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简介资料:一个人的遭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1:30:00
1999年《信息日报》载了一篇文章,题为《迟到十七年的判决》——
  35年前,一个学石油炼制的青年周永臣不辞万里来到西北兰州,怀着一腔赤诚,甘为祖国的石油工业奉献自己的青春。仅仅三年,“文革”开始了,周因莫须有的“窃听敌台罪”被捕,继以“反革命”嫌疑被判入狱三年……刑满后,周背着破铺卷返回原籍,谁知,望眼欲穿的父母没等到儿子回家就相继离世,此间,大哥也含冤自尽。备受精神摧残的周永臣住在一间5平米的窝棚里,形影相吊,凄风苦雨,开始了长达27年的拣破烂生涯。“文革”结束后,周永臣像无数含冤者那样乞盼着早日平反,未料这一等就是20年,直到1996年元月,才有兰州来人,向他宣布平反决定,同时递上一份兰州中院改判其无罪的文书复印件。周永臣颤抖着接过该纸,从头看到尾,又从尾追到头,不禁惊呆了:原来,这纸迟来的判书--竟然是1979年签发的!竟拖延了整整17年才抵达受害人手中!17年!周永臣呜咽道:“七九年,我还不到40岁,还可以为国家工作20年,可现在……”他脆弱的神经再也无法承受这一残酷现实,精神恍惚,万念俱灰,元月底,周永臣悬梁自尽。
  读完这则报道,我禁不住掩面长泣,为一个卑微的生命从青春到白发、从英姿勃发的寻梦到双目枯陷的绝望……我久久地黯然,揣想着那纸尘封17年的判决于一双颤巍巍的枯瘦皴手是何等的沉重,那迟到的光明给一位拣破烂的老人竟蒙上了怎样意想不到的漆黑?
  这哪里是什么自杀?分明是“他杀”!铁证如山的“他杀”!
  岂止是潦草的“命运”二字所能遮蔽得了的!
  一个艰难挺过了六七十年代的人,为何竟又在九十年代不得不走上了黄泉路?一具没有被罪绳勒垮的血肉之躯,为何在被贸然“松绑”后的顿释间却魂飞魄散?人,何以被轻蔑和遗忘到如此卑贱而不起眼的地步?生命何以被愚弄至此?
  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周永臣唯一剩下的就是以死逃避,是甘于宿命的巨大哑默?为什么悲愤之际没有像“文革”后大批不甘蒙垢的含冤者那样主动申诉?至少也该效仿不识字的“秋菊”,去向“上面”讨一个说法吧?什么原因使他竟挤不出一丝勇气去迎对这惨淡命运呢? 
  固然有性格因素,但我以为这不是主要的,最深层的原因恐怕尚在于一种牢固的政治文化心理和权利弱势观念--该心理与观念主宰着他对环境及个人存在的一切看法,决定着他对命运的无异议领受而非抗争。
  长期以来,在一种政治神话伦理和极端一元的体制文化下,我们一再被叮咛:个体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任何注重或“夸大”个体意义的做法都是自私可耻的(甚至被贴上“资产阶级”价值观、“利己主义”的标签),而国家和集团利益才是至高无上的,为了“大”必须时刻准备牺牲“小”……就像“皮毛论”所鼓吹的那样:“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正是这样一句俚语性质的“附庸”说,长期以来,在我们的意识形态里,作为“毛”出身的个体就天然披覆上了一种自卑,“自我”则被烙上了一记鲜红的耻字,也使得“小”在一切被指定为“大”和“皮”的权威面前羞愧地低下头去……可谓自惭形秽、无地自容罢。
  一旦“大小”“皮毛”这些日常经验话语通过权力的指认--在政治哲学里被赋予了意想不到的社会含义和伦理价值后,一旦生物现象学变成了社会政治操作学,“小”和“毛”的不幸遭遇即开场了。“大”永远先声夺人--不战而胜,永远象征着权威、统摄、全能、无限、光荣、庄严与真理,永远匹配垄断、覆盖、替代一切的神话魅力。但问题的关键是:这个“大”是否真正包含那个“小”?若是,那么“大”对“小”应负什么样的责任与义务?它对“小”所承诺的呵护与保障是否已认真履行?若未履行,或履行不好,那么“大”还有什么资格与底气从“小”那里领取信任和拥戴?1930年,胡适先生在《介绍我的思想》一文中,早就告诫当时的青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
  “人”被榨干了。“人”奇怪地消失。个体尊严、利益、价值、权利、意义……统统消失在组织、单位、团队、党派、国家、宗族……这些集体式的政治权力谱系中。生命被作为一种工具式的符号,像“镙丝钉”、“小数点”一样被严厉地旋拧在“父系”或“母系”的国家机器上。可以说,“文革”结束以前,在体制文化上,个体的“人”几乎从未得到过价值方面的充实与滋养,反被不断地抽空、吸吮,变得日益干瘪、奄奄一息;同时,“集体”“人民”“领袖”这些闪闪发光的榜首词却一直被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权威元素,愈发得神采奕奕、傲慢无礼……“革命”一词即要求“大”愈大——无穷大、“小”愈小——无穷小;“大”到“万寿无疆”“重比泰山”、“小”至“轻若鸿毛”“汰如粪土”,视服从为天职,视灭己为骄傲,视牺牲为光荣,即最红最红的“革命”,最先进最彻底最铁杆的“主义者”。
  鲁迅说:人被压迫了,为什么不斗争?
