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新九拍歌曲:从法学的角度看动物权利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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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学的角度看动物权利的主张

——读弗兰西恩《动物权利导论》

辛普里

 

中华读书报 日期: 20051116 
  

 

 

  对于动物权利,国人大多缺乏了解。原因很简单,人权为中国社会所普遍接受也不过是最近几年的事,因此在动物权利的问题上,我们大家都需要一个学习和思考的过程。因此,莽萍老师主编的 护生文丛 的出版真算得上及时雨。

  在为动物权利辩护的各家之中,国人最熟悉的不外乎彼得·辛格与汤姆·睿根。辛格的《动物解放》影响极大,有动物保护运动的《圣经》之称。该书主要是从功利主义的立场出发,强调既然动物也有感觉,就不该受到折磨。而睿根则从传统的自由权利的观点出发,认为动物是有自觉意识的生命主体,具有不被奴役的自由权利。

  相比之下,执教于美国拉特格斯法学院的G.L.弗兰西恩则从法学的角度,对于动物权利提出了一个简明而新颖的辩护思路。他在《动物权利导论》一书中指出,在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着一个关于动物权利的共识,即向动物施以不必要的痛苦是错误的,而且这一共识在欧美等国已经体现于动物福利法等各种法律的形式中。然而,人类对待动物的实际情形,却与人们的道德共识相去甚远。

  动物权利之所以得不到实质保障,就是因为动物被当作人类的财产,这样财产权利就构成了动物保护的障碍。因为我们总是想要在人类的财产权利与动物权利之间谋求达到某种平衡。而在这种所谓的平衡中,人类的一切做法,只要是通行的、常规的习惯,只要有经济上的意义,只要符合人类的需求,无论是对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还是仅仅体现了个别人的怪僻,都因为人类可以任意支配其财产的权利而得到纵容。这样一来动物的权利就丧失了理论上所拥有的效力。

  弗兰西恩指出只有动物在法律上不再是人的财产时,平等考虑原则才能生效,动物的权利保护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话。他在对动物权利进行讨论时,强调讨论权利的前提是,不被他人作为财产对待的权利,这是最基本的权利,是其他权利的基础。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弗兰西恩对于呼吁保障动物福利不以为然,认为如果不从根本上否定掉动物作为人类财产这一理念,动物保护就不会有任何根本的进步。正如要拯救被压迫的奴隶,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否定奴隶作为财产的观念,彻底消灭奴隶制,而非倡导人道地对待奴隶,也不是规定奴隶基本的生活底线。

  弗兰西恩对于动物权利讨论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方面作为法学家和动物权利公益诉讼的实践者,他将抽象的理论探讨与实际的法学实践结合起来,抓住财产权的关键,指出只有突破财产权的限制,才能使得大家已经达成的道德共识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他强调无论从伦理思考的哪种角度入手,都必须首先以平等考虑原则为前提,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将动物权利的思考提高到元伦理学的层次上,为各种角度的伦理学思考提供了基础平台,有力地推进了动物权利的研究,贡献颇大。

  弗兰西恩所着力批评的,不是某些特殊情形下对动物的残忍迫害,而是为现代文明社会所普遍接受,大家天天熟视无睹的各种制度化的动物迫害,它们已经成为现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食用动物、狩猎、动物表演、穿着皮草等等。在压迫动物的制度化行为中,以活体实验最值得研究,因为规模巨大,每天都会有许多动物惨遭折磨,而且似乎是最理直气壮地进行的:通过研究来拯救人类于病困之中,难道还有什么可以非议的吗?事实上,动物实验是以一个自相矛盾的假定来支撑的,即一方面假定动物与人体高度相似,所以动物实验的结果可以有意义地推广到人体上,另一方面又假定,人与动物是如此的不同,以至于我们对待动物可以任意胡为,不加怜惜。

  深入研究就会发现,支持动物实验的许多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例如,医疗程序与疗法的开发究竟未必像想象的那样依赖于动物实验。即使从动物实验中可以获取一些有利于人类医疗的信息,也不等于说动物实验是唯一的渠道,甚至也未必是效率更高的方法。例如,利用动物实验研究艾滋病花了数十亿美元,但这些结果对于艾滋病的研究帮助很小,因为人体感染艾滋病的情形,与动物感染的情形完全不同。而同样的金钱如果用在相关教育以及保险套的发放上则会更加有效。

  更有甚者,动物实验常常阻碍了人类的健康事业。例如,流行病学的统计研究早就证明了吸烟与肺癌的关系,可是相关的动物实验研究却很难拿出与之相一致的数据来,正是这个原因使得烟草工业可以许多年不在广告中提出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从而使得很多人生病死亡。类似的,虽然早已有石棉可以使人体致癌的证据,但是由于动物实验没有证明石棉的危害,也使得美国政府对石棉的相关管制推迟了好几十年。

  弗兰西恩指出,实际上进行的绝大多数动物实验是完全不必要的。而近几十年来替代动物实验的方法已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它们同样有效而且更省力、省钱,但是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由于实验动物产业为维护产业利益做了很多工作,这些方法并未得到普及。

  类似以上这样一些颠覆我们传统常识的知识和观念,书中比比皆是。以国人目前的认识水准来读弗兰西恩的这本书,可能会不容易接受其如此彻底激进的观点。但在我看来,问题不在于弗兰西恩的观点太过激进,而是我们被长期以来的错误习惯遮蔽了道德良知。从这个意义上看,本书就更值得我们认真阅读、思考和讨论(这种讨论当然也包括来自反对动物权利论的人们的诘难)。

  (《动物权利导论——孩子与狗之间》,(美)G.L.弗兰西恩著,张守东、刘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51版,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