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生希迅雷链接:《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13:40:21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  需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6.租房合同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到期换证、变更同新办。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  需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6.租房合同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到期换证、变更同新办。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 需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技术人员相关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6.租房合同复印件。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    材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办理完毕。到期换证、变更同新办。
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所具备的条件和程序

1、《兽药经营许可证》统一由市畜牧局兽药管理部门核发,各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的审查和考核。

2、兽药经营企业申请或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申请书;

(2)《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一式两份;

(3) 负责人(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同版免冠照片三张;

(4) 药学、兽医、畜牧专业的学历证书或助理兽医(畜牧)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经营场所验收证明;

(6) 换证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供原《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原件。

3、申报及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1)经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同意后,报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初审同意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由经营企业按要求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一式两份;

(2)县(市、区)兽药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验收。符合兽药经营条件的,将《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批表》等有关资料报市兽药管理部门,由市畜牧局统一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药政科2267737 2292636:经营条件(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指南 1、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锦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城乡一体化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后受理;
2、在承诺期内,由区城乡一体化局组织专业人员审查,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
    1、兽药经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名通知书》;
    3、经营门市、仓储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及1寸彩色照片一张;
    5、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
申请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药剂士或兽医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兽药存放和保管场所,应有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尘、防潮、防霉变等设施;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