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外墙清洗:欧美奇幻文学史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5 15:41:41

欧美奇幻文学史

    马季 著

    第一部分:幻想文学

    【A】幻想文学的四种类型

    幻想文学,是以虚构的环境为背景,描写人的经历或思想的文学作品。所谓虚构的环境,可能是以真实生活(包括古代和现代)为基础去推演,也可能是完全虚构,并不需要符合真实生活的规则与逻辑。或者说,幻想文学就是造出一个虚假的世界,再把人扔进去,看这人会遇上什么事,会有什么想法,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会如何行动,会达成何种目标。

    这个被创造出来的虚构世界,因为不需要过多考虑真实,所以往往很怪异,却很新奇。因此,幻想文学,天生就带着精彩、刺激的特质。

    然而,幻想文学,和其他所有文学样式一样,必定有人性存在其中。至少,要有某种“类人智慧思维”存在。否则,它就会陷入为虚构而虚构的临空蹈虚之中,从而失去了它的艺术魅力。毕竟,小说属于社会学体系,而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写月亮也好,写昆虫也好,总要加上人的思想感情。小说不是天体物理专著,不是数学论文,也不是生物学课本。小说是和人血肉相联的文化形态。关注人的内心矛盾,关注人的喜怒哀乐,才是小说的根本原则。新奇的科学,华丽的魔法,都是为了加强这一原则,而不是背弃或淡化它。无视这一点,小说就绝不会成功。

    另一方面,科学、魔法以及种种新鲜怪异的东西,不仅令小说更精彩,也令矛盾冲突更激烈。幻想文学中,人物所要面临的考验,往往比真实生活要严峻得多,也可怕得多。正因如此,人性就更为突出,欢乐、痛苦也更为强烈。

    幻想文学中人物的经历,是普通人不可能有机会体验的。这也正是幻想文学的魅力所在。

    既然幻想文学要创造一个虚构环境,那么如何创造它?以什么为基础去创造?

    幻想文学所包含的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种形式,在这一点上有着各自不同的表达方法,而这些不同方法也正是四类小说的区别所在。

    实际上,许多幻想小说是很难归类的,既与以上四类沾边,又不适合完全归在某一类中。退一步说,这四类小说自身也没有足够清晰的定义。这里的所谓定义不过是对文本基本特征的认定,跨文本作品在幻想小说中普遍存在。

    一、科幻小说

    主要以科学为基础进行幻想的幻想小说。对虚构的事物,用科学理论去解释其存在的合理性。至少,作者必须设想出某种科学理论或技术,使作品中的虚构世界有可能存在,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科幻小说既然以科学为基础,又不能抛开小说的人文特质,创作时就会出现两种方式:一种是着重于描写科学发展,描写新技术所建构出的新世界、新事物,等等;另一种是着重于描写科技对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在新的科学时代中,人的道德原则、伦理观念、生活目标和生存方式,等等。前一种,就是所谓“硬科幻”(如亚瑟·克拉克的《与拉玛相会》),后一种则被称为“软科幻”(如考恩布鲁斯的《鲨舟》)。当然,也有两者兼顾的“中间”作品(如阿西莫夫的《钢窟》)。

    必须注意的是,这两种方式绝不是割裂的,而是互相交融、密不可分的。区分科幻的硬与软,只是由于写作的侧重点不同。如果只有“科”,单纯描写科学新技术,那就成了科普读物或科学假想;而只有“人”……那也称不上“科幻”了。

    而硬科幻和软科幻的区别,并不在于作品中“科”更多还是“幻”更多,而在于偏重“科”还是偏重“人”。不论是硬科幻还是软科幻,“幻”都是必然存在而且一直存在的。“幻”并没有多少之分,只有合理不合理之分。

    另一方面,即使是软科幻,也必须有能够自圆其说的科学理论来支持。也就是说,科幻小说,必须具有科学上的合理性。

    二、奇幻小说

    奇幻小说的“奇”,或可解释为“传奇”。那么,不妨可以把奇幻小说称之为“在幻想世界中发生的传奇故事”。

    奇幻小说的本源,可上溯到古代神话和传说。实际上,大部分奇幻小说都脱不开古代神话的影子。黑暗之神降下灾祸,英雄挺身而出,解救世界,这种情节在奇幻小说中最为常见。

    在奇幻小说中,人物经常要面对魔法、巫术,甚至与神力对抗;同时,又往往面临着战争与和平、欲望与真情的痛苦选择。人物自身多数懂得超凡的法术、战技,或是拥有罕见的神器法物;有些奇幻小说的主角根本不是人类,而是吸血鬼、半龙半人、精灵族等等。

    奇幻小说的这些设定,在令人物光华四射的同时,也把人物带到激烈的矛盾纠缠中,甚至是不可避免的悲剧中。可以说,奇幻小说中的主角,几乎都有着古典浪漫主义英雄气质。

    奇幻小说在四类幻想小说中源流最久。那些古代传说、史诗,实际上已是奇幻小说的雏形。不管那种奇幻小说,都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根源,这一点毋庸置疑。

    其实,中国的《西游记》、《封神演义》,都能称得上奇幻小说的佳作。中国的《绿野仙踪》也该纳入此列。如此说来,《聊斋志异》就可算是出色的奇幻短篇小说集了。由此可见,奇幻小说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是占有相当地位的,倒是现当代尚无惊世之作。

