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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重视地方吏治,慎择刺史。

F:法令严肃,信赏必罚。

   G:民族政策开明。

3、贞观之治的表现

   A:经济发展。贞观四年,米粟每斗不过三四钱。

   B:社会秩序安定。

   C:民族矛盾缓和。“天可汗”。文成公主入藏。

   D:君臣和睦,政治清明。

第三节  唐朝对隋朝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07大纲:唐朝相关制度对隋朝的继承和发展

一、均田制(与北魏联系)

1、授田对象

  丁男、中男(18岁);老男、残疾人、寡妇。按官授田代替北魏奴婢、耕牛、有夫之妇皆田。自耕农、中小地主占优。

2、授田数额

3、授田种类

4、宽乡、狭乡规定

5、买卖规定

6、授田本质

7、意义

二、租庸调制(注意杂徭)

1、租庸调制:输庸代役

2、户籍制度(手实与计账)

三、三省六部制

1、三省

   A:知政事官。三省长官为宰相,在政事堂议政;贞观时,其他官员加带“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名为宰相。高宗时固定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仆射须带此职方可为宰相。玄宗开元十一年(723年),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事机构,堂后设吏、枢机、兵、户、刑礼共五房,不仅有决策权,还对尚书六部进行对口领导,掌握了一部分行政权力。

   B: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中书舍人是主要办事官员。拟诏令

   C:门下省:长官为侍中;上行下达、政务处理的枢纽。侍中成为执政事笔的首相。可驳正中书所拟有违失的诏令,封还重拟,称“封驳”。给事中负责日常工作,与中书舍人、御史组成“三司”,审查天下冤滞;给事中甚至有权在中书所草诏令上进行涂改,驳归中书重写,此称“涂归”。所拟诏令合格后,由侍中向皇帝进呈“画敕”,表示认可。

   D:尚书省:长官为左、右仆射,首脑部门为都省,是上下行文书运转的枢纽,对以官文书运行为主要形式的政务进行监督和管理,不是对官文书进行批准。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征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绩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然二名不专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虽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张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新唐書》卷46《百官志》)

2、六部

   A:机构设置:每部设四司,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本司”与“子司”。

   B:与九寺五监的关系:两系统职掌互有重复,实际职能有异。一为政务机关,一为事务机关。

3、御史台(监察、谏诤)

   为最高监察机构,长官为御史大夫,下设侍御史(台院);殿中侍御史(殿院);监察御史(监院),负责中央和地方的监察工作,合称三院。另在东都洛阳设御史台,称东都留台,简称东台或留台。

4、地方行政机关

   A:州(玄宗时一度改为郡):长官为刺史。

   B:县:县令。

   C:乡、里:里有里正,为最基层单位。

D:道:唐太宗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分为十道,玄宗时为十五道。系监察机构,由巡察使、按察使等对地方官吏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四、学校与选官制度

1、学校

A:中央官学:六学: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属国子监。二馆:弘文馆属门下、崇文馆属东宫。招生对象:主要为官僚子弟、留学生,庶民占少数。教学内容:以儒家经典和各科专门知识为主。

B:地方官学:

C:私学:

2、选举

做官必须考试,再到吏部参加铨选,通过身、言、书、判考试。释褐试

A:门荫入仕。唐朝前期是高级官吏的重要来源。

B:杂色入流。流外入流是低级、中级官吏的主要来源。

C:科举。

五、府兵制(资料)

1、西魏、北周的府兵制

   以鲜卑人为骨干,单立户籍,与民户分治。

2、隋朝的府兵制

   汉人成份增加,民族色彩趋于消失,“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账,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

3、唐前期的府兵制(《简史》161162页)(新增)

   A:组织结构:领导机构为左右卫、左右武卫等十二卫,东宫六率是次要机构。基层单位:折冲府,由折冲都尉和果毅都尉统领,下有团、旅、队、火等。

 

 

   B:分布:

   C:征兵原则:“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成丁入,六十免。

   D:义务和权利:不承担赋役;番上,自备兵甲。遇战作战,战毕归农。

   E:兵将关系:

