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激素是什么意思:从交通银行案例看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54:50
从交通银行案例看我国商业银行综合经营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成员    连平     [ 2008-11-22 ]      共有0条点评

  《三国演义》开篇讲道:“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此话道尽了世间万物的分合规律。金融业经营的历史长河也依稀能见到这一规律的身影。在美国,不同时期的两个法案见证了美国金融业分、合的历程。1933年大萧条之后,美国国会颁布《格垃斯—斯蒂格尔法案》(the Glass-Steagall Act),结束了美国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历史,开创了此后接近70年的金融业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时期。而到了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推出,又再一次改变了世界金融业经营的风向。特别是近期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华尔街五大投行或破产倒闭、或被商业银行收购,其余的也都将变身为银行控股公司。有人预言:未来全球金融业不再有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之分,只有综合性银行,金融业的大融合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在短短的二十多年中,也走过了从混业到分业,再到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虽然这段历史并不长,但回顾起来,一些问题仍然值得思考。

一、交通银行综合经营的昨天和今天

  交通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综合经营的商业银行。交通银行综合经营的经历正好可以代表整个中国商业银行的综合经营过程。

  依照1987年重新组建时国务院批准的方案,交通银行被赋予了股份制、综合类、现代商业银行的试点任务。在这个思路指引下,交通银行积极开拓综合服务功能,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大展拳脚,成为我国第一家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业务的综合性商业银行。

  上世纪90年代初,交行麾下拥有当时国内市场上颇有影响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和海通证券公司。在交通银行的综合经营框架下,这两家公司的发展一直比较健康,资产规模和利润总额等指标都位列行业前三位。

  但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金融机构违规经营,风险集中涌现,政府开始进行金融秩序整顿。在这个背景下,交行按照政府分业经营的要求,在1999年剥离了境内的非银行金融业务,仅保留了在香港的非银行金融子公司,在香港继续发展综合经营。

  与太保和海通“脱钩”的历史,对所有交行人来讲都是一份沉重的记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并令人叹惋的是,就在交行刚刚完成“脱钩”两个月之后,1999年11月美国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国际金融界的分业经营方向又一次发生了逆转。有人也曾戏言:“如果交行再坚持两个月,说不定现在情况就完全两样了”。但毕竟历史不能假设。

  然而,幸运的是,21世纪初,中国银行业进入了新一轮的改革发展期,交通银行又率先进行了深化股份制改革,完成了重组、引资和上市的“三步曲”,并成为探索综合经营的试点单位。近年来,我行子公司队伍不断壮大,综合经营布局基本形成。一是在基金、信托、租赁等领域取得积极进展。2005年,交行发起设立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公司,交银国际信托和交银金融租赁分别作为首批银行系信托和金融租赁公司之一在2007年正式开业。二是建立健全在港运作平台。2007年交行对在香港经营的证券子公司进行了重组,交通证券正式更名为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打造了交行旗下投资银行运作平台。同时,我行还重组了交银保险公司,增强了其资本实力,建立了海外扩张和回归国内保险市场的运作平台。三是积极争取涉足境内证券和保险业。交行将成为首批在境内设立保险公司的试点银行之一,目前交行已成为国内涉及非银行业务领域最多的商业银行之一。

  总体来看,经过几年的努力,交行又重新建立了以银行为主体,包括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等机构的综合性金融集团,初步构建了综合经营的基本框架。

二、客观总结经验,不要误读历史

  有位金融业资深人士曾经讲过,在推进国内金融业综合经营方面,我们要能够正确解读现实、解读历史。其实,解读现实和解读历史有时候并不容易但却十分重要。回顾美国和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发展历程,我觉得有一点经验值得总结,那就是要客观总结经验,不要误读历史。

  美国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立法理由是,当时商业银行过度涉足证券业务导致了自身的倒闭和金融体系的崩溃,进而引发了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大萧条。但后来的一些研究表明,当时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被认为是“误读了美国大萧条的历史(Misreading the Lessons of the Great Depression)”。如已故的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和安娜•施瓦兹合著的《美国货币史》一书中,专门探讨了大萧条产生的背景、因果和逻辑的关系,明确提出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是对大萧条教训的误读,是对错误疾病的错误药方。现任美联储主席伯南克也持同样观点,在他出版的《大萧条》(The Essays on the Great Depression)一书中也有类似的分析。而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出台正是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否定。

  对于中国分业与混业的历程也应客观评价。中国银行业在综合经营上确实经历了一个反复的历程,但这个过程不是一个简单的反复,而是一个曲折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实际上,前后两个“综合经营”在本质上是截然不同的。

  20年多前,中国银行业刚刚与财政体系实现分离。制度上一有松动,中国金融市场就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自由化改革”,主要标志就是一大批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涌现出来。1994年,全国城市信用社达到了5000多家,信托投资公司也一度达到700多家。这些金融机构实质上是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更高利率贷放出去。

