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车降价:12条建议教你避免碰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4:26:10
最近总能听到一些让人非常寒心的新闻:今天是某司机好心帮扶摔在路边的行人反被诬陷是肇事者,明天又是XX市破获了一起重大的机动车碰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XX名……。往往这时候社会上的就开始了各种对“恩将仇报”的人进行各种口诛笔伐,并对强烈要求加强社会监管减少相关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呢,我不能说是没有一点好转,至少还有些监管不到的地方仍会出现“碰瓷”这种事情的发生。

    谈到这里,我更觉得不应该坐以待毙。等待别人的改变是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的一些行为来帮助自己的最大程度上的避免“碰瓷”的事儿发生到我们身上。说到这,我觉得今天这个文章就可以给您提供很好的帮助,从我们自己做起避免“碰瓷”。

● 最容易发生“碰瓷”的情景

    对于“碰瓷”我们先来剖析一下最容易发生的情景,经过各种事件的总结,我们归结出在以下四个情景最容易出现碰瓷的情况。

    情况一:这就不用说了,你违章行驶的话如果碰到了“碰瓷”者估计100%会被纠缠到,而这种情况也是最经常发生的。

  情况二:开车途中如果真的不幸撞倒人,是不是你的责任还真不好说,因为这是碰瓷的人另一个常用的伎俩。而这些人为了能成功的敲诈一定不会是单个人行动,往往是两个或者三个人协调“作战”。

   情况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你再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人朝你扔东西,如果你避闪不及压上去了,碰瓷者马上会出现开始和你“较量”。

    情况四,城市里面停车事件难事,因此有些朋友着急办事儿就随便把车停在路边,但这也是一个“碰瓷”发生的隐患,还记得当年那个著名的“19.5万”赔偿案件吗,如果不想重蹈覆辙,找个正规的停车场停车吧!


    19.5万赔偿事件回顾

    2006年7月24日,浙江玉环县的李强将车停在下坡路口后离开,61岁的翁采花在上班途中失足跌倒,撞上李强的车。5天后,翁采花死亡。翁采花的家属将李强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近40万元。玉环县人民法院认定,李强在路口停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老太的死跟她自己走路速度过快也有一定关系,原被告应该各自承担一半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这个事件中,虽然没有碰瓷的事发生,但我想说的是违规停车会给自己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所以要非常注意。


● 我们如何最大程度的避免碰瓷发生?

    上面已经说过了四点极容易发生“碰瓷”事情的场景和不法分子的伎俩,那么上面我们说过到底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的避免“碰瓷”时间的发生呢?我不想用大段的文字来叙说,所以我用了大家非常喜欢的情景展示的方式来给大家提供12条避免“碰瓷”的注意事项,希望通过图片给大家带来最直观的展示和建议。下面就有请我们的御用演员:郭总和洋仔闪亮登场。


 

    我想以上12个注意事项实施起来并不难吧,特别是第一点开车要全身关注和第二点,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这两点也是我们开车需要遵守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底线,如果连底线都不能遵守那么我说句不客气的话,真的出现碰瓷也是你活该,因此一定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其他几点也给您提了一个建议,当我们可能遇到碰瓷的事情后应该怎么处理可以极大的降低自身的损失,您可以在遇到事件的时候灵活运用。(文/汽车之家 翟元)

● 关于碰瓷者的惩罚……

    遇到碰瓷的人相信大家一定会像下面的GIF中表现的那样有一种想暴揍他一顿的想法,但一定要克制啊,我们现在是法治社会,请相信无论是从法律还是社会的舆论都会对碰瓷者进行公证的审判。

『虽然我也很想暴打碰瓷者……但给他打坏了我还得带他去看病,不值。』

《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都有相关对“碰瓷”者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