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然博物馆 周一:教师职业道德(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5:09:07

  

第四章 师生交往中的师德

 

师生关系可以说是教师最主要的人际关系,在师生交往中,教师的态度、方式等无一不体现了教师的师德素养。在新时期,对教师在师生交往中的师德素养有着明确的要求,要求教师为了学生健康全面地发展,爱护、尊重学生,把学生当作独立、自主的个体,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保证教育公正、公平地对每一个学生;明确认识学生是发展中的个体,体谅、宽容学生的缺点;同时又要严格要求学生,在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慎重使用惩戒,对于体罚一定要杜绝使用。

第一节 师生平等

现代教育观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教师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思想性格各异的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师生之间是平等对话、互教互学的过程,教师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权威,学生也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而是师生共同学习的“学习共同体”。学生的思维是由教师去发现、呵护、开发、点燃的火把。教学过程也不再是按照教师单方思维设计并运作的“流水线”和“圈套”,而是变成一种动态的、变化的、发展的,并不断完善的富有师生个性的创作过程。

班主任的“橡皮擦”

对犯错误的学生,班主任要准备好一块“橡皮擦”。

这不,班级日志上写着,晨晨上课被教数学的周老师批评。下午放学,我找晨晨了解情况,他不服气地说:“周老师故意找茬儿,我上课根本没睡觉,她冤枉我了……”我耐心地等他把话说完,然后问他:“你是不是还生周老师的气呢?”他拗着头说:“有一点儿。”

何止有一点儿,我看得出,他的抵触情绪还很强烈。如果不及时将他的情绪加以疏导或排解,肯定会影响他的学习。

怎样让他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件事呢?我想了想,对他说:“其实你也很在乎周老师对你的感觉,不想和老师抵触,是吗?”他点了点头,表示接受我的看法。我接着说:“那你就要试着和老师去沟通,说出你的想法。这样吧,你写一张字条,我去交给周老师,好吗?”

他同意了,拿起笔在我办公桌前坐下,写了这样一张字条:

周老师:

上数学课时,我只是闭了一下眼,您却误认为我上课睡觉,还批评了我。我希望您以后能先仔细观察,再作结论。

学生:晨晨

嗬,他的气还没消呢。还是等他冷静下来再说,我把字条还给他,说:“把字条拿回去,请你爸爸修改一下,明天交给我。”第二天一早,晨晨来找我,笑着递给我修改过的字条,上面写道:

周老师:

昨天是我错了,我前天晚上睡得有点迟,上课精神不好,勉强撑着,才没有趴下睡着,您的批评是对我的提醒。以后在您的课上,我一定集中精力注意听讲!昨天课堂上还有些问题没弄懂,希望您能多帮助我,谢谢!

学生:晨晨

我很满意。显然在冷静下来以后,通过家长的帮助,他已经能够客观地认识这件事了。我把这张字条拿给周老师,说了晨晨前后态度的变化。她把晨晨叫来,坦诚地向他道歉,说不该草率地批评他。晨晨感动地哭了,他原以为老师为了面子肯定会固执己见的,而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批评晨晨一句。我认为让他自己去反思,找出不足,自觉地调整和改善,这比教师多少批评和说教都有效。

给学生一块橡皮擦,就是给他们一个改正和完善自己的机会。

(徐社东人民教育, 2005 2)

从上面的案例我们知道,徐老师的“教育”过程大体如下:“耐心”地听完晨晨的话,“看出”晨晨有情绪,并认定若不及时教育将如何如何,在“想了想”后,让晨晨写张字条,孰料晨晨没能写出老师想象的话,便让晨晨回家“请爸爸修改”,在得到修改过的字条后,终于“很满意”……

从整个过程来看,似乎完全是以教师的理解、推断为依据对晨晨进行教育,直到将原本“不服气”的晨晨摆弄到“感动地哭了”为止。综观徐老师的教育过程,在得到满意的结果之前,他似乎没有真正接纳过晨晨的一句解释,晨晨只不过是在老师的指令下完成了系列动作,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教育过程中,就不需要师生的平等对话。

长期以来,师生的地位直是不平等的。在提倡重建师生关系的今天,教师仍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说教者的位置上,希望学生理解教师的“良苦用心”,最终能接受教师的观点。又有多少时候,我们能够认真倾听学生的话呢 ? 有过教育教学经验的人都知道,自己难免会有错怪甚至冤枉学生的时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听不进学生的解释,不能以平等对话者的身份和学生交流。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听不进学生的话,教师了解的信息必然是不全面的。如此之下,教育还能有效吗 ?

师生之间的平等对话,需要教师能真正尊重学生、热爱学生,有一颗真诚而宽容的心。唯有如此,教育的目标才可能真正实现。黄网官 . 教育,从平等对话开始 . 人民教育, 2005.7

(一)师生平等是新时期师生关系的核心特征

师生平等是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必然行为。尊重学生和热爱学生主要是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和对学生的关心,对学生人格的尊重,前提就是要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去看待学生。尊重学生,首先就要与学生平等相待。热爱学生,对学生负责就要关心和了解,只有站在学生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才能真正了解学生,才能明白他们的需要,从而去关心、去爱护他们。

现代科技与社会的发展,使得学生与教师在学习上处于平等地位。信息化时代的来临,使学习方式发生了很大转变,自主、探究、发现、合作式学习成为学习的主要方式,人们获取知识技能的途径越来越多样化。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垄断者,教材等文本内容不再是学生活的知识的唯一途径,教师和学生在某些方面的学习处于同等的地位。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师生平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规定:“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规定:“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平等是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人格平等早为人们所接受,但教育教学中师生之间因长期以来的信息知识的不对称,造成的师尊生卑的观念在许多人心中还没有彻底消除。随着现代教育观、学生观的不断发展,师生平等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和接受,因此出现了上面的有关规定,从教师“依法执教”的角度讲,教育教学中也要建立一种平等的师生关系。

(二)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对教师的要求

1. 更新教育观念

首先,教师要更新教学观。学生不是“知识的容器”,知识和技能只有通过学生自己的探究和发现,最后才能真正内化为学生自己的东西,从而促进学生的发展。学生不仅通过学习活动学到一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培养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其终身学习准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所以,在教学中,教师是作为引导者、合作者和协助者的身份存在的,师生只能是一种平等、对话、交流的关系。

其次,教师还要更新知识观。教师要重新认识知识对学生的价值,现代社会知识不再被作为一种目的,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得到全面发展,除了知识之外,更要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体验和情感。知识不再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学生对知识的鉴赏力、判断力和批判力显得更加重要,学生在一定知识的基础上,利用自身的经验和体验不断创新知识,从而获得思想的解放和全面自由的发展。

最后,教师还要正确确立“平等者中的首席”观念。师生之间只有价值的平等而没有地位高低之分,教师是“平等者中的首席”。并且在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氛围中“教师的作用没有被抛弃,而是得以重新建构,从外在于学生情境转向情境共存。教师是内在情境的领导者,而不是外在的专制者”。

2. 热爱尊重学生,确立民主观念,强化师生平等意识

只有确立民主观念和师生平等意识,教师才能更自觉、更主动地走近学生,进入学生的精神世界,了解学生的情感体验、价值观和精神需求;才有可能用学生最需要的理解、爱、合作、尊严、友谊来调整学生的种种需要、生活学习态度和行为选择。这样就会使学生摆脱因教师的外在影响而产生的疏远感和心理上的压抑感,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和情感距离,消除淡化学生面对教师时产生的畏惧心理。摆脱了学习过程中情感、精神上的空虚、压力和厌倦,就会认同教师讲述的道理,形成道德自觉。在行为选择过程中就会自觉地注意自我反省、自我调控和自我完善,追求更高尚的需求,发展更健全、更完善的人格。因此,教师必须树立和强化师生平等意识,去关心、理解、尊重学生,去把握、研究、思考、教育学生,从而获得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

