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ufo吸取太阳能量: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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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维护群众利益长效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 2011-04-06 ] 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李延芝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提出,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之中,并强调要着力维护群众权益,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这就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指明了方向,确定了工作重点。
   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核心是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以维护群众利益为本的理念,把服务保障民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把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作为反腐倡廉的坚实基础,着力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转化为维护群众利益的具体实践。 
   一要健全完善以强化保障为重点的责任落实机制。黑龙江省根据维护群众利益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制定了《纠风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承担4项领导责任,各级政府承担5项主抓责任,各部门承担具体工作的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主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责任体系,每年对任务目标、工作效能、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和测评,加大群众参与考评的分量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中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的权重。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不及时解决而引发重大事件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在政风行风建设上出现严重问题或发生严重案件的部门,在行风评议和年度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要健全完善以疏堵结合为重点的预防问题机制。黑龙江省积极实施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超前预防和长效防治,探索建立“教育+规范+制度”的源头预防机制。一是加强基础性预防,科学整合教育资源,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部门、岗位党员干部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不断提升分层分岗教育水平。二是加强规范性预防,建立健全实权岗位和窗口单位从政从业行为规范。黑龙江省在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卫生服务、公路“三乱”等方面都制定了违纪违规行为的惩处办法,为规范行为设定“高压线”,充分发挥警示和惩处双重作用。三是加强制度性预防,注重把开展专项治理的成功经验转化为纠风护民的工作制度,坚持治理一个问题就建立一项制度、巩固一项成果,加强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防控机制建设。近年来,先后制定了专项资金公开公平分配、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禁公办教师补课收费、防止在房地产交易和公积金贷款中损害群众利益、严禁在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等20多项纠风护民制度,不断完善从源头上防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制度体系。 
   三要健全完善以畅通诉求为重点的发现问题机制。着力建设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群众诉求反映机制,注重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电子监察等科技手段,努力形成畅通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的科技防线。一是建立群众诉求受理、机关绩效管理、效能告诫等制度,充分发挥网上纠风投诉举报平台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设立了全天在线的受理问题系统。二是健全完善民意调查、问题分析、行风监测、媒体联动等制度,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行风动态。三是在办好“收费公示网”、“纠风网”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社情民意联系站、开通“网上直通车”和“民情在线”系统,并对“行风热线”进行改版升级,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形成了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多媒体互动、多渠道反映、多途径解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平台,增强了受理群众诉求的承载能力。四是建立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暗访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暗访调查,现场取证,就地快速解决。 
   四要健全完善以纠查并举为重点的解决问题机制。黑龙江省坚持惩处与预防相结合、治理与规范相统一,健全完善协调联动、监督检查、惩处有力的解决问题机制。一是加强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协调和跟踪问效制度,确保群众诉求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一些管理职能交叉、久拖不决的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联合检查、联合办案,实行多部门联动合力解决问题。去年,全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纠风护民专项治理10次,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471件,处理违纪违规人员371人。今年又确定损害群众利益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组织协调19个相关部门采取专项推进的方式集中进行解决。 
   五要健全完善以各方协作为重点的监督制约机制。黑龙江省着眼于推进内外结合、上下结合、专群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整合社会监督资源,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作风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共权力的运行进行有力制约。一是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制定了《纠风专项治理层级检查办法》,定期对重点问题、地区、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层级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二是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依法保障新闻监督权力的相关制度,主动借助舆论监督的力量,推动疑难问题的解决。三是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推进行风评议向基层下移、向群众延伸,连续多年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和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学校、基层站所及窗口单位活动,组建了4000多人参与的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实施全方位、多层面监督,让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无处藏身。
   通过几年来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的实践,形成了几点认识和体会:一是建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必须具有全局性。要把这项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全局中去考虑,制定的规范性制度和工作机制既要体现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又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部署。二是建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必须具有前瞻性。要善于捕捉新苗头、新动向,超前谋划、超前预防,有重点地制定出台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的制度规范。三是建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必须具有针对性。要针对那些纠而复生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制定刚性约束和惩戒制度。四是建立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必须具有系统性。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是个系统工程,包括及时发现问题、快速解决问题、有效预防问题、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全方位监督等多个要素,只有切实做好各个要素的制度构建,并强化各要素之间的协调配合,维护群众利益机制才能发挥出最佳效能。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