    目前常说的奇幻小说,大致可分为西式和日式两类。

    西式奇幻根源最深,除了取用远古时代各民族精彩丰富的神话传说之外,在精神上几乎全然承袭了中古世纪的骑士文学,亦即所谓的“罗曼史”(Romance)。此处的罗曼史非指现代的爱情小说,而多半是经过长久岁月,在民间辗转流传、并且次第经过润饰添加,逐渐行成雄伟复杂、曲折离奇的故事。这些传奇故事成于何人之手往往已不可考,其中或有部分为吟游诗人所作。这些故事多半以民族传说或神话为素材,再添加部份虚构的幻想情节,构成英雄冒险事迹和浪漫爱情故事的杰作。其中著名的包括后来被华格纳改编为旷世巨构歌剧的“尼布龙根之歌”、家喻户晓的骑士文学经典“亚瑟王与圆桌武士”和“贝奥武夫”等等。这些故事之所以称之为“Romance”,是因为他们皆是以“罗曼斯语”(Romance)写成,罗曼斯语亦即中世纪学问语言拉丁文流入民间后的各种变形方言,后来又逐渐演变为意大利语、法语和西班牙语等拉丁语系。

    西式奇幻,通常分为“主流奇幻类”(HignFantasy)和“剑与魔法类”(Sword&Sorcery)两种,前者比较注重文学性(如《魔戒之王》),后者则多偏重于冒险、战斗,更像是“动作片”。

    现代西式奇幻的代表作品还有J·K·罗琳的《哈里·波特》系列;R。A。萨尔瓦多的《黑暗精灵》系列、《冰风谷》系列;玛格丽特·魏丝与崔西·西克曼的《龙枪》系列;等等。

    日式奇幻,实际上是西式奇幻和日本文化结合的产物,而日本文化中又有中国文化的血脉。因此,比起西式奇幻,日式奇幻更容易赢得中国读者的亲近。再加上精彩的动漫画面的辅助推广,日式奇幻很容易就在中国闯开了一条路。

    日式奇幻,绝大部分是日本武士道精神、西式奇幻故事和中国谋略智慧的结合。文化根基较弱,但娱乐性强,人物塑造往往非常炫目。如水野良的《罗德岛战记》,就是这样的典型作品。《罗德斯岛战记》是一个由作者水野良所主持的角色扮演游戏聚会里的冒险故事,再改写成为小说的形式,是相当典型的Replay式作品(所谓Replay乃指将该次游戏进行过程中玩者和主持人的对话录音后写下来的一种类似剧本的作品,欧美角色扮演游戏玩者并没有这种习惯,反而是由日本首开先例,某些著名团体甚至集结成书出版,再加上改写的小说版本,是相当好的周边产品行销手法)。《罗德斯岛战记》的诞生其实和《龙枪编年史》相当类似,游戏企画的原案人安田均邀请水野良来执笔,根据纸上角色扮演游戏的世界设定及其中游戏剧情所撰写小说。由此我们不难想见结合故事与游戏设定的畅销卖点所在:小说能够深刻地刻画出几个重要人物的性格,并且藉此让读者与之产生感情,进而产生各种心理的认同和投射作用。在看完小说之后,读者自然会想要进一步了解主角所置身的幻想世界,此时不论是多么巨细无遗的相关设定资料他们都会愿意、而且也有兴趣接触。否则倘若顺序颠倒,一开始便强迫玩者熟记一大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专有名词和各式地理历史知识,除非是极为狂热的玩者,不然恐怕很少有人不会知难而退。

    一些恐怖小说,以现代生活为背景,加入吸血鬼、狼人、鬼魂等元素,勉强可归入奇幻类,或归入奇幻小说与恐怖小说交界的边缘幻想类。

    所谓“历史架空”小说,通常是虚构出一个世界,或是一段历史,然后以此为基础创作传奇故事,其中魔法、巫术、神怪内容并不多,基本采用历史小说的手法来写,人物能力也通常不超过正常人的极限。这类小说的“可能性”虽不大,“真实性”却较强,算是奇幻小说与历史小说的交叉类别。

    三、魔幻小说

    这是一个必须重点解释的文学话题。因为普通读者常常把“魔幻小说”和“魔法幻想类”小说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大相径庭,完全不是一回事,而是各有其完全不同的定义,相互之间相去甚远。前者是所谓的“纯文学”流派,而后者通常指的是奇幻小说。

    魔幻小说,即特指“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主要出现在拉丁美洲的一种文学流派。这种流派的创作手法,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迷离恍惚的幻觉结合在一起,通过极端夸张和虚实交错的艺术笔触来网罗人事、编织情节,以图描绘和反映错综复杂的历史、社会和政治现象。

    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往往采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其真”的手法来表现生活。典型的魔幻小说,其显著特点是:给现实生活变形;加入神秘、神奇甚至古怪诡异的内容;具有强烈的社会矛盾、政治斗争内涵。

    如果说现实主义是社会的一面镜子,那么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以比喻为社会的一面哈哈镜。虽然它蒙罩着一层神秘的外壳,但仍然是要描写现实世界。只不过,它没有采取写实手法,而是采用夸张、讽喻的方式。

    魔幻小说与其他三类幻想小说的最大区别就是,它必须以现实为基础。它的“幻”是为了增加神秘气氛、加强讽刺意味,内核仍然是真实生活。

    例如,著名魔幻小说《百年孤独》,在“幻”的外衣下,隐藏的是可以跟《悲惨世界》、《战争与和平》等伟大作品比肩的思想,其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在一开始就写道,吉卜赛人抱着两块磁铁“……挨家串户地走着……铁锅、铁盆、铁钳、小铁炉纷纷从原地落下,木板因铁钉和螺钉没命地挣脱出来而嘎嘎作响……跟在那两块魔铁的后面乱滚”;吉卜赛人带来了磁铁、望远镜和放大镜等“新鲜玩意儿”,但是两块磁铁要用一头大骡子和一群山羊来换,放大镜又要用两块磁铁加上三块金币。为了看一下从未见过的冰块,居民们每人要付五个里亚尔,摸一下价钱还要加倍。

    看过全书,再回看这段情节,就能明白这根本不是在写吉卜赛人某项活动,而是隐喻殖民者对贫苦人民的搜刮。《百年孤独》中,这种带有强烈讽喻意味的情节比比皆是。

    因此,魔幻小说,根本不是娱乐性小说,而是外表夸张、内涵深刻严肃、反映社会问题的现实小说。

    四、玄幻小说

    玄幻小说,可以说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幻想小说”。它的创作原则就是无原则,它的幻想基础就是无基础。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玄幻小说基本上是综合了西式奇幻、中国武侠、日本动漫、科学技术的大杂烩。