  与些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都设有证券部门,从事证券业务,不少证券公司的前身就是银行的一个部门。在这种体制下,相当部分的银行资金通过这一渠道违规进入了房地产、证券等高风险市场。那时候,包括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都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要挣钱,到海南;要发财,炒楼花。”海南地产泡沫的破灭,现在很多人回忆起来都心有余悸,但那还只是当时混乱的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缩影。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为了控制日益严重的风险,国家要求非银行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脱钩,对金融市场进行了清肃整顿。中国银行业从此开始进入分业经营时期,开始从无序混乱走向逐步规范。在当时,国家做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如果不整顿、不脱钩、不分业,后果和损失是难以想象的,我们甚至可能无法安然渡过亚洲金融危机。

  现在我们又开始尝试综合经营,但这一次不是对上次的简单重复,因为整个市场基础、制度环境、国际金融形势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市场需求日新月异,商业银行今天的情况已远非20年前可同日而语,开展综合经营的条件已日趋成熟。

  面对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跨市场、跨行业的产品和服务需求,商业银行就必须具备跨市场经营的能力和产品。而在综合经营的条件下,银行拥有一个涉及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租赁等多类非银行金融业的平台,就可以提供各类客户所需要的产品,能够进行较为有效的交叉营销和有效的成本管理,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银行内部经营管理的深刻变化,为开展综合经营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经过近来脱胎换骨式的改革,整个银行业的面貌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都得到了很大提升。特别是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大大改善,我国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推进实施新巴塞尔协议工作,在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体制和机制、风险管理技术等各个方面都已经有了根本性的改善和提高,这为控制综合经营下的多类风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国际上许多成功的银行类金融控股集团的经验可以引以为鉴。以汇丰控股为例,1991年,汇丰银行重组成立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之后,经过大规模的兼并,拥有许多银行类和非银行类的子公司,但在控股公司的框架下,事业部制仍是其主要的管理模式,即不管子公司为银行类还是非银行类,不管子公司地处何区域、哪个国家,汇丰控股从上到下的管理主要通过条线的事业部体制来进行。因此这一体制实际上是“子公司为形式,事业部为本质”。这种管理模式在适应监管要求和实现风险隔离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发挥了综合经营的协同效应,很值得我国商业银行在综合经营过程中学习和借鉴。

三、大型银行开展综合经营拥有明显优势,而风险控制是关键

  国际经验表明,如果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过于局限,不但影响其盈利能力,而且会导致经营风险过度集中,不利于稳健持续经营。如在次贷危机中陷入挤兑风波的英国“北岩银行”,就是因为业务过度集中于住房贷款,在美国次级债危机的冲击下变得不堪一击,陷入破产境地。与此相反,那些大型金融集团,如汇丰、花旗等,虽然同样受到次级债危机的冲击,但因为具有全球化的机构布局、综合化的业务结构,受影响的程度明显小于专业性金融机构。

  相比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银行在综合经营方面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因为传统银行业务不但使商业银行在资金来源方面强于其他金融机构,而且也使商业银行具备了较好的客户和网络基础,具有良好的综合经营条件,也便于实现集团的协同效应;二是因为世界各国商业银行都受到严格的监管,在巴塞尔协议的监管要求下,商业银行都有严格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使商业银行在抵御风险方面要强于其他金融机构;三是因为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是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质的商业机构。所以银行一旦出问题,更易得到政府救助。政府存款保险制度的对象也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这虽然可能会导致道德风险等问题,但从一个国家金融稳定的角度来讲,让大型银行搞综合经营,更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正是因为以上原因,在此次华尔街金融风暴之后,华尔街仅剩的两家大型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都申请转制成为银行控股公司。尽管这两家投行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银行控股公司,也不可能完全放弃其投行业务,但其发展方向已十分明朗。因此,有人预计未来国际金融界将是以银行为主体的大型金融集团的天下。我认为,中国的趋势也将逐渐明朗,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集团将成为综合经营的主流和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

  未来我国综合经营能否顺利发展,风险控制至关重要。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多元化经营、拓宽经营领域和经营范围的过程中,应把风险控制摆在首要位置,在经济周期下行过程中尤其应当如此。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综合经营大都采取的是银行母公司管理非银行子公司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下由于银行业务与其他非银行业务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在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不同种类金融业务之间的风险容易相互传导,一旦子公司出现问题,这种风险也必然会通过传递效应影响到银行,加大集团风险管理的难度。

  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要有效控制集团综合经营风险,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加快步伐建立完善与综合经营相适应的垂直、集中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止风险在集团内部的传染和扩散,切实防范系统风险。另一方面则是创造条件逐步实现由银行控股公司向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的转变。因为在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不同金融业务之间能建立起较为有效的“防火墙”,以控制金融风险的传递;并且通过多元化的收入来源,保持集团收入的稳定性。正是基于这些方面的优势,纯粹型金融控股公司正成为当前世界金融机构进行综合经营的主流模式,也是各国监管当局所推崇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