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庆典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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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试行)》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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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标准》的基本工作步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计社会[1999]261号),推动我区区域卫生规划,指导各地市统筹规划,优化配置卫生资源,在自治区政府直接领导下,自2000年8月开始,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牵头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编制工作,经过近1年的积极努力,提出了《标准》(试行)。基本工作步骤是:
(一)建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999年7月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卫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 由自治区政府吴恒副主席任组长,自治区计委、财政、卫生等多个部门参加,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经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在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上做了积极地探索和尝试。区域卫生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分析社会经济、居民健康和卫生资源状况,确定主要卫生问题,制定规划目标和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对策措施和实施监督评价。为此,2000年8月专门成立了《标准》编制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卫生厅高枫厅长任组长,并从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广西区防疫站、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广西区妇幼保健院等单位抽调了十多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专家及技术骨干组成《标准》编制组。
(二)认真学习有关文件  由于编制组成员来自不同单位、从事不同的工作,为使大家能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首先组织编制组成员学习相关文件,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认识,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
(三)查阅大量文献,把握研究发展动态  通过光盘检索,查阅了数百篇国内外相关文献,对国内外有关研究发展动态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编制工作的开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四)外出参观学习,减少工作的盲目性  鉴于国内部分省份经过几年的调查研究,已完成了具有本省特色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为少走弯路,争取时间,编制组选派七位同志分两组前往海南、四川省和山东、辽宁省参观学习其编制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的做法和经验,还派员参加了卫生部举办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研讨会",为《标准》的编制工作做了技术力量的准备。
(五)编制技术方案  科学合理的技术路线是《标准》科学、可行的重要保证。我们在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的同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于2000年11月24日组织并通过区内专家论证。明确了编制《标准》的主要技术方法。参加论证会的专家名单见附件Ⅰ。
(六)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  为确保测算所需数据的准确可靠,于2000年12月2日召开"全区《标准》测算工作会议",各地市卫生局的计财科科长和统计员,作为本地市《标准》测算所需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的负责人和技术指导参加会议,接受统一培训,明确编制《标准》的目的意义、技术指标的界定、要求等。
(七)成立数据管理小组  根据《技术方案》的要求,在《标准》的编制和测算过程中,不但要分析全区近十年广西卫生资源配置与利用现状及影响因素,同时还要掌握广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和变化趋势。为此,专门成立了数据管理小组并组建了专用计算机室,建立分析用数据库,保证了基础数据的安全、准确和资源共享。
