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割包茎专业医院:着力提高执法公信力(干部说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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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敏《 人民日报 》( 2010年11月15日   07 版)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湖北省安陆市公安局从深化监督机制、解决监督难题着手,把公安工作的评判权真正交给群众,大大提高了执法活动的公信力。

  建立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测评系统,增强执法工作的针对性。了解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才能解决好群众关注的治安问题和执法问题。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开展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测评工作,了解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期望,及时根据群众的需求引导警务、调整警务、决定警务。二是科学设计方案。根据统计学原理设计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测评系统,专门设计多个统计模块,分门别类开展调查测评。把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责任目标考评,对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低于50%的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当年度评先表彰、晋职晋级一票否决。三是对照促进整改。对调查统计情况和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通报,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认真对照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整改。通过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查找不足、及时督导整改,增强了公安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树立了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建立业务回访回告系统,增强执法工作的及时性。快速高效、及时办案是群众对公安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业务回访回告系统,是增强执法工作及时性的有力抓手。一是明确对象和内容。把当事人及其家属、单位均作为回访回告对象;对办理的各类案件、服务管理、行政审批等公安业务都及时进行回访回告,接受当事人的评价。二是明确责任主体。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是回访回告的主体,实施具体工作。三是明确具体期限。对接处警、办证工作,实行当日回访回告;对行政案件,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回访回告;对刑事案件,在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回访回告;刑事案件未破案的,在3个月内回访回告;对行政审批和公安管理,在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回访回告。四是明确答复形式。要求及时向当事人详细说明业务办理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解答或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回访回告工作有效拉近了公安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加深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

  建立第三方监督系统,增强执法工作的可信性。走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格局,工作好坏由第三方来评说,有利于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一方面,根据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流程和目标,聘请中介评估机构,建立第三方监督系统。在监督方式上,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通过明察暗访,对公安机关警容风纪、内务管理、服务群众、治安管理等工作进行专业化咨询和评判;在监督对象上,上至局长政委,下至普通干警,对全局各单位、各警种进行调查走访。另一方面,第三方监督机构每月根据调查搜集的资料,对照考核标准得出分数,形成详细调查报告,连同原始数据、音像资料等送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对评估结果实行网上通报,并根据结果奖优罚劣。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范围、规范了执法行为。

  (作者为中共湖北省安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