3. 重视学生独立性、能动性和主体性的发挥

建立平等、民主的师生关系,教师必须充分重视学生的独立性、能动性和主体性的发挥,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增强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这就要求教师从根本上转变教育教学方法,改变“我说你听”、“我教你学”的传统教育模式,充分强化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自主意识。只有这样,学生才会信任、亲近、热爱教师,教师的教育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同和接受,使教育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亲和力,获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能动性,会使学生从对教师的迷信盲从的状态下解放出来,个性得到充分张扬,从而给学生创造力的提高、想象力的丰富、智力的发展提供更广阔、自由的空间。这样,教师的教育教学不再是一种强制性的行为,而是学生用来发展智慧、完善自我品行的过程。

4. 提高自身素质,改进交往策略

( 1 )要营造一个师生之间平等和谐的交往环境。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鼓励每一个学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努力创造一个使学生感到尊重和安全的环境。教师在各种教育教学环境中,不要急于代替学生思考和行动,寻找“正确的答案”,应尊重学生自己的思考和行动,充分予以肯定。

( 2 )要善于用类比或隐喻来表达观点或概念。教师不要把观点或偏见强加给学生,而要构建一个机会,让学生能够自由地对各种不同的态度进行思考。教师可以设定一个前提或者用“假如……会怎样”的方式来提问。这样做常常能帮助学生用新的眼光来看待旧的思想。

( 3 )必须保持一种讲话者重视倾听者的感觉。教师必须表现出希望参与交流并且理解听众的样子。花点时间去倾听,在学生看来意味着他 ( 她 ) 是有价值的。说一声“谢谢你”和“没关系”是很让学生振奋的,但这些常见的社会情理,在课堂教学中却常常被抛弃。必须让学生相信教师是真诚的并且希望他们能展现其潜能。

( 4 )要注意人际关系和人际交往的技巧。正如卡茨顿所指出的:“教室是最拥挤的人类环境。”很多时候师生交往常会成为粗俗的、敷衍的和例行公事式的交流。通常在其他地方实行的礼貌,在这里却常常被弃置一旁,特别是在对付难对付的学生时。新时期要求教师提高师德水平,真正建立一种师生平等的关系,因此应该注意人际交往和沟通的技巧,这也是平等对待学生的表现。在交往中教师应该知道学生的姓名,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用眼睛进行交流等。

师生地位是否平等的争论

关于师生地位是否平等和能否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问题,研究者的意见并不一致。一些人认为,师生之间的平等是指在知识和人格上平等,师生只是知识的先知者和后知者的关系,而且“在有些问题上,教师不一定比学生强”,因此,二者不存在尊卑关系;孙喜亭则认为民主平等的关系是公民关系,不能体现师生之间特有的“教”与“学”的关系,因此,在教学中,师生关系不应该是“人与人”、“民主与平等”、“协作伙伴关系”;王辉则从法律角度指出师生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是极不对等的,受教育者处于相对不利地位,在现有情况下,师生之间是平等而又不对等的。可见,在不同的视角之下,研究者对于“平等”这一概念的理解存在差异。也有学者认为,决不能从绝对意义上去理解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因为差异是普遍存在的,师生之间在社会角色规定性和实践的教学过程中皆处于不对等地位。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否定师生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人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可能性,师生之间以开放、接纳的态度交流是有助于彼此在知识、情感和人格方面的发展与完善的。

(刘静 20世纪 90年代以来我国师生关系研究述评教育探索, 2003.7)

怎样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1. 新型的师生关系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地对待学生。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是正常的人与人交往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学生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参与家庭、社会生活的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学生的思想、情感、意志和行为方式同样得到尊重。让学生得到足够的表现自己、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的机会。

2. 要以爱为基础,信任、理解学生。教师应倾心竭力投入所热爱的教育事业中去。用真情去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善于与学生沟通,给学生以生理和情感上的安全感,关爱每一个学生,有信心教育好每一个学生,特别是那些“问题”学生,家庭不健全的学生。只有在爱的氛围里,在信任和理解中,学生才可能释放出所有的潜能,发展其天赋与个性,具备自主的意识与能力,从而自我教育、自我践行、自我评价,全面健康地发展。

3. 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我们讲平等对待学生,不仅指师生人格的平等,也指教师平等对待全体学生,而不是厚此薄彼,有亲疏远近。教师要全面了解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基础的不同,进行分层次分类个别指导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获得一种自我认同感、归属感、胜任感和使命感,让每个学生都能体味成功的愉悦,使学生从成功走向成功。

4. 要讲求民主,宽松和谐。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具有民主思想和作风,善于营造宽松和谐的教育环境。教师要由教学的操作者、主宰者变为引导者、激发者、组织者,这种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促使师生成为学习、探究、发展的伙伴。要多给学生一些思考讨论的时间、实践活动的空间,多一点个性的张扬,才能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教师要学会向学生学习,达到教学相长。在互联网越来越普及,知识信息来源多元化的今天,教师应该善于学习,丰富自己,面对学生提出的千奇百怪的问题,要善于采取不同的建议和意见,即使是“稀奇古怪”的冥想,“莫名其妙”的问题,都能宽容并加以认真对待,与学生共享探究的乐趣。在民主、宽松的环境里,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探索精神,才能得以发扬光大,也才能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

5. 塑造和提升现代教师人格。教师的人格对于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教会上深刻地指出:“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这样才能真正为人师表。”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影响最大的人往往是他的老师。“亲其师,信其道。”现代教师的人格,内在地规定了教师应成为学生政治思想的领路人,道德品质的塑造者。德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若不重视自身思想品德修养,在言行上出现双重人格,学生对教师关于做人的教诲就难以信服,甚至还会产生逆反心理。正如孔子所讲的那样:“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

第二节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素质教育的理念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平等的个体,教育中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教师应该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进步,并促进每一个学生在其原有基础上获得最大的提高。因此,在素质教育理念下,公正就成为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具体表现就是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学生座位也卖“人情”

最近,某市不少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孩子在小学时一直是座位轮换,可现在的中学凭“关系”排位的现象十分普遍。

今年考入某中学读初一的庞越 (化名 )身高 1.65米,班主任把他排在了第 9排,也就是最后一排。

庞越的父亲对此颇有怨言。他说 :因为没有实施轮换制,座位分配权就在老师手里,这样,出现了一些“人情座位”,有钱有势的父母就往学校领导、班主任身上“砸钱”。

在一个教室里听课,从视觉、听觉效果来说,总有一些“黄金座位”。一般来说,“黄金座位”是在中间的前排。

成都市草堂小学副校长付锦说,国外较早注意到学生座位的公平问题,有的采取圆桌式教学,一般就两三个圈层。但我国学校学生人数太多,目前难以做到,但是我们应尽量保证每个学生受教育的平等权。

(新华每日电讯, 2006 10 31)

座位排好了,学生心伤了

一名初三学生发来邮件说:“按成绩排座位是非常不合理的一件事。以往班上每次考完试,就按考分从前到后排座位,我几乎每次因成绩优异都排在前面,可越是这样,每次考试的心理压力就更大,总想着不能多丢一分,不然就可能到后排去了。我记得有次考试失利后,座位忽然跌到了中间位置,那段日子,坐在那个座位上,感觉就是恨不得自己是透明的,惧怕任何一丝他人的目光。”

学习好的有压力,而对成绩排名靠后的,则起不到激励作用。几位在老师眼里属“差生”的同学来电说:“课堂上一抬头便见前方人头攒动……这般望去,心中又怎会不生出几分自卑?为什么要用‘鞭子’抽我们呢,我们不是陀螺呀!”