(八)开展调研,集思广益  为使制订出的《标准》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先后在梧州市、贺州地区、柳州市、柳州地区、玉林市、南宁地区等六个地、市召开《标准》调研会,对《标准》(讨论稿1)和《技术方案》广泛收集修改意见。参加调研会的有各地、市、县卫生局的领导及各相关科室主管、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及其他专科医院、其他部门医院)院长、各级(地、市、县)卫生防疫站站长、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院长等共214人。与会的领导、专家就广西目前卫生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标准》(讨论稿1)和《技术方案》等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对编制《标准》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九)测算《标准》  首先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各地市的区域分类、开展《技术方案》技术参数的专家咨询、估算卫生需求弹性系数等工作。在收集资料、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对《标准》的医院床位、卫生人力等配置标准的指标进行测算,提出《标准》(讨论稿2)。
(十)对《标准》(讨论稿2)广泛征求意见  将《标准》(讨论稿2)发至全区14个地(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并提出具体书面意见。
(十一)厅办公会议审议《标准》(讨论稿3)  根据各地(市)反馈的意见,对《标准》(讨论稿2)作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形成《标准》(讨论稿3)。2001年4月20日在厅长高枫同志主持下,召开由厅领导、各处室正、副处长参加的厅办公会议,对《标准》(讨论稿3)的框架、有关条款等认真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十二)对《标准》(讨论稿3)进行修改  根据厅办公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组经认真学习、讨论后,又对《标准》(讨论稿3)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形成《标准》(讨论稿4)。
(十三)对《标准》(讨论稿4)开展国家级专家论证  聘请了曾主持和参加过多个省份《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国家级论证的专家共8人,以通讯的形式对我区《标准》(讨论稿4)进行国家级专家论证。参加论证的专家名单见附件Ⅱ。
专家们对我区《标准》(讨论稿4)都给予很高的评价。同时,也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专家评议意见见附件Ⅲ。
在综合了国家级专家的意见后,我们就一些政策性比较强的问题,还分别咨询了部分厅内专家,最后完成了《标准》(试行)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标准》的基本原则  在编制《标准》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简便原则  采用的测算方法既要科学,又要简便。指标宜少不宜多,宜粗不宜细。
(二)分类指导原则  测算中使用的各项参数,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
(三)供需平衡,供略大于求原则  资源配置以供需平衡为前提。由于卫生服务的特殊性,所以在配置卫生资源时,要留有余地,以适应卫生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和不断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四)鼓励竞争原则  引入竞争机制,让卫生机构围绕质量和效率开展竞争,优胜劣汰,以利提高服务质量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对重复建设导致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差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共建、联办、兼并、撤消或压缩规模建制等方式进行调整。
(五)"令人满意"决策原则  由于本标准是"十五"期间使用的标准,在编制标准时,要从需要和可能出发。在确定结构标准和有关参数时,不能脱离广西的客观实际而追求"最优化",应以"令人满意"作为决策原则。如在确定各类区域的标准床位使用率时,不能制定过高的标准,而是从各地实际出发,确定决策者最满意的目标作为标准床位使用率。其他参数的确定也是如此。为此,我们在全区范围开展了《标准》测算技术参数咨询工作,共发出和回收265份"《标准》测算技术参数咨询表"。
(六)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  《标准》不仅要有数量要求,更应有质量要求。如医生、护理人员的配置,不仅要有数量标准,而且还要贯彻《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时,在各级卫生机构中还要体现学历层次的要求和准入标准,以利提高人力资源配置的质量。
三、床位、卫生人力配置标准测算技术方案
   (一)人口数的测算
1、收集区域内1990年和1999年末人口数。历年年末人口数为户籍统计年报人口数。
2、计算人口年增长率。
   公式为:        
式中, r表示人口年增长率
        表示1999年末人口数
        表示1990年末人口数
3、预测2001-2005年未人口数。
   公式为: 规划年末人口数=1999年末人口数×                                           
式中, r表示人口年增长率
   n为1999年至规划年的间隔年数
(二)关于床位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的基本原理是:卫生资源配置(供给)量由卫生服务需要需求决定的。在特定时期内,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是特定时期一定卫生服务需求下卫生资源供给适宜程度的反映,实际上反映了在一定卫生服务需求下卫生资源配置的合理程度。以特定时期(1990-1999年)卫生资源配置量和利用效率为基础,测算出该时期卫生服务需求下配置标准,然后计算规划年的需求弹性,再用需求弹性对特定时期卫生服务需求下的配置标准进行调整,即为规划年的配置标准。
