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里有女生欺负男生:论近体诗写作中的声律应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05:38:37

论近体诗写作中的声律应用

 

 

近体诗主要指五七言律诗和五七言绝句以及排律。近体诗格律是初唐定型的。从初唐沈佺期、宋之问等人在永明体、宫体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来,影响至今。毛泽东1965年夏天说过:旧体诗要发展要改革,一万年也打不倒。毛泽东讲的旧体诗,与五四以来的新诗不同,指的是传统诗词,当然包括近体诗在内。在新诗很不景气的今天,传统诗词的写作空前繁荣。据统计,当今写作传统诗词的作者达数百万。事实说明,传统诗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近体诗是传统诗词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人想学习写作近体诗,可是就越不过格律关。的确,初学写作近体诗的难点在于对格律的掌握。近体诗格律主要包括声律(讲平仄)、对偶、押韵三项。三者较,对偶、押韵较简单,声律较难。声律指用字要讲平仄,指一句中平声与仄声相间,一联中上下句的平仄相对,联间邻句平仄相粘。此外,还应该避“孤平”、“三平调”“下三联”对偶也叫对仗,指除首尾两联可对可不对外,中间两联(排律则有若干联)必须对仗。押韵指首句可押可不押之外,偶数句必须押韵,而且一韵到底。用韵一般用平水韵。前人专讲诗词声律方面的书很多,往往讲得很复杂,繁琐而不便记忆。今不揣固陋,将近体诗的声律简化,编成口诀,以便于记忆。只要记住了口诀并理解了意义,又具备了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要写作近体诗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其口诀是:

一忌下三联,二忌三平调,三忌孤平,四要粘对。

口诀中“忌孤平”要复杂些,也有一个口诀,可用之以简驭繁,其口诀为:

五平起自救,五仄起他救,七言反是,特拗头节平。

下面分别解说。

“一忌下三联,二忌三平调”。“忌”是忌讳、避免的意思。“下三联”即律句末三字均为仄声。“三平调”指律句末三字均为平声。这两种格式均为古体诗(包括唐以后仿古的古体诗)常用,成为古风的特点之一。但律诗一般应当忌讳,尽量避免。特别是三平调,更应避免。忌三平调严于忌下三联。当然也非绝对,比如盛唐王维《酌酒与裴迪》:“草色全轻细雨湿,花枝欲动春风寒。”中唐韦应物《简卢陟》:“可怜白雪曲,未遇知音人。”两联出句均属下三联,对句属三平调。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三忌孤平”。所谓孤平,即一平声字被两仄声字所夹。有的专业书谈拗救,实质上是一个避孤平的问题。写作律绝,有时因为意思好,顾不了平仄,就难免出现孤平问题。懂得拗救,可保留很多表面看似不合律的好句子,避免了为调平仄而去冥思苦索,甚至以词害意。孤平成拗句多属一联上句,往往是仄收的句子。究其原因,主要是近体诗抑扬顿挫的节奏规律使然。一般说,出句“抑”的成分多些,对句“扬”的成分多些。拗句仄声字多,易造成情感节奏低抑的效果,故拗句多出在一联的上句。下句“扬”的成分多,节奏感要求更强,其标志是二、四、六字(节奏点上的字)必须分明。只要分明了,对上句的拗也就起到了补救的作用。律诗讲究平仄相间,目的无非是为了达到高低扬抑的音乐效果,这样读起来铿锵,音韵和谐,就产生了节奏感,形成音乐美。孤平为诗家大忌,唐宋人写律绝,几乎没有出现孤平的事,这是因为都采取了拗救的措施。因拗而能救,就不为病。“忌孤平”因要重点讲,所以留在后面。

“四要粘对”。所谓“粘”,指律绝下一联的出句第一、二字的平仄应与上一联对句的第一、二字的平仄相同,特别是第二个字,平仄必须绝对相同,否则叫失粘,为律诗所忌。如王维《送梓州李使君》:

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杪百重泉。

汉女输橦布,巴人讼芋田。文翁翻教授,不敢倚先贤。

诗中按“粘”的要求,颔联出句第一、二字“山中”是平声,与首联对句第一、二字“千山”(平声)音调相同。同理,“汉女”二字为颈联出句的第一、二字,仄声,应与上一联对句的第一、二字“树杪”(仄声)的音调相同。“巴人”与“文翁”音调同样合乎“粘”的音调规律。

这儿的“对”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一联中出句与对句的平仄要相反,相对立;二是指对偶。对偶即对仗,绝句可对可不对,但写律诗(五律、七律和排律)必须讲究对仗,即除首尾两联(可对可不对)外,中间各联(无论多少)必须对仗,否则叫失对。

下面解释忌孤平口诀。

先谈近体诗句法节奏问题。近体诗句法多样,一般以两个字音为一个节奏,末一个字为一个节奏。五言律每句三个节奏,七言律每句四个节奏。为叙述方便,可为每个节奏命名:五言一二字为头节,三四字为腹节,第五字为脚节。七言一二字为顶节,三四字为头节,五六字为腹节,第七字为脚节。例如孟浩然《过故人庄》颔联:

禄树 | 村边| ,  青山 | 廓外

头节       腹节   脚节     头节      腹节      脚节

又,杜甫《赠花卿》:

此曲 | 只应 | 天上人间 | 能得 | 几回 |

顶节      头节      腹节      脚节   顶节      头节      腹节    脚节

“五平起自救”。指头节为平声字(主要指头节下字)的五言句出现了孤平,采用本句自救之法予以解决。五言平起式的句子只两种格式:

(A)平平平仄仄               (B)平平仄仄平

在(A)种格式中,第二字应平,第四字应仄。但如果第一字、第三字均为仄声,就出现了孤平,成拗句,那必须救。办法是:如果第一字为仄声,那么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字,用第三字救第一字之失。使两平声字紧想挨,就不犯孤平了。否则也犯孤平,上述引韦应物“可怜白雪曲”就是犯孤平而未自救者。首字为仄声自救例,如

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王维《终南山》)

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王维《终南山》)

“白”“欲”二字应平而仄,拗,“回”“人”二字应仄而平,用二平声字相救,避免了孤平。又如

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春望》)

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杜甫《春望》)

“感”“白”二字应平而仄,拗,“花”“搔”二字应仄而平,用之相救,避免了孤平。以上为(A)种自救例。

在(B)种格式中,也是第二字应平,第四字应仄。但如果首字为仄声,即犯孤平,那么挽救之法是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字,以此自救。如

已近苦寒夜,况经长别心。(杜甫《捣衣》)用“长”字救“况”。

久客得无泪,故妻难及晨。(杜甫《促织》)用“难”字救“故”。

行客欲投宿,主人犹未来。(张籍《夜到渔家》)用“犹”字救“主”。

临水不敢照,恐惊平昔颜。(马戴《落日怅望》)用“平”字救“恐”。

“五仄起他救”。即头节为仄声字(也主要指头节下字)的五言句如出现了孤平,采用他句(此指一联下句)救的办法解决。一般为上句拗,下句救(即出句拗,对句救)。“他救”方法概括为一句话:“对句腹上平”。即将对句腹节上字(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用平声,即可挽救。“腹上”,指腹节上字。此法不仅适合五言律绝,也适合七言律绝。

五言仄起式的句子也只两种格式:

(A)仄仄平平仄               (B)仄仄仄平平

在(A)种格式中,第二字应仄,第四字应平。如果第三字(腹节上字)为仄声,整句变为“仄仄仄平仄”,出现了孤平。此种格式中第五字只能是仄声,不能改为平声字,所以,要救这样的拗句,靠本句自救是不行的,只能靠下句(对句)想办法了。这办法就是把对句的腹节上字(第三字)用成平声,这一联的平仄规律即变成“仄仄仄平仄(或平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就挽救了上句之失,例子很多。例如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杜甫《天末怀李白》)用对句腹节上字“秋”(平声)救出句“几”字之失。

