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通表3:佛教之“道”与基督教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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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观点看佛教(二)
中村元 着
香光书乡编译组 译
佛教与基督教都有位独特而杰出的教团与教法的创教者;
两者都有很多思想家尊重理性,使得理性信仰抬头;
基督与佛陀同样认为自己扮演医生的角色。
信仰之道
将佛教与基督教的传统互作比较时,必须时常考虑到两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其中有几项更是特别显著。
〔起源的时间与地点〕
首先是教说起源的时间与地点相异。
佛陀大约比基督早五百年出现在世间,演说教法,但他的传道只限于印度;而基督是犹太教先知所预言的救世主。基督教根植于犹太教的信仰,佛教则普遍被视为从印度的印度教发展而成,但学者更严谨的说法,则认为是根源于婆罗门教与批判该教的各宗教。
两者的起源背景如此不同,因此根本的见解当然迥异。尤其佛教相信,现世的生命只不过是在广大的宇宙中,以种种的型态呈显,同时流转于悠久生命长河中的一个区段而已。虽然像俄利根(Origen, 185?-254?)[1] 等少数的基督教徒,似乎也主张类似的观点,但这种轮回信仰对基督教来说,本质上是不同的。
另外,很重要的是,基督教与犹太人在思想与实践上都同样有个基本前提—─对创造神的信仰;佛教虽然没有这种信仰,但是后期佛教主张“久远实成之佛”(Eternal Buddha)的思想,可说接近基督教了。
佛教与基督教在普及世界各地的过程中,与不同文化圈的各种思想接触而受到冲击。基督教在发展过程中受希腊思想所影响,佛教则受印度教民间信仰的强烈影响,因而产生印度教式的大乘秘密佛教型态。而在中国及其毗邻的各国中,佛教经常藉由儒家与道家的语词来解说;日本佛教则除儒家之外,还加上神道的重要因素。
〔独特而杰出的创教者〕
尽管有上述的差异,但基督教与佛教两者之间,确实存在一些可供类比的基本现象。 首先,这两个宗教在一开始,都有一位独特而杰出的教团与教法的创教者,也都始终展现出对创教者不变的尊崇与皈依的传统。
◎“基督教就是基督”,“佛教就是佛陀”吗?
然而,以佛教来说,历史人物的佛陀──乔达摩(释迦牟尼)身为佛教创教者,而他本身却对信仰创教者提出质疑;但基督教对这样的信仰有很明显的要求,因此几乎可以说:“基督教就是基督”。《圣经》上记载:
狱卒俯伏在保罗、西拉面前,问说:“啊!我该做甚么才能够得救呢?”他们说:“当信靠主耶稣,你就会得救。”(《圣经.使徒行传》16:30-31)
那么,同样可以说:“佛教就是佛陀”吗?这种说法将产生攸关佛教信仰层面的整体问题。可以断定的是,佛教在后期的某种情况下确实具有这种要素,例如在净土教的传统中,对阿弥陀佛誓愿的信仰即是。
然而,从佛教整体或原始佛教中能看出这种要求吗?即使可以认定信仰是宗教形成的要素,但佛教是否果真也如基督教般,除了要求信仰者信仰教义(法)之外,也要信仰创教者本身?佛教的创教者是如何的人呢?佛陀一开始只不过被视为是非常贤明、智慧的师长而已,他与我们一样,是难免犯错的平常人。
缅甸的提提拉(U. Thittilla,1896-1997)[2] 长老说:
佛陀在他的方法上重视合理性,因此未曾要求要绝对地信仰他或他的教法,不如说就像佛陀教导噶拉玛人(Kalama)那般:不能只因为由于传统,或根据伟人所说,或世人所公认等这些理由就什么都相信,即使连佛陀所说的也是如此。
而佛陀临入涅槃时向侍者阿难开示,弟子应依靠的是规范(dharma,法),他说:
阿难啊!或许以后你们当中会有人如此想:“佛陀的言教已经结束了,对我们来说,师长已经不在了。”但不可作如是想。我已经为你们宣说真理(法)与教团的规则(律)等,我入灭后你们就以之为大师。(《大般涅槃经》;《汉译南传》册 7,页 109)
规范(法)才是弟子们应该依止之处,所以,
无论于任何教法与戒律中,凡无八支圣道(八正道)之处,就无真实证果的人。(《大般涅槃经》;《汉译南传》册 7,页 105)
对弟子们而言,佛陀刚开始时只不过是单纯的一般人而已,并非超越世间的。但随着时间流转,逐渐受到高度的赞扬,终于成为信徒心目中超自然的存在。佛陀本身似乎不允许弟子把他当神一般地崇拜,甚至叱责过度赞扬他为无比的伟大圣者的人,以下即是一例:
舍利弗长老来到世尊的处所,顶礼世尊,而后侧坐一旁说道:“世尊!我对师尊如此的崇信着。于过去、未来或现今,不论修行者或婆罗门,关于悟道方面,都没有比世尊伟大又智慧的人吧!”
(世尊回答:)“你所说的这些话,真是大胆又自以为是。你是否心已证悟,所以能用你的心去理解过去证悟者之心,并且知道证悟者做什么行为,具什么智慧,证得什么解脱等吗?”
“不是。”
“那么你是否证悟,所以可以用心去理解未来所有解脱者证悟之事?”
“不是。”
“可是舍利弗呀!至少你也知道我证悟之事,理解我的心吧!”