床位配置标准具体的测算采用两种计算方法,每一种方法又分别采用分县数据和不分县的地(市)合计数据进行测算。即:(1)分县测算:先用各县(市)的数据测算,再将各地(市)所辖各县(市)的结果相加即为各地(市)的配置标准。具体计算方法为:先把各县(市)的千人口床位数乘以该县(市)2005年人口预测数,换算出该县(市)的床位数,再将该地(市)所辖各县(市)的床位数相加,除以该地(市)2005年人口预测数,即为各地(市)的配置标准;(2)不分县测算:直接用各地(市)的数据进行测算,其结果即为各地(市)的配置标准。因此,每种方法便有两种结果,共四种结果(称四种模式)。其中,模式一:方法一分县测算;模式二:方法一不分县测算;模式三:方法二分县测算;模式四:方法二不分县测算。两种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见下:
方法一:
1、收集1999年千人口床位数。
   1999年千人口床位数=(1999年实际开放床位数/1999年末人口数)×1000
2、计算1990-1999年十年实际平均床位使用率。
   10年平均床位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实际开放总床日数)×100%
3、计算完全使用千人口床位数。
   完全使用千人口床位数=1999年千人口床位数×10年平均床位使用率
4、计算未调整基本床位配置标准(张/千人口)。
   未调整基本床位配置标准=完全使用千人口床位数/近十年区域最高床位使用率
5、计算调整后床位配置标准(张/千人口),即床位配置标准。
   床位配置标准=未调整基本床位配置标准×(1+需求弹性系数)
方法二:
1、收集1990和1999年的实际开放床位数和实际床位使用率。
2、计算1990和1999年的理想床位数。
       理想床位数=实际开放床位数×实际床位使用率 
   理想床位是指在理想状态下的床位数;理想状态指床位使用率为100%的情况。
3、计算理想床位年增长率。
    公式为:   
式中, r表示理想床位年增长率
            表示1999年理想床位数
            表示1990年理想床位数
4、预测2001-2005年年未的理想床位数。
   规划年理想床位预测数=1999年理想床位数× 
   式中,r为理想床位年增长率
         n为1999年至规划年的间隔年数
5、预测2001-2005年标准床位数。
   规划年标准床位预测数=规划年理想床位预测数÷标准床位使用率  
    理想的床位使用率应为100%。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医疗机构床位的使用率应保持在一个适宜的范围之内。如果床位使用率高于这个范围,说明医院接待急诊住院病人能力不足,不利于满足人们的急诊服务需求;如果床位使用率低于这个范围,说明医院资源利用率低下。标准床位使用率就是既能保证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又能保证卫生资源有效利用的床位使用率。采用专家咨询法获得的标准床位使用率一致性未能达到要求,故改用区域内近十年最高床位使用率为标准床位使用率,若最高床位使用率大于85%,则以85%计。
6、计算床位的配置标准。
 床位配置标准=规划年标准床位预测数×(1+需求弹性)
    以实际床位使用率和标准床位使用率测算所得的床位数,仅是基于现时需求测算的。但作为未来五年规划的配置标准,还需要对未来五年的需求弹性进行预测,并以需求弹性进行调整,才是区域床位的配置标准。
需求弹性=患病率需求弹性+收入增长需求弹性+医药费用价格需求弹性+改革和其他不可预见需求弹性
需求弹性结果见附件Ⅳ。
7、计算每千人口床位数的配置标准。
每千人口床位数=(床位配置标准/人口数)×1000     
  (三)关于执业医师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
基本原理:(1)根据实际门、急诊人次和住院床日来折合成工作量;(2)计算工作量年增长率;(3)测算2001-2005年区域内工作量;(4)按不同类型地区的调整系数对规划年工作量进行调整;(5)按每一执业医师全年的工作量测算执业医师的需求总量;(6)按弹性需求调整执业医师的配置标准。
执业医师配置标准的测算也采用两种计算方法,每一种方法又分别采用分县数据和不分县的地市合计数据进行测算。即:(1)分县测算:先用各县(市)的数据测算,再将各地(市)所辖各县的结果相加即为各地(市)的配置标准;(2)不分县测算:直接用各地(市)的数据测算,其结果即为该地(市)的配置标准。因此,每种方法便有两种结果,共四种结果(称四种模式)。其中,模式一:方法一分县测算;模式二:方法一不分县测算;模式三:方法二分县测算;模式四:方法二不分县测算。两种计算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
方法一:
1、统计1999年每千人口医生数。
   1999年千人口医生数=(1999年医生数/1999年末人口数)×1000
2、计算1990-1999年平均每医生每天实际工作量(简称平均工作量)。
   平均工作量=(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3)/医生数/254(天)
注:工作量包括门诊工作和病房工作两方面。门诊工作量以门、急诊人次为指标。住院工作量以住院床日为指标。为了便于分析计算,把住院床日转换为门、急诊人次。根据专家咨询结果,一个住院床日数可折合为3个门、急诊人次。
3、统计区域近十年区域最高的每医生每天实际工作量(简称最高工作量)。
4、计算医生基本配置标准(人/千人口)。
   医生基本配置标准=1999年千人口医生数×平均工作量/最高工作量
5、计算医生配置标准(人/千人口)。
   医生配置标准=医生基本配置标准×(1+需求弹性)
方法二:
1、统计区域1990-1999年实际完成的门、急诊人次和住院床日数,计算工作总量。
工作总量=门、急诊人次+住院床日数×3
    注:工作量包括门诊工作和病房工作两方面。门诊工作量以门、急诊人次为指标。住院工作量以住院床日为指标。为了便于分析计算,把住院床日转换为门、急诊人次。根据专家咨询结果,一个住院床日数可折合为3个门、急诊人次。
2、计算工作总量的年增长率。
    公式为:       
式中, r表示工作总量年增长率
          表示1999年工作总量
          表示1990年工作总量
3、预测区域内2001-2005年工作总量。
   规划年工作总量预测值= 1999年工作总量×       
   式中, r表示工作总量年增长率
          n表示1999年至规划年的间隔年数
4、计算2001-2005年调整工作总量。
   规划年工作总量调整值=规划年工作总量预测值×(1+调整系数)
   注:调整系数通过专家咨询获得。详见附件Ⅴ。
5、预测2001-2005年执业医师的需求总量。
执业医师需求总量=规划年工作总量调整值÷(15×254)
根据专家咨询意见,每个执业医师每日应承担的标准工作量为15个门诊人次,平均每个医生年工作天数为254天。
6、按弹性需求调整执业医师的配置标准。
