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晕头痛的图片带字:服务科学发展的县域财政监督研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0:53:20
 近年来,根据财政部提出“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实施全过程监督”的要求,财政监督工作在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视努力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监督管理水平和绩效参差不齐。作为地方财政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县域财政监督,由于县级财政较为困难等原因,未被放在重要位置,财政监督水平相对较低,职能发挥有所制约。推进县域财政监督向纵深发展,必须同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强化县域财政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公共财政、民生财政、和谐财政机制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真正提升县域财政监督的水平和绩效。

  一、象山县财政监督工作回顾

  (一)      与时俱进,建立机构,创建源头堵漏机制

  象山县1998年12月在全大市率先成立财政监督科,制订了《象山县财政局财政检查工作制度》、《象山县财政局财政检查审理工作制度》、《象山县财政局财政稽查案件集体会审制度》等,完善了财政选案、检查、审理、复核、执行等监督检查体系,拓宽了财政监督领域。10年来,累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资金2亿多元,提出完善规章制度和合理化建议50余条,建立了一套日常财务监督管理的源头堵漏机制,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效益。

  (二)      因地制宜,发挥特色,创新财政监督亮点

  在财政监督实践中不断创新摸索,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预防和治理财政违纪新路子,形成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表及里的规范化财政监督新模式。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从2000年6月开始,对水产渔业、旅游等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实施调帐检查方式和自行设计的检查范围清单一次性告知制、检查时效控制制度等便民举措,既缩短财政检查案件办结时间,又大大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效率。

  (三)      突出延伸,深查疑点,打造财政监督精品

  根据财政监督近期和长远目标,有计划地选择社会反映强烈的社保资金、教育资金、三农资金、科技资金、基建工程等民生专项资金和疑点资金为检查重点,以其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为目标,对各项专项资金流转环节和项目实施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发现疑点,一直延伸跟踪到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法人或乡镇、村级财务账目及个人,10年来,累计查出并追回被移用、挪用专项资金近1800万元,保障了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四)      内外并行,齐抓共管,完善财政监督体系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探索开展联合监管的有效方式。将检查结果抄报人大、纪检监察、审计、检察等执法单位,在更大范围内披露被检查单位的财务违纪违规行为,强化公共监督的威慑力。二是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做好财政监管部门财务信息互通共享,增强财政监督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改革的全面铺开,及时转变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和方式,加大对未列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投融资企业监督力度,扩大监督领域,及时发布监督检查结果,为下一年度编制部门预算和完善财政管理等提供参考。三是初步形成了事前参与、事中动态监控、事后跟踪问效的“三位一体”的财政监督体系框架。2006年6月成立内审室,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现了以对外监督为主向内外监督并行转变。

  二、县域财政监督理念转变滞后,体制机制性障碍仍未有效突破

  (一)      机构规格低,难以匹配财政监督任务

  财政监督组织体系不健全,当前,县域财政监督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统一,除部分地区设立财政监督检查局外,大部分设立为财政监督科,属科级单位,归分管领导管理,也有根本没有专门的监督机构,人力资源配备不足,财政监督力量薄弱,就很难真正发挥财政监督作用,效果不理想。而县域财政作为国家各种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其财政监督的工作量大、范围广泛,就更难尽到财政监督的职责。

  (二)      方式单一化,缺乏事前事中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源头监控不力。由于事前事中监督面宽、点多、环节复杂、监控范围信息相对狭窄,难以形成一个有序、有力和科学的事前审核和事中监控机制。县域财政监督的范围、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财政监督触角还没有延伸到公共财政活动的各个领域,最基本的日常监督也没有得到经常性、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实施,主要是以集中、非连续的事后检查居多,对事后的处理也以处罚为主,严重缺乏对预算单位预算编制、预算指标执行支付、非税收入等前端信息的掌握和使用财政性资金企业等监控环节薄弱,还有对政府采购、转移支付等一系列的监督制度远未到位,造成很多违法违纪问题是在既成事实之后才被发现,损失无法挽回,贬低了执法的严肃性。

  (三)      沟通不到位,监管主体之间相互脱节

  目前,财政业务管理部门尚未与财政监督机构建立规范、畅通的沟通方式和制度,致使监督机构不能准确掌握各项财政资金的拨付情况,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地位,降低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由于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分工不明确,造成检查计划互不衔接,存在重复检查、交叉检查的同时,有着监督检查的空白点和盲点。加之工作信息不共享,检查结论不能相互利用,各部门孤军奋战,造成了不必要的人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加大了监督成本,降低了监督效率。同时,对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相当放松随意,屡查屡犯的行为时有发生。