“不知道。”
“那么说,舍利弗呀!你明知自己不理解过去、未来、现在觉者们的心,为什么你说的话是那样大胆又自以为是呢?”(《大般涅槃经》;《汉译南传》册 7,页 32)
虽然如此,佛陀的教法毕竟仍深具权威。他是已觉悟的人,是“世界之眼”,以弟子们望尘莫及的智慧开示说法。因此,上座部佛教相信巴利圣典是佛陀亲口宣说的经典,所以应信奉、尊重它,基督教教徒对《新约圣经》的敬意也是如此。
佛弟子们以“应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等别称,来赞扬佛陀。
后来,佛弟子们便称佛陀为“世尊”,其中的意涵已远超过单纯对伟大师长的尊敬,而是崇拜与信仰。最初期的信仰表述只是:“佛陀!我皈依您”,但不久后,释迦牟尼(佛)就与教法(法)、教团(僧)产生关联,而合称为“三宝”。
以后的佛教徒就有了如下的信仰:
诸佛所说的法必定实现,诸佛所说的不会悖离真理,有如掷上空中的石头落地,如临终者的逝去,如拂晓前的旭日升起,如狮子出穴时的狮吼,如女性生育子女,这些都确实而无误,诸佛所说的话确实且必然实现。(《本生经》)
基督教的文献中也有类似的文章。
天地要消失,我的话却永不消失。(《圣经.马太福音》24:35。《圣经.路加福音》21:33)
天地消失要比律法的一笔一画被涂抹还容易。(《圣经.路加福音》16:17)
在佛教早期的经典中,佛陀的确是以权威的方式说法(参见《增支部》;《汉译南传》册 21,页 146);耶稣也同样被描述为:
宣说权威者的教训,跟一般经学学者不同。(《圣经.马可福音》1:22)
据说佛陀曾经表示:
我是王,是无上真理之王!(《小部.经集》;《汉译南传》册 27,页 158)
另一方面,基督也以同样的风格回答彼拉多。彼拉多问基督:“那么,你是王吗? ”耶稣回答:
正如你说的,我就是大王,我的使命是为真理作证,我为此而来到世上。(《圣经.约翰福音》18:37)
一般认为佛陀具有超自然的神通力,原始佛教的经典便早已记载,佛陀有行于空中的神通力等,佛陀能以钵中乞食的少许食物供给五百位弟子,而后钵内仍剩余许多食物。这种说法与基督饱飨五千人的故事十分相似(参见《圣经.马可福音》6:36-44)。
虽然上座部佛教抽离对佛陀个人的信仰,而强调对佛陀教法的信仰,但是,另一方面在实修上,却又认为日常生活中时时正忆念佛陀是很重要的。在缅甸的剃度仪式上,便刻意使年轻的沙弥心中,忆念佛陀舍离、忍辱的精神,以作为楷范。此外,也宣说佛陀在《本生经》故事中,亲身示现如何积聚成佛的资粮。
简而言之,后人强调佛陀之所以成佛的特质,其程度并不亚于教法,应该经常观想以向佛陀学习。
然而,大乘佛教传统中,称扬佛陀的倾向中最高度的表现,在于阿弥陀佛的净土思想与对其誓愿的信受。
以大乘佛教的传统而言,众多的佛与菩萨被当作“救世主”般地崇拜,而净土教则特别强调对阿弥陀佛的信仰。还有,日莲(1222-1281)极力主张要信仰《法华经》中所说,久远劫前本已成佛的释迦牟尼佛。依据他的说法,末法时期的凡夫,若不信仰久远前本已成佛的释迦牟尼佛,绝不可能获得救度。常有人批评:大乘佛教是将历史上的佛陀抛诸脑后,而在实质上代之以阿弥陀佛为首的诸佛菩萨。
◎对创教者的信仰中,也包含皈依圣人或菩萨
在基督教的几个教派中,也可看出对圣人具有同样的崇拜。即使信徒可以直接向基督祷告,但却向圣母玛利亚,或圣安东尼(St. Anthony, 251-356)[3] 祈祷。
对这两种宗教,我们不能因为有如此的情况,便认为是对创教者信仰不足,相反地,正可说明对创教者的信仰中,也包含皈依圣人或菩萨吧!所以说:“诵念一佛的圣号,就是诵念一切佛的圣号”。同时也可注意到,以皈依阿弥陀佛弘愿的净土教传统而言,亲鸾(1173-1262)代表继承阐扬历史上佛陀教法真义的龙树所一脉传承的最后一位大师。
对佛陀的信仰中,最显著的因素就是报恩之心。首先是对佛陀的教法深怀感恩,佛陀是“道”的发现者—─启示众生到达涅槃之道的人。他是释迦族的伟大圣者,因而称为“释迦牟尼”,是位极富慈悲心的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慈悲”的观念被强调成“菩萨”(字面上直译为“志求菩提者”)的菩提本质。菩萨充满慈悲心,是救济他人的泉源,他为了使众生向“道”,而坚持留驻在这无常的世间。
怀有报恩心的信仰就是清净自在的保证,而亲鸾对于后人因没有深切信愿,而无法体证清净自在感叹不已,他说:
虽皈依净土真宗
却难发真实之心
此身虚假不实
犹无清净之心
……
恶性更难戒
心行如蛇蝎
(《悲叹述怀和赞》)
基督教与佛教都有信仰创教者的元素,谈及教义的同时,也会提到创教者的个性与人格。双方都认为创教者具备了独特的资格而宣说教法,如佛陀是觉者,而基督则是天主唯一的启示者。如此,不但评断教法,还评断宣说教法的人,这是宗教与哲学相异之处。
如同俗谚所说,哲学是专就其学说本身而受到评断或接纳;在宗教领域中,则认为一位值得尊敬、杰出人物的出现,可作为其教法的具体化与确切实在的例证,他是使教法具有普遍性的重要关键。例如,现今的印度教之所以成为普遍性的宗教,其中很大的因素是受到罗摩克里胥那(Ramakrishna, 1836-1886)[4] 的教说所影响。
信仰与理性
在佛教方面,由于佛陀本身也推崇理性,以致佛教徒对创教者的信仰就显得内敛而含蓄。
关于这点,当然会令人怀疑佛教与基督教的历史,是否真的类似。
〔佛教本质上是理性的,基督教则标显信仰的必要性〕
一般而言,佛教本质上是理性的,相对地,基督教则极力标显信仰的必要性,甚至不考量理性,连理性的论证都弃置一旁,而引用“因为不合理,故我信仰”[9],以支持这结论。
