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风吹来的时候c调伴奏: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2:28:55
 
根据《煤矿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我矿实际,为了加强我矿机电管理,严格机电事故的追查、处理及考核,促进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统计。造成人身伤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电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1、一般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50—300元处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
1.1造成事故直接价值损失在0.1-5万元者。
1.2造成井下生产设备停运0.5小时或造成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
1.3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
1.4局扇停运者。
1.5主、副提升设备停运者及其它造成经济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2、重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200—500元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
2.1造成设备直接价值万元以上至50万元者。
2.2主、副提升设备停运2小时以上者。
2.3主排水泵盘区集中排水停运,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2.4主扇风机停运20分钟及以上者。
2.5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3天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
2.6造成地面流水作业设备停机超过半小时或因停机引起重新恢复时间超过3小时以上者。
2.7主、副提升设备过卷超过0.5米、断绳、跑车,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2.8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者。
2.9锅炉烧干。
3、特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400—1000元处罚)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
3.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3.2因机电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者。
3.3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3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1天以上者。
3.4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
3.5主提升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
3.6井下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
3.7锅炉或瓦斯管道爆炸。
3.8经矿有关部门认定认为性质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
三、机电事故汇报
1、机电事故一旦发生,现场目击者、班组长、安全员、跟班干部或机电事故单位值班干部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修,发生人身事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尽快搞清情况,作好记录,向当日值班长汇报,并以事故通知单的形式立即通知安全部和维修部。
3、发生严重工伤和特别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发生一般机电事故,向调度室汇报,维修部组织机电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单位首先向矿调度室汇报,然后由矿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
四、机电事故分析程序
1、发生人身事故执行《大宁矿安全管理制度》中的《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2、一般机电事故,由维修部主持处理,一般事故分析应在当天进行,最迟不超过3天,由机电事故单位队长或机电副队长参加,维修部主持。
3、重大机电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天进行,由维修部组织,维修部主任工程师或经理主持,机电副总、安全部参加分析。
4、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班进行,由维修部组织,公司主管机电经理主持,机电副总、机电主任工程师、安全部参加分析。
5、上述事故分析会议需要参加的其它单位和人员,由事故分析的主持和组织者决定,并通知。
五、机电事故处理
1、对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查清机电事故经过,分析清楚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制定出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大小,按照我矿《安全过失处罚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依责依法处理。
2、一般设备损坏扣罚规定:(1)变压器、移变损坏或烧包4KVA(含4KVA)以下一次扣100元,5KVA以上的每KVA扣10元。(2)电动机损坏或烧包10KW(含10KW)以下,一次性扣100元,10KW以上的每KW扣10元。(3)对设备、备件丢失单位或个人按“丢一罚一”处理。(4)进口设备损坏加倍处罚。
六、几项规定
1、每起机电事故,维修部要进行认真追查分析。
2、事故发生单位的机电队长(机电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事故分析。
3、逢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设备严重破坏,事故单位的队长必须参加分析。
4、接到机电事故分析通知单后,不按时到者,罚队值班干部50元,罚单位200元,通知三次不到者,该起机电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对事故单位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加倍处罚。
5、对非责任性机电事故,按规定事故时间考核,各单位机电事故考核标准时间见(附表2)。采掘队机电事故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2分,每少1小时奖0.2分。二线单位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5分,每少1小时奖0.5分。其它单位每超标准时间1小时扣单位考核分0.4分,每少1小时奖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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