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家凯父亲: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安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1:44:08

区政府部分工作流程安排

 

一、会务组织

(一)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协调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牵头组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办公室内部另行制定具体流程)。

(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业会议,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协助,具体会务组织工作流程如下:

1.会前工作

(1)主管部门提前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内容、时间、地点、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等事宜,后附出席会议领导的讲话及其他会议材料,报主管区长审定;需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经主管区长同意后,报区长审定;需要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街道行政一把手参加的会议,应提前与区政府主要领导沟通。

(2)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有关事项确定后,主管部门责成专人负责会务组织工作(一般为单位的主管领导),并提前将需要办公室协助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送办公室。

办公室协助事项主要包括:通知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的参会人员,会场布置,通知录相,领导讲话的文字把关。

(3)会议签到由主管部门负责,大型专业会议办公室协助签到。签到人员应提前40分钟到达会场,认真核对与会人员,对没有到会的单位要问清原因。

(4)安排典型发言的会议,由主管部门负责发言材料的把关,并通知发言人员提前20分钟到会,在指定位置就座。

(5)安排现场发奖的会议,由主管部门提前安排好服务人员,并做好服务员培训、排练和其它组织工作,确保发奖时井然有序。

2.会中工作

(1)签到人员要在开会前5分钟向会议主持人报告签到情况。

(2)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在会场门口和领导休息室值班,处理临时事项,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3)办公室协助做好领导讲话的记录(录音)工作,以便根据领导要求整理下发。

3.会后工作

(1)检查会场有无遗留文件、物品。

(2)根据领导意见,整理并下发领导讲话。

(3)办公室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接待安排

(一)分工

1.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市农委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工作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接待,有关部门配合。

2.由市其他机关、部门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接洽有关工作的,由区对应部门负责组织接待。

3.由国家部委局、外省市领导(副部级以上)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工作的,有市政府领导陪同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接待,对应部门积极配合;没有市政府领导陪同的由区对应(联系)部门牵头组织接待,办公室配合。

4.由国家部委局、外省市厅级以下(含厅级)领导带队来宝坻调研或检查、接洽工作的,由区对应(联系)部门负责组织接待。

(二)办公室牵头的接待工作流程由办公室内部另行制定。

(三)区对应(联系)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协助安排的接待工作流程

1.对应(联系)部门要提前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来宝坻的具体时间、人员、目的、活动安排等,同时,拟好接待方案送区政府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定。

2.接待方案内容包括:接待时间、接待地点、出席领导、参加部门、日程及餐饮住宿安排等,同时列清需办公室协助的事项。

3.对应(联系)部门应提前安排好路线、参观点,确定好会议、用餐地点,准备好有关接待材料。

4.办公室根据接待方案主要做好以下协助工作:会场布置、用餐安排、通知新闻单位、文字材料把关等,不参与具体工作安排。

5.办公室安排专人听会、录音,并在事后进行整理、保存。

(四)庆典活动安排

企业举办的大型活动原则上办公室不予协助。一些带有政府性的庆典活动(如道路通车剪彩等),由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办公室可协助安排。协助安排的事项主要包括:通知公安部门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通知有关领导、部门参加活动及安排录相等。办公室不参与具体组织工作。

三、信访工作办理

区政府信访工作主要包括区长信箱、区长热线、专线电话、人民来信、群众来访五项内容。具体工作流程及规范如下:

(一)上述信访工作由区政府督查室(以下简称督查室)负责。督查室记录、阅信、登记、整理后,根据反映的具体问题,提出初步拟办意见,呈报区长或主管区长阅批。

(二)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督查室当日将反映事项、领导批示意见并附《信访事项办理结果反馈卡》转相关责任部门办理。

(三)各责任部门要对转办的信访问题认真办理,限期办结,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督查室(一般性问题5天内反馈,比较重要或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问题10天内反馈)。

四、督查工作

(一)重点工作的督查。

1.每年年初,由督查室根据区工作会和人代会精神拟定《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

2.对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明确目标要求、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责任单位确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并做好与督查室的联系、沟通工作。

3.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室每2个月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结果汇总,以《督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

4.在进行全面督查的同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工程,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督查室将随时深入现场进行督查,在查进度的同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反馈。

5.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督查工作,对所督查的内容,如期、如实地提供情况、反映问题、提出建议。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方面工作的情况可以随时以政务信息的形式送督查室。

(二)各种会议安排事项的督查。

区政府各项专业会议的落实情况,由督查室会同相关委、办、局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主管委办将所属系统落实会议的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督查室,督查室整理后以《督查专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领导,同时向各系统主管委办进行通报。

(三)大项目的督查。

1.督查室建立大项目档案,各乡镇、街道和项目主管部门要明确大项目负责人,与督查室做好工作上的沟通与联系。

2.督查室每2个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以《督查专报》的形式上报区政府领导,同时下发全区各部门及乡镇、街道。

(四)区政府领导批示和特别交办事项的督查。

1.区政府领导要求落实并反馈结果的批示件,由督查室及时转交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2.根据批示内容的轻重缓急程度,由督查室采取不同形式进行督查。

五、提案办理工作

(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1.区“两会”闭会后,督查室对区人大、政协转交区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进行收集、整理、归类、登记,并下发到各承办单位,提出办理工作要求。

2.各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办理意见后报督查室。督查室对各部门拟定的答复意见逐一审核,并报区政府主管领导阅批。

3.对审核后的答复意见,由承办单位按规定要求打印后统一送督查室,督查室在规定的期限内寄送代表。

4.代表和委员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督查室将责成承办单位及时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重新进行答复。

5.对答复代表、委员可以解决的问题,承办单位要尽快落实;对予以采纳的工作性建议,要切实反映在具体工作中。

6.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督查室会同人大代表联络室、政协专委办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二)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组织工作

1.根据人大《关于拟听取和审议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关事项的函》的安排,由督查室负责,确定并通知专项工作报告的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由报告部门及时与区人大相关委室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工作报告,督查室初审后呈区政府主管领导阅批。同意后印送区人大。

3.被委托报告人要准时参加会议并作报告。

4.对人大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部门要按规定期限将研究处理情况报督查室,督查室把关后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