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丢了怎么办:天涯观察第25期:伍皓单起李鸿文:一个作秀者的炒作狂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17:53:05

互联网时代的年底官员秀——堪称搞笑“贺岁片”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近日在微博上发表言论:“如果要说大实话,拆迁在发展过程中是很难避免的。倘若不能废除拆迁,那么,我们对每一起拆迁维权的围观和声援,实际上都是在鼓励更多的对抗,这又必然会制造更多的鲜血和悲剧……”随后,李鸿文在《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叫《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的评论,给自己赢得了一张“单起”票,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也是祸从口出啊,在这篇评论里李鸿文不点名地“叼”了一下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伍皓大概有点不爽,或者是暗爽,反正他很快就发私信给李鸿文,声称正式以名誉侵权起诉他和晶报、中国青年报,分别索赔10万元,并已全权委托云南华度律师事务所。伍皓特别声明,索赔30万元“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我不主张只诉讼而象征性索赔的办法,那就成了一场秀。”伍皓在微博称,在网友费昕同学回应说“相信五号同学已经为那30万找到合适的去处了。拭目以待!”,伍皓如是回应:“平生清贫,别人送30万可不敢收,打官司如果能赢来30万,当然可以想怎么花怎么花。小发一笔补贴家用的想法不能说没有,但取之有道。权当个人财产再次公示。”

伍皓随后又宣称放弃了对《晶报》的起诉,称《晶报》没有发表该评论,接着又放弃了对中青报的起诉,只起诉评论作者李鸿文。

网版官场芙蓉姐姐6.0兼凤姐7.0合体加强版:13.0级别官员伍皓热辣秀

伍皓“单起”李鸿文真的是为了普法吗?

“三起”变“双起”,“双起”又变“单起”, 看来伍皓这厮很懂得吃柿子的规矩啊。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双起”论余音未远,伍皓则干脆来个实际的案例以飨众位围观者。伍皓在微博里也一再声明,不会动用公权力起诉,并表示,“法律是每个公民共有的武器,公民应该学会运用法律主张自己的公民权利。败诉也是一种主张。话说,如果我真对李先生怀恨在心,暗地里动点手脚让他穿点小鞋,稳操胜券,但我宁愿去打一场没有胜算的诉讼。”

好一个“暗地里动点手脚让他穿点小鞋,稳操胜券”,其言外之意,我想暗中搞你那是裤裆里摸老二,十拿九稳的事,但我不,我选择“单起”你,哪怕胜算的概率只有3成。

国内高级别的宣传部长中,伍皓堪称“网络红人”,从“躲猫猫”事件中邀请“网友调查团”,到今年4月在大学演讲被网友扔了一身五毛纸币,伍皓一直是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官或者说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众说纷纭。有的说他观点相对直接、另类,颇具“改革”形象;有的说伍皓很善于应用网络舆论造势的厅级官员;南方周末2009年曾如此评价伍皓:“伍皓有多红?有网友戏言,如果要评选出2009年中国红人前三名,答案会是小沈阳、曾轶可、伍皓。前二者一个是相声演员,一个是快女,伍皓是官员。

他因为不满媒体“虚假”报道“小学生卖淫案”而与网友“掐架”;他组织云南的记者宣誓“坚决放弃暴力、血腥、低俗、灰暗的新闻”;他率先在微博上实名开博……伍皓,一个充满争议的官场异类。他是在革新官场风气还是在自我作秀?他的“特立独行”还能保持多久?

读过北大、混过新华社的伍皓深谙传媒的G点

李鸿文“断章取义”?

李鸿文的观点很不靠谱吗? 通读《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这篇评论,笔者觉得李说的很中肯,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觉得该文存在什么名誉侵权的问题。从伍皓的官司立论我们可以看到,伍皓认定对方损害名誉权的焦点是对方“断章取义”,只批评没认可,扭曲了其完全本意,伍皓坦言自己“彻夜未眠、彻夜不眠劝阻自焚、我反对强拆但呼吁理性回归谈判的态度”对方都没有提及;且该文发表在了“权威”的媒体上,是故意歪曲和断章取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问题,是“希望通过这场官司,让更多的网友认识到官员只是职务身份,而在法律上任何人都只有一个身份:公民。”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

伍皓有没有权力打名誉官司?我国现行民法对官员与普通民众在名誉权保护问题上没作任何区别,看并没有什么不妥,因为政府官员同样可依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名誉权。但是,这一点正反映了我国法律的一大制度性缺失,即在公共利益面前,官员的名誉权不应该等同于普通公民的名誉权。在实际生活中,官员所拥有的强势地位与其所受到的监督并不对等,这就使维护官员的名誉权与保障民众的监督权之间严重失衡,造成了价值取向的错位。这种失衡和错位,客观上导致了宪法所确立的“人民监督”制度的虚置。

相对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给予公共言论的范围明显高于官员名誉索赔权,针对公共人物的言论自由,美国的保护近乎绝对。如果公众人物为原告,媒体败诉概率约为4%;当一般公民起诉媒体时,媒体败诉概率则约为24%。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美国实在官员的透明度近乎100%,例如财产收入、亲属职务、等等前提下,以法律名义鼓励公共言论进一步监督官员。

伍皓打官司的举动称得上合法,但他叫嚣的“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这个理由却值得怀疑,他图什么呢?这个只有他自己知道。至少,他引爆了媒体追踪的热情,制造了新闻热点,从宣传部长的职能定位来看,他再一次的华丽丽的“前卫”了一次,人生嘛,不就是图个高潮迭起?

提防伍皓之流的官员以公义之名行舆论封杀之实

官员伍皓打官司伤害了谁?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本职工作重点应该是客观引导舆论,为构造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做贡献,而不是一天到晚为了制造轰动或者为有关部门开解责任而绞尽脑汁地耍花枪。

剥开其“普法精神”的皮,冷眼旁观其一贯善于炒作网络舆论的手法,尝试着站在他的角度进行一番揣测,不禁想起前一段时间舆论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公安局长王立军要对“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进行起诉,并称之为“双起”论。王立军仅仅是构思计划阶段,而官员伍皓则身体力行,将媒体与自由观点评论人李鸿文因观点之争告上法庭,这如何不让人心生寒意?

如李鸿文般敢想敢说、仗义执言的自由评论者何止千千万,伍皓虽说抛开官员身份“单起”,但其深入人心的官员形象仅因观点争执“官告民”案一旦得逞,自由评论者必将噤若寒蝉,甚至是道路以目,将造成公共舆论监督的严重倒退。平媒、网媒更将进一步严控至“只许讴功颂德、不得质疑批评”的地步,这对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将是严厉的打击,最终将导致各类弱势群体权利遭受侵犯时,根本找不到仗义执言的个人支持,也无处可寻新闻媒体的平台支援,整个社会表面一片和谐波澜不惊,底下暗流波涛,那才是法治精神最大的退步,与构筑和谐社会原则背道而驰!

结束语

一个执政党要有执政党的胸怀,对于异见者要包容并学习其说得对的部分;一个为官者要有一个为官者的度量,对于批评者要欢迎并接受批评者的中肯意见——唯如此,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

出品:天涯观察编辑部 监制:伊文 美工:盼盼 本期责编:废城农民 主笔:爱地乃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