执业医师配置标准= 执业医师需求总量×(1+需求弹性)
7、计算每千人口执业医师的配置标准。
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规划年执业医师数÷规划年预测人口数)×1000 
    (四) 关于执业护士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规划医护比法测算执业护士配置标准。
卫生部关于医疗人力结构的比例标准: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的医生:护士为1∶2。广西2000年全部卫生机构的医护比为1∶0.66,其中,医疗机构的医护比为1:0.88。考虑到目前的医护比现状和配置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有利于今后人员结构的逐步调整,Ⅰ、Ⅱ、Ⅲ、Ⅳ区域的医生∶护士分别按1:1.05、1:1.00、1:0.90、1:0.90的标准进行测算。然后再计算每千人口执业护士的配置标准。
      执业护士的配置标准=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规划医护比
      每千人口执业护士数= (执业护士数÷人口数)×1000
    (五) 关于医技人员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规划医技比法测算医技人员配置标准。
卫生部关于医疗人力结构比例标准:医生:医技人员为1∶1。广西2000年医技比为1∶0.46。考虑到目前的医技比现状和配置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有利于今后人员结构的逐步调整,Ⅰ、Ⅱ、Ⅲ、Ⅳ区域的医生∶医技人员分别按1:0.55、1:0.55、1:0.50、1:0.50的标准进行测算。然后再计算每千人口医技人员的配置标准。
     医技人员的配置标准=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规划医技比
     每千人口医技人员数= (医技人员数÷人口数)×1000
    (六)关于疾病控制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1、省级疾病控制人员数:
(100+全区人口的1/10万)±20%
2、地(市)级疾病控制人员数:
   市疾病控制人员数:[50+市区人口数的1/1.5万+辖县(市)人口数的1/15万] ±20%
   地区疾病控制人员数:[50+辖县(市)人口数的1/15万]±20%
3、县(市)级疾病控制人员数:
   80万及以上人口的县(市):全县(市)人口的1/万±10%
                其它县(市):[20+全县(市)人口的1/万]±20% ;
4、乡(镇)级疾病控制人员数:乡(镇)人口的1/万±20%
说明:由于没有乡(镇)人口数,而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乡(镇)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80%左右,故在具体测算时,乡(镇)疾病控制人员数按县级疾病控制人员数的80%配置。
    (七) 关于卫生监督机构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力配置,由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编制设置为:
1、省级卫生监督人数:100-120名;
2、市(地)级卫生监督人数:
   市卫生监督人数:50万城区人口以上的城市按0.5/万-1.0/万配置;
                   不足50万城区人口的城市按1.0/万配置;
   地区卫生监督人数:辖县(市)人口数的1/15万±20%
3、县(市)级:
50万人口的县(市)按辖区人口0.5/万-1.0/万配置;
        不足50万人口的县(市)按辖区人口1.0/万配置。
    (八) 关于妇幼保健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按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执行。即:
1、省级妇幼保健人员数:(100+全区人口的1/20万)±20%;
2、地(市)级妇幼保健人员数:
市妇幼保健人员数:(市区人口的1/万+辖县人口的1/10万)±20%;
地区妇幼保健人员数:辖县人口的1/10万±20%;
3、县(市)级妇幼保健人员数:县(市)人口的1/万±20%;
4、乡(镇)妇幼保健人员数:  乡(镇)人口的1/万±20%。
说明:乡(镇)级妇幼保健人员数的测算方法与乡(镇)级疾病控制人员类似。
(九)各类机构后勤、管理人员的比例
    后勤、管理人员占机构人员总数的比例由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要通过改革,逐步实现卫生后勤社会化。
四、《标准》有关情况说明
《标准》分七章三十四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卫生机构设置;第三章 医疗机构床位配置;第四章 卫生专业技术人力配置;第五章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第六章 卫生事业经费配置;第七章 附则。
(一)关于区域分类
为贯彻分类指导原则,保证《标准》测算所使用的各项参数符合不同区域的实际,在测算前,必须先对全区14个地(市)(区域卫生规划的基本规划单位)进行分类。
分类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定量方法采用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定性方法采用专家咨询法。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分类指标  根据广西的实际和参考外省的做法,从人口、社会经济、卫生投入、卫生资源占有与利用、居民健康水平等方面提出了30个指标。经统计学初步分析并结合专家咨询,将次要的、变异系数较小的指标剔除,最后筛选出区域人口数、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率、农业人口比例、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人均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每千人口床位数、每千人口医生数、婴儿死亡率、文盲率等12项指标。详见附件Ⅵ。
