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二元匀晶相图:桃城区农村“村民中心”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8:53:18

桃城区农村“村民中心”管理办法

 

1、“村民中心”是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公共场所。“村民中心”要以方便村民、服务村民为宗旨,为村民提供教育、科技、文体、卫生、信访、法律、信息、保障八个方面的服务功能。

2、“村民中心”管理实行区、乡、村三级互动。区由创建办负责全区“村民中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乡镇由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村一般由村支书任中心主任,下设法律服务室、信访服务室、“三农”服务室、健康服务室、文体活动室、科技培训室、社会保障室、村民议事室八个室,分别由村“两委”干部兼管或村民直接自我管理。区直有关单位要定期到村服务室进行业务指导和开展服务。

3、“村民中心”服务室内部实行规范化管理,有规范的管理项目和档案。

4、“村民中心”服务时间坚持满足村民需要,符合农村实际的原则。开展服务时间一般为:实行全天开门服务的有法律服务室、信访服务室、“三农”服务室、健康服务室、文体活动室;每晚开门服务的有社会保障室;定期服务的有科技培训室、村民议事室。

5、教育广大村民爱护“村民中心”公物,保持“村民中心”整洁卫生,形成“村民中心”为村民服务,村民爱护“村民中心”的文明新风。

6、“村民中心”主任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并在每月底向乡镇报告本月活动开展情况,县(市区)对各乡镇“村民中心”服务活动要一月一调度,坚持常抓不懈。

7、“村民中心”各室负责人要加强业务学习,及时了解民意,积极提供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桃城区文明生态村创建办公室

二00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