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内部比对评价:巨贪“雄心”:捞够6000万(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8:45:13

巨贪“雄心”:捞够6000万(图)

时间:01-12  来源:东南快报  评论共3条

核心提示: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可谓独特,他把贪污目标数定在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实现这个目标,他还定下“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由广东省河源市检察院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在接受记者独家专访时,详细披露了叶树养案的查处情况。

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叶树养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迁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他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

记者发现,叶树养之所以没有被及时查处,一方面与他敛财手段颇为隐蔽有关,另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监督不力和“一把手”监督难有关,以至于叶树养的私欲膨胀,以权谋私越来越严重。

弄权 讲究五个“利用”

给干警平调就收取20万港币

为了实现自己曾经定下的“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叶树养在尽可能多的领域贪污受贿。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说,叶树养的犯罪事实涉及面广、行贿人及相关证人众多,以至于查案期间谈话500多人次,制作笔录数百份,调取书面材料数千份,形成卷宗材料近50卷。

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认为,叶树养贪腐受贿领域之多,可以用五个“利用”来形容:

一是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桑

二是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

三是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

四是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

五是利用职权安排人事。叶树养不放过任何敛财机会,只是为韶关市公安局的一名干警作岗位平级调动,就收受贿赂港币20万元。

权钱 讲究“五不”原则

一个年节收一二百万是常事

叶树养替人“办事”时,往往不是当时接受贿赂,而是暗示或明示对方:年节期间以“红包”“礼金”形式送到府上。叶树养在新丰县任职期间,找他办事的大部分人都用“红包”向他表示“感谢”。

叶树养向检察机关交代:“每天谁来过,我都记不得了,来人把‘红包’一放就走了。有的塞到枕头底下,也有的放到花盆里,正常情况下,一个年节要收一二百万元。”

此外,和一般主动索要钱财的贪官不同,叶树养深谙“双赢”之道,贪腐手法颇有耐心,刻意减少同对方的“交易”摩擦,可为长期收受贿赂打下基础,暴露的可能性大为降低。

在权钱交易中,他并没有强讨、硬要,而是采用互惠、坐等的方式,甚至还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采用守株待兔方式静候行贿人上门。

据一名韶关处级官员称,叶树养有一句名言是“大钱办大事,小钱办小事”,意思就是给钱就可以办事,但没钱就行不通。“他收钱后,会尽力去办理,如果办不到就会退回去,这点做法得到不少人的认可,认为叶树养还是蛮讲义气的。”此说法在采访中也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

韶关市原公安局长叶树养腐败案例

时间:01-12  来源:东南快报  评论共3条

核心提示: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可谓独特,他把贪污目标数定在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实现这个目标,他还定下“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腐败案例

贱卖国有资产

多年来,新丰县石门水电站和鲁古水电站的职工,一直在持续不断地举报叶树养贱卖国有资产牟利的行为。

石门水电站装机容量6000千瓦,每年可发电约3000万度。2001年8月15日,石门水电站被以4000万元的价格卖掉并解散电站所有职工。叶树养当时担任新丰县县委书记。

当时,200多名职工赶到县政府大楼前静坐抗议。石门水电站一员工刘某某称,后来,石门水电站的200多名职工决定自己筹款5500万元买下电站,但叶树养却以不公开招标的方式,舍弃5500万的高价,将水电站以4000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广州一个姓叶的人。

建豪华办公大楼

凡是到过韶关市公安局新办公大楼的人都无不叹为观止,甚至有人都将其评为“中国最牛公安局”。

新办公大楼,实际上是由七幢独立大楼组成的一个占地面积数百亩的大院,主要楼宇之间由园林式亭台走廊相接,并可供直升机起落。

大院之内,不仅有铺着人工草皮和塑胶跑道的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室外网球场等,还有一幢占地面积数千平方米的民警健身中心。最为引人瞩目的是依山而建的两幢小别墅。据称,其内部装修如同星级酒店,是叶树养的专用“后宫”。

有关文件显示,仅民警健身中心和110指挥中心两幢大楼,投资就达5000多万元。其中,民警健身中心投资3000余万元。韶关市公安局大院建设耗资总计逾亿元。

收800万放毒枭

2006年,韶关市公安局查获了一个跨境制贩毒犯罪团伙案。社会上有人传闻愿意出巨资保释毒贩,叶树养听说后指派相关人员放风:如果犯罪团伙中有人愿意出2000万元,即可“摆平”放人。此招果然见效,此犯罪团伙主犯孙某的中间人找到叶树养,愿意出1000万元保释孙某,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叶树养数百万元。经过一番运作,叶树养收受港币800万元后,将孙某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释放。