2、主成分分析和聚类分析法  收集全区90个市县12个指标1999年的数值,用主成分分析得出各公因子的得分,然后用聚类分析对各公因子得分进行聚类,按好→差将90个市县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类别。
3、专家咨询法  考虑用定量分类的方法有可能与广西的实际有出入,因此,从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自治区经济研究中心、自治区计委、财政、统计、卫生、社会科学研究及高等院校等部门,挑选出对广西情况比较熟悉的39位同志作为咨询专家(咨询专家名单见附件Ⅶ)。首先,分别向各位专家提供指标值及定量分类的结果,然后各位专家根据所提供的材料和个人经验独立作出对90个市县归类的判断。结果经肯德尔和谐系数法分析,各专家对各市县的分类结果高度一致。定量分类与定性分类的结果也比较吻合(见附件Ⅷ)。
4、综合分类  在主成分和聚类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分类结果的基础上,以专家分类的结果为主,分别统计各地(市)所辖各县(市)Ⅰ、Ⅱ、Ⅲ、Ⅳ分类所占的比例,按所占比例最大的类别作为该地(市)的分类类别。结果详见附件Ⅸ。
(二)关于卫生机构设置
卫生机构设置在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中处于基础地位。现有卫生机构主要按部门、地方的行政隶属关系设置,实行多部门管理、条块分割、自成体系,造成卫生机构设置重叠、职能交叉、布局不合理,直接影响其功能发挥和有限资源的有效利用。《标准》针对目前卫生机构设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职责明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层次清晰的原则,并结合广西的实际,对区域卫生机构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如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指挥机构、采供血机构、医学科研教育机构、门诊部所等提出了设置的基本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医疗机构设置方面,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数量和布局要求,强调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组织,合理控制综合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适度发展专科医院。允许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向医院模式发展,以吸引人才和资金。
2、《标准》对现有的疾病控制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按照《标准》要求,省、地(市)、县(市)设立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后,逐步将现有的卫生防疫站、皮防所、寄研所、结防所、职防所、健康教育所等机构,要重组为疾病控制中心。
3、"乱办医"是当前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之一,焦点集中在门诊部所特别是个体诊所设置的问题。相当一部分不符合准入条件,还存在比较多的无证行医等。为规范医疗市场,加大对门诊部所特别是个体诊所的清理规范工作力度,《标准》对门诊部所的设置提出了控制标准。《标准》规定:门诊部所应纳入区域卫生规划范畴。在城市,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每0.5-1万人口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另外,每一街道可设适当数量的门诊部所,但在社区卫生服务站500米范围不得设个体医诊所。农村每个行政村设一个村卫生室,对设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不再设个体诊所。另外,卫生室或诊所的设置除考虑服务人口外,还应考虑服务半径,对人口稀少且人口分散的地方可考虑适当增加。
    (三)人口数的测算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广西近年来的人口增长速度比较平稳,故采用几何级数增长模式测算。测算结果令人满意。
(四)关于床位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
为了使广西卫生资源有适当的发展速度,且测算结果更符合广西的实际,我们分别采用两种计算方法四种模式进行测算。最后综合分析四种模式测算结果的增减情况、床位与人员的比例等,并征求有关专家和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的意见,均认为模式一的结果比较符合广西的实际情况。故采用模式一的计算方法及结果。
 (五)关于执业医师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配置标准在模式一测算结果的基础上作以下调整。
1、一个理想的配置标准除考虑人均拥有量外,还应考虑床位与职工的比例,以利于医疗机构人事编制的调整。由于床位配置标准和医疗机构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是单独进行的,因此,在制定配置标准时必须考虑二者的比例是否合适。经对照统计分析,仅柳州地区的床位人员比值超过1978年卫生部颁布的《综合医院编制试行方案》的最高上限,且柳州地区千人口医生拥有量相对高于其它地区。故把柳州地区千人口医生减少15%,使之与其它地区的千人口医生拥有量接近。
2、百色、河池地区由于人口密度较低,用人口密度指数作了调整。
  (六) 关于执业护士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规划医护比法测算执业护士配置标准。
卫生部关于医疗人力结构的比例标准: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的医生:护士为1∶2。广西2000年医疗机构的医护比为1∶0.88。考虑到目前的医护比现状和配置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有利于今后人员结构的逐步调整,Ⅰ、Ⅱ、Ⅲ、Ⅳ类区域的医生∶护士分别为1:1.05、1:1.00、1:0.90、1:0.90。然后再按下式计算每千人口执业护士的配置标准。
