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爱家天地二手房:武警与警察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6:04:02

“武警”和“警察”是两个很广的概念,所以武警和警察的关系是很复杂的,这种没有针对性的问题实在难以回答。

简单的说一下警察和武警的分类吧,你可以将就参考一下。

我国的警察分为人民警察(民警)、司法警察(法警)两大类,分为五个系统。

民警包括公安系统(最高机关是公安部)、监狱劳教系统(最高机关是司法部监狱局和司法部劳教局)、国家安全系统(最高机关是国家安全部)的警察,他们行使行政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

法警包括法院司法警察和检察院司法警察,他们行使的是司法权、没有执法权。

“武警”在广义上是指武装警察序列,包括武装警察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一共是八个警种。

内卫部队(我们平时说的“武警”基本上就是单指武警内卫部队)是武警总部(武警部队最高机关,正大区级)的直属警种部队,每个省级行政区设武警总队(副军级),总队以下分别是支队(正团级)、大队(正营级)、中队(正连级)、排,另外在全国范围内有十四个内卫机动师(前身是解放军乙种步兵师);

水电、交通、黄金、森林部队是武警总部和国家相关部委共同管理的专业警种部队(前身是解放军基建工程兵部队和),武警总部下设四个警种指挥部(均为正军级),各指挥部下设若干本警种总队(正师)、支队(正团)、大队……,需要注意的是、这四个警种的驻地不按行政区来划分;

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三个警种是隶属于公安部的公安现役部队、公安部下设三个现役警种局(四、七、八局,都是正军级),只接受武警部队在军事等方面的指导、和武警总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但是因为被列入武警序列,所以平时也被叫做“武警”。

武警和警察的关系

武警部队82年组建、武警总部83年成立,那时的武警部队由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共同领导,其中国务院通过公安部来管理武警总部,所以当时公安和武警就是上下级的关系、各级公安机关首长兼任各级武警部队第一政治委员的职务(比如武警总部第一政委是公安部长、武警总队第一政委是公安厅长、武警支队第一政委是公安局长);

96年,武警总部由原来的副大区升格成正大区并脱离公安部、由军委和国务院直接领导,武警和公安不再有隶属关系,但是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早在85年就已经从武警总部划出、由公安部直接领导,所以这三个警种一直都是隶属于公安部的。

内卫部队和警察的关系比较密切,因为内卫的任务包括协助配合公安执法、在协助公安行动时接受公安机关指挥,所以升格之后第一政委一职依然由公安机关首长兼任。另外内卫部队还负责监狱守卫、死刑刑场警戒等任务(97年以前的行刑任务直接由内卫部队负责),所以内卫和公安系统以外的其他警察也有合作关系;

四个专业警种部队在武警总部升格以后就和警察没多大关系了;

公安现役部队就不说了,本来就是公安系统的现役警种(各级部队由上级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队共同领导,比如省厅警卫局受省厅和部八局领导),倒是他们和武警不太一样——虽然公安现役部队和武警部队一样实行现役制和武警警衔制(武警警衔制和军衔制相同)、穿武警警服,但是公安现役部队的警官具有执法权(士兵没有),而武警部队的警官和士兵都没有任何执法权。

武警的驻地

武警内卫部队在国内除港澳台以外的各省级行政区设一个总队(北京总队高配正军级,其他总队副军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兵团指挥部(正师级),各地/州/市设支队、市内各区设大队、各县设中队;

武警专业警种部队的部署不按行政区来划分;

公安边防部队在各省级行政区设一个总队(云南、新疆等总队高配副军级,其他总队正师级),西藏、新疆等公安厅设反恐特别侦察队(副师级),边境地区各地/州/市设支队(正团),以下是大队(副团,比其他警种大队的建制要大半级)、派出所(正营)、中队、排;

公安消防部队在各省级行政区设一个总队(直辖市总队高配副军,其他总队正师),各地/州/市设支队(正团),各区县设大队(正营),以下是中队、排;

公安警卫部队在各省级行政区设一个警卫局(北京警卫局高配副军,其他警卫局正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