可是这样的结论,仍有待商榷。如果考虑到漫长而整体的基督教思想史,又了解此思想由于与近代西方的哲学家如黑格尔(Hegel, 1770-1831)等的接触,而受其影响的过程,就会产生不同的见解。
◎佛教徒主张要信仰佛陀外,更强调绝不能轻忽理性
尽管佛教徒明确主张要真诚地信仰佛陀,但他们更强调绝不能轻忽理性。如提提拉长老所说:
佛陀教导我们:要与理性一致,应该只信仰有助于一切有情最高幸福与利益的。佛陀的弟子们应该要自己去验证基本教法的真实,体证教法,在亲验到果然那些是真实以前,最好要有疑问,而且在这些教法的真实性获得证明后才能信受。
佛陀教导弟子们,在心入定时,深入观察万法。此外,经典中提到:
当外道非难我、教法、僧团时,你们要把误解的部分解释明白,应指摘那是错误的,而说:“由于如此的理由,所以那项误解并非事实,那项并非如此,如此的情况不存在于我们,是不见于我们当中的。”(《长部》;《汉译南传》册 6,页 2-3)
佛陀与人对谈时,多少也会使用苏格拉底式的问答法,在经典中对此有不少描述。他会先认同对方的主张乃至立场,但是往往在不知不觉中,让对方接受与自己最初主张不同的立场。
基督教的福音书中,只有极少处如此描写基督,几乎看不到苏格拉底式问答法,只有基督在与律法学者及法利赛人论辩,谴责他们不认真思考信仰与行为等内容时,才看得到类似苏格拉底式问答法的记载。他说:
你们法利赛人啊!你们洁净杯盘的外面,可是,你们的内心却充满贪欲与邪恶。你们这些愚拙的人呀!若先洁净杯盘的里面,外侧不也就自然而然干净了吗?(《圣经.马太福音》23:25)
在该段叙述中,法利赛人不只被看作是“重罪者”,又被称为“愚拙者”,总之,因为是非理性的,所以希望教示他们再次重新思考。
◎基督在教法中不太采用理智的议论
但是与佛陀不同的,基督约束弟子们,不允许对他的主张有“如此理由”的辩说,而且在教法中不太采用理智的议论,与其说他的用语是议论性的,不如说是描述性语辞,因此,在福音书中经常出现“播种者”或“好撒玛利亚人”之类的比喻。这种形式在佛教中也可见到,大乘经典中便有类似《圣经.路加福音书》一则放荡儿子的譬喻。
不可讳言地,在所有的宗教传统里,通常会把宗教的真理描写得生动活泼,并以故事形式来说明。但是在基督教的传统中,基督更明显地采用上述的描写形式,尤其在《新约圣经》中特别显著。而且,基督教不像其他的宗教传统,将描写形式的教法,以哲学式性质的教义来补充。《圣经》中虽然也包含智慧的记述,但与预言或故事性的“圣经文学”相较起来,为数极少。
据说圣保罗曾引用希腊诗人的观点:“所有人类皆是神的子嗣”,来说服雅典人。他解释说:人人都是神的子嗣,所以不应将天主等同于人们藉由手艺、心思,以金、银、石等所雕塑成的偶像(参见《圣经.使徒行传》17:28、29)。
但是,他把对这样说辞的不满,记述在书信中。根据那些书信,保罗想要宣扬传布的是:“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信息”[6],但此事“在希腊人看来是愚拙的”。然而,“这世间没有办法依自己的智慧了解神的,是要依靠神的智慧”(《圣经.哥林多前书》1:17-24),那种世间的智慧与天主本身“所隐藏、奥秘的智慧”是不同的。如此,保罗主张他为灵性成熟的人谈论智慧,而这智慧“并非即将没落的世界统治者们的智慧”(《圣经.哥林多前书》2:6)。
纪元二世纪时特土良(Tertullian, 160-225)[7] 建议重新思惟圣保罗在雅典的教说。
他(保罗)滞留在雅典,在那里他自己知道了人们的智慧价值,是好像明了真理而其实是窜改真理的……,耶路撒冷与雅典究竟有什么共通性呢?……基督教属于斯多葛(Stoic)学派 [8]、柏拉图学派 [9],或辩证法的必要性在那里?对我们来说,既有耶稣基督的存在,又有福音书,因此,那些学说是不必要的。……我们的宗教就十分足够了。
特土良这个著名的评论,是基督教迄今仍延续不断的典型见解,也是众多基督教徒至今仍然深信的内容:由于罪,人被染污的理性不足以信任;单凭善行,人不可能获得救赎,甚至智能也属于这个范畴,只有对基督的信仰才是最必要的。
《圣经》中所记载的“天启”(Divine Revelation)[10] 是作为宗教真理唯一且充分的根据,甚至是唯一的标准,众多的现代基督徒,至今还发表与此类似的意见。根据他们的说法,即使基督教徒认同理性,但与佛教徒相较,其对理性几乎无信任度可言。
但是,也有异于这种结论的其他基督教传统思想,他们认为人具备由神所授予的理性能力,且能行使它,它并不因罪而变得毫无用处。由于人类全是模仿天主的形象而被创造的,所以,不只是基督教徒,全世界所有人都有此能力。藉由理性之光,人们认识天主。《圣经》中说:
神是不能见的属性……从创世以来,在被创造的万物中,可以被理性之眼所认识。在由祂所创的万物中,经由理性之眼,是可以被知晓的。(《圣经.罗马书》1:20)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100-165)[11] 主张即使是所谓的无神论者,若依理性生活,也可以将之视为基督教徒,因此他将哲学家苏格拉底、赫拉克利图斯(Heraclitus, B.C. 544-483)[12] ,与先知亚伯拉罕(Abraham)、以利亚(Elijah)并列。
亚历山大里亚城的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150-215)[13] 说:
真理是属于神真实语言的一部分,所有哲学派别,都蕴含片断的真理。(《杂记》,Stromateis)
此外,俄利根也说:
所有理性的被造物都是神言语的分享者,亦即分赐的理性。而且理性将基督所具智慧与正义的种子,植入自己的身中。