按成绩排座位为升学有望的“尖子生”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竞争环境,却人为地拉大了学生个体之间的学习差距,这样达不到整体提高班级学习质量的要求,显然有违“教育过程中的公正待遇”的原则。而且,教师以分取人的态度,还会给学习成绩差的学生造成心理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权利。“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也是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如果对待所有学生不公平,本质上就是造成了学生接受教育的不平等,在强调素质教育和依法执教的今天,公平对待每个学生已成为教师的职业责任。在学生的心中,教师往往是公正、无私、善良、正义的代表,对教师有非常美好的期待。这一美好的期待决定着教师在与他们的交往中做到公正办事,他们就会感觉到公正的美好和必要,从而奠定他们在未来社会生活中努力追求道德公正的心理基础。如果学生在学校生活中不能感受到应有的公正存在,那么学生将很难建立公正的信念,最终会不利于社会公正的实现。所以,教师能否实践公正,关系到一个社会公正的实现及其程度。

(一)当前教育教学中存在的不公平现象

1. 教师与不同学生的互动存在差异

由于教师在交往过程中的支配地位,使许多教师在师生交往带有更多的主观选择性。有学者观察发现,教师对学业成就高、家庭社会地位高、在班级中担任较高职务的学生表现出较高的互动频率,与其他类型的学生存有较显著的交往差异。在互动的具体内容与方式上也有所不同。在与成就水平比较高的学生互动时,教师更倾向于采取民主的、肯定的、充分考虑学生个性的方式,并且表现出很大的耐心;在与成就水平比较低的学生互动时,教师更倾向于采取专制的、否定的控制的方式,并且较少给这些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和充分的表达机会。在提问的方式上,教师常常鼓励高期望学生积极地回答问题,在提问较难的问题时,会给这些学生较多的时间,并且引导他们作出正确的回答;而对低期望学生,则常常表现出不耐烦。

2. 教师对不同学生的同一行为的评价也不同

教育教学中,许多教师对某个学生有好感后,就会很难感觉到他的缺点存在,即使有缺点也能轻易地原谅;而对印象不太好的学生总认为毛病缠身,取得成绩还会认为是“瞎猫碰上死老鼠”或有所企图的。

3. 让部分学生享受不正当的“特权”

现实中教师编排座位就是一个焦点问题,教师总是安排那些成绩好、社会地位较高和与自己有特殊社会关系的学生坐在靠近讲台的座位,而把那些成绩较差和教师心目中所谓不听话的孩子放在后排。所以,座位成了班级中学生地位和身份的标志,包含着非常明显的歧视倾向。

此外,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三好学生”等的评选上也有类似的问题。特别是到了中学之后,因为考试加分等原因,在某些项目的评选上,有关领导和教师在不让学生知道的情况下就定了下来,严重违反了教育公平。

(二)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建构教学过程公平

1. 一视同仁,正视差异

作为教师,要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持民主与尊重的态度,对不同出身、性别、智力、相貌、年龄、个性以及关系密切程度不同的学生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对每一个学生都要关心、爱护,不偏见、不偏袒,不以个人的私利和好恶作标准。

当然,一视同仁不能被机械地理解和施行,要从学生的实际状况出发,正视学生的差异,针对其不同特点而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和措施。

2. 体谅和宽容

前面说师生平等,并不是要时时处处把学生看作像教师一样的成人,许多方面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和成人是不一样的,他们正处于一个成长的时期。教师需要设身处地地从学生角度考虑他们的感受和行为,要体谅学生,同时对于学生身上发生的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要予以宽容。亚里士多德曾说:“在有些情况下,公平对待也就是体谅和宽容。宽容就是体谅,是对公平事物作出正确判定,正确判定就是对真理的判定。”

3. 给学生提供多样的发展机会

美国心理学家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认为,每个个体都具有自己独特的智能结构形式,即都具有自己的智能强项和弱项。这种差异并不表现为好坏、高低、贵贱之间的差异,而是多样化的表现。每一个学生都有其自身独特的价值,在教育教学中应该承认差异、适应差异、追求多样性,这样才能够使学生有机会获得适合其特点的教育。因此,公平对待学生就要给他们发展的机会。当然,给予学生发展机会要兼顾每个学生的特点,尽可能地提供适合其发展的机会。

总之,公平公正永远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更是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要求。作为教师更要注重公平公正在教育教学中的具体体现,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平等待人,公平公正。

教师公正面观

1. 家长眼中的教师公正:

( 1)能做到一视同仁,能把自己的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

( 2)对学习好的学生和学习不好的学生一视同仁;

( 3)对待每个学生态度一致,不论其出身、家境、俊丑等;

( 4)公正无私、不分好坏、不只关注好学生;

( 5)不对任何学生抱有成见,不论是“好学生”还是“差学生”;

( 6)对待学生一视同仁,没有偏见。不论与家长是否认识,都不影响教师与学生的关系;

( 7)让学生轮流做班级的干部,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学生眼中的教师公正:

( 1)对待学生机会平等;

( 2)平等待人,不偏向他人、不嘲讽及轻视;

( 3)不考虑学生的家境、服装以及学习成绩,对所有的学生都一视同仁;

( 4)没有特别偏爱的学生,也没有特别厌恶的学生,对所有的学生都一视同仁;

( 5)一视同仁,不对学习不好或纪律不好的同学怀有瞧不起的心理;

( 6)不给优秀学生开小灶;

( 7)对学生没有偏向心理,对每一个学生都给予一定的进步机会;

( 8)对学生一视同仁,不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不论学生学习成绩如何,在同一事上采取同一态度对待;

( 9)一视同仁,对谁都一样。比如上课发言,应该每个人都叫,不光叫一个人或几个人;

( 10)对待所有同学都一视同仁,不用有色眼镜看人;

( 11)一碗水端平,不在投票选举时说一些暗示的话。

3. 平等对待学生的 12条标准:

首先,平等,既不是对少数人的平等,也不是对多数人的平等,而是对所有人的平等,特别是对处于各种不利地位的学生,必须平等对待。这包括 6种情况:

( 1)平等对待智力和能力不同的学生;

( 2)平等对待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

( 3)平等对待男学生和女学生;

( 4)平等对待个性特点不同的学生;

( 5)平等对待家庭背景不同的学生;

( 6)平等对待自己喜爱和不喜爱的学生。

其次,给学生提供平等的机会。这包括:

( 1)在公布成绩时平等;

( 2)在进行各种选拔时平等;

( 3)在上课时平等;

( 4)在评价学生时平等;

( 5)在处理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平等;

( 6)在自己心情愉快和不愉快时对学生平等。

(陈会昌德育忧思华文出版社, 1999)

第三节 宽容学生的缺点

宽容学生是教育本质的要求,是帮助学生改正缺点的前提。教育的对象——学生的主要特点就是未成熟或待发展,学生成长的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尝试、探索的过程。在这些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错误,教育的宗旨就是不断纠正这些错误,最大限度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学生接受教育的目的是要不断发展完善自己,这是其身心发展特点所决定的。

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对道德评价标准往往掌握不准,分辨是非的能力较差,坚强的意志品格尚未形成。在某些方面可以说就是“无知”,这也是其缺点形成的主要原因。因此不可避免地要犯错,最重要的是帮助他们改正,很多时候人不犯错误就根本意识不到错误的存在,对犯错误的学生,宽容是教师爱的体现,是了解学生必备的心理素质。教师宽容本身就是教育,是构建良好师生关系的重要条件。