      执业护士的配置标准=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规划医护比
    (七) 关于医技人员配置标准的测算
    采用规划医技比法测算医技人员配置标准。
卫生部关于医疗人力结构比例标准:医生:医技人员为1∶1。广西2000年医疗机构医技比为1∶0.46。考虑到目前的医技比现状和配置标准实施的可行性,以及有利于今后人员结构的逐步调整,Ⅰ、Ⅱ、Ⅲ、Ⅳ类区域的医生∶医技人员分别为1:0.55、1:0.55、1:0.50、1:0.50。然后再按下式计算每千人口医技人员的配置标准。
    医技人员的配置标准=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规划医技比
    (八) 关于疾病控制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按人口比例分级计算疾病控制人力配置标准。由于缺乏各乡(镇)的人口数,乡(镇)疾病控制人员数按县级疾病控制人员数的80%配置。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乡(镇)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80%左右,故在具体测算时,乡(镇)疾病控制人员数按县级疾病控制人员数80%的比例计算。
    (九) 关于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按人口比例分级计算各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人力配置标准。
(十) 关于妇幼保健人力配置标准的测算
妇幼保健人力是特指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人员。
按人口比例分别计算各级妇幼保健机构中专职妇幼保健人力的配置标准。由于缺乏各乡(镇)的人口数,乡(镇)级妇幼保健人员数的测算方法与乡(镇)级疾病控制人员类似,即按县妇幼保健院专职妇幼保健人员数80%的比例计算。
(十一) 关于床位配置标准中的质量要求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卫生服务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对床位的配置必须有一定的质量要求。主要用每床占业务用房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每床占专业设备金额等指标来调控。
(十二)关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力资源配置标准中的质量要求
人力资源质量是卫生资源质量的重要要素。因此,《标准》中对主要的专业技术人力资源均提出了要求。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必须符合《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对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的准入标准。同时,要求至2005年,各级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力的学历必须达到一定的比例。测算的依据是在1999年的学历比例的基础上,医师增加10%,护士增加5%。
   (十三)关于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根据卫生部有关控制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装备量。严格控制高科技设备在一般医疗机构中普遍配置。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要求"三证"齐全才能营运。
CT的配置标准:按国家标准,广西是每百万人口可装备2台,全区可装备约94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区CT的配置总数已超过150台,每百万人口3台以上,已经超过国家控制标准。原则上每个县(市)装备1台,城市可适当增加,到2005年,全区CT总量应控制在120台以内。Ⅰ类区域每百万人口配置3.5台,Ⅱ类区域每百万人口配置2.5台,Ⅲ、Ⅳ类区域每百万人口配置2.0台。对现有数量已超过配置标准的区域暂不新增,并逐步自然淘汰。
MRI的配置标准:国家标准是每百万人口可装备0.3台,全区可装备约14台。到2005年全区总量控制在18台以内。南宁市装备3台;柳州市、桂林市各装备2台;其他自治区辖市及地区所在地的县级市各装备1台;其余地区暂不装备。
伽玛刀、爱克斯刀、直线加速器的配置标准:维持现有装备水平。
UFCT、PET的配置标准:暂不装备。
PRK的配置标准:在市级及以上眼科医院或具有眼科特长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视需要配置。
其他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省级医院、高等医学院校直属的附属医院可根据需要经审批后配置。
    (十四)卫生事业经费的配置
主要从卫生事业费总量增长、投入范围、投入方式三个方面做出规定。
五、测算结果的信度研究
(一) 广西2005年预测人口数的信度研究
1、本次广西2005年测算人口数为4906万人,与广西区计生委预测的人口数4956万人很接近。
2、广西2000年全区测算人口数为4699万人,与广西区统计局提供的2000年人口数4751万人也很接近。
据此,可认为广西2005年人口数测算结果的可信度很好。
(二) 广西各地(市)2005年床位数、医生数预测结果的信度研究
1、广西各地(市)2000年床位数、医生数测算结果与实际数比较
    2000年医生数  实际数:41214人;测算数:40501-42968人。
    2000年床位数  实际数:85422张;测算数:83282-90525张。
测算结果的中位数与实际数基本吻合。
2、测算结果的特点比较
 床位和执业医师测算结果的特点
测算模式 床    位 执 业 医 师
 特点 增减幅度 特点 增减幅度
一 略有发展,增幅不大 增加9.0%-15.6% 稳定,略有发展 增加4.3%-10.7%
二 略有发展,增幅不大 增加12.0%-18.8% 略有发展,增幅不大 增加11.8%-18.6%
三 床位数减少 减少7.7%-2.1% 发展较快 增加41.0%-49.6%
四 稳定,略有发展 增加5.1%-11.4% 发展太快 增加65.3%-75.3%

