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岛求生手游什么样的: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枝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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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太平天国:传统民变的特殊标本,中西碰撞的旁生2011年10月12日 2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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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汉话题”和“土地革命话题”
   太平天国是以反满的汉民族主义为主要号召的宗教性民变,社会诉求除传统的抗粮抗赋外,“土客”冲突也是重要因素。太平天国的代表人物中,洪秀全、冯云山是书生,石达开、韦昌辉是富豪,杨秀清、萧朝贵是穷人,显然并非“阶级兄弟”。但其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客家人(外来移民)。尽管其中不少人来到广西已经不止一代人,但他们仍被视为外来人,犹如今天所谓“盲流”,广西土著社会与官府一直在排斥他们。拜上帝教在这些客籍人们那里成为精神支柱,固然与外来文化和中国固有的传统(如孔孟儒教)冲突有关。但是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开始打、砸的并不是孔庙,而是贵县六乌庙、象州甘王庙、东乡九妖庙等,都是当地土著“地方性崇拜”的场所。可以说,“外来人”的拜上帝教和“本地人”的地方性崇拜的冲突,背后其实就是这些移民与本地土著-官府的冲突。
   而广西以外,太平天国对全国民众的号召,主要是推翻“妖胡”(满洲)复兴“中国”(汉族),金田起义时颁布的《奉天诛妖谕》,进据永安时颁布的《奉天讨胡檄》都以此为主题。太平天国本身不以“反清复明”为诉求,但号召有这种诉求的洪门会党“各各起义,大振旌旗,报不共戴天之仇”,要求“从前不知大义,误帮妖胡,自害中国者”觉醒。以后无论是进军天京、北伐西征,还是更晚的挺进苏浙、末期转战,太平军所到之处除了宗教以外宣传的都是这些东西。它们前承明清之际的反满抗清事业,后继辛亥时期“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旗帜,构成有清一代造反者的思想主线。包括孙中山等人接受太平天国的影响也都是这些内容。因此像简又文先生等人否认太平天国是“农民革命”而承认她是“民族革命”,是很有道理的。
   1950年代后由于政治上的需要,“满汉话题”被回避而“土地革命”话题被极度强调,《天朝田亩制度》成了太平天国最出名的“纲领”。但说实话,与到处张贴的《奉天讨胡檄》之类相比,《天朝田亩制度》几乎可以说是一份“内部文件”,它虽然是“旨准颁行”的天国官书之一,而且至少印过3次,但似乎每次印数都极少,当时就没几个人见过,汗牛充栋的太平天国相关史料中也极少提到它。张德坚编纂的《贼情汇纂》是清朝情报部门收集的太平军资料库,曾成功预言了天京内讧,后来学界公认为情报水平很高。它收录了讫太平天国乙荣五年刊印的全部“旨准颁行诏书总目”19部中的18部,唯独没有《天朝田亩制度》。张德坚说:“惟各处俘获贼书皆成捆束,独无此书,即贼中逃出者亦未见过,其贼中尚未梓行耶?”现在我们知道此书是梓行了的。但数量少到张德坚这个情报专家也没见着,致有此疑问。
   如今人们公认《天朝田亩制度》并未实行。但就算未能实行的理想也应该有宣传号召作用嘛,为何太平天国却秘而不宣?其实读了它的内容就会明白:这个“制度”也许对天朝官员争取立功获得高官厚禄有激励作用,但普通百姓读了是不太可能有好感的。它其实并没有主张“打土豪分田地”,而是规定全国的土地连同其上的农民都是天国的或天王的财产,把全国编制成一个纪律森严的特大型军垦农场,乃至不妨说是劳改农场。农民在严密的军法管制下被各级官员“督之为农”,而全部收获除每家留下“可接新谷”的一点口粮外全部收归国库,以供“功勋等臣世食天禄”。天朝的官员都实行世袭制,为天王打天下者不仅本人荣华富贵,而且子子孙孙都可以不劳而获。可以想见,这样的规定对他们确实有激励作用。但在这种“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的制度下农民能有出头之日吗?反过来官员犯了罪错,重者杀头,次者就是“黜为农”。正如简又文先生所说:罚做农民是天朝“仅亚于死刑”的严惩,农民在这种制度下“地位之卑贱等于罪囚”。无怪乎其只能发给高干阅读,不能用作广泛宣传了。
   当然,《天朝田亩制度》也有诸如“有田同耕,有饭同食”,“处处平均,人人饱暖”之类“平均主义”的提法,其实天朝的一些宗教文献中也都有这类言辞。有人因此认为《天朝田亩制度》应属于宗教作品,与拜上帝教教义有关。其实,诸如“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四海之内皆兄弟”之类的“朴素理想”可以说是古今中外都有的,基督教有,儒家文化中何尝没有?农民中有,贵族中何尝没有?在起兵造反时宣传这种患难与共的精神以激励大家团结奋斗,也会有效果。但把它们都与“农民-土地问题”联系起来,未免太过牵强。
   基督教神权国家:太平天国是“邪教”吗?