    中国文化包容性极强,任何外来事物都能溶进它的怀抱中,并衍生或变形出一些新事物。

    玄幻小说正是如此。大多数玄幻小说,取了西方的魔法、中国的武术和谋略、日式的人物造型,再加上科幻,再加上神话(而且经常是中国、印度、希腊神话并存……),构建出神奇的世界,精彩的故事(如黄易的《寻秦记》、《大剑师》等)。

    若论到虚构、幻想,玄幻小说是四类幻想小说中最自由的。它写未来科技,却不需要用科学理论验证;它写魔法,又不考证西方巫术学体系;它写武术,却比传统武侠更神奇强大,经常超越人类生理极限……不论是虚拟世界架构,还是人物经历,都是玄之又玄,天马行空,自由无比

    玄幻小说经常遭人斥骂。科幻迷骂它“胡思乱想”,奇幻迷也骂它“胡思乱想”。殊不知,玄幻小说的特点就是胡思乱想,无原则,无基础。但是,这种胡思乱想却有自己的理论体系和设定,不管这体系能否经得起严谨考证。

    玄幻小说,在表现手法上可以说是与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完全对立。魔幻是以“幻”作为渲染,核心是表现现实事件;玄幻则是以现实事件作为情节表象,其核心是表现“幻”。

    在四类幻想小说中,玄幻小说是最“幻”的一类。因为少了束缚,所以能够挥洒自如,随心所欲,读起来往往痛快淋漓,十分刺激。因此,尽管“正统科幻”和“正统奇幻”都对玄幻大加贬斥,玄幻小说仍然拥有相当广大的读者队伍。

    玄幻小说之所以流行,恐怕是因为,玄幻小说中的人物往往能力超凡,拥有非常大的自由,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对于普通人来说,现代生活压力很大,人们需要某种极大的快乐与放松——生活中最难受的就是不能随心所欲——而玄幻小说恰恰给了读者放松心灵、体验自由的机会。因此,玄幻小说总是“读起来很过瘾”。

    玄幻小说,由于其本身特征,很难对它下个确切定义。特别是在中国台湾,很少听到“奇幻”这个词,而是以玄幻代称。

    我们所看到的许多“奇幻”、“科幻”甚至“武侠”小说,其实应该归入玄幻类。而市面上所售的玄幻小说,其中有极少部分实际上是奇幻、科幻小说。

    玄幻小说很难获得成年读者的青眯,却往往受到青少年读者狂热喜爱。玄幻小说的作品数量最多,平均水平也最低,到处都是垃圾作品,因此往往令人产生“玄幻小说都很差劲”的印象。实际上,玄幻小说也有出色的精品。

    对于“正统”的科幻迷、奇幻迷们来说,如果敞开心扉,不带偏见地去评析,玄幻小说也算是有存在价值的专门类别,而且不会在短期内消失,甚至还会更为壮大。毕竟,存在即合理,玄幻小说的盛行,是有其社会心理根源的。公正地说,玄幻小说还是适应了时代的某种需求。

    五、四类幻想小说特点的比较

    在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类幻想小说中,科幻小说是最严谨的样式,它有一条根插在科学中,因此一定要有科学性,并且要认真求证。阅读它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科幻小说通常是以未来为背景。

    奇幻小说,人文色彩最浓。它讲究文学性、艺术性,要求读者对西方文化有相当的了解。奇幻小说通常是以中古或(类似中古)的时代为背景,科技水平不能太先进(否则魔法就失去价值了)。

    魔幻小说,现实意义最强,讽喻色彩最浓,也最为深刻。它的价值,不在于“幻”,而在于“幻”背后的现实生活。魔幻小说通常是以近现代为背景。

    玄幻小说,最为自由,娱乐性也最强。小说的背景几乎不受限制。

在科幻、奇幻、魔幻、玄幻四类幻想小说中,科幻小说是最严谨的样式,它有一条根插在科学中,因此一定要有科学性,并且要认真求证。阅读它也需要掌握一定的科学知识。科幻小说通常是以未来为背景。

    奇幻小说,人文色彩最浓。它讲究文学性、艺术性,要求读者对西方文化有相当的了解。奇幻小说通常是以中古或(类似中古)的时代为背景,科技水平不能太先进(否则魔法就失去价值了)。

        【B】魔法的起飞地

    一、女神与女巫以及巫术的力量

    如果把西方的历史看成是基督教文明的历史,那么基督教对巫术和女巫的强烈憎恶与残酷迫害都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社会学家韦伯所说的“脱魅”,本来就指让理性摆脱巫术和神话思维的控制,获得至高无上的权威。理性权威的这种极度膨胀伴随着近代科学与资本主义的兴起,成为完全合法化的东西。可是20世纪的文化发展,撕破了理性独尊独大的假面,两次世界大战的腥风血雨和数千万尸骨,终于让世人对理性进步的幻想全然破灭。

    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变迁的背景上,产生了《哈利?波特》这样的为世界的“复魅”推波助澜的作品。《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第2章写巴西大蟒蛇逃离人工建造的动物园而重返自然的情节,第14章讲到魔法部有一项工作是隐瞒野龙的存在,以免它们遭到麻瓜们的灭绝;同章还讲到哈利建议把在学校里养大的挪威脊背龙送到罗马尼亚的豢龙专家查里那里照料,然后“把它放回野生环境里”。这都表明作者在自然观与生态观上认同后现代立场。既然理性的“祛魅”在科技进步的名义下张扬人类中心主义而破坏自然,灭绝生物,那么借用魔法和非理性的“复魅”来恢复人与动物、人与自然的原始亲缘关系,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打开《哈利?波特》第一页开始,读者就会被神秘的气氛所感染、所吸引。故事开始于一个阴暗的星期二,一个来源奇特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一岁时就失去父母被送入一个最平常的市民家庭。故事的开端讲的是男主人公像灰姑娘一般的委屈身世,在姨父家被收养后,一直住在在位于楼梯口的一个碗橱柜里,与蜘蛛为伍。