知情人士透露:他最过瘾的是——钱再多,他都要一一数

叶树养很爱钱,更爱数钱。这一消息是记者从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人士处获悉的。

据这名相关人士透露,在一般人眼中,叶在金钱方面很是“低调”,诸如住豪宅、包情妇、喝名酒等一般贪官常具备的恶习很难在其身上发现,但他对钱的贪婪却格外突出。多年来,叶树养收的钱越来越多,为了“安全”,叶遵守一个原则,就是所有受贿的钱,他一分都不敢存到银行,也不会轻易花出去。因为他知道这些钱毕竟是不法收入,“他只想存到足够多的钱,待自己退休后,把钱分给老人、儿子和自己,安心过晚年”。最令叶树养觉得过瘾的是数钱,“收到的钱再多,他都要一一把钱数个清清白白,他在乎的就是这个过程”。

该知情人士称,面对如此之多的钱,叶树养还有另外一个担心:好多旧版人民币到时过期了怎么办?在东窗事发前一年,他彻底解决了,“叶树养利用空余时间,把藏在自己及亲戚家中数千万现金中的数百万旧版百元大钞通通找出来,然后分别给了几个亲信朋友每人几十万元,逐一去换新钞。” 

“五不”局长缘何能“潜伏”20年

时间:01-12  来源:今日早报  评论共3条

核心提示: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可谓独特,他把贪污目标数定在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实现这个目标,他还定下“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看来,这“五不”局长的高明手段还欠些火候,从1988年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到2008年东窗事发,这20多年涉嫌受贿1800多万元,外加1600多万元来源不明的钱,离他的“目标数”还差近一半呢。现在可好,不但分文不留,还可能落得个“牢底坐穿”的下场。

都说,钱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以很多人如此贪得无厌?也许在叶树养们眼里,握在手中的各种权力就是生钱的魔杖,而且财源滚滚,取之不尽。也许6000万元的目标他还自以为是“良心平的”,而且有“五不”原则在先,都是“被动收钱”,即便败露,也有“从轻”情节。如果这些揣测是他心理活动的真实写照,那说他手段不高明,倒是贬低了他的智商。

这样看来,这“五不”局长还真是狡猾的很。是的,他深谙“守株待兔”之道,更深谙“多赢”之道。反正生钱的魔杖在手,慢慢地贪,悄悄地收,细水长流,等到6000万元目标数到手,今后包括子女都吃穿不愁,一生享受高品质生活。也正是他这种“低调”的敛财手法,才使得他权柄久握、官职常升,在权钱交易的江湖里潜得更深。显然,“潜伏”着的叶树养们,在反贪大棒下越来越懂得怎样变换策略,个个精通“孙子兵法”。

按说,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但不能不看到狐狸也在不断进化。像从政30个春秋的叶树养,已经见多了官场的“世面”,而且恰恰这样的“狐狸”多以“猎手”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比如他曾官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他还是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他可以在台上大唱反腐倡廉的高调,却时时掩饰着他在台下的种种丑行。

其实,并不是狐狸太狡猾,而是捉狐狸的方法太陈旧。贪官们敛财有“五不”原则,那么我们纪检反贪部门进行监督的原则是不是也坚持了?一旦狐狸露了尾巴,是不是及时抓住、深查细究了?

 

相关评论:谁养“活”了叶树养?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到底是谁养“活”了叶树养?

其一,是他自己养活了自己。敛财的方式方法可谓“超前”,无论是时机还是方式,都值得贪官污吏们效法学习,而其能够平步青云,也绝对仰赖于他的伪装术比较实用。

其二,是行贿方养活了叶树养。越是涉黑涉黄涉毒的旮旯,越是能够大赚一笔,叶树养看中了这一点,放一个毒贩就要800万元港币,岂敛财的胃口可见一斑。那么,以叶树养的敛财理想,放纵黄赌毒以高速敛财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其三,是缺乏监督的制度养活了叶树养。叶树养的权力是谁给的呢?是叶树养的上级,是政府部门和组织。当他的上级政府部门的监督无所作为的时候,当叶树养的上级放纵甚至包庇的时候,叶树养才可以放开来做,放开来敛财。因此说,叶树养最终敛财至3000万,其所历任的部门、地区的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提拔其升官发财的领导就难逃其责,其所历任的班子也应当倒查,非此,也就根本找不到叶树养的病根在哪里。  

叶树养定“贪6000万目标”是蔑视法律

时间:01-12  来源:新华网  评论共3条

核心提示: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可谓独特,他把贪污目标数定在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实现这个目标,他还定下“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赵国旗

为工作定目标不新鲜,为贪污受贿定目标却还是头一次听说。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为了实现自己“留下2000万给儿子、2000万给女儿女婿、2000万给自己安度晚年”的“宏伟目标”,20年来疯狂贪污受贿。

东窗事发之前,叶树养逍遥得意,平步青云,最讽刺的是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至2008年,叶树养已经涉嫌受贿人民币、港币1800多万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叶树养“贪腐目标”太大,还是我们监管工作需要改进呢?

