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兰达5座改7座被交警:敛财花招百出 灵魂走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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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花招百出 灵魂走向深渊 [ 2011-02-11 ] 忏悔人生:
   “长期以来都是我监督别人、检查别人,对人严、对己宽。大家对我敢怒不敢言,我见到的大都是敬畏的目光,听到的大都是阿谀奉承之声,于是我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制造敛财机会,畸形的贪欲就这样撕裂了我的人性,一次又一次将我的灵魂渐渐地引入地狱的深渊。”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林业局原党委书记郑国良   敛财花招百出 灵魂走向深渊
叶维达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延平区林业局原党委书记郑国良却不是这样,他为了建筑自己的安乐窝,利用职务之便,制造敛财机会,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工程基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花招百出。1992年至2002年,郑国良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61.78万元、港币1000元。2009年7月,已退休的郑国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郑国良任职期间,逢年过节,不少人以“拜年”的名义给其送钱送物。1996年春节,延平区峡阳采育场欲建住宅楼,包工头黄某得知后跑到郑国良家,送上3万元,说是给他拜年。那时郑国良还很警觉,问道:“这钱是哪里来的?”黄某说:“这钱既不是国家的,也不是集体的,是我承包工程挣来的。”听到这话,郑国良推出去的双手放下了。不久,在郑国良的操作下,黄某顺利中标。第二年春节,“重情义、讲信用”的黄某再次来到郑国良的家中,留下1万元的“过年费”。郑国良由此悟出一个“道理”:帮人家办事,既可博得乐于助人的好名声,又可得到“感谢费”,可谓“名利双收”。这一“悟”极大地刺激了他的贪欲。
   1998年,郑国良迷上根雕艺术品。他故意在下属面前流露出爱好根雕的想法,几个想被提拔的下属纷纷前来“孝敬”,有的奉上用红豆杉雕刻的精品,有的则为郑国良支付几千元的根雕雕刻费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郑国良敛财招数也是五花八门。他有时会莫名其妙地批评干部,被批评的干部如果给他送钱,关系很快就能缓和,也就能时常听到郑国良的表扬了。
   郑国良还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投桃报李。哪个干部想干什么,到家里送钱是什么目的,郑国良都清楚。李某利用节日和郑国良出国之机,送其3.7万元。郑国良则将其提拔为一乡镇采购站长。每次人事调整,无论有否“关照”,郑国良都打电话给被提拔的下属,称为他们提拔进步出了大力气,暗示对方要表示“感谢”,索取好处。
   1998年,郑国良不顾其他党委成员的反对,将有经济问题的陈某提拔为大横林业站站长,之后又调任续聘其为峡阳林业站站长。之所以如此不遗余力关照陈某,是因为陈某对郑国良多年“投资”的结果。
   郑国良收受贿赂还有记笔记的习惯,他不仅记送钱人的名单,而且记没送钱人的名单。对送钱多的,提拔重用;对送钱少的,原地不动;对没送钱的,郑国良则千方百计用“合法程序”将他们“赶到”偏远乡镇工作。
   2008年5月的一天,退休在家的郑国良与上门客人点头致意。当他得知找上门的是纪委办案人员时,他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了,心也像掉进了冰窟窿……
   点评:禅语云:贪除则五盖尽去。犹如破竹,初节既破,余节皆去。“初节”宛如郑国良的第一次受贿,一旦告破,廉政防线便会随之坍塌。退休后“东窗事发”,郑国良逃不过“被抓”的下场,这既是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必然要求,也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必然结果。郑国良案件再次警醒我们,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走向腐败。郑国良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自律不严和监督不力。必须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加强事前防范,加大监督力度,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确保其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叶维达)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