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广的姚莉:关于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意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55:43
中共桃城区委组织部
关于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意见
(试 行)
为切实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职责作用,促进乡镇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委特别是乡镇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在机构设置、职责任务、规范管理上积极探索,使其职能实现由抓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到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转变,促进了乡镇党委党建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有效提高了农村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但还存在着组织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办公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稳定、素质提高和职能作用的发挥。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惠农政策的落实和乡镇职能的转换,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也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因此,乡镇党委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组织员队伍及办公室建设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把乡镇党委组织员及办公室建设成为政治坚强、素质优良、作用明显、工作有力的党建专门人员和机构,推进农村党建水平的提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乡镇党委组织员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1、做好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谋划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关于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基层党建责任目标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谋划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任务目标和落实措施。
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协助党委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规划;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落实培养措施,做好发展对象的集中培训;列席党委和下级组织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有关会议,监督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负责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和谈话,并提出意见;负责党员入党材料审查、归档。
3、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创新教育形式,拓宽教育内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落实党员目标管理、党员联系户和设岗定责等措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加强活动阵地建设,提高电化教育水平;做好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检查和上缴工作;负责党组织基本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和党内统计工作。
4、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协助乡镇党委制定“三级联创”规划,健全创建的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好“五好”农村党支部的初评和申报工作;做好农村后进班子转化工作,促其转化升级;创新党组织设置,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直属单位和“两新”组织中党的建设。
5、做好农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建立健全农村干部选拔、选育、选用和待遇保障机制;做好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和素质培训工作;做好“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年度实绩考核工作;做好农村后备干部的确定、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离任农村干部生活补贴的申报和发放工作。
三、乡镇党委组织员的基本条件和工作守则
乡镇党委专职组织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是:(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热爱党务工作,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文字水平,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3)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勤政,善于做群众工作,群众威信高;(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3年以上党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兼职组织员主要在有党务工作经历的党员干部或其他符合条件、热心党务工作、党性强的党员干部中选任。
乡镇党委组织员要严格遵守以下守则:
1、政治坚强,遵纪守法。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2、精通业务,与时俱进。自觉学习党建理论,精通业务,熟悉相关政策和规定,勤奋努力,胜任本职;善于抓主要矛盾、探索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开创基层党建工作新局面。
3、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坚持党的组织原则,秉公办事,刚正不阿;对于超出自己职责范围以外的重要问题,必须向组织请示,个人不擅自决定和处理;清正廉洁,严于律己,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个人或亲友牟取私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发现并解决党员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自觉接受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批评意见,改进工作;经常向党委和组织部门反映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要求,不隐藏问题,不歪曲事实真相,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5、保持情操,保守秘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团结友爱,谦虚谨慎,遵守保密规定,严守党的秘密。
四、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机构设置和设施配备
1、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为内设机构,一般应独立办公,也可与党政办合署办公。办公室设主任一名,一般由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兼任,也可以由专职组织员担任。每个乡镇设专职组织员2名,兼职组织员1-2名。专职组织员享受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待遇,其选拔和调整,须经乡镇党委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查同意,确保做到专人专用。
2、乡镇党委组织员办公室要有独立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要采取多方筹措、上下结合的办法,配齐办公必须的电脑、桌椅、档案柜、影音播放设备、常用业务工具书和党内统计等业务软件。同时,在制度建设上要达到 “五有”标准,即有党建工作制度、科室职责任务、公开监督制度、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和党员发展规划。
3、乡镇党委要为组织员办公室划拨专项办公经费,并建立农村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及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基层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乡镇党委组织员及办公室的管理
1、目标管理制度。乡镇党委组织员及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乡镇党委要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定目标,建立健全融职责范围、工作任务、考核奖惩于一体的管理机制,促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2、工作汇报(例会)制度。区委组织部定期召开组织员例会,及时了解基层党建工作动态,发现和解决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搞好工作部署。对重大疑难问题,乡镇组织员办公室应积极进行专题汇报。乡镇党委也要定期召开例会,听取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支持乡镇组织员及办公室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定期培训制度。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对乡镇组织员进行党的建设理论、组织工作业务、应用写作、现代化办公等方面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
4、建立关爱机制。组织员的工作层面较宽,业务量大,程序性较强,标准要求较高,工作压力较大。各级要从政治上、工作上、思想上和生活上对他们给予关注和爱护,激发他们热爱基层党建工作的政治热情,努力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精干高效的基层党建工作专职队伍,推动全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跨上新台阶。
各街道党工委组织员队伍的选配、管理和组织员办公室的设立,参照本《意见》执行。
附:基层党委组织员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