F:奖励制度:立功授予勋官。

G:衰落:玄宗时的长从宿卫(骑)、长征健儿。募兵制取代府兵制。

4、府兵系统外的军队

   A:兵募:临时募行,称为“征人”。拣点标准与卫士同。

   B:蕃兵:

   C:禁军:“北门四军”。南衙(十二卫驻守)与北衙(禁军驻守)。

六、法制

1、律令格式

    A:律:惩罚犯罪行为的刑法典。

B:令:正面规定的规章制度条例。

C:格:对皇帝制敕形式不断颁布的禁令汇编,相当于律的补充与变通。

D:式:各种章程细则,补令所不及。

2、《唐律疏议》

  高宗时在《贞观律》基础上由长孙无忌、李勣修成《贞观律》,永徽三年(652年)对此律做注释,形成《唐律疏议》。十恶;八议。

3、《唐令拾遗》及《补》

第四节  武则天和唐玄宗的政治

一、高宗时时期的政治

1、立武则天为皇后

  二圣。

2、打击关陇集团

3、打击山东旧族

  《氏族志》:唐太宗为刊定姓氏而修撰。《姓氏录》(勋格)。

4、边疆政策

   西北擒沙钵罗可汗,灭西突厥,统治西域;东北平百济、灭高丽。

5、后期政策的转变

边疆防守,内地无为而治。

史料:

        1、初,太宗尝以山东士人尚阀阅,后虽衰,子孙犹负世望,嫁娶必多取赀,故人谓之卖昏。由是诏士廉与韦挺、岑文本、令狐德棻责天下谱谍,参考史传,检正真伪,进忠贤,退悖恶,先宗室,后外戚,退新门,进旧望,右膏粱,左寒畯,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为九等,号曰氏族志,而崔干仍居第一。帝曰:「我于崔、卢、李、郑无嫌,顾其世衰,不复冠冕,犹恃旧地以取赀,不肖子偃然自高,贩鬻松槚,不解人间何为贵之?齐据河北,梁、陈在江南,虽有人物,偏方下国,无可贵者,故以崔、卢、王、谢为重。今谋士劳臣以忠孝学艺从我定天下者,何容纳货旧门,向声背实,买昏为荣耶?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其次有爵为公、卿、大夫,世世不绝,此谓之门户。今皆反是,岂不惑邪?朕以今日冠冕为等级高下。」遂以崔干为第三姓,班其书天下。(选自《新唐书》卷95《高俭传》)

2、高宗时,许敬宗以不叙武后世,又李义府耻其家无名,更以孔志约、杨仁卿、史玄道、吕才等十二人刊定之,裁广类例,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叙所以然。……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改为姓氏录。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搢绅耻焉,目为「勋格」。(选自《新唐书》卷95《高俭传》)

二、武则天统治时期的政治

690年,武则天即位称帝,建号周。

1、打击李唐拥护者

    684年徐敬业起兵;688年李冲起兵。

2、求访人才

    A:发展科举:首创皇帝亲自策问举人的殿试;扩大科举录取人数;“南选”成为经常制度,使岭南、福建等边远地区的人才得到入仕机会。

    B:设立“自荐”与“试官”制度。(正额无法安置者)。狄仁杰、姚、宋、张九龄。

3、奖励臣民言事

    设铜匦(音軌);周兴、来俊臣、索元礼。

4、继续推行屯田,劝课农桑。

5、西部边疆屯田

6、击败吐蕃,夺回安西四镇

7、评价(张著第157页)

三、唐玄宗与开元盛世

1、唐玄宗登基

A:武则天以后的政治斗争:斜封官造成官员冗滥。

B:玄宗发即位:712年。

2、开元初年的政治经济措施(姚崇、宋的作用)

    A:矫正官员冗滥现象:罢斜封官,严格控制官吏的铨选,特别重视县令选任。颁布《整饬吏治诏》,开元末修订《大唐六典》作为行政法典,规定各级机构的建制、职权范围及编制,实行官员定额制,从法律上杜绝冗官滥吏,以保证行政效率。。

    B:重视地方官人选:地方官有业绩者可调任京官,规定“不历州县不拟台省”,强调地方官员的政治和文化素质。

    C:抑制食封贵族:封户租调由封家征收改为政府统一征收,封家不得向封户催索或放高利贷;子孙承袭实封的,户数减十分之二。

    D:兴修水利,保护和发展农业生产。

    E:检田括户,限制土地兼并。

F:重视教育文化的发展。学校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学生增多;整理、编纂图书;优待文学之士。

