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宋时轮擅自北撤黄河,军委批评后“闹情绪”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1 17:02:16
        宋时轮擅自北撤黄河,军委批评后“闹情绪”真相 

    1947年8月初,宋时轮指挥第十纵队于山东梁山地区连续作战8 个昼夜,重创邱清泉部整编第五师5个营,有力地策应和配合了刘邓大军南下的战略行动。
    8月10 日,邱清泉部进占梁山,有转兵南下,向郓城方向进攻之势,只有吴化文部八十四师继续向北进攻。为此,宋时轮决定集中主力北移李家楼、戴家庙一带,待第八十四师北进运动之中将其全部消灭。

    邱清泉等待第十纵队部署完毕之后,转头向北,会同第八十四师合力进攻,企图将宋时轮纵队逼进黄河与东平湖之间,这样十纵被迫北渡黄河。

    8月17日,陈粟致陈士榘唐亮并报中央军委的电报指出“十纵自动移至黄河边,致敌尾击,损失较大。”

    8月19日,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致陈粟、刘邓的电报指出:“宋纵自动北渡,致受损失,是一极大错误,”北渡黄河损失1500余名官兵,4000多名随军民工500余匹骡马。"由于损失重大,责任问题引起野战军首长陈毅、粟裕的高度关注。10月10日,陈粟致宋时轮并报中央军委“北渡责任待后再谈”的电报。

    宋时轮认为:自己率队北渡是执行(陈士榘)命令的行动,不是自由行动,无端受到军委领导的责备!那是领导不了解情况,有机会一定要说清楚。

 

                  “先激他一下再说”


    为澄清问题,宋时轮采用“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的策略。北渡一事没有文字记载的命令,最好由命令者自己说清为好。受令者空口无凭不便直言。

    转眼到1948年,中央军委决定华东野战军集中全部力量发起济南战役。宋时轮带着严重的“思想问题”前来参加野战军在曲阜召开的攻济作战会议。攻城计划有以第三、十纵队及鲁中南纵队一部组成攻城西集团的设想。宋时轮在会上提出第十纵队兵员和枪支弹药的补充问题,并说“如无补充不能再打”。野战军首长的解释,宋时轮不满意,中途离开会场,并向前委写出报“请求去东北休息”。

    宋时轮的目的是想通过“闹情绪”的方式,解决他的“思想问题”。但是,这个弯子拐得太大,野战军首长在致中央军委的电报中指出“我们现正与其谈话,尽量说服其参加攻济战役。”军委首长当时做出两个方面的判断:一是作战会议擅自退场是极其错误的,二是有仗不打不是宋时轮的性格,应激他一下再说。为此,中央军委回电指出:宋时轮行为极不当,应予撤职。

在“闹情绪”的过程中,宋时轮仍按照野战军首长最初的部署开始行动。
    9月5日,野战军首长接到军委“应予撤职”回电的前几个小时,按照“结果如何最后再报”的要求,致电中央军委宋时轮经9月4 日晚三度谈话,思想已通,仍回第十纵队工作,指挥攻济西集团第三、十纵队和鲁中南纵队作战。在与野战军首长的交谈中!宋时轮如实说出“思想问题”的原由,野战军向中央军委建议“宋时轮仍保留原职,如必须撤职时,战役结束后,再行调动。”看到华野的电报,军委首长仍然本着“先激他一下再说”’的精神,回电强调“准予保留撤职处分,以观后效”要求将前电和本电一并交宋时轮本人阅看。

 

                主动申请组织“处罚”


    济南解放后第22天,宋时轮主动向华东野战军前委并转中央军委,上呈“请组织给我严重处罚” 的申请报告。10月17 日,华东野战军领导饶漱石、粟裕、谭震林致电中央军委指出“宋时轮在此次济南战役中积极努力,作用不小,因此,我们主张可以不必给予处分,仍留十纵原职”电报发出后,军委未有回复。
    1995年11月,陈士榘在《天翻地覆三年间:解放战争回忆录》一书中回忆道“不料,狡猾的敌第五师突然出现,同第八十四师合力进攻,将我第十纵队逼进黄河与东平湖之间的狭窄地带,处境十分被动。为了摆脱这一局面,我和唐亮令第十纵队立即集结部队,抢渡黄河,撤到北岸。”陈士榘生前这一段回忆说明:宋时轮指挥部队北渡黄河是执行上级命令的行动。

 

                 摘自《湘潮》2003年第4期穆俊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