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心动的感觉:预防和治理“小金库”之我见(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06:13
事实已经证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要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就必须对“小金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根据相关规定,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
治理“小金库”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必须加大清理和打击力度,并坚决予以制止。

一、“小金库”存在的主要形式和来源

1.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单位统管的账目外,不入账、不编报表、不上报。
2.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将现金私存私放,表现为开据虚假业务发票,编报虚假专项支出、基建支出以及会议费、招待费、办公设备及用品,套取资金。还有的单位采取上、下级单位之间勾结虚开发票,套取资金。

3.违反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私设收入项目。主要表现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出台措施,设立收入项目;违反规定向单位或个人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资金和对非税收入项目的乱收费。总之,通过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放到单位统管账外。

4.将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放到未经批准设立的协会、学会等账户,私存私放。

 

二、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是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前提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充分认识“小金库”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纠正三种模糊认识:

1)需要论:认为在市场竞争不规范的情况下,“小金库”能起“润滑剂”作用;

2)吃亏论:认为谁治理谁吃亏;

3)没事论: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用于小集体,就不会出事。


针对以上现象,笔者认为,必须从加强教育入手,使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财经纪律,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哪些必须坚持、哪些必须反对,不要为个人或小团体利益而触犯党纪国法,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


1.注重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查教相结合
    将报刊发表的查处“小金库”的典型案例剖析材料,作为领导干部必读的反面教材,在单位内部开展遵纪守法、查问题、堵漏洞、规范行为、强化管理等教育活动,真正起到“学习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认识到“小金库”存在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积极探索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抓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认真对照检查,充分认识私设“小金库”带来的严重后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做自主管理的模范和表率。单位主要领导要逢会必讲廉洁勤政,对各级领导干部提要求,对所有提拔到领导岗位的干部全面进行廉政谈话,并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内容纳入业绩合同予以明确。

三、健全管理体制是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根本
     从近几年国家审计署公布的查处“小金库”案件来看,“小金库”之所以屡查不绝,其表面现象是因为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欲作崇,但从深层次分析,往往是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素造成的。所以,各单位、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切实注重在治本上下功夫,把查处“小金库”过程作为查漏补缺、整章建制的过程,边查边建,做到制度上不留空档、管理上不留空隙,真正达到有效预防和源头治理的目的。要始终把完善制度、制定措施、强化监督、规范管理作为遏制“小金库”产生的有效办法,狠抓落实。

1.整章建制,规范制度管理体系
     制定《违反财经纪律处罚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治本抓源的制度体系。所有国有资产产生收益全部上缴财政,对收费性质产生的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对白条产生的收入更要强化监督,对手续费、回扣及各类礼金赞助等一律上缴财政,杜绝滋生“小金库”的源头。同时,要加强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管,达到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的。


2.全面开展廉政谈话活动
    每年单位党政正职要对党政副职、副职对分管业务部门的正职领导进行廉政谈话,领导班子副职对分管的部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下属各单位、各部门的副职由所在单位和部门的正职负责廉政谈话。要全面涉及所有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部门参加并督促整个谈话过程。其中,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私设“小金库”作为谈话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廉政谈话的形式,达到教育和促进的目的,对领导干部确立反腐倡廉的思想观念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对廉政行为的自觉规范起到积极的导向作用。


3.在各级财务部门设置稽核岗
  每日对所在财务部门的会计业务进行全面稽核,定期对各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稽核、监督和检查。


4.实行“承诺”制
   每年单位主要领导都要与所属基层单位、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严禁私设“小金库”的承诺书,以有效制止私设“小金库”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是预防和治理“小金库”的保证 
      有效预防和治理“小金库”,完善经营管理体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基础,强化监督是关键。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三个环节,即监督的关口要前移、监督的重点要突出、监督的范围要拓展,切实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做到超前教育、超前防范、制约在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多种经营公司等容易出现问题的多发部门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对象,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要采取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专项检查、审计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通过监督检查,财政等部门要探索防治小金库的措施,及时总结,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总之,必须坚持“纠防并举、多管齐下”的工作思路,采取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在严肃查处的同时,还要从加强教育、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等方面入手,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更好地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