渡口月初上,邻家渔未归。(刘长卿《余千旅社》用对句腹节上字“渔”(平声)救“月”。

慰此断行别,邑人多颂声。(韦应物《奉送从兄宰晋陵》)用对句腹节上字“多”(平声)救“断”。

在(A)种格式中,如果第四字(腹节下字)成了仄声(有时因用意需要必须如此),其格式变成“仄仄平仄仄(或平仄平仄仄)”,那么,要救这样的孤平仍只能用对句救。对句格式由常格的“平平仄仄平”变为“平平平仄平(或仄平平仄平)”,将对句腹节上字用成平声即可。这样,对句多了一个平声字,多了个扬的成分,补救了出句抑的成分过多之失,声律之美就具备了。不过,应注意如果对句为“仄平平仄平”,那么第二字必要用平声,否则也犯孤平,见前论。上述第四字拗而用对句他救的例子也很多,例如

落日池上酌,清风松下来。(孟浩然《裴司事见寻》)出句“上”应平而仄,拗,对句腹节上字“松”(平声)救。

二月频送客,东津江欲平。(杜甫《泛江送客》)“送”字拗,“江”(平声)字救。

木落山觉瘦,雨晴天似高。(高敞《秋晴西楼》)“觉”字拗,“天”(平声)字救。

池面过小雨,树腰生夕阳。(周紫之《雨过》)“小”字拗,“生”(平声)字救。

在(B)种格式中,第二字应仄,第四字应平。如果第三字应该是仄声的字成了平声,便成了三平调,属律诗忌讳。至于第一字用了平声,算正格,不必救。

“七言反是”。此句是承上二句口诀来的。指七言句子遇到孤平,挽救方法就一般而言,与五言律相反(与五言律的“平起自救,仄起他救”相反),即“七仄起自救,七平起他救”。先说“七仄起自救。仄起式的七言律句有两种格式,即

(A)仄仄平平平仄仄             (B)仄仄平平仄仄平

(A)种格式因有三个平声字相连,一般不易出现孤平现象。第五字若为仄声,出现下三联,也少见。若此格式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虽拗却是允许的,称“特拗”,下面再说。若变成“仄仄仄平平仄仄”,也是合律的,非拗句。

(B)种格式可能犯孤平。若第三个该平的字用成了仄声,则第五字必须用平声字以自救。如王维

《酌酒与裴迪》:“酌酒与君君自宽。”“与”字拗,后一“君”字自救。杜甫《至后》:“远在剑南思洛阳”。“剑”字拗,“思”字自救。李嘉祐《送黄甫冉还安宜》:“君向白田何日归”,“白”字拗,“何”字自救。梅尧臣《送乐职方知泗州》:“北上禹书寒馨清”,“禹”字拗,“寒”字自救。杨万里《和昌英叔夜雨》:“隔岸一声黄栗留”,“一”字拗,“黄”字自救。

如果第四字该平而用了仄声,也出现了孤平,那么,第二字必用平声字以自救。该句格式往往变成“仄平平仄仄平平(或平平平仄仄平平)”,就合律了。这种句式,唐人许浑用得很多。如“景阳兵合戍楼空”、“江豚吹浪夜还风”。(《金陵怀古》)“兼葭杨柳似汀州”、“蝉鸣黄叶汉宫秋”。(《咸阳城东楼》)“南村烟火是柴扉”、“鸟还青嶂拂屏飞”、“水门无月挂鱼竿”、“北窗谁拂旧尘冠。”(《村舍》)宋人诗中也不乏其例,从略。

再说“七平起他救”。七平起的律句也只两种格式:

(A)平平仄仄平平仄                 (B)平平仄仄仄平平

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两种格式中,只有(A)式腹节(五六字)的孤平应他救,而两式中的顶节(一二字)若出现孤平,用自救法即可解决,无须他救。如第一字是仄声,顶节下字(第二字)便为孤平,将头节上字(第三字)用平声就自救了。若(A)式腹节上字(第五字)用了仄声,出现孤平,这种情况才用他救法。做法是将对句腹节上字用一平声。这就是他救法中“对句腹上平”的救法,只不过用以挽救的对句必须合律(忌孤平、三平调等)。例如