    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辱,度过十年痛苦的童年生涯。姨父母对他毫无爱心,他们被娇惯坏了的儿子——肥胖、愚蠢而喜好欺负弱小的达力,经常对哈利又打又骂。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哈利过过生日。十一岁的哈利戴着眼镜,身材瘦小,长相也不起眼。不过,他脑门上那一道如闪电的疤痕表明他不同寻常的身世。当哈利还在襁褓中,他的父母和名叫伏地魔的坏魔师展开一场震惊巫界的决斗。这伏地魔功力非凡,巫界一般不敢叫他的名字,而以“你知道他是谁”(YouKnowWho)称呼。父母在决斗中双双丧生,哈利却神奇地抵御住最凶狠的攻击而存活下来,被送到唯一的亲人家里。这一家是愚昧的“正常人”,对巫术又惧又怕。姨父母当年就嫌弃哈利的巫师父母,现在则极力隐瞒哈利的真实出身,千方百计地阻挠他和巫界的联系,只希望他呆在家里充当义务童工。

    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他的生活出现了重大的转机: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那是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哈利从魔法学校的钥匙保管人海格那里第一次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有了朋友,和罗恩和荷米欧学会了各种魔术本领,还学会了空中飞行。他发现魔法世界里的一切——从听课学习、游戏、运动,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魅力和乐趣。他的被压抑的天性在那里得到舒展。

    作品一开始,姨父一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平庸市民形象就被作者涂上一层具有讽刺意味的灰色。那是令人生厌的、漫画式的“麻瓜的世界”。从措辞和描写的倾向性来看,作者针对现代性的批判旨意其实是很鲜明的。

    基督教作为典型的父权制人为宗教,其排斥女神的思想倾向是尽人皆知的。著名的“三位一体说”教义建立在人间社会的父子关系模式上,并未给女性的神圣性留有余地。而当代女性主义神话学启发之下的圣经研究打破了这一性别禁忌,试图在男性中心话语形成的背后去发现被埋没的原始基督教的女神形象。

    2001年各大英文书店都在显赫位置推出弗雷克和甘第合写的新著《基督与女神:原始基督教的秘传教义》,认为罗马教会全然掩盖了原始基督教所信奉的女神。这部书启发人们:现存的父权制文本中除了显形的女神以外,还潜藏着一批有待我们发掘的隐形的女神。《哈利?波特》无形中为这种再发掘提供了线索示范。如果我们了解到,罗琳自上中学起就迷上了女性主义作家杰西卡.米特福德的自传《荣誉与反抗》的话,那就不会怀疑《哈利?波特》或隐或显地流露出的女性主义倾向了。

    其一,女神隐形方式之一是命名中的原型意向。如格兰芬多学院(Gryffindor)的名称隐含了神话怪兽格莱芬(Gryphon),她又被认同为报应女神的化身。在西方异教传统的神话怪物谱中,格莱芬是出现频率仅次于人面狮身女妖斯芬克斯的一个。罗琳让她钟爱的男女主人公在这样一所学院里学习,的确是耐人寻味的。她还给霍格沃茨学校的副校长取名叫麦格(McGonagall),这个名字影射着希腊的智慧女神雅典娜,其罗马名为密涅瓦(Minerva)。

    其二,女神隐形的另一种方式是化身为女巫。魔法世界与麻瓜世界的对立,如果从性别尺度去划分,那么魔法世界也就等同于女巫的世界,阴性的世界,而麻瓜们的世界则为阳性的世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叙述魔法学校开学时,新同学互相介绍自己的家庭出身:

    “我是一半一半。”西莫说,“爸爸是一个麻瓜,妈妈直到结婚以后才告诉爸爸自己是女巫。可把他吓得不轻。”

    大家都哈哈大笑。

    “那你呢,纳威?”罗恩问。

    “哦,我是由奶奶带大的,她是女巫。”纳威说,“不过这么多年来我们家一直把我当成麻瓜……”

    少年主人公们逃离麻瓜世界来到女巫的世界,在象征的意义上就是逃离了基督教的父权统治,重新回到女神的怀抱。霍格沃次学校中最典型的场景是学生们骑着扫帚飞行。熟悉西方巫术历史的人一看就知道扫帚是古代女巫的标准坐骑。据女性主义的解释,扫帚与女巫的特殊关系来自现实社会中妇女打扫的职业:家庭主妇常不离扫帚,那是父权社会的性别分工的产物。我们中国人在汉字“妇女”的“妇”字中,至今还可以直观地看到一把扫帚!

    二、埃及宗教与巫术

    《哈利·波特》的主要冲突除了魔法世界与麻瓜世界的对立,还有魔法世界内部的善恶对立,而表现后一对立的原型是古埃及的鹰蛇之战的传统神话母题。伏地魔(Voldemort)代表蛇的一方,魔法学校代表鹰的一方。如前所述,哈利所在的学院“格兰芬多”影射鹰头狮身怪兽。由于狮子与老鹰分别是大地和天空的生物之王,所以鹰头狮身的格莱芬成为阳界的主宰,统治力量与德行的象征,成为阴暗与邪恶的蛇的对立面。在《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作者告诉我们伏地魔是靠一条巨蛇的毒汁维持生命的。作为小说中头号的恶魔,他同哈利的争斗再现了鹰蛇之战的异教主题。除此之外,德拉科(Draco)这个词在拉丁文中是龙或蛇的意思。德拉科·马尔福作为坏人出现为哈利的对立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伏地魔是人类欲望和贪欲的化身,其欲望的对象主要是长生不死。这从巴比伦史诗时代开始就一直是神话英雄们追求的理想。但是在今日的女作家罗林笔下,追求长生已经具有了人类罪恶的性质,因为它是违反自然的。是人类狂妄自大的一种表现。也是最大的物欲,最大的贪婪。在托尔金和罗琳看来,希望无限延长人体自身的物质存在,当然是一切物欲的终极目标。于是,必须动员人间的一切力量去战胜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心魔,就像《指环王》(《魔戒》)的主人公竭力要销毁那只象征无边法力和长生不老的魔戒一样。

