疱疹性脑膜炎症状:各地财政大力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9:41:08
各地财政大力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2011年11月21日 来源:相关省(区、市)财政厅(局)办公室

  编者按: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近年来,在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政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办学条件显著改善,保障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等目标的实现,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山东: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 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为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确保2011、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19.3%和20%,山东省财政厅进一步核定了各市财政教育支出的目标比例,并做出专题部署。

  一、明确各级教育投入责任。山东省在大幅度增加省级教育投入的基础上,依据各市现有投入水平、努力程度、提高潜力、教育需求等因素,分别核定了各市2011、2012年的财政教育支出目标比例,并要求各市尽快分解到县(市、区),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分析评价机制,确保投入责任落实。

  二、严格落实教育投入政策。一是严格落实法定增长要求。不仅年初预算安排要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超收收入也要优先用于教育,确保全年预算执行达到法定增长要求。二是明显提高财政教育支出比例。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通过优化存量、扩大增量,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有明显提高。三是多渠道筹集财政性教育经费。要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足额用于教育,并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规定比例计提教育资金,从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三、科学安排教育支出。一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尽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在新增教育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切实解决“入园难”问题。三是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大力改善职业教育教学、实训条件,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和实习实训基地,促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四是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大幅提高高校生均经费定额,确保2012年全省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12000元。积极落实高校化债奖补政策,鼓励各市增加本科高校投入,推动市属本科高校上划。五是大力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健全覆盖各个教育阶段的师资培养体系,增强教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六是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拓宽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教育负担。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一是严格依法理财。健全教育经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和财经纪律,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分配机制和安全高效的预算执行机制。二要强化绩效管理。对重大项目的实施,要充分论证、统一规划。积极推进绩效预算管理,强化对重大项目经费的绩效考评,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调整预算安排的依据,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把关、事后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转。四要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制度,加强教育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信息化管理,为制定完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湖南:建立职业教育投入长效保障机制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

  近年来,湖南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着力加强省级统筹管理,全方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智力支撑。

一、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职业教育投入稳定增长。一是在年初预算中足额保障职业教育经费的既定增长。从2008年起,省财政保证各职业院校教育经费每年年初预算比上年递增20%。二是制定出台了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2010年,出台《湖南省公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明确了公办职业院校财政预算内拨款最低标准。三是设立职业教育专项并逐年扩大资金规模。2010年省本级职业教育专项资金规模达到1.55亿元,比2006年增长了4倍。同时,明确规定市县财政按辖区人口设立人均1元以上的职教专项经费。四是不断拓宽职业教育融资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地方教育附加的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等政策规定,督促企业按照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认真落实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引导各方面对职业教育的投入。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内涵提升。一是大力支持示范性职业院校及精品课程和专业建设。加大示范性职业院校及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建设投入。对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每年另给予6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于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及相关重点项目,明确要求各地在申报前必须先行启动,有力推动市县财政加大投入。二是大力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目前湖南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89个,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42个。财政累计投入专项建设经费3.14亿元,校企合作开展应用技术项目研究741项,对外培训教师4000人,对外培训学生2.3万人,面向社会培训4.9万人次,正逐步发挥出较好的区域辐射和引领作用。三是大力加强工学结合平台建设。提出了努力构建产学研共生发展的深度协作机制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思路。近三年,支持组建了21家职教集团,加盟合作单位1374家。四是加强职业院校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从2010年起,湖南省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法进行了改革,以信息化评估为主要手段,以专业技能抽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师生个人空间为主要依据,最大限度地简化形式,提高实效。

三、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共享。一是推动重点实习实训基地统筹共享。将省级重点实习实训基地和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都同时规划为全省中、高职专业教师培训基地和学生技能抽查、竞赛基地,丰富了基地功能,提高了利用效率和使用价值。二是推动网络信息化资源共建共享。依托“世界大学城”网络服务系统,支持全省职业院校共同参与打造新一代湖南职成教育信息化网络,形成全省职教系统的巨大网络资源库。三是推动院校布局和专业布点的整合调整。大力推进长株潭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点支持了投资14.8亿元的长沙职教基地、投资45亿元的株洲“职教科技园”建设,利用基地和园区的聚集功能,集中发挥职业院校办学的规模效益。

   广西:财政教育投入大力支持安教工程纵深发展

  2011年以来,广西财政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支持“安教”工程向纵深发展。

  一、积极筹措和拨付资金,大力支持教育惠民工程的实施

  一是积极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11年,广西计划投入71亿元继续深化全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截至10月底,广西财政已下达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专项资金71亿元。全区约57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获免费教科书资助,207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享受生活费补助。

  二是继续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2011年广西计划筹措资金13.12亿元,对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加固、重建或避险迁移,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截至10月底,广西财政已下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资金13.12亿元。

  三是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体系。实施特定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免学费政策。截至10月底,已下达资金2.74亿元对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的特定中职学生免除学费。继续实施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截至10月底,已下达2.91亿元对30.85万名农村户籍、县镇非农户口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职学生给予资助。继续实施中职特定专业学生第3年生活费资助政策。截至10月底,已下达0.1亿元,给予1.4万名农林专业中职学生生活费资助。四是继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政策。安排0.1亿元对全区5000名品学兼优中职在校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奖励。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运行安全。