俄利根是系统神学族谱中的首位神学家,他不只充分利用理性,清楚地阐释《圣经》的前提及其涵意,且将基督教思想与非基督教思想连结起来。
〔佛教“法”的概念与基督教的“逻各斯”有很多相似点〕
随着基督教势力的延伸,它逐渐成为罗马帝国与西方世界的宗教,希腊的哲学用语随之渗入教会的教义解说中。“逻各斯”[14](logos,“道”、“理性”)的概念,扮演着《圣经》信仰与异教徒哲学之间的沟通桥梁。
西方(希腊)思想与受其影响的基督教教义,两者都能看到“逻各斯”的概念,结果使理性因而受到尊重,这似乎可对照于佛教教法受到“法”概念所影响的过程。
据说佛陀对形而上学的问题都保持沉默,且主张所有的哲学思想都含有部分的真理,但这未必表示佛陀抑止哲学性的思考,他认同有关能适用于人间的普遍性规范。
◎佛教所有学派皆以名为“法”的普遍性理则为前提
佛教主张种种思想的部分真理性,但前提是人生存于世间中,具有普遍性理法。人可能对一切事物产生怀疑,然而,怀疑思考的现象本身,即证明某种普遍性理法的存在—─虽然掌握它或许非常困难,但人如果不认同它,就无法作连贯性的思考。佛教徒认为人生存于世间,有很多普遍而不灭的规范—─“法”(dharmas)在运作。
“法”在语源上意指“任持”,称乔达摩为“说法者”,即因他是依据真理(即不依靠吠陀权威与传统)而宣说教法的人。就这点而言,可说乔达摩.佛陀的观点是非常理性主义或规范主义的。他不曾基于某些传统的权威,而标榜自己的神圣性;佛陀的伟大在于自身觉悟到真理这项事实,除此,再也没有比这更崇高的事迹了。佛陀说过:
不见法(真理或教法)者,不见我。—─见法者即见我。(《小部.如是语经》;《汉译南传》册 26,页 265)
佛教的所有学派都是以名为“法”的普遍性理则为前提,这“法”是人生于世间的指导,且可藉由理性而认知。这普遍性理法适合于一切有情,与宇宙本质是一致的。
“法”通常被认为与佛陀的教法意义相同,在这意义上,“法”并非实际的教条,反而不如说是“道路”,可视为是人类普遍性的规范。关于这点,看得出佛教教法与孔子、孟子的主张有令人惊讶的类似性。因为孔子说:“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论语》),而孟子则说:“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孟子》)
无论在天上或人间,佛陀极为肯定“法”或真理才是达到幸福的唯一道路。关于这点,中国的思想家们也有类似的主张:孔子主张天命支配一切,老子则说明世间一切都无法胜过“道”。他们都以为违犯道德律的人,最后会导致自我毁灭。
◎“逻各斯”是宇宙万象的律动,唯一永恒的理法
在西方,可与“法”相对应的概念可说是“逻各斯”。不过,“逻各斯”以语言表达其意时,相当于印度的“圣言量”(sabda)或“言语”(vac)。宇宙万象有其律动,在唯一永恒的理法之下,与自然界保持平衡。赫拉克利图斯将这律动、理法称为“世界的命运”,也称为“公正”(dike,正义)或“逻各斯”。
佛陀根据普遍性理法的思想,而倡说救度一切众生;赫拉克利图斯也认为“逻各斯”是具普遍性的,所以说:
人必须遵循〔普遍性,亦即对一切来说是〕共通的理法。但是,虽然理法本来就具普遍性,而大多数的人却过得似乎只有自己才拥有特别的见识一般。
个人的尊严建立在普遍性理法上,不能与之相背。佛教徒们自初期起就说:“无论如来出世与否,此理法永远存在。”与之对应的是赫拉克利图斯的谈话:
这个对一切都平等的、有秩序的宇宙世界(cos-mos),并非由诸神或人所创造的,那是“火”,是纵贯过去、现在、未来,遵循节奏(轨则)而燃烧,同时遵循节奏而熄灭的、永恒赤焰的“火”。(《断简》)
对人生命存在的根本理法,佛教徒的阐释是“甚深”且“不可思议”,赫拉克利图斯也有相同的叙述:
〔宇宙的〕理法就如同这里所说的一样,可是人们却总是不加以理解。不论在听闻之前,或听过一次之后……,对于万物是遵循理法而生长的,他们似乎完全不知。(同上)
佛教中,体证到理法的人称为“觉者”(佛陀),比喻人从似梦幻的迷妄中觉醒。令人深感兴趣的是,赫拉克利图斯也有与此相对应的表达,他说:
我们不可以像睡着的人一般的言语和行为。(同上)
柏拉图的哲学中,“善”(the idea of the Good)是一切理型(idea)的根源,是至高无上的,真正的真实与真正的“善”相同。“善”即“逻各斯”,就是宇宙世界(cosmos)的目的。柏拉图认为,宇宙就是许多理型的逻辑体系,是机动灵活的统一体,受到所谓“宇宙目的”的“善”所主宰。哲学的功能在于透过理性的运作,去理解宇宙的内在秩序与种种的关连,并藉由逻辑思考而把握其本质。
根据斯多葛学派的主张,一切生命与活动都是源自于“逻各斯”(道),“逻各斯”就是神,它包含生命的胚芽—─种子,就如植物潜藏在种子中,而全宇宙就潜藏在“逻各斯”之中。整个宇宙是单一的、统一的、活泼的,并结合为全体的。其中所有特殊的事物,是由在永恒活动状态中具神性且原始的力量,所建构的确定形式。由于神是活动性的生产与形成力,所以祂是生命的原理、创造的理法。在无穷尽、多重的现象中,这原理、理法作为那些事物的独特与特殊的形成力而开展。
斐罗(Philo, B.C.30?- A.D.45?)[15] 依照斯多葛哲学的观念,将世界中神的整体活动称为“逻各斯”。它一方面是神的睿智,将其自身寄存于神之内,也是这唯一真神产生理性的力量;另一方面它是神所显现出的理性,是自存性(self-subsistent)的形象,是长子;虽然不像神一样是无始的,但也不似人类的生起,它乃是第二位神(the second God)。
◎基督就是“逻各斯”
依据《圣经.约翰福音书》所载,“逻各斯”的概念显然很早期便传入基督教了。