    龙(dragon)蛇不分,是东西方幻想文学共同的困惑。《新约》中上帝警告说:“我要把耶路撒冷变成废墟和龙的窝穴。”龙的窝穴象征魔鬼的老巢,而今天的魔幻作家却对此情有独钟,《指环王》的作者托尔金说,因为龙代表着幻想的世界,因此我对龙有一种刻骨铭心的向往。就连罗琳对于《指环王》这部奇幻小说也有一种铭心刻骨的向往,她外出旅行时随身带的一本书就是《指环王》;她在改造埃及的鹰蛇之争母题时融入某些英国式成分也是合情合理的。英国历史上把入侵的北欧异族海盗加以丑化和妖魔化,表现为火龙,而代表正义的英雄圣乔治,他屠龙的故事则是古代英格兰最流行的传说。邓布利多发现龙血的12种用途,是他巫师生涯的主要成就。这正像巴比伦创世神话中主神马杜克用混沌恶龙提阿马特的血创造人类一样。

    埃及作为古代魔法的一个重要发源地,对于巫术文学创作者来说具有无穷的吸引力。罗琳在《阿兹卡班的囚徒》中写道:赫敏羡慕地对去埃及旅行的一家人说:“我真的妒忌啊——古埃及的巫师真令人着迷。”赫敏为什么会这样艳羡去埃及的人呢?理由是到埃及学习巫术-魔法具有真正的寻根索源的意义。英语中表示巫术-魔法的词magic出自希腊文mageia。而希腊文的mageia则是埃及巫术神赫卡(Heka)传到希腊后的称谓变音的产物。《埃及巫术》一书的作者,大英博物馆东方文物部的馆员巴奇(SirWallisBudge)说:“从很早的时代起,埃及人就被认为是一个巫师和魔法师的民族。希伯来、希腊和罗马的作家提到埃及人时称之为神秘学的专家(expertsintheoccultsciences),或是那种根据情况变化能够行善也能够伤人的神秘力量的掌握者。”英国人的文化寻根想象钟情于埃及的最新例证是:2001年问世的一部新书《方舟王国:古代不列颠人种是埃及法老后裔的惊人故事》,在最后一章用了“失落的殖民地”这样的标题,把英伦三岛的文化根脉追溯到古埃及的殖民远航登陆所带来的影响。这位名叫艾文丝的女作者,在魄力上可以说远远超出了为古希腊文明寻根的《黑色雅典娜》一书。《黑色雅典娜》的作者伯纳尔争辩古希腊可能做过埃及的殖民地;而艾文丝却要论证英国人的若干祖先来自埃及。据说这是“一本让传统的专家们脸红的书。”也不知是让他们气得脸红,还是羞愧得脸红。书的封底介绍说,这是一部修正历史的新著,综合了考古线索和发生学的证据,语言学与埃及学的知识,具有挑战性地提出不列颠人种来源的真相。从体例上判断,《方舟王国》显然不是科幻小说,因为书后附有参考书目和引用文献索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典型的学术书写法。

    在第十三章(末章)的叙述里,艾文丝生动描述了爱尔兰如何成为埃及人登陆之岛屿,同时发问:这一重要历史事件为什么长期被学界所忽略呢?一个主要原因是,这样的信息假如被人们接受,那么学院派将很快重写整个历史,引起对传统的“历史事实”怀疑。重要的是要指出:许多学者的生涯就建立在这些“事实”之上。这样就把知识人的既得利益与他们的学术假面之间的关联和盘托出了。作者还举出大英博物馆的中世纪馆中重要文物为证,试图让读者相信她的书是有实证根据的,而不是异想天开。我想,有心的读者如果能把学术书《方舟王国》和非学术的《哈利·波特》对照着看,一定会对西方民间的寻根与文化再认同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体认。

    三、希腊神话

    影片《哈利?波特》发挥了小说所没有的视听技术手段,一开场就造成强烈视觉效果的场景:猫头鹰送信的母题被表现为惊人夸张的神奇。德斯礼家满屋子里飘信的情形如同雪花漫天飞舞。对于习惯看基督教的教堂壁画的信徒来说,这样的异教景象是匪夷所思的。罗琳在这里采用的猫头鹰信使的母题直接来自希腊神话。本来,猫头鹰在古埃及神话中是死亡和黑夜的象征,它伴随着死去的太阳在地平线下面的阴间世界运行。古希腊都城雅典的象征就是一只猫头鹰。智慧女神的化身动物也是猫头鹰。小说中后来出现的斯芬克斯怪兽、马人(Centaurs)等也都脱胎于希腊神话。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占卜术课的教师名字叫西比尔(Sibyll),这显然是希腊神话中著名的预言家西彼拉(Sibyl)的再生形象。而哈利的女同学郝敏(Hermione),从发音上就可以判断是从希腊奥林帕斯山上著名的众神使者赫尔墨斯(Hermes)的大名中化出来的。当今哲学领域流行的“解释学”(hermeneutics)原来也脱胎于赫尔墨斯之名。难怪郝敏在小说中以机敏和智慧著称,许多难解的哑谜一经她手立即迎刃而解。她不仅爱读《古代魔文入门》一类偏门书,而且“一有疑问,就上图书馆”。不过,与希腊神话原型不同的是,郝敏在形象上更多地表现出女巫的特征,批评家们一致认为这也是书中最能体现作者意图的人物。这位曾经被牛津大学拒之门外的女作者,也许正因为没有进那所古板的世界名校,才一直有幸保留着来自民间的神话想像力。

