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奥口腔怎么样:枪决9年后“死囚”还活着 湖北高院称判刑合法(南方都市报 201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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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决9年后“死囚”还活着 湖北高院:按自报姓名判刑合法

称获悉冒名情况后没有及时更正法律文书中被告人姓名,对此引以为戒,决定依法更正

类别:国内新闻   浏览量:6044   版次:AA12   版名:国内   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1-09-24
作者:新华社 原创   手机看新闻 全国订报编辑此文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对网上“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报道有关情况进行了回应说明。

    说明称,冒充“唐建敏”之名的罪犯张文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按其自称姓名判决死刑具有法律依据,但是在2005年获悉张文华冒名的情况后,没有及时更正法律文书中被告人的姓名,对此应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现已决定依法予以更正。法院将以坦诚的态度欢迎社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

    离奇案情引发网络猜测

    此前,一篇题为《湖北一“死囚”被执行枪决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的报道先后被多家网站转载,引发社会关注。报道称,2000年前后,一名男子在宜昌多次实施持刀抢劫并致人重伤,经过司法程序被判处死刑,于2002年被执行枪决。从审讯、判决到执行死刑,此人一直自称是“河南省淅川县厚坡镇前河村村民唐建敏”。然而,真正的唐建敏则在外打工,至今一直正常生活。有网友表示此事令人“匪夷所思”,离奇的案情也引发了是否为“替死鬼”、行政命令等各种猜测。

    湖北省高院表示,报道中所指“死囚”,其真实姓名为张文华,男,1973年1月1日出生,户籍地湖北省襄阳市(原襄樊市)樊城区。1997年7月25日,张文华涉嫌伙同徐浩杀害原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后,负案在逃。

    2001年6月,张文华使用自己的照片,在其表兄唐建敏的户籍地河南省以唐建敏之名办理了身份证。

    枪决三年后就查明冒名

    在逃期间,张文华在湖北省宜昌市持刀抢劫作案多起被捕获。到案后,张文华自称叫“唐建敏”。公安机关根据其交代向河南公安机关调取了唐建敏的户籍证明。在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和人民法院审理的整个办案过程中,张文华始终未向司法机关交代其真实姓名。后来,公安机关在追抓逃犯工作中,于2005年查明了张文华冒名唐建敏的真实情况。

    湖北省高院表示,罪犯张文华冒充“唐建敏”之名,在宜昌市实施抢劫、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对该案的审判,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关于报道中提到张文华涉及的徐浩故意杀人一案,经原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高院二审及几级法院多次复查,均有明确结论。

    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即“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对该案的审判,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这个事情反映出我们司法程序上的确有漏洞。在这么严肃的事情上看不出对生命的尊重。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正义,判出这样的案子,正义体现在哪里?我们执法人员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哪里?这样的事情严重损害司法机关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

    ———武汉大学教授周运清  http://gcontent.oeeee.com/8/9f/89f03f7d02720160/Blog/d5c/ff3d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