新柏拉图主义 [16] 的基督教,依据“流溢理论”(principle of emanation),将视同基督的“逻各斯”看作是一种“次等的神”(secondary deity),即倾向于将它当作是超世间的神与感官世界间的媒介。
俄利根认为基督就是“逻各斯”,也就是以人的型态呈显超世间神的睿智。若依照游斯丁的说法,神显现自己本身,是在外相上藉由祂完成的创作来显现自己,并在这个以祂形象所创造的人的内在,安置了理性的特质。
佛教“法”的概念,有很多类似于基督教的“逻各斯”。尽管如此,在东方,“法”的概念是主体性的,着眼于规范人类的行为;西方“逻各斯”的概念却是客体性的,重在支配人所生存的世界,乃至自然环境。
对后来基督教思想极具影响的是两位思想家—─希坡的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354- 430)[17] 与圣多玛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 1224-1274)[18]。圣奥古斯丁强调人应依靠“外力”(即神的恩宠),这方面也许可与净土教诸师相比拟。但他起初受到新柏拉图主义强烈的影响,这由其著作中便可得知,尤其在议论“恶”(Evil)的问题时特别显著。 圣多玛斯则受另一位希腊思想家亚里斯多德的影响,除了主张天主存在之外,也认为基督教信仰可以被合理论证。在这个传统下的天主教神学者,对于任何轻视理性的见解,都给予严厉的批判。
近代,新教徒(耶稣教徒)的神学者,受到康德(Kant, 1724-1804)、黑格尔、怀德海(Whitehead, 1861-1947)[19] 以及其他自由思想家极大的影响。在日本,佛教徒若常常接触受到卡尔.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20] 影响的基督教教师们,或许会因为他们而对基督教徒依凭理性的印象有所疑惑,但若遇到其他与保罗.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21] 接触的人,则会感受到完全相反的印象。
因此,倘若能充分地考量基督教各种思想学派的历史,或许就不会有人再提起基督教轻视理性等种种观点。甚至基督教某些教派是彻底地诉诸理性,他们依之判读《圣经》,并从《圣经》中只挑出符合理性的部分。
所以,这两种普遍性宗教中,很多思想家尊重理性,不再盲目信仰,使得理性信仰抬头。这事特别意味着,这两种宗教已经能处理从人是理性的存在与不能抛弃理性的事实,所衍生出的问题。所以,也许可做个结论:佛教与基督教都不只诉诸人的情绪而已,而能考虑到人本性中理性的层面,因而受到广泛地接纳。但或许可以说,在要求信仰与尊重理性之间所存在的紧张现象,基督教恐怕要比佛教强烈,但是两者多少都诉诸于批评且理性的精神。
理性的限制
若明了人对无解的问题可以存在着疑问时,随之而来地就会考量理性的极限,并对理性的尊重也会有所保留。这在佛教方面尤其显著。
〔佛教:真理超出合理分析之外,也超出认知的领域〕
在佛陀的时代,自由思想受到极大的支持。当时盛行的各种哲学与宗教体系,可分为正统派与异端派两大类。就一般印度人的观点,正统派即指婆罗门教,是承认《吠陀》(Veda)圣典权威的宗教;相对地,当时的异端派思想家对此并不认同,而经常进行自由、开放式的思考,他们提倡唯物论、快乐论、苦行论、决定论、怀疑论、道德否定论等。对这些各种不同的见解,佛陀采取何种态度呢?
他在当时已注意到许多哲学论说之间互相矛盾,不论如何,哲学家们都宣称自家的学说为绝对真理,而主张其他学说在各种谬误基础上蕴含错谬。但是
那对某人来说是真理、真实的见解,对其他人来说却是错谬、虚妄的。出家修行者们为何不说同样的见解呢?(《小部.经集》;《汉译南传》册 27,页 252-254)
因此,佛陀的结论是:若从客观的角度检核这些相互争论的思想,它们所相互对立、冲突的观点,全都是相对的、局部的。也就是说:
婆罗门与修行者们顽固地执着于种种的见解,
就那些见解彼此间互论、互争,
可悲的他们,只不过看到一部分而已。(《小部.自说经》;《汉译南传》册 26,页 137-141)
◎盲人摸象
所有形而上学的见解,只不过是理解真理全貌的一部分而已,真理本身超出合理分析之外,也超出认知的领域。这方面,原始经典流传着“盲人摸象”的著名寓言故事。(参见《小部.自说经》;《汉译南传》册 26,页 137 以下。《大正》册 4,页 178b)
有一次,很多修行者、婆罗门等聚集在一起并开始争论。某甲说:“世界是常住的”,某乙以为:“世界不是常住的”;某丙主张:“世界是有限的”,另外的人则认为:“世界是无限的”;又有某甲解释:“身体与灵魂不是同一的”,另外某乙则说:“身体与灵魂是同一的”;有人阐述“如来死后仍存在”,另外的人则认定“如来死后就不存在”了。到最后仍然相互争论不休,并且掺杂激烈谩骂的言语。僧侣们就把这样的纷争告诉佛陀,佛陀于是说了以下的寓言故事:
从前,某位国王召集了众多天生的盲人,当他们集合后,国王就下令让他们看大象,于是牵来了大象。之后命令他们当中有的人去摸象头,有的人摸耳朵,有的人摸牙齿,还有的人摸鼻子,然后命令最后的人去摸尾巴。
接着国王就询问他们:“所谓‘象’长得像什么呢?”
摸过象头的人回答:“象就像瓮”。
摸过耳朵的人回答:“象就像畚箕”。
摸过牙的人回答:“象就像犁头的刀刃之类的”。
摸过鼻子的人回答:“象就像犁柄”。
到最后,摸过尾巴的人回答:“象就像扫帚”。
一会儿就群起骚乱起来了,各自坚持主张:“所谓象就是像这样的,除此之外,不是别的;不是像那样,而是像这样!”
