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伟源和潘源良谁厉害:创新之“术”与“道” - 瞧这网!点子创意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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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之“术”与“道”

发布时间:2008-04-04 08:49 浏览次数:166 文章评论:0

创新之“术”

  1946年,当时在前苏联里海海军专利局工作的G.. S.Altshuller,在处理世界各国著名的发明专利过程中,发现任何领域的产品改进与技术创新,都和生物系统一样,存在产生、生长、成熟、衰老、灭亡的过程,有着其特定的变化规律;人们解决各类工程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果人们掌握了所有这些规律,就能能动地进行产品设计并能预测产品的未来发展趋势。Altshuller总结出各种技术发展进化所遵循的规律模式,以及解决各种技术矛盾和物理矛盾的创新原理和法则,建立一个由解决技术问题,实现创新开发的各种方法、算法组成的综合理论体系,并结合多学科领域的原理和法则,创建了“发明问题解决理论”(简写为TRIZ)。

  相对于传统的头脑风暴法、试错法等创新方法,TRIZ理论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它成功地揭示了创新的内在规律和原理,着力于澄清和强调系统中存在的矛盾,而不是逃避矛盾,其目标是不折中地解决矛盾,获得最终的理想解;而且它是基于技术的发展演化规律来研究整个设计与开发过程,让创新不再是随机的行为。

  比如,在Altshuller提出的矛盾矩阵中,表示为可以采用各种创新原理来解决各种技术上的矛盾。

  又比如,如何预测下一代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的问题,是一个具有战略决策意义的问题,用试错法根本无法解决。而TRIZ理论中,对技术系统的进化法则有着明确的分析和示意,让决策者清晰地了解到在什么阶段该采用什么样的技术来发展自己的产品,有效地取得产品的竞争优势。

  不难看出,TRIZ理论对研发或解决问题的思路有明确的指导性。这种指导性避免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盲目试错,让解决产品问题变得有律可循、有术可依,给技术创新留下了巨大的、易操作的空间。让创新不再仅仅是一个概念或一句口号。

  本体论(Ontology)原为哲学中的一个概念,旨在研究世界万物之间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以揭示事物之间相互转换变迁的规律。本体论进入IT业后,延伸扩展为对客观存在的概念和关系的说明描述,即构建大千世界普遍联系的关系网。

  TRIZ指出了创新的规律性;本体论表明了创新知识的关联性。二者的完美结合,形成了崭新的现代创新理论体系,为实现创新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进而, TRIZ、本体论、现代设计方法学、语义处理技术以及IT技术的结合,形成了计算机辅助创新(CAI)这样一门高新技术。可以说,CAI就是目前中国制造业信息化建设所急需的创新之术。

  创新之“道”

  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八五”重大项目“技术创新研究”的成果表明,企业的研发成果和实践经验是以知识的形式存在于知识库中,企业的积累越丰富,知识库越充实,从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大。

  因此,依托IT技术,把知识作为一种资产来管理和充分利用,让知识为企业创造价值,以此促进技术创新,使企业走上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乃企业的技术创新之道。

  知识,特别是可以作为企业智力资产的知识,在企业研发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企业智力资产包括企业内部的和外部的两部分,也包括物化知识(OA、CAX 文档等)和非物化知识(经验、创意、原理、Know-How等)两类。过去,不少企业已经意识到要对企业内部的智力资产和物化知识加以管理,由此而引入了 PDM等管理系统。但是,由于对非物化知识的忽视,造成企业智力资产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创新的效果;由于对企业外部智力资产借鉴不够,造成创新乏术,甚至造成“创旧”频频发生。

  技术创新之道,必须实现对全范畴企业智力资产的管理,注重把个体的知识转换成可以共享的知识,注重把企业内部智力资产条理化、体系化、关联化(建立本体关系),同时注重对外部智力资产的借鉴。

  技术创新之道,必须让有组织的知识在企业内部和外部顺利地流动起来,并在流动的过程中为企业创造价值。   

可以预见,当中国的制造业企业大力普及CAI并注重企业智力资产管理之日,也就是中国的制造业企业信息化建设成功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