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邹城蟋蟀好斗吗:“保外就医”放走了多少贪官? 雅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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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往期? 2011年10月31号 第580期

保外就医放走了多少贪官?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在江门一个高档小区过起了神仙日子:住别墅,开宝马,泡茶楼……很难想象这是一个被判10年徒刑者的生活。原来还在审理期间,他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法庭宣判当日,他直接从法院回到家里。…【详细】

获刑贪官逍遥法外,绝非个别现象。有检察官指出,获刑官员一般都是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没直接受害者,也就没人盯着不放。保外就医便成了很多贪官的“越狱”通道,然而对一般的条件的犯人来说,这个通道上却充满了阻碍。为何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制定的保外就医政策,竟成为另一种潜规则?我们如何守住公众对于法律的信心?

林崇中的“越狱”术

广东江门市原常务副市长林崇中
家属合伙,买通看守所人员

2008年林崇中、刘益民先后被送入河源市看守所。林崇中妹妹林卫和、刘益民弟弟刘益忠等,先后找到河源市看守所民警吴景卫、指导员涂亚造和所长刘辉汉,合谋伪造病情鉴定,让他们被判刑后保外就医。

看守所人员帮忙打通医院关系

在河源市,具有为罪犯保外就医作病情鉴定资格的是河源市人民医院。2009年5月4日,吴景卫约了河源市人民医院大内科主任蒋爱忠和该院医务科副科长张明杰吃饭。让第二天他带犯人到医院做病情鉴定,让犯人的病情鉴定达到保外就医的标准。

医院开出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鉴定书

5月5日蒋爱忠违规为两人记录血压: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脂血症。张明杰依据诊断结论,做出罪犯疾病状况鉴定书,盖上医院公章。5月7日,因“原发性高血压3级、极高危”达不到保外就医标准,吴景卫把鉴定书送回医院。张明杰把鉴定结果改为“原发性高血压三级、极高危、三期”,终于达到了保外就医条件。…【详细】

逢年过节“向恩人进贡”伪造复检鉴定书

2009年8月刘辉汉收到两人送的烟酒和10000元;2009年年底,吴景卫收到林送的10000元和两条硬盒中华烟;2010年7月15日,林崇中到河源市续保复检时,涂亚造和吴景卫各收到10000元、两条中华烟和一瓶洋酒。让吴把洋酒及3000元送给蒋爱忠打点复检。2010年5月,刘益民续保复检,送3000元给涂亚造。同年9月下旬,林卫和到河源市看守所会见林崇中后,又送涂3000元。…【详细】

“保外就医”成了贪官外逃的一种手段

保外就医成为一种逃离服刑的手段
保外就医已成为贪官逍遥法外的法宝

通过保外就医来暗度陈仓的并非个例。2004年最高检开展的专项检查中,1300名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被予以收监。2010年,最高检再次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纠正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程序或脱管、漏管555人。新华社在2009年末也曾经披露,目前中国在押犯每年至少有20%-30%获得减刑,官员获减刑的比例则达到70%,远远高出平均值。

服刑的官员比普通人减刑的比例高的多,而且很多依靠保外就医逍遥法外的并不会被发现。如果林崇中不回江门,而是去别的城市生活,违法保外就医就不会被查处。河源市一司法界人士表示,获刑官员保外就医较为常见,只要这些人出来后低调些,一般不会有人去管。…【详细】

该保外就医的犯人却很难保外就医

与贪官的保外就医形成鲜明对比,很多符合保外就医标准的人,却并不能轻易获保。《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对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意见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实践中,当监管场所对“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通知罪犯家属时,家属态度不一,造成了保外就医执行困难。

由于受当时医学及形势的制约与影响,界定的病残范围狭窄,条件限制较多,目前适用的《罪犯保外就医伤残范围》已远远不能适应工作实际。而且一些其他政策的限制,也使保外就医不能很好发挥作用。这种现状造成的客观后果就是,该“保”的“保不出去”。…【详细】

“保外就医”的双重标准让法律蒙羞

钱和法律做交易,损害谁的利益?
让腐败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

原本一项设计初衷良好的制度,在实践中为何偏颇至此?只因牢门越来越不“牢”,用钱就可以砸开。如同古剧中常有的镜头,给狱卒塞点银子就可探监,甚至住单间、吃小灶,迎来送往依然逍遥。保外就医制度不断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有专家们建议不仅要严格程序,也要考虑相应的限制自由的措施,不能使其成为一些死缓犯、无期徒刑犯特别是贪官的避风港。因为泛滥的“保外就医”下,是社会规则的变异,法律的失效,更重要的是折射了犯罪成本的低廉,并成为犯罪现象得不到遏制的重要诱因。

法律对不同人的区别对待,伤害社会公平

作为监外执行的一种,保外就医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对重病犯人采取的一种特殊服刑方式。出于一种爱心,却被权力利用。让贪官的生活越来越“幸福”,而让法律蒙羞,让百姓痛心。这些年,贪官之所以像韭菜割了一茬又长一茬,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因为有贪官的“幸福生活”在做导向,有前一茬贪官的现身说法给后一茬贪官壮了胆。

而这种贪官这种特权效应会让普通百姓更加不平衡,更容易刺激百姓对官员的仇视心理,将百姓和官员对立起来。…【详细】

是什么打通了保外就医的“越狱通道”?

补法律漏洞才能避免这种“保外就医”
一是保外就医的标准不清晰,相当于无标准

目前保外就医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和《罪犯保外就医伤残范围》,已经20余年,有些条款需要细化。而且在保外就医的适用疾病标准方面,法院和监狱、公安不完全一样。法院的标准自行确定,而监狱和公安试用的是《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二是监管单位把握尺度过松

一些监管单位把握尺度过松,把一些不该“保”的也“保出去”。围堵甚至冲击监管场所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监管单位为了以防万一,将按规定不该保外的人,也想方设法地将其保出去。很多保外就医案件都不符合保外就医的医学条件,甚至一名罪犯申请保外就医的疾病竟然是“痔疮”。

三是政出“多门”,自审自批自执

目前保外就医有多个审批机关,《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确定为省、市、区监狱管理部门;而根据《看守所条例》,对在看守所服刑且余刑在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的保外就医,由公安机关审批;余刑超过一年的,权限才归于法院。由看守所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监狱主管部门——监狱管理局负责审批,实质是“自审自批自执”,其弊端显而易见。

四是保外后难以管理,漏管失控现象严重

保外就医的罪犯在保外期间由哪个部门来管理,不同的省份不一样,有的公安机关负责,有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但保外就医罪犯监督都没得到重视。一方面,基层司法所或派出所人员不足、任务繁重,没有精力去严格按照规定建立档案,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制定具体监督管理措施;有些虽然建立了监督考察小组,也形同虚设。监管不力,重新犯罪率很高。 …【详细】

如果关贪官进监狱都不能对官员形成威慑,那治理贪污,我们还能指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