   除了传统民变外,太平天国另一个历史因素就是它体现了鸦片战争以来“中西文化碰撞”的影响。过去有种流行的说法,说是近代中西交往是个“三阶段”的过程:洋务运动时代学习西方的“器物”;戊戌、辛亥学习西方的“制度”;而新文化运动则达到最高层次,开始学西方的“文化”了。这样的“三阶段”显然没有考虑太平天国,而把“文化”列为最高层次更反映了一种文化决定论的观点。笔者过去曾指出:其实鸦片战争后一些先进国人对西方“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的共和民主“制度”产生羡慕,并不晚于国人重视器物层面的“船坚炮利”。而太平天国作为基督教这一“文化”在华造成巨大影响的事件,更在洋务运动之前。
   说太平天国是一场“西化运动”应无问题。因为太平天国在政治经济各种制度上除了那些乖戾的做法,说实话没什么有价值的创新,但她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时空范围如此广大的基督教政教合一神权国家。
   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当然有很大区别,所以有人说它是“邪教”。不过从现代宗教自由的观点看,教分“正、邪”是很难成立的。即便像美国大卫教派和日本“奥姆真理教”,教主犯罪就要惩罚,是什么罪(杀人、投毒等)就判什么罪,但不会另有“邪教罪”。作为信仰的这两种“教”在那里也并没有被禁止。犯罪与否只能看行为,不能看信仰。而犯罪行为不管打着什么宗教的旗号,乃至打着无神论的旗号,都同样是邪恶的。犯罪者无论是教主、教徒还是无神论者也应该同罪同罚,而与信仰无涉。如果涉及有组织犯罪,那么“犯罪组织”的定义也应该是其是否有暴力、强制等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是其传播什么异端的甚或是“荒诞的”信仰。
   实际上仅从教义看,基督教的许多异端与其主流(新教、正教、天主教)的差异并不比拜上帝教小。洪秀全接触的中文基督教读物都是低层次的通俗读本,其中译本的翻译很差甚至难以卒读,他也不可能有多高的神学素养,但他毕竟是亲自跟美国新教基要派牧师罗孝全在教堂里学过三个多月的,与捡到一本书就闭门造车者不同。史料表明他曾多次对基督教增加了解后,就尽量修正自己原有教义。后来太平天国最出格(按正统基督教观点看)的宗教行为大概就是杨秀清、萧朝贵的“代天父、天兄立言”了。但洪秀全实际上是不情愿接受这一套的,天京内讧后也就把这一套废除了。而洪秀全对非基督教文献如儒家的四书五经的反感却远远超过杨秀清等人,他“曾贬一切古书为妖书”要完全禁绝,而杨秀清却认为“四书十三经……宣明齐家治国孝亲忠君之道亦复不少”,因而要求保留。换言之,洪秀全对基督教的偏执要远远超过杨秀清,而拜上帝教与正统基督教相比最“邪”的部分却出于杨,而非出于洪。所以,与其说洪秀全对基督教有“邪教”倾向,不如说他有原教旨主义倾向。当然,基于前述理由这里只是事实判断,并不是对“邪教”或者“原教旨”做褒贬。其实洪秀全的文化专制远甚于杨秀清。但这与是否“邪教”应该没什么关系。
   应该说,太平天国对基督教的认同相当认真。甚至有证据显示他们原先的打算不是北上长江流域,而是背靠香港、澳门在两广立国,依靠基督教世界的支持。“因大头子(洪秀全)、二头子(冯云山)都系花县人,暗中也有人在广东传教,他们原说(广)东省做东京,此处(指广西)为西京。……万一打败,也好投到英吉利国去。”只是因军事形势不便而未能实现。这与所谓太平天国“反帝”“爱国主义”的说法反差极大。当然,也很难因此反过来给太平天国扣一顶卖国、叛国的大帽子,因为就像后来共产党曾依靠共产国际,甚至一度打算失败了就退入苏联一样,这基本上就是一种信仰的结果。
   “洋兄弟”为什么翻脸:国际关系好坏并非“文化”问题
   但是,后来太平天国与基督教西方的关系就很微妙。教科书说帝国主义与清王朝勾结起来镇压太平军。而太平军进行了“爱国、反封建”的抗争。其实理论上讲,当时西方列强在中国内战中是中立的,但是西方人作为个人去当雇佣军(褒义的说法是志愿军)则两边都有,清朝这边有华尔、戈登等,太平天国这边有“洋兄弟”呤唎,还有先后受雇于两边的白齐文等。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无论是西方各国国内、在华侨民、教士、外交官、军人还是租界舆论,都存在着亲清朝与亲天朝两种意见的争论。但总的来讲是亲清朝的倾向日益占优势。清朝一方的洋人雇佣军远比太平天国一方的多,作用也大。列强官方的态度虽然几经摇摆,后来(尤其在北京条约签订、其在华利益获得清朝首肯,而太平军又兵临上海时)也是明显偏向清朝的。