争论到最后,甚至拳脚相向。国王看到这样的情况,被逗得开心极了。
佛陀就作了结论:修行者、婆罗门就如同这寓言故事中的盲人,只不过各自看到真理的一部分,就主张:“这就是真理,不是其他;真理并不是那样,而是这样。”
“盲人摸象”是东西方皆熟知的寓言故事,诠释着原始佛教所主张的种种不同思想,仅具有部分的真实性。
◎脱离哲学上的对立,人才能获得心灵上的安稳
唯有佛陀才能掌握全面的真理。合理的分析有助于厘清理性的限制,藉由脱离形而上学的对立,才能掌握真理。
乔达摩并不主张:“我所说的是真实,〔你所说的是〕错谬的。”(《小部.经集》;《汉译南传》册 27,页 242),也不与其他哲学家争辩(参见《小部.经集》;《汉译南传》册 27,页243)。他曾说:
我不与世争,但是世间要与我争,了解真理(dharma)者,绝不与世间争。世间的贤者认为“无”的,我也说“无”;世间的贤者认为“有”的,我也说“有”。(《相应部》;《汉译南传》册 15,页 196-197)
藉由脱离哲学上的对立,人才能够获得心灵上的安稳。悟道本身是无法公式化的,因此,佛教从不主张与其他宗教的教义相对立。
当然佛教也随着时间流转,而发展出很多不同的思想体系,但是即使后代的佛教徒也未将本身的思想强加于他人。回应各种不同思想的所谓“佛陀的沉默”,深深地影响了佛教对“生命”的看法。
〔佛陀拒绝讨论属于形而上学的“不确定的问题”〕
关于“沉默”的理由,常常被学者、佛弟子们提出来讨论,但是无论如何,它与佛陀拒绝讨论当时属于形而上学、思辨产物的“不确定的问题”,有特别深的关系。
修行者多半会提出如下的问题:
世界是常住的,抑或无常的呢?
世界是有限的,还是无限的呢?
灵魂与身体是同一的,或相异的呢?
如来死后仍然存在,还是不存在呢?
佛陀不回答这类的质询,为什么呢?依据古老的佛教经典,多半的修行者对佛陀的沉默感到不满。关于这些事,佛陀的解释是,这些质问无助于精神的向上提升,所以不予回应。形而上学的问题与“法”的本质无关,无论是转化欲望,或对治激情,或熄灭烦恼,让心达到平和,乃至对确实的悟道、无上的智慧与涅槃等,皆毫无益处。如果沉溺其中,也许就会无暇于寻求脱离苦的解脱之道吧!
◎毒箭喻
根据这点,佛陀作了以下的比喻:
假设有人被毒箭射伤,友人们紧急将他送医,医生想要从伤口拔出毒箭。可是,中箭的男子坚持说:
“请等一下,射我的人是王族?还是婆罗门?庶民?或者是奴隶呢?在没有弄清楚以前,不能把箭拔出来;还有,不晓得他的姓氏以前,不能把箭拔出;那个人的个子高,还是矮?或者箭是属于那一类的?这些事项没有弄清楚以前,不可把箭拔出来!”
如果医生也一直等到这些质问解决,会变成怎样的结果呢?恐怕这位男子就会身亡吧!
同理,期盼世间的事情与类似的一切质问都有答案的人,在他了解其所处现状的真实是什么,及对那些疑问冰释之前,或许已经死亡了吧!(《中部》;《汉译南传》册 11,页 188)
佛陀常被比喻为医生。他认为人生的现状就有如生病了,他因此才强调自己扮演医生的角色。直到今天,遵从教法的人仍视佛陀的教法为疗法,意指教法就是恢复健康的处方、疗程,以及心理医生临床经验上所给予的建议。
或许可说,佛陀将印度的医学带入心灵精神的领域吧!在佛陀的信徒中,有耆婆(Jivaka, B.C.43- A.D.17)等著名的医生,即使到了后代,佛教也常与医学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因此,佛教大体上不愿意讨论形而上学的问题。这种特色也见于大乘佛教,例如大乘佛教伟大的哲学家龙树(Nagajuna, 150-250),并未加入当时婆罗门哲学家们所议论有关形而上学的问题,例如:世界的起源、灵魂不灭、初始物质、原子等议题。他的论法,只不过是指出其他各派哲学中的错谬与不圆满的结论而已。
但佛教的观念论(唯识学派),也发展出类似形而上学的哲学体系。根据该派的说法,世间一切现象源自根本意识(阿赖耶识)的潜在力(种子)。然而,即使在此体系中,根本意识也是以超越我们思惟的空性为基础。一般而言,佛教徒对会陷入正反两端的问题并不会详加讨论。
对佛陀而言,最急迫且根本关心的课题是,人或其他众生所处的现实状况,以及对这状况所应做的回应。佛陀把世间的现象诊断为“苦”,但它是能治愈的。据此来看,就如佛陀的寓言故事所说,他认为形而上的议论会惑乱人心,对人生无益,也与到达涅槃的目的无关。
〔基督教:天主并非哲学的神〕
回到基督教来谈,基督并非不可知论者 [22]。相反地,基督接受犹太听众的创造神信仰,并以之为基础。如此的信仰,或许会被评述为形而上学,但就如同现代基督教神学家所阐述的,《圣经》的天主并非哲学的神。在犹太人之间,神的存在是无须议论的主题,他们把创造神的信仰,归之于天启。
基督本身绝非哲学家,而且其周围也无哲学家。实际上,他与佛陀所处的环境差异甚大,他很少遭遇到如佛陀所拒答的类似质问。他生活的环境,并非如印度教所属的自由思想发达的印度,而是巴勒斯坦。在那里即使是被认定的自由思想,也并非由贤哲所提出,而是存在于由先知所宣讲,普遍被接受的犹太教范围之内。
基督本身的时代并未与哲学思想交会,最初的接触是在圣保罗的传道之旅—─基督教教义传播到希腊、罗马世界之时。当时,基督教对形而上学的思辨所采取的态度,大致上与佛陀相似。虽然圣保罗曾与雅典的大众有过议论,但依据《新约圣经》的略述,那样的议论还未达到形而上学的领域。又在他所写的信中,对如此的议论,采取与佛陀相近的态度,讲法上也大致基于相同的理由。他说:
你们要谨慎,不要由于那些虚妄、空洞又欺骗的哲学,而被任何人迷惑。(《圣经.哥罗西书》2:8)
要避免像那庸俗的老女人所做的空谈。提摩太啊!……要避免庸俗、荒唐之言,又避免作谬称“知识”的争论。(《圣经.提摩太前书》4:7; 6:20)
就如同后期的佛教历史,基督教到了后期,也出现非常多基督教神学家,他们相当自由地沉浸于形而上学的思辨,而如此的态度招致其他基督教徒的批评。
但就基督教整体历史来看,这样的思辨,普遍因所谓“敬畏的不可知论”(reverent agnosticism)而受限。一般所谓天启,并非指具备充分且完整的神的知识,或有能力去定义神,神仍是神秘性的存在。以下有关圣保罗的言词,经常为人引用。