  (四)      信息化滞后,财政监督科学水平不高

  财政监督手段落后,面对众多的监管对象和繁重的监管任务,财政监督却还停留在较低级的人工查账阶段及依靠追踪各类纸质材料,以网络和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在财政监督领域的应用滞后,财务信息数据分散管理不完整,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信息反馈传递不及时、准确性、同步性差,造成数据共享、分析难,缺乏有效利用信息化系统平台,影响着动态监控功效,信息化水平低已经成为提高财政监督效率的突出障碍。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县域财政监督走向纵深

  在新形势下,县域财政应在加强财政资金规范性、安全性监督同时,注重财政资金有效性监督,对预算编制项目的可行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建立事前源头控制、事中跟踪问效、事后绩效监督的全过程动态监控体系。

  (一)      变县域财政监督理念,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全过程

  一是注重监管并重理念,县域财政监督应作为财政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实施,把监督放在与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二是注重依法监督理念,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三是注重制度建设理念,将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和财政改革的总体设计之中,紧紧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从制度上保障财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制约在自控机制之中,防范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极易出现的问题。

  (二)      县域财政监督组织建设,提高财政监督地位和影响力

  为了提高县域财政监督成效,扩大财政监督影响,针对财政监督机构设置不统一的问题,建议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人事部门规范省财政监督机构名称和级别,合理配置人员等。借鉴税务稽查局模式,设置财政监督检查局,隶属财政局,做到监督检查与审理复核相分离。另外,因地制宜地借助委派会计作为财务总监,充分发挥委派会计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事前、事中监督作用,提高县域财政监督整体水平。

  (三)      改善财政监督基础环境,提升县域财政监督效率

  创造县域财政监督的良好环境,是保障财政监督模式运行的重要条件。一方面,要研究将财政监督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尊重财政监督部门的劳动成果,将检查出来的结果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另一方面,要关心财政监督干部,财政监督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及时更新知识,拓宽知识面。财政局领导要关心、培养财政监督干部,对财政监督干部有奉献和有敢于碰硬的精神的应予重用。同时要加强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大装备投入,组织开发监督检查专项软件系统,规范财政监督工作流程,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开展预警、选案、检查成果利用,打造财政监督新的平台,增强财政监督的科学性,实现系统自动监督,实现监督检查电子化和沟通互动信息化,使财政监督管理信息资源共享,保证了财政监督整体工作科学有效地开展。

  (四)      新县域财政监督模式,完善“三位一体”财政监督机制

  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择优模式,加强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创新,把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构建科学完善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相结合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体系。实行事前审核——推行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增强财政资金“合规性”的监管。前移监督关口,财政监督机构加大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支出预算、土地开发整理等专项资金事前审查,以进一步增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从源头上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行事中监控——建立财政资金运行和谐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性”的监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侧重于财政资金“安全性”的监管,财政各业务部门根据批复的预算,制订拨款计划,履行对资金支付环节的监督责任,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财政监督机构随时掌握资金拨付情况、收支执行情况等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制定或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运行和谐机制。实行事后检查——逐步建立诚信考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有效性的监管。在专项检查过程中,侧重于财政资金“有效性”的监督。加强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特别是资金数额较大,影响面大或全社会关注的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医疗等涉及民生热点问题实行重点专项检查,每年年初由各业务科审报检查项目,由监督部门审查汇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形成全局的专项资金检查计划,由相关业务部门会同专职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实施,注重反馈监管信息,确保各项惠民资金落到实处,确保财政政策发挥效应,确保财政专项资金专用性、规范性,避免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开展科学的绩效监督,使财政监督工作由被动完成任务变为主动为财政管理服务,促进财政监督方式与手段多元化。

  (五)      明确各监督主体职责,形成纵横联动的全程监督合力

  明确县域财政业务部门与专职监督机构的职责,财政业务部门履行资金管理日常监督的责任,发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作用,并把涉及预算收支编制、项目申报立项、拨付执行使用、调整、评审等情况及时提供给专职监督机构;专职监督机构作为财政监督主力军,参与事前审核、事中监管,突出加强对重大项目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明确县域财政监督的主体是全员,不是专职监督机构一个部门,而是财政部门整体,理顺与财政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职能关系,建立起财政部门全员参与的“大监督”机制。县域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在不折不扣完成上级下达的检查计划的同时,还应建立与本县域政府经济监督体系中审计、纪检等部门的定期工作联系制度,做好财政监督循环体系成果利用建设,互通共享信息,检查计划互相衔接,检查结果互为利用,避免重复检查,切实减轻被查单位负担,逐步建立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促进各项监督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将纵横联动载入创新全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全覆盖循环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