   为什么基督教的西方列强不亲近基督教(至少是“类基督教”)的太平天国反而亲近非基督教的满清?有人认为这就证明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不是基督教而是“邪教”,所以得不到西人的同情。这当然是不对的。太平天国宗教与正统基督教的歧异的确受到一些洋教士的非议,尤其是一些法国天主教士在得知洪秀全的宗教知识来自美国新教牧师罗孝全后,这种非议还带有一种嫉妒新教的心理。但无论如何,拜上帝教与基督教的差别不会比清朝传统宗教与基督教的差别更大,这是基本的事实。正因为如此,在整个太平天国运动期间最同情太平军的西方人基本上也是一些传教士(如罗孝全、丁韪良),乃至虽非教士但也怀有强烈宗教热情的人(如呤唎)。
   不过,教义(也可以说是“文化”)相近者之间的关系是否就会比教义或“文化”相距最远者的关系好处,历来就是不确定的。历史上的宗教战争经常发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如基督教中的天主教与新教、伊斯兰教中的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甚至是同一教派的不同支派(如新教中的塔波尔派与圣杯派、圣公会与再浸礼派、路德派与加尔文派等)之间,因为越是相近的门派越容易抢夺“正统”,造成激烈的竞争关系,反倒是八竿子打不着的宗教可以相安无事。事实上,源出近东的三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本同出闪米特一神信仰,相似之处很多,可是历史上这三者之间的你死我活斗争远远超过它们和佛教、儒教等绝不相类者的冲突。这道理也是一样的。
   太平天国一方面对基督教有强烈的认同,但另一方面他们的基督教知识十分贫乏,甚至不知道世界基督教存在着哪些派别,一听到对方也崇拜上帝、耶稣就很亲热,觉得是“洋兄弟”,大家都是“天父”之子、“天兄”之弟,天下基督徒是一家人。而且在他们的概念中“天父天兄天王”都是一元化的,既然大家都信天父上帝、拜天兄耶稣,也就应当都拥戴天王洪秀全。于是这种概念中的天王成了类似罗马教皇那样的世界教徒领袖,而且在既不懂教派多元、又实行政教合一的情况下比罗马教皇还要了得:他应该既是超教派的宗主,也是教俗两界共同的领袖。
   在这方面,中国传统的“天朝上国”虚骄也掺和进来,所谓“四夷宾服,万国来朝”。本来清廷在鸦片战争时就是这样看待“夷务”的。可是经过鸦片战争和英法联军之役,清廷在大吃苦头之后终于明白了一些近代国际关系规则。而太平天国仍然不明白。于是在天朝的对外交往中就出现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悖谬:一方面天朝当局听说来了“洋兄弟”会很高兴,以为是一家人,与作为敌人的清朝“满妖”相反。但另一方面又把人家当作天王的藩属,以为是来称臣朝贡的,于是要求跪拜等为臣之礼,乃至做出一些自以为亲昵、对方却觉得是侮辱的言行——典型的如一位天朝官员曾向英使询问:听说“圣母玛利亚有一美丽的妹妹”,你们能否使她嫁给天王?洋人对此自然大为反感,觉得反不如清朝“明事理”了。
   当时的西方列强在国内都已政教分离,国际关系上更是利益优先。现在讲中西交往和冲突,好像不讲到“文化”就不够“深刻”,但实际上,国际矛盾首先是利益的冲突,其次是制度的捍格,而“文化”的对立往往是被夸大的。对于列强来华谋取种种利益,清朝已经反应迟钝,而天朝的反应比清朝还要迟钝得多。一方面天朝并无主权观念,甚至不知道外国兵舰在自己的江河上行驶是要征得自己批准的。另一方面天朝又不能像《北京条约》后的清朝那样保护列强的在华利益。因此不少列强觉得宁可与清朝打交道。这与太平天国是否“爱国”其实没多大关系,而天朝的“西化”对此也毫无帮助。而就制度来说,资本主义列强要在中国做生意,他们虽是基督徒,但资本主义却是一个世俗化的制度,宗教狂热的天朝要把中国变成一个庞大的修道院,这未必如清帝国虽非资本主义但却世俗得多的制度更合乎他们的需要——说穿了就是做买卖的需要。
   因此无论就利益而言还是就制度而言,西方列强最后都宁愿选择与清朝合作,就不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