 

老师,宽容我们一些吧

老师,你总是苛求完美,光看我们的缺点,不看我们的优点,抓住我们的错误不放,不管啥时间、啥场合,都上纲上线,甚至老账新账一起算。特别是对待差生更是变本加厉。

老师,宽容我们一些吧!先放过我们的缺点,关注一下我们的优点,我们会更加努力,决不辜负老师的信任。

我们涉世未深,难免会犯错误,有时犯错误并非是有意的。也许,我们出于好奇或无知,也许我们不能像成人一样控制自己的行为。这时,需要老师从心底宽容我们的过错。老师,你不能用一个标准去要求我们每一个同学,让我们的个性统一化。我们的个性是不同的。如果老师一味地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我们进行“修剪”,则可能使我们丧失个性,而宽容则是理顺师生关系的良好方法。全国著名教师魏书生说过:“学生的大脑忙着接受训斥和处罚的信息,也就无暇静下心来裁判心灵中旧我和新我的论战。”对此,魏老师有个很好的做法,他在学生犯错误时,大多以宽容心对待,先让学生去做好事,然后写一份心理活动说明书,要求学生写出事前、事中、事后自己的内心旧我和新我论战的情况。这样,学生们会在自我审视中感受到“正确”的快乐和“错误”的痛苦。

老师,保护我们的自尊心吧!当我们犯了错的时候,视实际情况给予宽容……

老师,给我们以鼓励吧!赏识我们每一个同学,少一点求全责备,多一些赞美!你的一句赞美,一番表扬,可能影响我们一生。

老师,永远宽容我们吧!我们的行为是有所反复的,不能以为我们又犯了错误就不宽容了。

宽容的力量

一个孩子在赵老师上课没收了他的脸谱纸牌后,写下“赵你不得好死”的纸条。赵老师从举报人手中拿到这张纸条的时候,显得非常平静。她把这个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叫到办公室。出人意料的是,赵老师不但没有大发雷霆,而且还为孩子耐心地纠正错别字,因为这个孩子把“得”写成“的”,把“好”写成“号”了。她让孩子把写错的字抄写三遍,然后平静地告诉孩子:“其实每个人都是要死的,或早或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的时候不好好读书,到死的时候就会后悔。你现在还小,有些话可能还不懂,以后你会明白的。你现在可以回教室了,去上课吧!”这个孩子满脸泪水,连连说道:“对不起,赵老师!”

学生犯了错误或具有某种缺点,教师帮助他改正的前提就是宽容。只有宽容了才会让教师去寻找最适合学生的方法和途径,才能使学生真正认识错误并相信自己能够改正,并积极配合教师。上面的事例很好地说明了宽容学生的重要意义。在第二个案例中,赵老师用宽容、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使学生意料中的“大发雷霆”没有出现,反而和风细雨、轻描淡写地讲了一些道理,结果使学生受到了真正的触动。可见,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有力的教育措施。那么,教师怎样宽容学生的缺点呢?

(一)认识上宽容

任何时候,都不要认为学生和自己过不去,而应该深入调查和分析学生犯错误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甚至有的时候根本不用去找学生犯错的根源,不去理睬,学生自己就主动改正了。有的时候,学生的小毛病和错误总是一犯再犯,或者学生偏偏在教师刚强调某个问题之后就“闯红灯”,甚至恰恰在教师认为最不应该出问题的地方或时间出了“乱子”,弄得教师进退两难、哭笑不得。有的学生当着教师的面信誓旦旦地保证改正错误,决心很大,可实际行动又跟不上,边改边犯、时好时差、犯冷热病。这时,教师不能认为此学生故意和自己过不去,而对学生彻底失望,一定要克制愤怒的感情,保持一颗平静的心认真调查分析,做到思想认识上宽容,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

(二)态度上宽容

对学生所犯错误性质较为严重,或者本人不愿意承认错误时,教师不能因为学生态度“恶劣”而放弃宽容。学生的认识水平、个性、生长环境等方面都不尽相同。教师必须克制自己的情感,冷静地考虑学生的个人特点以及思想根源。对于那些较为顽固、甚至当面顶撞老师的学生,也必须控制情绪,即使学生犯的错误有损教师威信。因为他们的缺点和错误已成为习惯,需要较长时间来转变,一定要做到冷静宽容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三) 时间上宽容

部分学生缺点的转化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成功的,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教师可以想象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如抽烟、酗酒或拖拉等)是否短时间就改正了。一定要给学生充裕的时间来改正错误。对上课时出现的问题,应尽可能在课后处理,而对公众场合发生的问题,则尽可能个别处理。

(四)条件上宽容

允许犯错误的学生“讲价钱”,给他留下改正错误的机会。因为学生既然和教师“讨价还价”,说明他已认识到了错误,应该给他改正错误以更大的余地。同时,这样做也是保护学生自尊的有效办法。

(五)要求上宽容

“十个指头还不一样齐”,学生总是有差别的,当他们犯错误时,教师对其可以提出不同的要求。如有些学生教师认为“响鼓还要重槌敲”,要求自然可以高一些,但有些学生因为基础差或心理敏感的原因,对其要求可以灵活一点或放松一点。但是一定要把握一个原则即公平地对待学生,真正地促进其发展。

(六) 处理上宽容

教师对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应当讲清楚,严肃批评,但处理时则要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初犯或情况比较特殊,或事后认识较好,有改过决心的,尽量做到从轻处理,或不作处理。因为对学生的处理也是教育,目的是防止旧病复发,对一些思想顽固的学生,经教育一时能改正三分的,就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不能采取“一棍子打死”的办法,对部分学生犯错误的宽容绝不是放纵、姑息,而是给这些学生创造最大改过的机会,使其能尽快、彻底、发自内心地改正错误。

意外的收获

某师范学校有严格的学生作息制度和纪律。某周日晚,三个女生在没有请假的情况下,擅自外出,并与“话友”酗酒,超过学校规定的就寝时间后才回到学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三个女生每人记旷课!旷课和酗酒应给予警告处分,两项合计,且参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三个女生最轻应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个女生向学校说明,她们是第一次违反纪律,而且是去见外地来的老同学,和同学在一起,因为多日未见,高兴才喝了酒。但无论她们怎样解释,制度是对所有人的,处分还是要照办。这时一个女生近乎威胁地对学校声明:“如果要处分,我也认了,但张贴处分报告的那一天,我就自杀。”也许是迫于威胁,也许是为了避免出现更大的问题,学校暂停了对这一事情的追究,并给予了极其宽容的处理方式:讲明规定,淡忘此事,让时间来证明。这样的处理方式,着实在学校引起了一阵议论,赞成和不赞成的都有,校方希望能用学生后来的表现来说明这一决定的对与错。

一年时间过去了,有心人发现,其中的一个女生第一次拿到了学校的奖学金;另一个女生则对语文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广泛阅览文学名著,并致力于文学作品的创作;第三个女生在感激学校“无为而治”的同时,奋发图强,成为他们班级唯一能够背诵长篇英语课文的人。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们没有忘记事情的经过,没有忘记学校的纪律,更没有忘记在这次事件处理中领导、老师对她们的宽容、信任和期待!她们成了学校纪律的自觉执行者。

在该案例中,学校虽然比较被动地对学生采取了宽容,但是收到的效果却是喜人的,有目共睹三个女生所取得的成绩。三个学生跟学校讲了条件,学校也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给予了条件上和处理上的宽容,果然不负众望。三个女生不仅改正了错误,而且各自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反而起了模范带头作用。这充分说明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教育力量。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一定要本着对学生的爱和负责、尊重学生,宽容其成长过程中的错误和缺点,保护其自尊心和积极性,真正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第四节 慎用惩戒