    四、凯尔特文化

    凯尔特文化是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它始终保留了原始宗教的神奇性,为魔法世界对现实世界的介入提供了直接的精神蓝本。

    凯尔特人是较早自欧洲大陆移居到英伦岛屿的种族。他们和后来入侵并且占了上风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文化之间长期处于对抗状态。由于凯尔特人在人口和技术上处于劣势,不得不退让出英格兰的较富庶而平坦的土地,据守在北部的岛屿和山地高原。这就是今日与英格兰貌合神离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的由来。当代西方的凯尔特文化复兴运动对居住在苏格兰的罗琳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该运动在学术上的表现是强调和重新发掘被压抑的凯尔特文化传统,甚至把凯尔特传统抬升到足以同西方文明两大源头相提并论的高度去认识。简·马凯尔著《凯尔特人:重新发现西方文化的神话与历史根源》一书认为,历史学家把凯尔特人当成一个比罗马人次要的民族,然而事实上,西方世界的萨满的、神话的和精神的传统却植根于凯尔特文化。虽然史**载不详,但通过详尽地探讨凯尔特人神话,进而揭示其所滋生的文化,就可以把凯尔特人作为从古欧洲先民到希腊罗马统治的过渡,恢复凯尔特人文化在欧洲文明发展中的重要性。

    与基督教文化不同的是,凯尔特文化的宗教倾向较为古朴,保留着很多原始宗教的特征,尤其是在萨满教和巫术传统方面异常深厚。哈里·波特购买魔杖的那家奥利凡德商店,其金字招牌上就写着“自公元前382年即制作精良魔杖”。这就明确提示出,魔法巫术传统是比救世主基督耶稣的降生人世以来的历史还要久远得多。当然也要比给英伦带来基督教的盎格鲁人文化早得多。在凯尔特神话中,人变身为鹿、天鹅、野猪和渡鸦都是司空见惯的。

    英国最早的巫师来源于凯尔特人,这可以从语源学方面得到清楚的证明:早期的巫师被称为德鲁伊特(Druid)。这个名字来自凯尔特语,意思是“知道橡树”。而橡树在印欧民族信仰中是一种神圣的树。因为它常常是神圣的槲寄生德寄主,也就是人类学家弗雷泽名著《金枝》得名的那种圣树枝。“古时候的巫师,异教的斯堪的那维亚人和凯尔特人都非常崇拜橡树。”借助于橡树的威力,可以保护人不受魔法黑巫术的攻击。古代的这些“知道橡树”者,是英国和高卢(今天的法国)的一批有学识的人。德鲁伊特一般担任当地的祭司、教师和法官。《美国传统辞典》的解释是:“德鲁伊特教的祭司,古代盖尔或不列颠人中一个祭司品级的成员,他们在威尔士及爱尔兰传说中是预言家和巫师。”

    小说中讲到的“塞尔基”(Selkie)和“麦罗”(Merrow),前者为英国北部岛屿的海豹人,后者是爱尔兰人鱼。从地域划分上看,都属于古代凯尔特人地区。罗琳想象中的这些异教成分说明她在苏格兰生活的这些年岁中的确对凯尔特文化有所认同。凯尔特人在历史上反抗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入侵,坚守英伦北部并竭力维护自己文化独立性的精神,对于一向同情弱小的罗琳来说,显然是会引起共鸣的。现代史上日尔曼人的德国威胁英国的情景,似乎又重新演绎了盎格鲁-撒克逊人压迫凯尔特人的古老原型。这个在英国人心目中挥之不去的种族文化冲突的历史阴影,也以变相的形式出现在《哈利·波特》一书中:与学习黑巫术防御术的霍格沃次学校形成对立的是,位于欧洲大陆的魔法学校德姆斯特朗,那里以传授邪恶的黑巫术而闻名。“不准泥巴种入学”的录取禁规表明一种典型的种族主义倾向,那正是对纳粹德国的日尔曼纯种优越论意识形态的影射。戴维.科尔伯特把英国和欧陆的这两所魔法学校的对立解说为是影射东西欧对立,这似乎显得过于牵强。不过《火焰杯》结尾处,双方为了共同的敌人而联合起来的情节,则是意味深长的:莫非是回应亨廷顿文明冲突说,让西方历史上的种族矛盾得以化解,去共同对付新的敌人?

除了以上几个主要的异教传统,罗琳的神话想象取材于印度、北欧和阿拉伯等文化的内容还有不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把《哈利·波特》当作一部异教知识大全来看。

    【C】“魔戒之王系列”文化溯源

    一、《魔戒》并非空穴来风

    1937年,英国作家J。R。R。托尔金出版了他的中古大地系列小说的第一部——《霍比特历险记》(《TheHobbit》)——即魔戒之王的前传。全文以类似童话的手法描述,故事内容也近似儿童书,因此常有人将它视作儿童故事而归类于童话,如1996年出版的中译本《小矮人历险记》即归在世界儿童经典中。

    故事的主角众所周知的是Bilbo,过着舒适生活的他不幸地被Gandolf挑上,迫不得已(加上内心小小的渴望),他们与13个侏儒展开了寻宝之旅,终点则是有最后一条龙之称的Smaug所守护的孤山。途中遭遇了各种危险,也结识了许多朋友,Bilbo更因缘际会地得到了至尊魔戒(当然在本书中还没有说到它是至尊魔戒)。最后Smaug阴错阳差地死在人类弓箭手手中,但侏儒却占据宝山,并不惜与人类开战。但在Bilbo和Gandolf斡旋及Goblin来袭下,人类与侏儒合作击溃Goblin,但侏儒首领和几个侏儒却战死。最后大家分了财宝,Bilbo在家乡成了神秘致富的传奇人物。

    《霍比特历险记》是一部非常精彩的传奇故事,充满了预言的色彩。书中主角比尔博·巴金斯原本是一个远离尘嚣的霍比特人,但却在无意中发现了魔戒且经历了他一生中永难忘怀的事件。

