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纠纷诉讼时效:关于女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18:19
在所有形容女性的词中,最喜欢的一个词是:娇憨。娇者,娇滴滴也;憨者,孩童般憨态可掬也。如若说一个女子娇憨,那她大凡有点孩子气,而且,能当得起这个词的女子应该是圆润的,玉一样丰盈---不管是从性格,还是从体态。脸最好是微圆的,不能太瘦:简直不能想象瘦到全身骨头支楞着的女人会有娇憨的表情!看张爱玲的小说,喜欢《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面的娇蕊,光这个名字已经让人遐想万千:花朵中央微风中轻轻颤动着的小花蕊,让人无限爱怜。和名字一样,娇蕊本身也是天真到有点憨的女子,在不合理的时候爱上不合理的人,偏偏她还那么不合理的认真!掩卷长叹,除了抑郁于男人的现实及薄情寡义之外,或者还因为这天真的娇蕊,实在能够牵动人最细微的那根神经吧!后来看《红楼梦》,则喜欢史湘云醉卧芍药丛或是她娇声呼唤“爱哥哥”,那样的女儿情态,应该是“娇憨”一词的最好注释了吧。
  
  娇憨离不开的另一个词是“天真”---或者说“孩子气”。一个圆滑世故的女人是没法娇憨的,就算假装,也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生硬和别扭。连流行歌曲都在唱:“女人,你应该永远天真,为了所爱的人。”可见“天真”对于女人来说是一个多么难得多么珍贵的品质。因为天真,所以单纯,不会世故到让人难以忍受;因为天真,所以直接,不会虚伪到让人恶心。天真的女人是清澈透明的,从眼神就可以看出来---原谅我的以貌取人。我喜欢眼神清澈的、带点无辜的女子,我不相信一个眼神混浊或者目露凶光的女人有颗天真的心。说到眼睛顺便提一句,女人的眼睛可以不够大,但是一定要够亮,够有神。所谓眼波流转,那种光彩甚至完全可以掩饰其它的不足。但这一点最难,因为眼睛几乎完全是心灵的反映,不是任何化妆品可以遮盖的。不过---遮盖不可能,改善还是有办法的。尽量选择好一点的睫毛膏(只限黑色!),不要在眼皮上开调色板,多念念唐诗宋词,多对自己说“我很满足”,多微笑---节制自己的欲望,净化自己的心灵,也许眼神就不会那么贪婪了吧。
  
  和“孩子气的娇憨”几乎旗鼓相当的,是“女人味的甜美”。甜者,糖也。美者,眉目如画之美丽也。光这两个字已经有一种舌尖滋润甜如蜜的感觉。甜美的女孩子一定是要有笑容的,一定是开朗阳光的,可如邻家女孩般,小妹妹般,公司前台般,接线小姐的声音般,让人一看就觉得从内而外的妥贴舒适如沐春风---可以是圆脸瓜子脸鹅蛋脸,但最好不要是长脸。皮肤可黑可白,但一定要光滑细致。---痘痘是所有女人的大忌,哪怕五官端正到可以做美容标准,如果满脸痘痘或红或紫,兼之偶有不明液体冒出,想想看可有多让人恶心兼难过!还有何甜何美之有呢?!我心里的甜美女子,应该有蜜糖一样微深的肤色,灿烂如阳光的笑容,她或者不够聪明女人才高八斗,可是听你高谈阔论时知道在合理的地方鼓掌或点头;也许不够娇憨女人那样孩子气,可一旦流露一星半点,更让你觉得惊喜。娇憨的是女孩子,甜美的是女人:娇憨让你把她当作妹妹,甜美却让你想拥她入怀。如若看一个甜美女人穿蕾丝睡衣做娇憨状,天啊,不相信哪个男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另外有些词就比较让人犹豫了。比如“聪明”。说一个女子冰雪聪明,不知为何总让人联想到红颜薄命,或者是因为聪明的女子大凡结局都不甚光明。因为足够聪明,所以对爱情、对生活都过分的认真。要不就是努力争取---这是女强人型,相信自己的才智;要不一切都看得云淡风轻---这是世外高人型。前者让人怕,后者让人敬。可是,到底是女人,让人又敬又怕毕竟滋味不会太好受。所以聪明的女人到了一定程度,最聪明的表现就是装傻,对一切疑点视而不见自动过滤,身边人这才放心起来:其实她还是不聪明嘛!于是继续爱怜有加,因为她的小智慧不会影响自己的风流了。这样假装傻下去,或者有一天能连自己都骗过了,以为自己天生就是这么傻,从来没有聪明过---这样倒好。最悲凉的是至死前最后一刻她依然心如明镜,明知道男人外面的二十八个情人都祈祷着自己早点断气,还强撑着做童话般幸福状:谢谢你,一生陪我,一生爱我…为的只是让男人觉得:啊,她这么好,这么善良,我怎么能够欺骗她!---欺骗是会继续欺骗的,不过装傻至少有一个好处,就是在一切真相没有暴露之前(怎么会暴露呢?为了维持自己的“不知情”,她甚至会帮助他一起隐瞒自己),不会被人抛弃。---这样说起来就太可怜了。其实我不欣赏装傻的女人。自欺欺人到那份上,简直让人真的怀疑她的智商。我欣赏的是爱时浓烈的爱,分时决绝的分。“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可以继续爱,可是不因此而改变一点点分手的坚决。---如果你已经爱上别的人,就算我还爱你,我也不能继续和别人分享同一个你。我要的只是一个一辈子陪我的男人,如果你做不到,那么,分手吧,即便我还爱你,我也绝不会因此而再回头。---这样的女子反而能够赢得男人的心和尊敬,如同卓文君及司马相如。但是,有什么用?窃以为,《白头吟》唤回了司马相如,却不能唤回最初的甜美岁月。就算他不再离开,难道她就能真的忘记这个男人曾经弃自己于不顾,曾经在共患难之后君心淡漠至无忆?我想她不会忘记。只是,女人,毕竟是女人,因为她爱他,所以强迫自己不再想起。
  
  或者“冷艳”。冷漠的艳丽着,有种冰一样的坚硬。娱乐圈里,以前的王菲就有一点这样的气质。这种气质似乎很受人追捧,每个酒吧都能看到几个表情淡漠妆容精致的女子,纤长玉指夹着细细的烟,眼神迷离红唇性感---冷艳的女人多是瘦的,骨感的美。想想,不食人间烟火怎能胖得起来?这样冷艳的女子往往让男人迷惑,猜测她会有怎样的故事…可是,迷恋只是一时,如若要厮守终生,终究还是不够。王菲和李亚鹏谈恋爱不也被狗仔偷拍到“天后女儿情态”吗?可见所谓小女人,娇憨的小女儿姿态才是其本质,遇到对的人,再冷漠聪明的女人也会自然而然的天真可爱起来。个人以为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平日面对爱人时娇憨而孩子气,私密相处时甜美而醉人,对待生活足够的聪明,对待名利保持淡漠吧。
  
  可惜,世上“对的人”少,所以女人的本质发挥不出来,反而环境的污染愈加厉害,所以世间精明女人居多,眼光锐利得有如刀砍斧削,让人退避三丈。呜呼哀哉!女人之柔弱,之可爱,之甜蜜,之美丽,其吸引人之处就此消失不见矣!但愿在忽略了性别意识的大群体中,还能有那么一小部分女孩子能够保持用童话的眼睛去看世界,为这污秽杂乱的城市,保留一点真正女人的如水清纯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