现实中惩戒和体罚常常被人混为一谈,这也是人们反对惩戒的主要原因。其实,我们在此所说的惩戒和体罚是明显不同的,惩戒是以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前提的,体罚则必然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教育中的惩戒是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在尊重学生人格和不伤害其身心健康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或强制性纠正措施,目的在于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并改正。在教育教学中,由于体罚是不科学、不民主的有害的惩戒儿童的教育方法,所以我们坚决反对体罚、慎用惩戒。

英美学校惩戒措施

在美国,学校具有以下惩戒权:

1. 口头训诫;

2. 取消特惠,如犯错误的人是橄榄球运动队员,罚停赛或逐出球队;

3. 放学后留校,根据犯错误的程度,罚劳动或强迫参加心理咨询;

4. 惩罚性转学;

5. 短期停学,一般停课 10天,每隔 45分钟给学校打 1次电话,必须在家里打,学校来电监控;

6. 长期停学或退学。

在英国, 1986以前,教师可以对学生施以必要的管教,社会默许体罚的存在。 1986年以后,英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不得体罚,但保留以下学校惩戒权:

1. 罚写作文;

2. 周末不让回去,随值班老师值班;

3. 见校长,让校长惩罚;

4. 停学。

特殊的审判

1987 年 1月,美国的某个审判室里挤满了人。因伪造母亲签名冒领 1600元而被判了两年徒刑的 19岁的青年泰龙·维尔本,站在啜泣不止的母亲面前,背起诗来:“假如我被悬于高峻的山崖,我知道谁的爱仍会伴我飞向天涯。啊,妈妈,我的妈妈。假如我被打入地狱,身首异处,我知道谁还会不断祈祷为我祝福。啊,妈妈,我的妈妈。”严肃的审判室,一时充满了感人的气氛。原来,当地律师事务所考虑到维尔本悔改态度良好,建议缓期执行,但法官肯尼斯·罗尔在采纳这一建议时规定了这么一条:维尔本必须把吉卜林的名诗《我的妈妈》当众背诵一遍。罗尔法官为什么采取这种背诗的处罚方式 ?他说:“让年轻人知道,他的行为是多么叫母亲伤心,同时也让母亲明白,儿子已认识了自己的过错。”

惩罚的“收获”

美国教育家玛莉曾在一篇文章中满怀深情地谈到了她的老师乔丹对她的一次惩罚。

玛莉上中学二年级的时候,是个爱说爱笑的孩子。一天,正上英语课,玛莉和同学滔滔不绝地说起话来。严厉的乔丹老师发现后,以严肃的口吻对玛莉说:“下课后来见我。”

玛莉忐忑不安地去乔丹老师那儿,准备接受最为严厉的惩罚。出人意料,乔丹老师的态度却很温和,只是语气非常坚定地说:“我要罚你写一篇 1000字的文章,讨论教育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3天后,玛莉按时把写好的文章交了上去,乔丹老师仔细看后,把文章退回,要求玛莉重写。如此 6次,直到乔丹老师对文章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后来,这篇经过反复改写的文章,被乔丹老师推荐上去,参加了全市的征文比赛。 3个月后,乔丹老师高兴地在全班宣布了玛莉征文得奖的消息。这是玛莉平生第一次得奖,也是她平生受益最深的一次惩罚。事实上,玛莉不仅在这次惩罚后,迅速改正了错误,而且由此迷恋上了写作和教育。

上述案例说明了教育中的惩戒是在必要时采取的必要手段,是合理存在的。在现实的教育中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惩戒存在的现实意义

1. 惩戒是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目前,学校普遍提倡“赏识”教育、“激励”教育,这是新时期学生观、教育观发生的重大变化,是我国教育可喜的进步。但是,提倡“激励”并不是就要忽视或抛弃惩戒,反之更应该重视惩戒和赏识或激励的综合运用。因为奖励(激励、赏识)和惩戒一起才能构成完整的教育方法和评价体系,正如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檀传宝所说:“没有惩罚就没有奖励。”“奖励与惩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用奖励来增加某一行为的发生频率,而用惩罚来减少某一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倾向性。从心理意义上说,惩罚、奖励就像磁铁的两极一样无法完全剥离。”只有激励而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学生需要知道自己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和缺陷并加以改正,适当的惩戒便是一个有效的途径,这也是真正爱护学生、尊重学生的表现。

2. 惩戒强化了学生对规则和秩序的认识,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

学生在学校的一个很重要的学习目标便是掌握社会生活的各种规则,如果学生违反了某种规则而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会使他逐渐无视规则的存在。长大以后不仅人际交往出现问题,难以适应社会,而且会走上犯罪的道路。美国教育家和儿童学家詹姆斯·多布森说:“许多犯罪的人,正是教师从未严格要求学生、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教会学生控制自己冲动的结果。”同时主张:“有分寸地惩罚一下孩子会收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3. 惩罚能让学生体验到挫折与失败,提高心理素质

现代学习方式的突出特征是体验性,体验使学习进入生命领域,学习过程同时也是身心和人格健全与发展的过程。惩戒正是学生成长过程中身心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体验,没有批评和惩戒的人生是没有的,不能正确对待批评和惩戒的人生是不健全的。教育惩戒既是教师管理的需要,也是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由于我国现行计划生育制度和传统教养观念,出现了许多“小皇帝”,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很少体会到失败和挫折。但是人生不可避免要遇到各种问题,许多问题是需要个人独自面对和解决的,父母和老师都不可能随时随地完全地帮助学生,因此需要学生正视失败和提高抗挫折能力。

4. 接受惩戒也是学生正常的心理需求

虽说一般情况下,惩戒带给学生的是痛苦的感觉。但许多时候,学生犯了错误,其内心会产生很强的愧疚感,根据解决冲突的“趋利避害”原则,使他们期待适当的惩罚以解脱不安,这时如果一味地对学生宽容,反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5. 惩戒是教师的一项正当权利

我国现行教育法规授予学校和教师以惩戒权。《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 27 条规定:“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中学班主任工作暂行规定》第 3 条第 7 项规定中学班主任的职责是:“做好本班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和有关奖惩的工作。”因此学校和班主任必须依法搞好惩戒工作。

(二)掌握教育教学中实施惩戒的原则

因为惩戒会给学生带来痛苦的感觉,必须注意使学生身心避免受到伤害,要恰当地使用惩戒,使惩戒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教师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1. 一般不应该作为对“问题行为”进行干预的第一选择

学生犯了错,首先应该想到宽容,采取诸如暗示、说服教育、认知辨析与调控、对问题行为的消退、对不相容行为的正强化。对学生施行惩戒,是要在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基础上,在其他教育措施不能奏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施行的。

2. 以尊重为前提,维护其自尊心

惩戒的目的在于使违纪学生产生羞愧感,重建其对纪律规范的虔诚尊重之情感,故惩戒必须建立在对学生尊重的基础之上。要站在学生的角度上分析考虑,找到学生犯错的真实原因,对症下药。使学生能心悦诚服地接受,怀着对教师的尊敬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改正错误。教师千万不能把惩戒当作对学生人格的羞辱、对不当行为的恶意报复,那样就进入体罚的违法行列了。

3.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至关重要,本身就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力量。惩戒本是教育学生的,如果不公正的话,就失去其教育作用,反而会使学生产生强烈的逆反或抵触情绪。教师不能以自己的喜好,对“喜欢”的学生纵容袒护,对“不喜欢”的学生处罚得厉害,应该公平、民主、一视同仁。