  一是加强中职学校第三学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免学费管理工作。广西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2年春季学期中等学校第三年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校免学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补助对象的范围、免学费标准、补助方式以及资金管理规定等内容。

  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广西财政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全区2007年秋季学期至2011年春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和结余情况以及2009年秋季学期至2010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开展专项清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中职国家助学金等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福建厦门: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

  从今年秋季起,进入厦门市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以免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义务教育完全免费。

  近年来,厦门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推动基础教育优先发展。2006年春季起,免除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春季起,免除城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两项措施均比全国统一要求提前了1年半。2007年秋季起,免除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2009年春季起,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11年春季起,免除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本费,免除城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簿籍费;2011年秋季起,免除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2011年这两项措施的出台,意味着今后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无论是在公办学校还是在民办学校,厦门市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都将完全免费。

  与此同时,厦门市出台一系列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取消农村初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制度,实施中小学绩效工资改革,率先实现教师同城同酬,有力推动了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高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

山东青岛:健全保障机制 提高拨款标准

  一是建立市与区(市)两级财政合理分担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确立“分项目、按比例,分级负担”原则,从2006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12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44万名农村学生受益,提前一年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的目标。2007年起,每年投入1.68亿元,将免杂费政策从农村扩大到城市,全市惠及72万学生。

  二是统一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市与区(市)两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93亿元,统一提高五市和七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分别由五市每生每年400元、600元,七区每生每年510元、720元,统一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00元、初中900元,全市中小学生均经费在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中名列前茅。另外,全部取消了学生体检、冬季供热及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收费。

  三是新确定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公用经费标准,财政保障向非义务教育阶段延伸。在全省率先建立高中阶段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全市每年新增投入1.06亿元,按照普通高中每生每年500元、中等职业学校每生每年600元的标准予以保障。

  福建武平:强化财力保障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实现财政对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县财政每年预算专项经费,用于教育强县建设,确保2012年实现全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目标,全县教育支出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市核定的21%以上。

  二是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标准。县财政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5-2.5%的标准,核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

  三是按照规定征足、管好、用好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土地出让收益的10%用于教育设施建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划出不低于5%的经费用于发展特殊教育并做到逐步增长。

四是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的资金支持,加大校安工程县级配套资金的筹措力度,加快教育项目建设。

五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建立教育经费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云南陆良: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十一五”期间,云南省陆良县财政局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绩效工资改革,确保教育经费实现了三个增长。教育支出由2006年的2.1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5.51亿元;生均教育经费由2006年的1459元提高到2010年的3126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由2006年的3.9%提高到2010年的4.9%。

  二是根据《陆良县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宜并则并、需增则增、就近入学、相对集中”的原则,共撤并校点69个,异地迁建学校13所。

  三是率先推行“校财局管”,对全县171所中小学教育经费在资金所有权、财务审批权、独立核算主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统一预算编制、会计核算、银行账户、票据管理、收支管理。并将乡镇教育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工资县级统发。

  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全县95所中小学进行了危房改造,共拆除D级危房200幢,面积12.65万平方米,新建校舍111幢14.9万平方米。

  河南淇县:建立贫困生资助体系 推进教育公平发展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淇县财政累计筹措拨付资金2044.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3.83万人次,基本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推动了教育公平和构建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补助政策。2006年,该县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的基础上,对在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逐年提高,2010年提高为小学生3元∕天、初中生4元∕天。六年来,财政累计筹措拨付资金844.88万元,惠及学生2.39万人次。

  二是实施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2007年,该县对全日制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年每生15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资助期限为两年。截至目前,已累计筹措拨付资金771.52万元,资助学生 9755人次。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已累计筹措拨付253.7万元,2302人次学生享受了免学费政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实施,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压力,增强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三是实施高中助学金政策。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对高中在校贫困生,按年生均1500元的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去年以来,累计拨付国家助学金 174.4万元,惠及高中学生2295人次。

  四是加强发放管理工作。为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强化责任,积极筹措并及时拨付资助资金;严格管理,设立专户,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同时,与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认真做好资助对象评定和资金兑付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真正得到实惠,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江苏兴化:4亿资金支持教育现代化建设

  2011年,江苏省兴化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建设水平先进市目标。今年以来,兴化市乡两级财政共计将投入资金4亿元,努力建设一个基本完备的现代化教育体系。

  一是为所有定点学校建成塑胶田径场,彻底改变农村学校体育条件薄弱的现状,为中小学生阳光锻炼提供必备的硬件环境。

  二是高标准、高起点建成教育城域网,百兆光纤接通所有定点学校。综合考虑装备微格教室与多功能教室,并将多媒体教学系统及交互式电子白板配备到定点学校。

  三是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在新建园建设的同时,加快定点幼儿园创建省优质园的建设。除了新建幼儿园按照省优质园的标准建设以外,所有定点园都按照标准改造环境、添置设备,创造条件提档升级。

  浙江余杭:积极保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浙江省余杭市财政加强财政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推进全区学前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

  一是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求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区级学前教育事业费要达到同级教育事业费的8%以上,并保持逐年增长。每年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不少于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按不少于0.5%的比例计提农村学前教育补助资金。

  二是实行区镇两级联动,统筹落实区镇两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政策,提高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大幅度增加对公办幼儿园建设的投入,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补助力度。

  三是完善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和完善财经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前教育经费专款专用,将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及成果情况列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