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女声:网传支教女生被灌醉轮奸 当事女生称是造谣中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7:21:11

近日,一则《两名海师大学生支教,被当地校领导灌醉轮奸》的网帖在各大论坛和微博上疯狂传播,许多网友呼吁媒体“及时跟进调查一下”,也有网友对网帖内容提出了种种质疑。

昨日凌晨4时,网帖中提到的一位杨姓女生在凯迪社区发布声明,否认自己和另一陈姓女生被强奸,并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以便网友求证。随后,海南师范大学对外回应称此事“纯属谣言”,校方强烈要求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网传支教女生被校领导灌醉轮奸

记者查证发现,该网帖内容最早由网友“树兜”于12日凌晨2时16分在豆瓣网发布,随后被大量网友转发和评论。

该网帖称,在光棍节当晚,两名海师大女学生被支教所在地的领导请去吃饭,然后被灌醉轮奸。该网帖还介绍了支教同学们给当事两女大学生打电话以及报警的情景,“一点多还没回来,一直打电话给两个女生,开始没接,最后变成关机,刚刚一个女生酒醒了打电话来哭诉求救了,我们报警了”。

该网帖引发了许多网友热议,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跟帖痛斥学校领导的不耻丑行,也有网友质问“为什么女生会那么不懂得保护自己”,还有网友怀疑说“谁知道那俩女生是不是有目的性、自愿呢?”也有网友对网帖内容提出了质疑,甚至还“怀疑发帖人光棍节发猛料有点动机不良”。

昨日下午,记者查看发现“树兜”发布的网帖已经删除。但是,该网帖的截图还在各大网站和微博上热传。

当事女生发帖否认“遭灌醉轮奸”

昨日凌晨4时许,网帖中提到的一位杨姓女生以网名“海师杨惠”在凯迪社区发布声明,否认自己和另一陈姓女生被强奸,并公布了自己的手机号码以便网友求证。

随后,记者拨打了该手机号码,对方向记者证实了她正是网帖中提到的海南师范大学08级物电学院女生杨惠。据杨惠介绍,她平时很少关注社区和微博,此网帖内容也是被当地警方找到她了解情况时方才知晓,随后才选择在海南当地论坛凯迪社区注册,并发表了此事的情况说明。

杨惠告诉记者,自己并不认识发帖网友“树兜”,但对其造谣中伤很气愤。杨惠承认自己和另一位杨姓同学确实在白沙黎族自治县育新中学顶岗支教,但11月11日根本就没有和学校领导吃饭,也根本没有“我和陈同学被强奸这回事”。她还介绍说,“我们来到育新中学后,得到了当地学校领导、老师的关爱,使我们工作和生活都很顺心”。

杨惠回忆说,10月27日,自己和实习生陈同学曾一起与育新中学的领导、老师及民族中学的老师吃饭,大约是9点半的时候,吃完饭后学校领导考虑到安全问题,叫学校两位老师分别用摩托车送她们到白沙某大酒店入住,那俩位老师帮助她们开好房间后,把她们送到房间后就回去了。第二天早上,两位老师还请他们吃了早餐。

杨惠表示,该事件发生后给她以及支教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学们和老师看到网上的传言后都纷纷打电话过来求证,希望警方能追究这个发帖人的责任。

校方要求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昨日,海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顶岗支教活动的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对外回应称,“网上的传言纯属谣言,并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强烈要求追究发帖人的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学校于12日晚上得知网上关于“学生遭灌醉轮奸”的传言后,便立即同白沙县顶岗支教的驻点老师以及当时学生取得联系,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经过和驻点老师以及当事学生的调查,校方确认此传言系谣言。校方掌握的基本情况为:10月27日晚,由于这两名学生支教的学校某年级要和别的学校合并,学校便组织两方老师吃饭,这两名学生也在邀请之列。吃完饭后,这两名学生并没有喝醉,但别的老师已经喝醉了,由于吃饭地点距离支教学校较远,且天色已晚,老师便在县城某酒店为这两名学生开了房间休息,随后便离开。第二天上午,这两名学生同老师一起吃完早饭后,被送回到支教学校。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他们首先要做好当时两名学生的安抚工作;同时,要求各驻点老师加强对顶岗支教学生的纪律管理,不允许支教学生随意参加各式各样的酒局;目前,校方正在全力配合白沙当地公安机关对此事展开调查,校方要求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随后,白沙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外回应称,“得知此事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同当事人取得联系,确认被没有‘遭灌醉轮奸’一事”。目前,公安正在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律师:网友涉嫌诽谤,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毛敬文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警方认定该网帖内容纯属无中生有、恶意中伤,当事女生、支教学校以及学校领导都可以向发帖网友提起诉讼。

毛敬文律师解释说,很显然支教所在地学校作为法人,其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已经被侵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该学校有权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毛敬文还说,网友所虚构、捏造并散布支教所在学校领导强奸女学生的事实,该事件发生后给她以及支教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也足以贬损到校方领导和女学生的人格、名誉,情节应属严重,涉嫌诽谤罪。学校领导或女学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方式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