叶树养在政法系统担任要职,不仅没有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反而利用自己熟悉反腐程序的便利,分步实施权钱交易的节奏,从而更加隐蔽地收受贿赂,规避监管。甚至大言不惭地给自己总结出“五不”原则,这些“保障措施”不仅助长着其疯狂的心态,还透露出对法律的蔑视。

贪官偏爱孔方兄,总会为自己编造出千百个理由。譬如潼南县委原常委、常务副县长谭新生声称“受贿是为了发展经济”,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则称在家里藏匿221万港元的行为是“个人爱好”。恐怕叶树养也不会承认自己的行为是腐败,而是要为儿子、女儿“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吧。

不过,再动听的辩词、再隐蔽的手段都无法掩饰其受贿之实。试想,这些腐败官员们若不是手握权力,并且大搞权钱交易,哪里有收受巨额“礼金”或“发展经济”的便利呢?至于在家里藏匿巨款这样的“个人爱好”,恐怕更是天方夜谭了吧!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贪腐数字,一连串掩饰贪腐行为的怪论,折射出贪官自认为“收钱有理”的扭曲心态。尤其是叶树养这样“有目标、有原则”的超级“病毒”,更是冲击着监管部门的监督底线。从这个意义上讲,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审计制度、监管制度、网络监督都应当齐头并进,让贪腐之手止于制度震慑之下!

 

相关评论:讽刺!叶树养离受贿目标还有3000万 来源:光明网博客

受贿未捷身先死,长使贪官泪满襟。

见过贪官,没见过叶树养同志这样可爱的贪官,用句官话来充分肯定叶局长的成绩,非“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莫属。

一个时期以来,我国涌现出的众多贪官,自己想贪多少、贪了多少,大多心中无数、一张白纸。即便落马被查,往往也是一问三不知,再问不晓得。尽管有的好不容易被查出贪了几百万,也经常赖账,死活不承认。

还是叶树养同志贪得光明磊落,为官之初便给自己制定了目标任务,认真分解落实到每一次受贿工作中,可谓久走夜路不怕鬼,身正不怕影子斜。

当然,光有目标显然是不够的,还得看具体的行动,有过硬的措施。

如何把受贿工作抓得有声有色?叶树养自有一套“受贿葵花宝典”:利用职权为黄赌毒充当保护伞,为包工头和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干预司法机关案件,安排人事调动敛财……

叶树养的绝招在于,平时替人“办事”,并不马上“结账”,而是暗示或提醒对方:逢年过节以“红包”、“礼物”形式送到府上再“感谢”他,他从来“不主动索要钱财、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奇怪的是20年里,叶树养不仅没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升至公安局长,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这难道仅仅只是巧合,纯属偶然? 

陈谊军:贪官的“宏伟目标”当警惕我们

时间:01-12  来源:红网  评论共3条

核心提示:广东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可谓独特,他把贪污目标数定在6000万元:“留下2000万元给儿子、2000万元给女儿女婿、2000万元给自己安度晚年”;为实现这个目标,他还定下“五不”原则:“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从1988年在广东省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第一笔走私进口汽车的贿赂开始,至2008年因收受巨额贿赂东窗事发为止,从政30年贪了20载敛财3000多万元。据了解,他曾定下敛财6000万的“宏伟目标”,但目标还差一半就落入了法网。(1月11日,《广州日报》)

追求利益是人固有的本能。定下目标,赚钱过上丰实的物质生活,无可厚非。然而,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像叶树养那样,为了大量敛财而置党纪国法于度外,不择手段、随心所欲的收受贿赂,显然已经大大超出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了。

在现在这个市场经济社会里,我们知道,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也有追求物质享受的权利。但是,我们更应该明白:当代的领导干部奉行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从事的公务工作形象代表的是“人民公仆”。站在这个高度上,我们就应该深刻的领悟:领导干部应该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清正廉洁的本色绝不能改变,绝不能做利益诱惑的奴隶。

“贪心不足蛇吞象”,腐败是国家健康发展的毒瘤,也是领导干部致命的远顽症。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敛财6000万的“宏伟目标”,事实上还给了我们一个警惕:如果仅靠个人的自律,是绝对难以控制膨胀的利益欲望的。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健全更加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那些党政正职领导,更应该加大监督的力度,允许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界入,要更加充分的行使民主集中制度,消除“一言堂”、“家长制”,确保权力透明、阳光运作,如此,才能更有效的杜塞腐败漏洞,这样,也是在保护我们领导干部不走歧路、不犯错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公务员福利制度,许多公务员成为了让人羡慕的对象,每年的公务员考试热潮就说明了问题。在这种环境下,领导干部更应该懂得珍惜岗位,洁身自律,认真履行职责,脚踏实地的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否则,如同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那样,国家的惩治模式启动后,“宏伟目标”未实现,就得进牢狱去忏悔了,这样,无疑是让贪欲毁了自身幸福,葬送了大好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