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真正实力:关于慈善的话题都已不是善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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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慈善的话题都已不是善茬 知风 于 2011/11/14 15:52:5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文/知风

 

近日,一则关于中国红十字会的消息在微博上流传广泛,多位知名人士也予以转发。该消息称,“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7、8月份捐款严重缩水,9月红十字会通过各地民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单位企业职工按工作年限进行捐款,标准为工作一年100元,工作两年200元,以此类推。如有不捐,单位须从职工工资里扣,该规定暂于普通职工中执行。”(11月14日《京华时报》)

 

对此,“中国红十字会称该消息属谣言。北京市民政局也称,红会和民政是不同的系统,红会不可能通过地方民政发文。”

 

言之凿凿,“民政部门怎么可能为没有隶属关系的红十字会发文募捐呢?”

 

然而,如此上得了台面的回应,其意义聊胜于无。首先,由于受郭美美及卢俊卿事件影响,红十字会7、8月份捐款严重缩水是不是实际情况?其次,单位从职工工资里扣捐款的手段有没有?如果二者都是事实,其中是否存在一个所谓的“文件”还有什么实际意义?我想,只要中国红十字会和北京市民政局还有一点对慈善意义的理解,怎么会下发“索捐”的“文件”?

 

于是,早已司空见惯的单位从职工工资里扣捐款现象,因为其中缺乏一个“文件”,就变成了“谣言”。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王汝鹏表示;“造谣者如果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这句话貌似武断,但却非常恰当。“造谣者”的无知几乎是可以肯定的,在一个“被时代”,有关公民的权力在宪法上是明晰的,但实际上是模糊不清的,搞不清楚就是“无知”。领工资突然少了几十元或几百元,被告知是“捐款”,你还能认为这是单位会计的个人行为?抑或是单位领导的个人决定?当然只能认为是“政策”,政策就是通过文件来传达的,这就是百姓的“无知”;要说“别有用心”,这还真说对了,因为这样的捐款形式无法让人产生行善后的开心,而是无奈于“被捐款”的不开心,心里不开心,说话就“别有用心”了。

 

2011年是中国慈善界的多事之秋。4月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万元餐”,6月,郭美美网络炫富牵出红十字会商红会,再之后,慈善总会发票风波、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河南宋基会捐款放贷,这些官办慈善机构无一幸免。这让人们如何去理解慈善中的“善”?这就难怪关于慈善的话题都已不是善茬。既然有类似于索捐的从职工工资里扣捐款的事实存在,当红十字会捐款严重缩水时,人们怎么会不担心这种索捐的手段升级?至于有没有“文件”,这在“被时代”是可有可无的,事实证明,凡是做对并做好了的,不管有没有文件,都是相关部门的功劳;一旦遭到社会诟病,基本上都是“个人行为”,而且是“临时工”干的。在这样的语境下,红会否认通过民政部门索捐,称按工龄捐款属谣言,不但起不到辟谣作用,反而让那些冒着被职工咒骂,在职工工资中扣善款的单位领导情何以堪?

 

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也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原意上的“不附加要求”是对施舍者的,但当这种施舍上升到慈善并由官方组织时,“不附加要求”还包含了施舍的自愿本性,心甘情愿的施舍才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本来众多的“被捐款”得益于慈善的光环,谁也不会表现出自己缺乏这份“大爱”而相安无事,而当慈善机构爆出非常不善的丑闻时,正好给了人们“被捐款”带来的不满情绪以发泄的借口,这就足以让关于慈善的话题难以成为善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