3、床位与医生、护师(士)的比值
广西2000年床位与医生、床位与护师(士)的比值分别为1:0.49、1:0.43。
广西2005年床位与医生、床位与护师(士)的比值分别为1:0.46、1:0.46。
床位与医生的比值有所下降,床位与护师(士)的比值有所升高。说明床位的发展速度比医生快、比护师(士)慢。
4、需要需求法测算结果与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结果比较
选取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样本县合浦县、宾阳县、罗城县的资料,运用需要需求法对床位、执业医师配置标准进行测算,并与服务效率目标法结果进行比较,结果见下表。

 

 

 

 


以上结果表明:(1)不论床位测算结果或执业医师测算结果,除合浦县、罗城县的床位数配置标准稍有差异外,服务效率目标法均在需要需求法范围之内;(2)服务效率目标法的上下限范围均比需要需求法小,说明服务效率目标法测算的精度较高。

 

 

 

 

 

 

 

 


附件 Ⅰ   《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专家名单

《广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技术方案》专家论证会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1 高  枫 男 厅  长、教授 广西卫生厅
2 刘唐威 男 党委书记、教授 广西医科大学
3 王荣慈 男 巡视员、教授 广西卫生厅
4 梁秋萍 女 教授 广西医科大学
5 高  旭 男 处  长 广西计委社会发展处
6 韦锡佐 男 处长、经济师 广西财政厅社保处
7 李国坚 男 院长、副教授 桂林医学院
8 张法灿 男 院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区人民医院
9 那  苓 女 主任、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办公室
10 宫学林 男 副处长 广西卫生厅计财处
11 方南亭 男 处长、副教授 广西卫生厅医政处
12 陈荔丽 女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基妇处
13 耿文奎 男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疾控处
14 宋一平 女 院长、教授 广西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15 董柏青 男 第一副站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区卫生防疫站
16 周凯声 男 局长、副主任医师 南宁市卫生局
17 李侯健 男 副局长、副主任医师 南宁市卫生局
18 李旭东 男 局长、副主任医师 百色地区卫生局
19 夏业堂 男 局长、副主任医师 桂林市卫生局
20 游金生 男 高级统计师 广西卫生厅
21 张克真 男 站长、副主任医师 北海市卫生防疫站
22 王  勇 男 副院长、副主任医 广西区妇幼保健院
23 吕佐候  男 院长、主任医师 桂林市妇幼保健院
24 李宁丽 女 科长、副主任医师 柳铁卫生处
25 黄培勇 男 所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皮肤病研究所
26 黄筱文 男 院长、副主任医师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27 唐  农 男 院长、副教授 广西中医学院一附院
28 嵇家琪 男 副主任、主管医师 柳州市爱卫办

 


    
附件Ⅱ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国家级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职务、职务
1 陈育德 男 北京大学公卫学院 卫生政策与管理系名誉主任、教授
2 尹   力 男 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副司长、研究员
3 饶克勤 男 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主任、教授、研究员
4 王禄生 男 卫生部经济研究所 副所长、高级经济师
5 傅   华 男 复旦大学公卫学院书记、教授、博士
6 徐盛鑫 男 卫生经济研究杂志社副社长、副主编、高级经济师
7 郑小华 男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杂志编辑部主任、教授
8 任   苒 女 大连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副院长、副教授

 

 

 

 

 

 

 


附件 Ⅲ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国家级论证专家
评议意见

 

 

 

 

 

 

 

 

 

 

 

 


附件 Ⅳ    需求弹性系数计算结果
                            各类区域需求弹性计算表
区域类别   需求弹性  患病率需求    收入增长       医药费用价格    改革和其它不可预
           小 计(%)  弹性(%)       需求弹性(%)     需求弹性(%)    见性需求弹性(%)
全    区   13.6~20.6    6.0     (1+15.5)5 ×25=51.4   -(1+6.0)5×35= -46.8     3~10
Ⅰ       17.2~24.2    6.0     (1+15.5)5 ×34=68.4   -(1+6.0)5×35= -60.2     3~10
Ⅱ       17.2~24.2    6.0     (1+15.5)5 ×30=61.7   -(1+6.0)5×35= -53.5     3~10
Ⅲ       10.9~17.9    6.0     (1+16.0)5 ×20=42.0   -(1+6.0)5×35= -40.1     3~10
Ⅳ       10.9~17.9    6.0     (1+16.0)5 ×20=42.0   -(1+6.0)5×35= -40.1     3~10
注: Ⅰ:一类地区  Ⅱ:二类地区  Ⅲ:三类地区  Ⅳ:四类地区(下同)

 

 

附件 Ⅴ   《标准》测算技术参数一览表
                  《标准》测算技术参数结果一览表                     
区域类别   标准床位    住院床日与门急诊  医生日标准  工 作 量    医护比   医技比
      使用率(%)  人次的换算系数   工  作  量   调整系数   
    Ⅰ   区域近            3               10          0.15     1.05    0.55
   Ⅱ      十年最            3                9          0.12     1.00    0.55
   Ⅲ      高床位            3                8          0.10     0.90    0.50
  Ⅳ      使用率            3                8          0.09     0.90    0.50
    

 

 


附件 Ⅵ    区域分类专家咨询表

 

 

 

 

 

 

 

 

 

 

 

 

 