  争是可以的,但在注重实际的中国人看来,关键要看是和谁争?存不存在争的可能?
  周永臣--一个在体制文化和绝对统一的威权思想下生成的知识分子,他不会不被告知自己是渺小的,不会不对一切带有“国家”标志的东西和来自“上面”的指令感到敬畏,不会不清楚自己的遭遇是典型的“中国制造”。他面对的始终是整个国家机器,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意志,是以“集体”“组织”“人民”名义注册的最权威和不容置疑的职能部门……作为民间卑微的个体,一介自幼在“民怕官”的积弱文化和“大一统”思想下--靠“服从”“尊纪”成长起来的平头书生,既然从未感受到来自“大”的保护和抚爱,又怎敢伸手去向长久以来支配自己的“大”申请什么权利?讨一个什么说法呢?
  当“小”的对手放扩为无边无际的“大”时,“小”无法不绝望,无法不崩溃。除了自卑、沮丧、恐惧和怀疑,他又能怎么做呢?他能说出“是国家错了!”那样的话来吗?他能奢望“政府应向这个人道歉”那样的事吗?能忍则忍,能屈则屈,能受则受,实在受不了就只剩一条路……
  他实在太弱了(他正是在“积弱”中一路活过来的)。何止是“小”--简直是渺小!正是几十年藐视“人”的体制文化和磐重的政治环境,塑造了这种畸型的可怜的“弱”和“唯唯诺诺”。正是长期以来“个人权利”的缺席或严重不足值,导致了人们根本不理会或不敢动用自己的权利。尤其一个被勒令停止尊严、含垢咀辱达37年的老人,如何在一夜间拣回久违了的尊严?拣回自己的公民资格?或许仍有人嘀咕:“时代毕竟不同了嘛,过去被践踏的法制现在不已恢复了吗?其实他完全可以……”
  不错,他的确走得太安静了,甚至看上去有点“窝囊”、“没出息”--
  但人,为什么要逃避“控诉”的权利?
  唯一的解释是:他内心根本就不信任这道权利,根本不相信自己真的持有这项资格--不管这权利被标榜得多么显赫而逼真!他对突然被授予的东西既陌生、又恐惧,对历史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政治凶险记忆尤新;几十年来,虽然多数人的境遇有了较大改善,但他的境遇从未有过一丝动摇,所以他完全有理由怀疑一切,认定这道权利根本不具现实操作的可能,就像突然将一吨香喷喷的肉赏给一匹快要饿死的骆驼一样(这何尝不是一种羞辱?),其内心除了悲凉、空荡和酸楚,什么都不会再有……
  迟到17年又是怎么回事?
  说到底,仍是对“人”漠视的结果。在那些职能部门眼里,一个无名“个人”太微不足道了,太不值一提了,所以才会发生那样的恶性渎职,而且对“失误”同样不以为然,既无须道歉,也不需要弥补……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是“大”,而对方永远是“小”。“官”对“民”怎么会道歉呢?“父母”对“孩子”怎么会有过呢?
  这轻描淡写的“平反”与三十年前的“罪名成立”实质上又有多大区别?如此缺少诚意的“精神安慰”和当年的“精神摧残”又有何二致?甚至说,它比当年的打击更严重,更具杀伤力和毁灭性——人往往可以承捱命运的严酷迫害,但却受不了命运的恶意嘲笑和捉弄。正是这鬼使神差、不期而至的“大赦”让他的神经一下子瘫痪了,击溃了一个人内心苦苦支撑着的幻想,他听到了来自冥冥命运的嘲笑,意识到自身的渺小和毫无价值,生命被奚落、被忽略、被遗弃、被荒废、被贬值到了极点……17年的顽强“活着”突然间变得毫无意义。悲壮变成了可悲。守候变成了可怜的“守株”。严肃的正剧变成了荒诞滑稽的莫名物……他实在无法再重视自己了,内心成了废墟,所有的生存理由皆已死去。
  历史本身并没能累垮这个人,但历史的后来却杀死了他。这只能说明:那个历史并没有完全结束,而是一直暗暗延续着,是整座“加长的历史”最终摧毁了他。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周永臣的悲剧实则为一代“个人”的悲剧。
  作家余华曾有一部摧人泪下的辛酸小说《活着》,描述了一个普通的中国生命凶舛多劫的生涯故事,从青春到白发,从挈妻携子到家破人亡,从屡败屡战到万念俱灰……其实,读了周永臣的遭遇,我深深觉得其履历或许更能印证“活着”——“严肃地活着”——这道伟大又残酷的语义!
  严肃地活着,有尊严有价值地活着——多么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