4. 以事论事

就是“一次只解决一个问题”,不能在采取惩戒时总是与以往学生所受的惩罚联系起来。这样做实际上是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也是对学生一种暗示,使他认为自己就是“无药可救的坏坯子”。

5. 因人而异,方法灵活

人有千差万别,学生性格各异,一种惩戒对一个学生有效,对另一个学生很可能无效。所以,惩戒的选择与惩戒的强度应该充分考虑学生的人格差异。如让一个不会唱歌的孩子在课堂上表演可能是一种惩罚,而对喜欢唱歌、喜欢表现自己的孩子可能是一种积极的正强化。对外向、大大咧咧的学生应该重罚,而对内向、喜欢反省的学生应选择比较轻的惩罚,这就要求教师在惩戒实施前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采取适当的惩戒措施。

6. 兼顾“集体性惩戒”与“自然后果惩戒”

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了著名的“集体惩戒”原则 : 凡是集体还没有站在你们这一方的时候,凡是你们还没有把集体拉到自己这一方的时候,是不可以使用惩戒的。教育家卢梭提出“自然后果惩戒”,即通过自然的而不是人为的力量来惩戒儿童,使儿童在自己行为的直接后果中形成是非善恶的观念。两人的出发点不同,但目的都在于避免受惩戒者把怨恨和气恼都集中在教师个人的身上。又因为自然的或集体的力量是难以抗拒的,这使受惩戒者在受到自然的或集体的惩戒之后,不容易产生“报复”的想法,不得不退而思过。在新时期的教育教学中,我们可以灵活综合运用这两种惩戒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采取最有效的、最适合学生特点的方式。

总之,惩戒是为了学生更好地成长与发展,从这个基点上出发,采取最适当的措施,是我们在教育中所要注意的。在实际教育教学中,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方式。

惩戒的内涵

惩戒是从关心爱护学生出发,为了学生的健康发展,在尊重学生人格和不伤害其身心健康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实行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或强制性纠正措施,目的在于使学生认识到自己的过失并改正。

惩戒一直是教育上广受关注的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都对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对其认识也是见仁见智,有所不同。历史上赫尔巴特、康德、洛克、卢梭、乌申斯基、马卡连柯等人都认为可在教育中运用惩戒手段,不过态度有所不同。赫尔巴特和洛克等人还认为在必要时可采取体罚措施;卢梭、乌申斯基、斯宾塞等人认为应极力避免惩戒手段,乌申斯基对惩戒持否定态度,卢梭、斯宾塞则提倡自然惩罚。总之,大部分专家学者认为惩戒是可以采用的,但要慎重,毕竟惩戒本身不是积极的教育手段。在古代社会及现代部分学者眼中,主张在教育中采取各种惩戒手段甚至体罚。我国古代历来注重惩戒教育,如古代“教”字从甲骨文字形分析上看,左边儿童头上两本书,右边是成人手拿一根鞭子,意思是说儿童在成人执鞭监督下进行学习,儿童不听话、不学习时就可能遭鞭责之苦。所以古代私塾先生的铁戒尺也似乎成了促使学生成才的工具。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多次明令严禁体罚学生。当代教育家徐特立认为思想教育方式应该是启发学生发觉,而不单从外面灌输,更不应该惩戒。但是现在部分家长和教师的心中还残留着“棍棒之下出人才”的观念。因此,国家三令五申严禁体罚,慎用惩戒手段。

怎样理解在教育中的惩戒

劳凯声:“惩戒是指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使其感到痛苦或羞愧,激发其悔改之意,从而达到矫正的目的。”

向葵花:“惩,即处罚;戒,即警戒。惩戒,即通过处罚来达到警戒的目的。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作为同一过程的手段和目的,惩和戒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惩戒教育,作为一种正面教育,主要是指通过实施批评、处罚手段使受罚者感到痛苦,但又不损害其身心健康,从而使其认识并改正自身过失的一种教育方式。”

刘德林认为目前对于惩罚本质内涵的理解存在两种向度,报应性惩罚观认为惩罚的本质在于报应;功利性惩罚观认为惩罚的本质在于警戒。“而无论是报应性惩罚观还是功利性惩罚观,它们都秉持着这样的理念,即惩罚不必针对学生,它的全部意义是要实现某种外在之目的。前者在于为受损方伸张正义,后者在于威慑其他有违纪倾向的学生。”因此他认为这两种惩罚观都不可取。他认为要认识惩罚的本质内涵还必须揭示其与纪律的关系。

许世平:“教育惩罚是对学生的某种不良思想行为给予约束或否定性评价的教育方法,其目的是使学生认识到其行为的不良性,并采取一定措施内化为自觉约束力,防止类似错误行为的再次发生和升级,从而最终达至人性之完善。”

廖一明:“‘教育惩戒’,则是教育机构、教师依法对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惩戒。‘教育惩戒’以教育为前提,以惩罚为手段,以不损伤学生的身体为原则,以不再出现要‘戒’的行为为结果,通常包括学校惩戒和教师惩戒。”

赖雪芬:“教育惩罚是对受教育者的不良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采取一定措施使之改正且内化为受教育者自觉约束力的教育方法,分为正当惩罚和不当惩罚两种。”

张俊丽:“教育领域中的惩罚,是指针对学生的不良行为 (包括违反纪律行为和涉及不良的品行和学习中的一些行为或态度 ),教育者在法律法规的授权下,在一定的权利范围内施加给学生的一种适当的强制性纠正措施和手段,其旨在帮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这种惩罚既可以体现在精神上,比如在操行手册上扣操行分或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警告、记过等等 ),也可以体现在行为上,比如针对某些过失性行为进行补偿性行为,如学生小组值日不认真而罚其重新值日等。”

日本政府在学校中禁止体罚的有关规定

在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校长及教员在教育实践中有必要时得依据监督机关的规定,对学生及儿童行使惩戒,但不得给予体罚。日本政府公布有关体罚的注意事项中列举有体罚实例,可以让我们将惩戒和体罚加以区别:

不让学生如厕,超过学习时间仍留学生在教室中,因为会造成肉体痛苦,属于体罚范围,违反学校教育法。

不让迟到的学生进入教室,即使是短时间,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是不允许的。

上课中,因学生偷懒或闹事,不可把学生赶出教室,而在教室内罚站学生,只要不变成体罚,基于惩戒权观念可被容许。

偷窃或破坏他人物品等,为了给予警告,在不致造成体罚范围内,放学后可将学生留校,但必须通知家长。

偷窃,放学后可以留下当事人和证人调查,但不得强迫学生写下自诉书和供词。

因迟到或怠惰等事,罚扫除、值日是被允许的,但过分逼迫则不行。

第五节 拒绝体罚

我们要慎重使用惩戒,不仅因为惩戒本身是一种消极的教育手段,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许多教师和家长打着惩戒的旗号,对学生进行体罚。前面已经讲过体罚和惩戒的本质区别在于体罚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我国多部法律明文规定禁止体罚,但是禁而不止,在教育教学中依然存在。因此我们要了解体罚及其危害,从而在实际中杜绝体罚,这也是新时期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体罚的危害

童年受体罚长大了易得心病。喜欢依赖体罚方式来教育孩子的家长们要警惕了。今天上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首次公开了一组对童年创伤的研究数据, 1300多人次的调查显示,从小受体罚过度的孩子,长大后比正常人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院长肖泽萍教授是在今天上午举行的泛亚太地区心理大会上公布这一结果的,这是国内首次对精神病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和普通人群展开关于童年创伤的大规模研究,调查人数达到 1300多人。结果显示,在精神病门诊患者中,童年受过“躯体虐待”的几率比一般人高出 10%以上,至少有过一次如家庭变故、亲人去世等创伤的几率也高出 14%以上,即使在门诊患者中,承认自己受过某种“虐待”的患者,其患有多重人格障碍的可能性也近于无类似经历患者的 3倍。