我们所知悉的是一部分,预言的也是一部分。……现在我们从镜中看到模糊不清的影像,……我只不过知道其中的一部分。(《圣经.哥林多前书》13:9-12)
简而言之,基督教与佛陀所主张的教义,同样都能看出对实修的关心,甚至前者认为基督本身就是关心灵修的显著典型,因基督与佛陀同样认为自己扮演医生的角色。
当基督与罪犯来往而受人谴责时,他回答:
需要医生的,并不是健康的人,而是病人。我来的目的不是为招唤正义的人,是招唤罪人,让他悔改的。(《圣经.路加福音》5:31-32)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依据本身是医生的圣路加所传述的。
福音书中关于基督的写照,就如一位非常忙碌的医生,而基督教的教法方面,与佛教相同,采以相称的表现—─先将人的欲望诊断为道德上与心灵上的病状,之后接着再指出其治疗方法。如此,在这两个普遍性宗教中,都可见到关于究竟实相自性的不可知论元素。
〔哲学与宗教的关系〕
附带地,我们可以思考关于哲学与宗教的关系。两者之间固然有很多情况结合在一起,但也有冲突,甚至有时相互对立,这种倾向在西方尤其常见。在西方,宗教以《圣经》与教会所认可、具权威性的著作为基础,然而,哲学主张具有超脱宗教的独立性,因此排斥圣典,只是依循理性的推论作为基础。
相对地,在佛教普及的各国中,哲学与宗教的对立几乎不曾发生,哲学性思考不曾因僧团的权威而受到压迫。每当顾虑到产生这种对立时,佛教哲学家总是说,经典的教法犹如指月的手指,只不过是引导凡夫到达终极目标的方便而已,究竟真理的本身是不可言喻的,以此来消解这方面的难题。这显示佛教的基本立场在于实修。
普遍性宗教中的宗教不可知论,或许与无法被任何陈腔滥调所公式化的生命神秘感密切相关,因为宗教正是由这种神秘感所产生。然而,基督教的传统比佛教更倾向于教条主义(dogmatism),那也许是因为基督教重视天启的原因吧!
但是,也有人认为基督教的教条主义,具有希腊哲学的影响与西方人的理性信仰,而这两者都可以视为形而上学的思辨。而在东方的佛教,对经句的解释则相当自由,种种教说的阐发,都只不过是度化现世中苦难众生的权宜方便而已。(下期待续)
编者按:本文译自中村元所著《从比较观点看佛教》(1987)一书,文内部分标题为编者所加,中译本将由香光书乡出版社出版。
【译注】
[1] 俄利根(Origen, 185?-254?),埃及哲学家兼神学家,是早期希腊教会最具影响力的《圣经》学者,其神学受新柏拉图派哲学影响极大。所著《原道》(De Principiis)是基督教最早一部完整的系统神学,被称为基督教系统神学的鼻祖。
[2] 提提拉长老(U. Thittilla,1896-1997),年少时即进入无忧僧学院(Masoyein Monastery College)就读,在 U. Adiccacamsa 长老指导下,成为缅甸的“第一学者”(Pathamakyaw Scho1ar),并曾获选为南印佛教协会(the South India Buddhist Associations)会长,致力于南印度佛教的复苏。
[3] 圣安东尼(St. Anthony, 251-356),埃及宗教隐士、早期修士,是个人修道方式的代表,有“修道主义之父”之称。他二十岁开始禁欲修行,曾在尼罗河畔的山中隐居,长达二十五年。
[4] 罗摩克里胥那(Ramakrishna, 1836-1886),印度教领袖,出身清贫的婆罗门家庭,未受过正规教育。他隐居于居处附近的森林苦修,据说探讨伊斯兰教时,曾见穆罕默德显灵,后又研究基督教,也曾见耶稣显圣,因此断定各教本质相同,俱为真理。
[5] 由于社会历史状况,早期基督教思想家较强调信仰的优先性、启示的神圣性,尤其面对当时拥有领导权的希腊、罗马文化时,表现出强烈的护教情绪,从而带有贬低理性思考、鄙夷世俗生活的色彩。但是,当基督教信仰成为社会的主导意识型态后,如何处理上帝的启示与人的自然禀赋,《圣经》信仰与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基督教思想家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6] 根据《圣经.哥林多前书》(1:18):“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信息,在那些走向灭亡的人看来是愚拙的;对我们这些得救的人来说,却是神的大能。”又说:“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神,神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神的智慧了。”(1:21)保罗所要宣扬的是,天主拯救人类的爱是透过耶稣基督的死表达出来。
[7] 特土良(Tertullian, 160?-225?),是影响西方神学思想最深的教父,拉丁神学的鼻祖。他的思想依循传统,抗拒希腊哲学,轻视世间学问文化,其名句至今仍为人所传诵:“雅典(哲学)与耶路撒冷有何相干?基督与柏拉图有何相通?学府与教会有何相同?”然而,他却将世俗的学问变为服事主的工具,许多神学概念经他精确解明之后,不再模糊难解,如“三位一体”、“圣礼”、“救赎”等,即为他首创。
[8] 斯多葛学派约于西元前四世纪在雅典创立,主要宣扬服从命运,并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泛神论思想,其基本思想是理性统治世界,主张宇宙是个统一的整体,存在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亦称“逻各斯”、“世界理性”,或“上帝”、“命运”。此学派中关于自然法、世界主义,以及人类平等和安于现状、顺从命运等观点,对罗马政治思想与基督教教义的形成,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9] 柏拉图(B.C. 427-347)是古希腊思想家,深受哲学家苏格拉底的影响。他在距雅典不远的树林中,为系统地研究哲学与科学而创立一所著名学园(Academy),因而形成柏拉图学派。柏拉图哲学体系的核心在“理型论”,他将世界分为“物质世界”与“理型世界”两个领域。