3、开元之治(张著第158页)

第五节  唐前期的社会经济

一、农业

1、耕地、人口

2、工具

   曲辕犁;筒车。

3、水利

   工部水利司、都水监;《水部式》:对河渠、灌溉、舟楫、桥梁以及水运等事做出法律规定。

4、复种技术

   北方两年三熟;南方稻麦复种。

5、粮食产量

6、人口的增长:天宝十四年(755年):户8914709;口52919309。

二、手工业

1、私手工业

   纺织业的中心在河北、河南。瓷器:邢州白瓷;越州青瓷;景德镇。扬州铜镜。

2、官手工业(唐三彩)

   役使对象有奴婢、番户、杂户及刑徒、流徒,但更主要的是强行征调的各地工匠和丁夫。后者分短番匠与和雇匠。短番匠每年服役二十天,也可纳资代役。和雇匠由政府出资招雇,又分为明资匠(短期雇工,一年三个月)、长上匠(长期雇工,终年雇用)。

3、茶叶贸易的兴起

4、城市、商业和交通

   A:城市:长安城的坊、市。扬州、益州。农村集市贸易的发展:草市、虚市、野蚕市。

   B:交通:政府设驿站,私人设邸店。

第六节  “安史之乱”与藩镇割据

(07大纲此节前为:唐中叶政治、军事、社会各领域发生的变化

一、开元、天宝时期的政治、经济措施

1、面临的问题

   A:土地兼并

   B:赋税繁苛

   C:庄园发展:租给农民耕种,租种者称为“庄客”、“田客”;依附性弱。

   D:边疆形势日趋严峻,原有镇戍镇不足以应付,军费紧张。

2、改革措施

    A: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唐初三省六部体制分工明确,职掌固定,无弹性。后随形势的变化,有些事情无部门负责,只得奏请皇帝。高宗武后时,设“北门学士”。武则天时交中书省处理。武则天时出现“使职”。玄宗时采纳张说建议,改革。下设五房,掌庶政。中书门下成为最高决策机构。

    B:检括户口。唐前期在正役和杂徭之外,另有“色役”,不服役者纳资,称“资课”。色役可免征行,纳资后可不上番。不少人冒充色役。宇文融括户。

    C:改变地税、户税征收制度。唐前期地税作为义仓用,户税非定制。玄宗时按丁征收租庸调不再适用,改地税按户等征收为按亩;户税为定制,按户征收。

    D:实行回造纳布与和籴制度。开元25年(737年)。

    E:改革兵制。土地兼并导致农民无法承担兵役。募兵制发展:开元年间,无论京师宿卫、边镇戍兵乃至地方武力基本上被募兵制代替。开元11年(723年),根据张说的建议,京师宿卫由募士承担,号长从宿卫,后改称“彍骑”。边镇戍兵自737年行招募制,戍兵称为“长从兵”或“长征健儿”。749年,折冲府无兵可征,政府下令停止对府兵的征发,至此,府兵制废除。另一变化是:边疆形势的发展导致节度使的出现;武则天时实行屯防制度;开元初年,沿边设九个节度使和一经略使。节度使兵多财厚,形成内轻外重局势。

 “夫所謂方鎮者,節度使之兵也。原其始,起于邊將之屯防者。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此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制。其军、城、镇、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将一人,曰大总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时,行军征讨曰大总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持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犹未以名官。景云二年,以贺拔延嗣为凉州都督、河西节度使。自此而后,接乎开元,朔方、陇右、河东、河西诸镇,皆置节度使。及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反,犯京师,天子之兵弱不能抗,遂陷两京。肃宗起灵武,而诸镇之兵共起诛贼。其后禄山子庆绪及史思明父子继起,中国大乱,肃宗命李光弼等讨之,号‘九节度之师’。久之,大盗既灭,而武夫战卒以功起行阵,列为侯王者,皆除节度使。由是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故兵骄则逐帅,帅强则叛上。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新唐书》卷50《兵志》)

二、安史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