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 口哨:杨于泽:灰色地带的权钱交易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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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于泽:灰色地带的权钱交易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1日08:37  珠江晚报

  辽宁女贪官罗亚平于9日在沈阳被执行死刑,给其51岁人生画上了句号。据中新网11月10日电,罗亚平因敛财1.45亿元,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而法院认定她贪污3239万余元、3255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纪委认定与法院认定之间相差8000万元之多,令公众不解。但这种差别其实不稀奇,一直在贪官群体的结局中重复着。比如杭州市前副市长许迈永,据《瞭望》杂志今年6月报道,其贪贿和徇私舞弊总金额达2亿多元,而最后法院认定的贪贿金额则是1.45亿余元。没有人出来对此作出说明,公众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们认真研究媒体报道会发现,在许迈永身上,两种数据的不同尚能理解。许迈永在任杭州市西湖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退还有关公司土地出让金7100万余元。他慷国家之慨把政府的钱送人了,至少形式上没有进入其私人腰包,所以不属于“敛财”范畴。

  针对许迈永的解释很合理,却未必适用于其他贪官。罗亚平敛财1.45亿元,为何最后法院只认定6000余万元,目前没有权威说法,我们不得而知。据公开报道,有关部门在其一所190平方米大宅内,发现劳力士、欧米茄等名牌手表48块,LV等名牌手包253个,高级名牌服装1246套,类似物品总计2200余件。我们既可以把这类物品划归贿赂,也可以视为私人馈赠,类似东西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最后法院是否将这些东西排除在犯罪所得之外,我们不清楚,但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灰色地带的权钱交易认定难,这在文强案中已有体现。 2009年9月,文强案专案组人士对外透明,文强总资产近9位数(近亿元),其中光从其一处住所中搜出来的人民币、美元、英镑、金条即价值3800万元。但最后检察院指控他受贿1600万余元、不明来源财产1044万元。其辩护律师说,文强收受的财物有部分是春节、生日、出国、乔迁时,朋友下属所送,属于“礼尚往来”,最后法院也的确认定了部分“礼尚往来”。

  由此可见,贪官敛财,存在巨大灰色地带,有时候灰色所得甚至超过法院认定的犯罪所得。当然,即使未被认定为犯罪所得,贪官弄到的钱也会因为被纪委认定违纪,从而受到相应处分。但因为未违法,有些灰色所得难免逃脱法与纪的处罚。从道义上说,贪官捞了钱,却能不受国法制裁,也让很多人气馁,这就有损公平正义的社会主流价值。

  这种现象说明,我们的党纪政纪要严一些,法律则宽松得多。反过来可以说,我国的反腐败诉求过分依赖于党政政纪,国法显得“疏而漏”。根据美国的《政府道德法》,政府官员非工资性收入不得超过其工资收入的15%,收受礼品、捐款则受到极严格限制。比较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向美国学习,让法律的严密性向党纪政纪看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