[10]“天启”即是神向人类彰显祂自己。有“一般启示”—─透过神所造宇宙万物的奇妙,向人类启示宇宙是有秩序且受到造物主管理。另外还有“特殊启示”,分为言语与文字启示。《圣经》属文字启示,神的爱与计划全透过文字在其中向人类启示。也唯有神亲自向人启示,才具有绝对的权威,而成为信仰的依据。
[11] 殉道者游斯丁(Justin, 100?-165?),基督教早期教父,由于坚决不向偶像献祭,被处以极刑。他首次将基督教同希腊哲学结合,并奠定历史神学的基础。其作品对希腊哲学抱乐观态度而偏重理性,却忽略耶稣的人性,但他将基督教的思想与外邦哲学连成一气,开创了“科学的神学”。所以,《旧约》与希腊哲学汇合,形成基督教哲学。
[12] 赫拉克利图斯(Heraclitus, B.C. 535?- 465?),是西方最早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古希腊早期朴素唯物主义与自发辩证法相结合的杰出代表。他主张:“火”是宇宙万物的本源;事物由相互对立中产生;一切事情的发生均由世间规律或“逻各斯”所统摄。
[13] 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 150?-215?),二、三世纪间最重要的基督教护教士。他将希腊哲学与基督教信仰中的犹太传统思想相结合,为其后三个世纪基督教教义的发展奠定基础。他高举“理性”(nous),觉得《圣经》与“理性”都是认识神的泉源。
[14] 逻各斯(logos)是欧洲古代与中世纪常用的哲学概念,指蕴藏于宇宙之中、支配宇宙并使其具有形式与意义的绝对神圣之理。基督教早期将“逻各斯”解释为神的理性与智慧,或神创造世界的原型;将基督解释成“逻各斯”的化身,是人与神之间的仲介。
[15] 斐罗(Philo, B.C.30?- A.D. 45?),犹太神秘主义神学家,以促使犹太与希腊思想汇流著称,在《新约圣经》基督论的发展上,斐罗是个很重要的关键,他引进希腊哲学“逻各斯”概念,并将它解释为上帝与人联系的仲介。他强调“逻各斯”乃上帝的形影,是第二位神。
[16] 新柏拉图主义是西元三至六世纪古罗马唯心主义哲学中,重要流派的基本主张,此派以柏拉图哲学为理论基础,具浓厚的宗教神秘主义成份。学说以普罗提诺斯(Plotinus)的学说为系统与典型,放弃柏拉图主义中的“善”为最高的实在,提出“太一说”、“流溢说”与“灵魂解脱说”,是古希腊罗马哲学史上最后一个最具影响力的学派。
[17] 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 of Hippo, 354- 430),曾任罗马帝国非洲领地希坡(今阿尔及利亚的亚拿巴)主教,是当时西方教会中的重要人士。他深信人类唯有靠神的恩宠,方能得救,为确立“教会以外无法得救”的信念不遗余力,使基督教会终于建立其权威。而他最后的著作将得救预定论讲到极端化,未被教会承认,但日后却再现于经院神学家圣多玛斯.阿奎纳与宗教改革家加尔文(Jhon Calvin)的著作中。
[18] 圣多玛斯.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 1224-1274),义大利经院神学家与诗人,天主教教会认为他是西方第一流的哲学家与神学家。曾在巴黎大学讲授神学,并被委任为罗马教廷的神学顾问,是天主教官方哲学的代表人物,他终身从事教学活动和著书立说,著述浩繁,有“天使博士”、“通传博士”之称。
[19] 怀德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 1861-1947),英国逻辑学家、数学家、教育家与形而上学家,也是一位杰出的哲学家。与罗素合着的《数学原理》被称为永久性的伟大学术著作之一。他创立二十世纪最庞大的形而上学,他著名的形而上学理论是“进程哲学”(process philosophy),主张“变化是认识实在(reality)的不二法门,或变化本身就是实在”,这理论曾受到热烈地讨论。
[20] 卡尔.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瑞士基督教神学家,现代基督新教神学泰斗、新正统神学的奠基人。巴特的神学称为“超越终末论”,认为终末不必从过去的历史,它就存于永恒的任何“此刻”当中。他发表《“罗马书”注释》,强调上帝不同于人间任何事物,批判当时主流的自由派神学中的理性主义、历史主义、心理主义,在该书的影响下,出现了辩证神学派(Dialectical school)。
[21] 保罗.田立克(Paul Tillich, 1886-1965),为当代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与存在主义哲学家。他的神学有极浓重的存在主义色彩,致力于联结人的存在情况与基督教启示的信息,因此其神学也称“相关神学”。他提出“终极关怀”(ultimate concern)的思想,引起人文科学界的极大关注。他认为当一个人有终极关切时,便是宗教的;终极关怀是超乎一切对生命的关切,这种关切是无条件的。
[22]“不可知论”是否认人有认识非物质实体的可能性,断言人的认识能力无法超出感觉经验或现象,人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与其规律,尤其是神的存在与性体方面的课题。认为神可能存在,只是理智无法证明或推翻这项假定。因此不可知论者是指对基督教神学教条表示怀疑,但是又拒绝无神论,从而主张搁置“上帝是否存在”这一类问题的人。
[23] 教条主义是指谨守教义,不敢稍有逾越的遵守方式,亦即一种盲目遵从某些观念或原则的态度。其理论脱离实际,缺乏求证的精神,并拒绝接受实际经验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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