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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严把“六关”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2011-11-04

灾后重建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县招监委采取多种措施,严把“六关”,狠抓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管工作,确保了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

三重备案严把事前审核关  我县自2007年开始实行三重备案制度。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投标(采购)挂网前,其招标(采购)文件和公告都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和县招监办三重备案。除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依法备案外,县招监办重点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评标办法进行审查备案,有效防止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相互串通,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今年1月以来,共备案工程项目招标(比选)文件公告174件,备案政府采购项目 211项,备案施工合同500余起,及时责令业主单位对资质业绩要求过高、设置限制性资格条件、不合理技术参数、不公正评分办法等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进行修订规范。同时,县招监办还严格按照绵府办发[2009]52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灾后重建工程按照川府发[2008]21号文件要求收费优惠减免50%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进行了备案。

多措并举严把开标评标关  为了有效减少一些投标企业在资质、业绩、社保等方面弄虚作假导致项目招标时流标、废标事件的发生,我县在开标时实行了告投标企业书制度,由现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所有投标企业平武县将实行后置审查制度,在开标后公示期间,将依法重点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都要依法严惩,并延伸审查该企业在平武的所有中标项目,待所有投标企业在“告投标企业书上签字同意后再进行开标下一个程序。同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县发改、建设和招监办一直派员参加现场监督,并从县人大、政协抽派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了要情报告制度、采购项目申报核准制度、网上公开采购制度、采购货物考察制度、临时确定开标地点和异地抽取专家制度等制度规定,县招监办、财政局坚持派员参与现场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县招监办共抽派现场监管人员对300余起代理抽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进行了现场监督,在现场监督中,监督人员严格规范开标、评标程序,确保了整个开标、评标程序合规,无一起招投标程序方面的投诉举报反映。

认真核查严把投诉举报关  为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质量管理,方便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信访信息员,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了严格的后置审查和国家投资项目九公开制度,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强化了对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的监督。今年以来,招监委成员单位共接受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各类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共20余件,同时在后置审查中发现118家企业在招投标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县招监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并依法作出了处理。

据实审查严把设计变更关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了重大问题集体会商制度,对于项目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重大问题,均由县招监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论证核实,后提出建议为政府审批作参考。今年以来,县招监委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4次,对240个项目建设中涉及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等具体问题集体研究依法依规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对13起投诉研究提出了处理办法,切实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解决了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监督严把合同执行关  紧紧抓住项目招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制发监督管理文件,在全市创新实行了“一卡三书五级责任制”,建立完善了五级监管责任体系。以招监委成员单位为主体成立了4个分片包干监督检查组,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自查、巡查、督查相结合,整改、落实、复查相结合,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县招监委成员单位同县项目监督检查组一道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加强督促整改,共抽派近30人分组对全县所有重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并重点对新城区、交通、市政建设、水务方面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26个项目发出督办专函133份,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依纪依法严把问题惩处关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至9月底全县共依法对119家违规违法施工企业、13家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监理公司、1家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业主单位和62名伪造证书报建的企业和监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215份,处罚金额1628.22万元。县纪委监察局、县治工办立案3件,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平武县严把“六关”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2011-11-04

灾后重建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县招监委采取多种措施,严把“六关”,狠抓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管工作,确保了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

三重备案严把事前审核关  我县自2007年开始实行三重备案制度。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投标(采购)挂网前,其招标(采购)文件和公告都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和县招监办三重备案。除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依法备案外,县招监办重点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评标办法进行审查备案,有效防止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相互串通,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今年1月以来,共备案工程项目招标(比选)文件公告174件,备案政府采购项目 211项,备案施工合同500余起,及时责令业主单位对资质业绩要求过高、设置限制性资格条件、不合理技术参数、不公正评分办法等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进行修订规范。同时,县招监办还严格按照绵府办发[2009]52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灾后重建工程按照川府发[2008]21号文件要求收费优惠减免50%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进行了备案。

多措并举严把开标评标关  为了有效减少一些投标企业在资质、业绩、社保等方面弄虚作假导致项目招标时流标、废标事件的发生,我县在开标时实行了告投标企业书制度,由现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所有投标企业平武县将实行后置审查制度,在开标后公示期间,将依法重点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都要依法严惩,并延伸审查该企业在平武的所有中标项目,待所有投标企业在“告投标企业书上签字同意后再进行开标下一个程序。同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县发改、建设和招监办一直派员参加现场监督,并从县人大、政协抽派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了要情报告制度、采购项目申报核准制度、网上公开采购制度、采购货物考察制度、临时确定开标地点和异地抽取专家制度等制度规定,县招监办、财政局坚持派员参与现场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县招监办共抽派现场监管人员对300余起代理抽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进行了现场监督,在现场监督中,监督人员严格规范开标、评标程序,确保了整个开标、评标程序合规,无一起招投标程序方面的投诉举报反映。