过度的体罚是“躯体虐待”的一种主要形式。肖泽萍指出,孩子天性会依赖于照顾他的人,在此过程中他会得到足够的支持来相信世界。而如果父母或其他抚养者,经常对他采取过度体罚,会让他产生躯体和心理上的痛苦。一方面为了生存,他需要依赖父母,但是因为痛苦体验,他又想离开。长期、反复的这种内心斗争,最后会导致其出现多重人格。有些患者会因为多重人格不断变化,而让别人感到莫名其妙,最后出现人际交往方面的问题。

(新闻晚报, 2005.11.18)

据加拿大的一份研究报告说,被父母体罚的儿童成年后吸毒和酗酒的可能性是那些未被体罚的儿童的两倍。调查结果表明,那些被鞭打或被掌掴的儿童日后患上焦虑症、发生反社会行为倾向和抑郁的几率显著增加。专家指出,并非每个童年被打的人日后都会出现心身失调,但与对照组相比,童年遭受体罚者出现心理障碍的比例确实增加。

研究人员是根据接受调查者的反应进行研究的。受调查者的年龄介于 15至 64岁。在童年常常被打的受访者当中,有 21%患上焦虑症; 70%患上抑郁症; 13%酗酒; 17%吸毒成瘾或患上焦虑症。研究者指出,实际的体罚现象比数据所反映的更为普遍,这是因为小孩子在三四岁时经常被打,许多人长大后都记不起来了。专家指出,体罚是一种最简单但往往效果最差的教育方式,希望这一调查结果会促使更多的家长思考。

台湾著名女作家三毛的自杀猝死,令世人震惊。然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据心理学家分析,三毛之死与其上学期间所受到的惩罚有关。三毛小时候作文成绩优异,而数学成绩欠佳。初中一年级时,因没有做出一道代数题,老师就把她叫到台前说,有一个同学喜欢吃鸭蛋,今天老师再让她吃两个,随即饱蘸墨汁在三毛眼睛周围画了两个大黑圈,然后叫她转身让全班同学看一看。下课后,老师又勒令她在校园里绕一圈,让她在全校同学面前受了羞辱。从此,三毛精神受到严重挫伤,出现严重的心理障碍。以至于一想到上学就昏厥,甚至因为不能适应学校生活,内心焦虑与日俱增而自杀。虽因及早发现而被劝止,但她从此患上了“自闭症”,她再也不肯上学校,怕接触所有的人,并在自己的闺房外加上铁窗和锁。这种自闭生活长达 7年之久。最后,她在自己的创作巅峰之时自杀身亡。那个代数老师的一瓶墨汁和一支笔,造成三毛的悲剧性性格并改变了她一生的命运。

中小学体罚现状

1. 体罚现象普遍存在。 2001年至 2002年 5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在全国 10个城市 (大城市:北京、上海、青岛、深圳;西部城市:西安、重庆;中小城市:锦州、阳泉、襄樊、萧山 ),对 5846名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三年级四个年级在校学生,以及相关的 370名教师和 245名家长进行了有关少年儿童人身伤害问题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被教师“经常”罚站或罚跑的学生比例是 2 6%,“偶尔”有此类经历的则高达 37 7%,选择放学后“经常”和“偶尔”被罚留校的比例分别为 2 8%和 26 2%,“经常”和“偶尔”被罚抄课文或作业多遍的比例分别为 4 4%和 33 4%,“经常”和“偶尔”被教师打的比例分别为 1 5%和 13 9%。

2002 年,对黄石市 6所中小学 6个班 (初中 3个班,小学 3个班 )的 240名学生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初中学生中被教师体罚过的比例是 51 3%,小学的比例为 72 6%。

李方强调查:小学有 87 5%的教师体罚过学生,初中为 68 4%;小学有 35%的学生被教师体罚过,初中为 28%。

从以上数据看来,体罚现象在现实教育教学中还是很常见的。

2. 体罚方式多样。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形式多种多样,据但汉礼从媒体报道、实际调查和现实观察统计出:被教师使用过的形式有:打耳光、扯耳朵、捏鼻子、揪脸、用鼻子碰墙、打嘴巴、关禁闭、教鞭抽、罚站、罚跪、罚走、罚跑、罚爬、罚晒、罚冻、罚抄作业、罚劳动、课后留校、饿饭等。即使是一种体罚形式,也还有多种罚法,比如罚站,有面壁站、四角站、定时站、站太阳、站风雨,更有甚者,罚学生裸体站;再如打嘴巴,有时是教师打,有时是教师叫同学互相打,有时叫学生自己打。即使是一个教师,也可能会使用多种形式。例如,浙江省乐清市北自象镇三重炉小学的一个女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很紧张,她创造了许多体罚学生的方式,如果学生没做完作业,体罚的方式有:蹲马步、做狗爬、相互打耳光、踢腿、倒竖蜻蜓 (头朝下倒立 )、跪地等,这些方式被她持续实施了一年多时间。

据李方强调查,在小学,教师体罚学生常用的方式依次为罚站 (55 9%)、责打 (25 1%)、罚作业与劳动 (24 5%)、其他 (7 1%,如罚跪、蛙跳、跑步等 )。在初中,教师体罚学生常用的方式依次为罚站 (50 9%)、罚作业与劳动 (24 5%)、责打 (18 2%)、其他 (6 3%)。另外,作为最文雅、最易被人接受的体罚方式——罚抄作业,有些教师在罚抄次数上近乎疯狂。

为此,专家建议,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要采取科学、适度的方式,既不能过度娇宠、溺爱,也不能严格到对其造成躯体上的伤害,这都不利于他们成人后身心的健康发展。而在一个家庭中,最好是父母扮演相对平衡的家庭角色,一个相对慈爱,一个相对严厉,给孩子提供足够的规范教育的同时,又能满足他对外部世界的依赖和安全感。

从上面案例中可以看出,体罚在教育教学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仅伤害学生身体,同时也严重伤害着学生的心灵。研究表明,体罚除了直接造成学生的身体伤害外,也会在学生的心理上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如对学生自尊心的损害,对学生人格正常发展的损害,使学生对教师和学校缺乏安全感,不利于学生的智力发育。体罚对所有年龄段的儿童都是无效且危险的,体罚通常会给受罚儿童带来愤怒、怨恨的情绪和自卑,教给孩子暴力和报复可以解决问题。体罚还会造成儿童对成人的模仿,并使体罚得以无休止地延续下去。所以,我们要认真分析体罚存在的原因并有效地制止体罚。

(一)体罚存在根源

1. 传统教育观念根深蒂固

在传统教育观念中,体罚是有效的,是允许的。如古希腊雅典的学校,就常常对儿童实施体罚。在保留下来的史料中,有一块习字板,教师在上面写了一句话:“孩子,你如果不要挨打,就得用功。”我国传统教育向来主张对孩子的教育要从严,因此有“严师出高徒”“严是爱,宽是害”“棍棒之下出人才”等说法。千百年来,“责罚”一直被视作教导孩子“成人”“成才”的最有效、最必需的手段。现实中,家长自己体罚孩子同时也默许甚至鼓励教师体罚学生。据调查,我国 2/3 的儿童在家中受过体罚。部分家长将孩子送到学校后,往往对教师说:“孩子交到你手中了,就当自己孩子,该打该骂随你了。”同时“师道尊严”等观念以及师生关系的不平等都使得体罚得以存身。这一切都表明体罚存在久远的历史渊源。