附件 Ⅶ    区域分类专家咨询的专家名单
"区域分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1)
(其它部门专家)
序号 姓 名   性 别      职务、职称            工   作   单   位
1  章远新   男       副主任               广西计委
2  刘唐威   男       党委书记、教授       广西医科大学
3  唐步坚   男       校长、教授           广西医科大学
4  高  旭   男       处  长               广西计委社会处
5  李崇玉   女       副厅长、高级经济师   广西财政厅
6  邹伟忠   男       副局长、高级统计师   广西统计局
7  刘崇宁   男       副处长、高级经济师   广西计委社会处
8  陈志光   男       处  长、副研究员     广西区党委政策研究室综合处
9  戴珍和   男       副主任               广西区党委政策研究室
10 韦锡佐   男       处  长、经济师       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11 范世祥   男       副处长、会计师       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12 龙莉莉   女       副处长、经济师       广西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13 钟  穗   男       副处长               广西区政府办公厅七秘
14 梁赞安   男       处  长、副研究员     广西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四处
15 沈晓春   女       副研究员             广西区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五处
16 黄卫东   男       处  长、高级统计师   广西统计局综合处
17 刘新华   男       副主席、研究员       广西社会科学联合会
18 庞隆昌   男       副主席、研究员       广西社会科学联合会
19 寿恩华   男       副所长、研究员       广西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20 莫永楷   男       副教授               广西大学商学院
21 唐拥军   男       副教授               广西大学商学院
22 范  旭   男       副院长、教授         广西大学社会管理学院
23 赵  铁   男       副教授               广西大学社会管理学院
24 董柏青   男       站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区卫生防疫站
25 吴  坚   男       助理研究员           广西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区域分类"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2)
(厅内专家)
                            
序号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    作    单   位
1  高  枫   男    党组书记、厅长、教授           广西卫生厅
2  谭明杰   男    党组成员、副厅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
3  韦  波   男    党组成员、副厅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
4  许亚男   女    党组成员、副厅长               广西卫生厅
5  那  苓   女    主  任、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办公室
6  宫学林   男    副处长、会计师                 广西卫生厅规划财务处
7  莫润秋   女    处  长、主管医师               广西卫生厅人事处
8  覃安宁   男    副处长、主管医师               广西卫生厅卫生法制与
监督处
9  陈荔丽   女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基妇处
10 方南亭   男    处长、副教授                   广西卫生厅医政处
11 耿文奎   男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12 欧  波   男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科技教育处
13 吴胜华   男    处长、副主任医师               广西卫生厅中医管理处
14 李玲玲   女    副主任、主管医师               广西区爱委办
                                                                                 

 

 

 

 

 


附件 Ⅷ    区域分类定性、定量分类结果比较

各县(市)定量与定性分类结果比较
主成分分析 专家咨询法
 Ⅰ Ⅱ Ⅲ Ⅳ
Ⅰ 8 1 0 0
Ⅱ 0 5 0 0
Ⅲ 0 2 37 0
Ⅳ 0 0 0 37
一致率:Ⅰ类:87.5%;Ⅱ类:100.0%;
        Ⅲ类:94.9%;Ⅳ类:100.0%。

 


附件 Ⅸ        广西区域分类结果
                       各地(市)分类结果
区域类别 属于该类的地(市)
Ⅰ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钦州市
Ⅱ 防城港市、贵港市
Ⅲ 南宁地区、柳州地区、贺州地区
Ⅳ 百色地区、河池地区

 


附件 Ⅹ 
《广西卫生资源配置标准》主要研究人员名单
姓  名  性别    工 作 单 位         学 历   职 称      所 学 专 业
高  枫  男   广西卫生厅            博  士   教授       医学
倪  建  女   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  硕  士   讲师       卫生管理
黄高明  男   广西医科大学          硕  士   副教授     卫生统计
宫学林  男   广西卫生厅            本  科   会计师     财务管理
那  苓  女   广西卫生厅            研究生   副主任医师 卫生管理
藤红丽  女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    研究生   主管医师   卫生管理
黄  林  女   广西卫生防疫站        硕  士   主管医师   卫生管理
黄志碧  男   广西医科大学          硕  士   讲师       卫生统计
陈智平  男   广西医科大学          硕  士   副教授     社会医学
王前强  男   广西医科大学          研究生   讲师        经济学
韩彦彬  女   广西卫生防疫站        硕  士   主管技师   卫 生 管 理
李昌胤  男   广西妇幼保健院        本  科   副主任医师 卫 生 管 理 
王  萍  女   广西医科大学          研究生   讲   师    卫 生 法 学
王柏灿  男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    硕  士   副主任医师 中医壮医
吴小红  女   广西民族医药研究所    本  科   馆员       经济管理
左延莉  女   广西医科大学          研究生              卫 生 管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