三秋木落半年客,满地月明何处砧。(薛能《秋夜旅怀》)出句“半”字该平而仄,造成“年”字成孤平,拗,对句腹节上字用平声“何”字救。

水声东去市朝远,山势北来宫殿高。(许浑《登故洛阳城》出句“市”字拗,对句腹节上字平声“宫”字救。

长堤冻柳不堪折,穷腊使君单骑行。(梅尧臣《送乐职方知泗州》)出句“不”字拗,对句腹节上字平声“单”字救。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水清。(苏轼《新城道中》出句“竹”字拗,对句腹节上字平声“沙”字救。

如果(A)种格式腹节下字(第六字)用成了仄声,也出现孤平(或下三联),成拗句,也可仿他救法中“对句腹上平”的救法解决。即将对句腹节上字(第五字)用一平声挽救。如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杜牧《江南春绝句》出句“十”字应平而仄,对句腹节上字用平声“烟”救。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陆游《夜泊水村》)出句“万”字应平而仄,拗,对句腹节上字用平声“无”救。

舞阳去叶才百里,贱子与公俱少年。(黄庭坚《次韵裴仲谋同年》出句“百”字拗,对句“俱”字救。

宦游何啻路九折,归卧恨无山万重。(陆游《桐庐县泛舟东归》出句“九”字拗,对句“山”字救。

“特拗头节平”。头节,指五言的一、二字,七言的三、四字,已如上述。“特拗”的概念是王力先生在《汉语诗律学》中提出来的,指末三字是“ 仄平仄”的格式。律句中有两种特殊格式:

(A)平平仄平仄                  (B)仄仄平平仄平仄

按照节奏感、音乐美的原则,二、四、六字应该分明(平仄相错杂),那么,平起仄收的五言句应是“平平平仄仄”方合律,仄起仄收的七言句应是“仄仄平平平仄仄”才合律。而上述两种特殊格式中,(A)式二、四字不分明(均为平声,(B)式虽二、四字分明,但第六字不分明,该仄而平。所以,严格讲它们应该被视为拗句。但是唐代有些人写律诗,故意用写古诗的律法,以显示高古情调,同时也增加了造句上的更多自由,而且往往用在尾联出句,成了大多数人不成文的规矩,就一直沿用下来。到宋人手中,更是广泛运用,成了普遍形式,这样造成的既成事实,也就不认为它们是拗句了。这类例子很多,各联均可用,不过,用于尾联上句的最多。要注意的是,这两种格式均应遵照“头节平”的原则,即头节(五言一、二字、七言三、四字)两个字均为平声字。五言中的例子,如

言陪柏梁宴,新下建章台。(王维《奉和圣制》)“梁”成孤平,“言陪”必平声。下述各例同。

檐飞宛溪水,窗落敬亭云。(李白《过崔八丈人水亭》)

归来向人说,疑是五陵原。(王安石《即事》)

东风好西去,吹泪到泉台。(杨万里《虞丞相挽词》)

七言的例子,如

山压天中半天上,洞穿江底出江南。(王维《送方尊师归嵩山》)

日色悠扬映山尽,雨声萧飒渡江来。(白居易《百花亭晚望》)

欲把新诗问遗像,病维摩诘更无言。(苏轼《竹阁》)

万里归船弄长笛,此心吾与白殴盟。(黄庭坚《登快阁》)

上述为孤平拗救之法。要强调是的,孤平挽救与否,应以一联的上下句搭配情况来判断,仅孤立地只看一句,对本句自救是可以的,但对对句他救的情况则看不到,当然不能作准确判断。一般说,只要使句子(特别是一联中的对句)平仄协调,形成了音乐上的节奏感(主要标志是二、四、六分明、无孤平和三平调),就达到目的了。

总结:写作律诗就格律说只两条:1、平仄协调(主要标志是对句二、四、六分明、无孤平和三平调);2、粘对恰当(避免失粘和失对)。

由于本人见闻不多,经验缺乏,上述拙见失误难免,恳请读者方家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王力.汉语诗律学[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余浩然.格律诗词写作[M].长沙:岳麓书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