实处吗?

预算的编制当然要科学,政府支出能省就要省。既然存在突击花钱的现象,那就说明上一年度的预算不太合理,下一年编制预算的时候就应该调查研究、重新安排,而不应机械地把上年度的预算作为基数并且只增不减。即使预算的编制单位没有尽职尽责,人大在审议预算报告的时候也应该严格把关。可是,明明知道上一年的预算不合理,下一年的预算却还把上一年的预算作为基数;明明知道各地普遍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人大代表们在审议预算报告的时候却一直不说个“二”字……这些问题是《预算法》所能解决的吗?

诚然,《预算法》非常重要,该法的完善势在必行,而且不能久拖不决,但比制度本身更重要的是执行。在笔者看来,“年底突击花钱”荒诞剧愈演愈烈的主要原因不是制度不善,而是有法不依和监督不力——如果这两个方面的问题不解决,即使新的《预算法》出台了,“年底突击花钱”问题仍然会存在;如若这两个方面的问题解决了,即使是《预算法》不修改,“年底突击花钱”也可以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