2. 教师的心理不健全

长期以来,教师待遇偏低,地位不高,加上社会分配不公,实际问题得不到解决,总感到怀才不遇,心中有怨气,遇事易动气发火。而且,学生是活生生的快速发展变化成长中的个体,让教师每天有应接不暇的学生问题。还有社会对教师总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或要求,使得教师无所适从。久而久之,教师心理压力加大,出现不适,很容易发泄到学生身上,造成体罚。

3. 教育能力欠缺,师德缺失

前面已经分析过体罚和教师个体素质密切相关,并且许多研究调查已经证明。很多时候教师的确是出于好意,恨铁不成钢,盛怒之下才会体罚学生甚至动手打人,但因为最终结果是错误的,所以使得原本良好的主观愿望往往得不到好的效果。所以从某种角度可以说,体罚学生是教师无能的一种表现,打学生是教师教学艺术、教育能力和个人修养欠缺的表现。一个学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几乎不可能体罚学生。

4. 依法执教不力

我国法律虽然禁止体罚学生,但是规定不够具体,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于不当体罚都是一笔带过,没有一个明确的限定,对于心罚和许多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及责任承担未作明确具体、可操作性的规定,并对于怎样才是正确合理的惩罚行为未作说明,导致教师在这个问题上举棋不定,个人随意性大。因此,目前迫切需要这方面的教育立法,以规范教师的行为。

此外,家庭教育方式不当,使得学生不能很好地适应学校生活或者具有某些严重缺点,增加教师教育难度,学生屡教不改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虽说“没有教不好的孩子”,但是从教师个体看,总有“教不了的孩子”。

(二)新时期教师纠正体罚的对策

消除体罚是一个涉及到许多方面的问题,如法律、管理、政策、家庭教育等。这里我们只从教师自身来说教师的纠正措施,主要从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增强法制观念

目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法制社会,教师首先就应该作出表率,不仅要依法治教,在社会也要遵纪守法。从某种意义上讲,体罚是不该和师德放在一起提起的,师德是对教师的一种道德要求,应该远远高于法律的要求。而体罚是一种违法现象,已经不属于道德范畴,也就是说不仅具有师德的教师不会去体罚,没有师德的教师若不违法,也不会去体罚。

2. 更新教育观念

我国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体罚是被允许的,是正常的教育手段。虽说现在法律上已明令禁止,但部分教师和家长脑海中存在的传统教育观念,使得体罚不能从根源上去除。因此,杜绝体罚的根本就是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观念,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修养。具体地讲,就是如前所述,要怀着爱与责任,尊重、体谅、宽容和公平对待学生,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改进教学方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提高教育能力

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与时俱进。正因为一些教师不了解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对学生的错误、失败、不合作等缺点,不是想办法进行鼓励、帮助和引导,而是直接使用体罚这种暴力手段。有的时候可能因为教师应变能力较差,教育教学方法单一而造成体罚现象。这就要求教师虚心学习请教,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展现出更高的教育智慧。

4. 减轻压力,做好自身及学生的心理调适

目前除了应试教育的压力继续存在,社会上长期存在的轻视教师的观念依旧存在,而且因为近几年教师待遇和地位的相应提高而使得部分人对教师提出较高的不合理要求,让教师身心疲惫。这就要求社会和家长体谅、理解教师,给教师创造更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减轻压力。对于教师自身来说,要学会自我调适,找到适当的方式和途径释压,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也要做好学生的心理调适,提高其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质和习惯,从而和教师共创一个和谐、积极的教学环境。

总之,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健全,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行,随着广大教师素质的完善,体罚这种现象将从学校逐渐消失。

体罚影响幼儿智力发育

无论是家长还是幼儿园的教师,即使是偶尔掌打或体罚孩子,均会阻碍幼儿的智力发育。英国科学家通过对 900名年龄在 1~4岁的孩子的调查研究后得出结论:即使是每两周轻微体罚孩子 1次,对孩子也会产生影响。同时,科学家相信,那些从没有受过或很少遭受体罚的孩子,其智力发育要好得多,原因是家长采用教导的方式让他们改正不良行为,帮助他们建立正误是非观。

1~4 岁的孩子处于幼儿前期,是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家长应该对他们倍加呵护。如果对他们进行体罚(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和动机)将是有害而无益的;无论孩子的家庭背景如何,体罚都会影响孩子的智力发育;无论采取何种体罚方式 (罚站、罚跪、关进黑房子等 ),哪怕仅仅一两次,均可在幼儿心里留下难以弥合的“创伤”,如曾被关进过“黑”房子的幼儿,可能从此变得胆小,尤其是在夜间,惧怕独自进入黑暗房间取物或入睡。

因此,从事家庭研究的专家认为:“家长打孩子,他们只看到打使孩子纠正了错误的行为,但没有注意到对孩子未来发展产生的负面效应。如果他们知道打孩子的危害,我们相信家长会收住自己的手。”

(家庭医生报, 1998.8.14)

我国关于制止体罚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 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 16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 37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子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

(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教师有前款第 (二 )项、第 (三 )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热爱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 2005] 1号)》:“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1. 如何理解和处理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

2. 怎样做才能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有教师认为,学生毕竟是未成年人,无论知识还是经验和教师相比还存在差距,怎能是平等的呢?你怎样看待这种观点?

3. 结合新课程的实施实践谈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

4. 阅读下面案例,你有何感想?

教师的鼓励

在北方城市的一所重点小学,有一名自荐当上中队长的五年级的女学生,可以说个方面都比较优秀,但在与同班两名同学一起竞选大队委员时落选了。她落选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家长与学校没有关系,爸妈都是工人。而另两名当选学生的家长与学校有利益关系:一个学生的家长是搞艺术的,与学校大队辅导员有一定联系;一个学生的亲戚是学校的中层领导。这个女同学的内心很不平,也很难受,学习、情绪等都受到了一定影响。班主任老师多方鼓励她,肯定她的优点和长处,并指出应继续努力的方向。这个学生在班主任老师那儿获得了力量,并开始思考一些有关生命、生活本身的问题。

5. 有教师提出,按照“尽可能地要求一个人,也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的原则,对优秀学生的惩罚应比一般学生要严一些。“首先要惩罚优秀的,其次才惩罚不好的,或者就完全不惩罚。”你如何理解?

6. 请你分析下面案例中教师苦恼的根本原因,帮他找出对策。

我叫小林,是一名中学教师,从教十多年了,应该懂得教育规律,且已过了而立之年,按说已不会年轻气盛了。可是,我仍然容易发脾气,见不得学生调皮捣蛋,发现那些行为不端的学生,我心中的无名之火就会不自觉地窜上来。我知道应该宽容,我也一直学习克制自己的情绪,但是,看见那些上课说话、做小动作或者睡觉、不认真做练习的学生,我心里就不舒服。教师的职业本能要求我必须管教他们,一句两句我还能保持语气平静,后来我就忍不住发脾气了,事后又很后悔,我知道发火既伤别人,又伤了自己。这一回,一个姓江的同学上课玩女生的发夹,我几次用眼光示意他,他都视而不见,我忍不住吼了起来,且将发夹抓过来狠狠地摔在地上。哪知他竟然站了起来,大声说我不该摔东西,扬言要我赔。我更生气了,呵斥他滚出去,见他站着不动,我就上前去扯他,非要将他推出教室不可。事后,我也觉得不该动怒,可当时那种情景,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对于学生的不良表现,我不可能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也许这是教师责任心的体现,应该没有什么不对吧?问题是碰到学生有不良的行为,我就心态不平静,愤怒的情绪就会发泄出来。请问,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