认真核查严把投诉举报关  为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质量管理,方便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信访信息员,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了严格的后置审查和国家投资项目九公开制度,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强化了对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的监督。今年以来,招监委成员单位共接受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各类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共20余件,同时在后置审查中发现118家企业在招投标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县招监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并依法作出了处理。

据实审查严把设计变更关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了重大问题集体会商制度,对于项目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重大问题,均由县招监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论证核实,后提出建议为政府审批作参考。今年以来,县招监委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4次,对240个项目建设中涉及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等具体问题集体研究依法依规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对13起投诉研究提出了处理办法,切实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解决了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监督严把合同执行关  紧紧抓住项目招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制发监督管理文件,在全市创新实行了“一卡三书五级责任制”,建立完善了五级监管责任体系。以招监委成员单位为主体成立了4个分片包干监督检查组,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自查、巡查、督查相结合,整改、落实、复查相结合,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县招监委成员单位同县项目监督检查组一道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加强督促整改,共抽派近30人分组对全县所有重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并重点对新城区、交通、市政建设、水务方面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26个项目发出督办专函133份,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依纪依法严把问题惩处关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至9月底全县共依法对119家违规违法施工企业、13家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监理公司、1家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业主单位和62名伪造证书报建的企业和监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215份,处罚金额1628.22万元。县纪委监察局、县治工办立案3件,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 

平武县严把“六关”做好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2011-11-04

灾后重建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县招监委采取多种措施,严把“六关”,狠抓工程项目招投标全程监管工作,确保了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

三重备案严把事前审核关  我县自2007年开始实行三重备案制度。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投标(采购)挂网前,其招标(采购)文件和公告都要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和县招监办三重备案。除行政主管部门、发改(财政)依法备案外,县招监办重点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业绩要求、评标办法进行审查备案,有效防止招标人、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相互串通,人为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今年1月以来,共备案工程项目招标(比选)文件公告174件,备案政府采购项目 211项,备案施工合同500余起,及时责令业主单位对资质业绩要求过高、设置限制性资格条件、不合理技术参数、不公正评分办法等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问题进行修订规范。同时,县招监办还严格按照绵府办发[2009]52号文件的规定对所有灾后重建工程按照川府发[2008]21号文件要求收费优惠减免50%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进行了备案。

多措并举严把开标评标关  为了有效减少一些投标企业在资质、业绩、社保等方面弄虚作假导致项目招标时流标、废标事件的发生,我县在开标时实行了告投标企业书制度,由现场监督人员当场告知所有投标企业平武县将实行后置审查制度,在开标后公示期间,将依法重点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都要依法严惩,并延伸审查该企业在平武的所有中标项目,待所有投标企业在“告投标企业书上签字同意后再进行开标下一个程序。同时,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县发改、建设和招监办一直派员参加现场监督,并从县人大、政协抽派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在政府采购方面实行了要情报告制度、采购项目申报核准制度、网上公开采购制度、采购货物考察制度、临时确定开标地点和异地抽取专家制度等制度规定,县招监办、财政局坚持派员参与现场监督,确保了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县招监办共抽派现场监管人员对300余起代理抽选、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进行了现场监督,在现场监督中,监督人员严格规范开标、评标程序,确保了整个开标、评标程序合规,无一起招投标程序方面的投诉举报反映。

认真核查严把投诉举报关  为加强项目招投标和建设质量管理,方便群众诉求,县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选聘了20名信访信息员,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完善了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实行了严格的后置审查和国家投资项目九公开制度,在互联网上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强化了对项目招投标和建设的监督。今年以来,招监委成员单位共接受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各类质疑、投诉和信访举报共20余件,同时在后置审查中发现118家企业在招投标时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县招监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核实,并依法作出了处理。

据实审查严把设计变更关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完善了重大问题集体会商制度,对于项目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等重大问题,均由县招监委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商论证核实,后提出建议为政府审批作参考。今年以来,县招监委共组织召开专题会议14次,对240个项目建设中涉及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等具体问题集体研究依法依规提出了审查意见,并对13起投诉研究提出了处理办法,切实帮助项目业主单位及时解决了项目建设推进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又好又快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证。

强化监督严把合同执行关  紧紧抓住项目招投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制发监督管理文件,在全市创新实行了“一卡三书五级责任制”,建立完善了五级监管责任体系。以招监委成员单位为主体成立了4个分片包干监督检查组,与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自查、巡查、督查相结合,整改、落实、复查相结合,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县招监委成员单位同县项目监督检查组一道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并加强督促整改,共抽派近30人分组对全县所有重建项目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并重点对新城区、交通、市政建设、水务方面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126个项目发出督办专函133份,督促业主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依纪依法严把问题惩处关  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案件协查协办机制,强调快查严办,做到了责任问责、案件查办、惩处追究三到位。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违法企业和人员的惩处力度,至9月底全县共依法对119家违规违法施工企业、13家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监理公司、1家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的业主单位和62名伪造证书报建的企业和监理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开具行政处罚通知书215份,处罚金额1628.22万元。县纪委监察局、县治工办立案3件,结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