    接着,作者便开始着手写续集——魔戒之王,于是,霍比特历险记成了魔戒之王的序曲。经过了11年的不懈努力,魔戒之王三部曲终于在1948年完成,1955年全部发行。在出版期间,魔戒之王系列便已颇受各界好评,《芝加哥论坛》曾评其为:“……总之,这是一个很棒的故事,不仅文字优美且创造了一个如幻似真的世界,一个作家最好的作品就是如此了。”但也有反对者指出奇幻文学中的致命弱点,他们说奇幻世界总是无法脱离那些领主、英雄和平民所造成的中世纪社会秩序的桎梏,作者选择的精灵、矮人、巫师和其他生物也造成了这种效果,这只是大量针对反动奇幻文学的指控的一小部分。人们可以在托尔金的作品里发现:对工业技术的怀疑,对文化和种族的困扰,以及对平安日子的渴望。但这都被他们称作过时的古董了。

    然而,认为奇幻故事过时的观点终究无法解释为什么《魔戒》会受到反文化青年的欢迎。托尔金同他认真的后继者们一样,并不是简单地将现代世界和它的麻烦搬到远古的魔法幻境里。他们经常在巨大的变革时期描写那些令人烦恼的问题。一个洛杉矶科幻奇幻社团的成员有一次在他们的俱乐部里说:“一定要记住,奇幻世界经常是不安静的,在《魔戒》里,奇幻时代即将结束。精灵们都要离开了。第四纪元——人类与技术纪元即将到来。”这才是奇幻故事的中心——令人欣喜的多彩世界将不可避免地终结,美好的多元化必然会消失。这种昙花一现的美丽在奇幻支持者眼里是一种非常现代,非常前卫的思想。但这些改变是令人不快的,不受欢迎的新时代的到来和对此的忧虑更加增添了故事的戏剧性。读者如同那些忧郁的英雄们一样不希望看到旧日时光的消逝。从这种角度来说,现代奇幻同那些造就它,同时也阻碍了它的传统艺术是一致的。

    这种心情也使奇幻作品成为一条逃避这个也许是非常肮脏的21世纪的途径,不过这种说法可能有些太过随意。一位中世纪学家和托尔金学者最近受到荣格(1875-1961瑞士精神病学家,创建了分析心理学。在了解人类心智方面做出的贡献是提出了外倾型和内倾型的概念以及集体无意识的概念)基金会的邀请,参与了一次关于《魔戒》作为一个虚构故事对“9?11”之后公众影响的座谈会。荣格基金会相信人们在梦中都会出现一些同样的符号,这些出现在我们的潜意识中的原型同样出现在大多数文学作品中。它们在《魔戒》中得到了完整的表现。荣格学说的支持者们对于能不能将托尔金的故事用于医疗很感兴趣。

    托尔金笔下的世界之所以能跨越了国界、语言和年龄的限制,引起全球读者共鸣,也许在于它将人性的爱恨情仇加载于一个魔幻神奇的遥远世界,并且以磅礴的气势描述出这个关于生存与勇气、友谊与自我牺牲的故事。20世纪的100年中,从未有任何作家敢于撰写这样一部巨著,因此甚至可以说托尔金的《魔戒三部曲》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它所引起的风潮衍生出一种全新的文学类型:奇幻文学。此后,无数的小说、录影带、角色扮演游戏、电玩、漫画或是电影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到它的启发,一个前所未有的蓬勃市场由此诞生。

    托尔金喜爱语言,是一位语言学家,他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对早期凯尔特语和英国方言的研究中。在牛津,托尔金关于盎格鲁-萨克逊史诗《贝奥武夫》的课程非常有名,他用现代英语翻译了它和《高文爵士》、《绿骑士》、《珍珠》等中世纪诗歌。托尔金有很多有趣的古怪行为至今还在牛津校园里流传,比如,他用哥特语、冰岛语、中苏格兰语和盎格鲁-撒克逊语写成小调短歌,并把它们油印出来,分发给身边的教授和学生,让他们按谱歌唱。他还是Inklings(暗示)的中心成员之一,这是一个著名的牛津俱乐部,其成员还包括C。S。Lewis和CharlesWilliams,他们在牛津的酒吧里聚会,一同阅读各种作品和诗歌,其中既有古籍,也有他们自己的创作。

    不过,有谁能够想到,这部让全世界着迷的魔戒系列小说的创作灵感其实只是来源于一个床边故事呢——在写作《魔戒》前,托尔金曾经为了哄儿子睡觉,根据自己了解的历史编了一个“霍比特人”(TheHobbit)的故事,随着故事越讲越多、越讲越完整,《魔戒三部曲》的雏形就此产生。托尔金于是决定将其系统整理,在整理古籍的过程中,托尔金看过各种失落世代的伟大史诗。他相信,籍助阅读,这些语言的结构和组织和它们所包含的世界都能得到复活。这种想法使他开始创造自己的著作,他想让自己的史诗成为用神秘语言对失落传奇的描述,为此,他创造了14种语言,用它们来充实他的中土世界。在他的故事成形之前,托尔金用很长时间进行语言创造。后来他写道:“这些故事只是为我的语言提供一个能够得以发展的世界。其实我更愿意用精灵语写作。”一部旷世巨著就这样诞生了。

    那么,J。R。R。托尔金创造的奇幻世界里的霍比特人究竟来自何方?他们真实生活又是怎样的呢?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霍比特人”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

    “中土世界”(MiddleEarth)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霍比特人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一般只有4英尺左右,相当于我们人类普通儿童的身高。霍比特人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霍比特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著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比尔伯·巴金斯是位年事已高的霍比特人,在110岁生日那天,他决定离开故乡,并将所有财产都移交给他的侄子弗罗多·巴金斯。不过,比尔伯唯一难舍的是一只可以让持有者隐身的魔戒,可据他说这只不过是个不值钱的小玩意。霍比特人的守护者——灰袍巫师甘道夫却对这戒指起了疑心,他拼命研究大量的史册,结果证实他最大的恐惧已经成真了。他把他的发现告诉了弗罗多:

    数千年以前,黑暗魔君索伦打造了力量之戒。他将其中三枚戒指送给精灵王,七枚送给矮人贵族,九枚送给人类。而索伦在暗中更铸造了一枚至尊魔戒,它拥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整整一个世纪的时间,全世界都笼罩在黑暗中。精灵人类联盟向索伦以及他的半兽**军宣战。联盟虽然牺牲惨重,但成功地将索伦赶回魔多,也就是他最后的根据地——末日山脉。困兽犹斗的索伦被迫亲自上阵,在战场上杀死了人类皇帝伊兰迪尔,并且粉碎了他的纳希尔圣剑。继而,伊兰迪尔的王子埃西铎拾起圣剑的碎片,用它砍断了索伦的手指,将至尊魔戒夺走。失去力量的索伦当场灰飞湮灭,部队也跟着四散奔逃。  战斗结束后,精灵王艾隆德建议埃西铎将魔戒丢入末日山脉的烈焰中,将其彻底摧毁。但埃西铎受到魔戒力量的蛊惑,决定留下魔戒。他很快的发现,这只魔戒可以让他获得隐形的力量,但只要一脱下戒指,这种能力就会消失。半兽人部队发现了解除隐形的他,趁机将他击毙。魔戒随之落入安都因河之底,在该处沈寂了数千年之久,直到格鲁姆成为它的新主人。

    和之前那些魔戒的持有者一样,格鲁姆同样受到了魔戒力量的蛊惑。他原来是个外型和霍比特人类似的生物,但魔戒堕落的力量让他的心智扭曲,身体变形。他最后躲进了迷雾山脉的半兽人巢穴中,直到巧遇比尔伯·巴金斯为止。他并不知道,全世界的命运就掌握在他手中。

    在比尔伯的生日宴会之后,甘道夫告知弗罗多:黑暗魔君索伦已经知道他的魔戒落在霍比特人的手中。索伦正在重新建造要塞巴拉多,集结无数的半兽人,准备以大军夺取魔戒,并且征服全世界。他还告诉弗罗多,魔戒的力量会让持有者堕落,最后只有死路一条。要摧毁魔戒,一定要将它投入原先铸造它的烈焰中;那也就是位于索伦老巢的末日山脉。

    于是,弗罗多在忠实的伙伴山姆怀斯、梅利和皮平的陪伴下,踏上了毁灭魔戒的征程。一路上,他们不断遇到索伦的爪牙——黑骑士(这些骑士也被称为戒灵)的围追堵截,还遇到了居心险恶的白袍巫师萨鲁曼的囚禁和可怕的炎魔怪的袭击。幸而有着侠客阿瑞刚、精灵公主爱雯、人类战士伯罗迈尔、精灵女王格兰瑞尔以及精灵莱古拉斯、矮人金利和甘道夫巫师等正义力量的保护和帮助,弗罗多他们的魔戒远征队才一次次地化险为夷。但是,真正能阻止弗罗多毁灭魔戒的,是魔戒本身:魔戒的鼓惑力量使弗罗多众叛亲离,同时也使弗罗多自己越陷越深……

    那么,《魔戒之王》中的事件是不是发生在另一个星球上?

    可以肯定,托尔金描绘的中土世界就是人类世界,虽然他陈述这种想法的方法有些不同寻常:他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真实的地方(也就是我们的世界),但是在一个虚构的时间里。在托尔金的往来书信中,他十分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在《魔戒之王》中,也有两个地方有强烈的暗示,虽然这两处都不是在正文中。

    第一处是在序言里。是这样说的:"那些日子,中土世界的第三纪,已成为久远的历史。沧海桑田,大地也都改变了形状;但霍比特们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大海之东,旧世界的西北方,毫无疑问仍然毫无改变。"(FR,11)。由于在序言和正文中没有再提及这一段,所以大多数读者都没有留下什么印象,但一旦被指出来,事情就很清楚了。

    第二处是在附录D,附录D介绍了中土世界的历法。这段讨论以如下字句开始:

    雪尔地方的历法和我们相比很有些不同。一年的长短毫无疑问是相同的,因为那些现在以年和人的辈数来划分的久远的过去,对大地的记忆来说却并不是那么遥远的事。

    这段引言本身已经很清楚了,但在脚注中特别标明的一年的时间长短则非常精确地就是我们的年长,这足以解答任何疑问。

    下面的摘录引自三封讨论这一问题的信件。

    "顺便说一下,'中土世界'并不是一个和我们居住的世界毫无关系的大陆的名字……虽然我无意将山脉的形状和大地的特征与地质学家可能会指出或是猜测这些过去的、虚构的'历史'在我们这个星球上发生的地方联系起来。"

"我有一些历史上的考虑。中土世界不是一个虚构的世界。……我的故事发生的舞台就是这个我们现在生活的地球,但那个历史时期是虚构的。这样做是为了让这些地方(对西北欧的人们来说)感觉起来更亲切些,甚至会因为这些时间上的隔绝而小小地引以为荣。"

    "……我希望,在白兰地庄园的秋天和我们真实的日子之间那显然是非常长但又没有明确指出的时间间隔足以造成"文学上可信"的程度,甚至对那些已经知道或是猜出这是'史前'的读者也是如此。

    我想我已经搭建出了一个虚构的时期,但地方的立足点却是我们自己的星球。我同样欣赏那些同时代在另一个空间寻找遥远星球的模式。然而不管多么新奇,它们总有些陌生感,没有血脉相连的感觉。中土世界……不是我的独创。它只是一个被现代人改造的……古老的词汇。中,在古人们模糊的意识里,世界是在海洋的包围里以及(在北欧人看来)在北方的冰雪和南方的火焰之间。而居然有如此多的评论家都把中土世界看成另外一个星球(真是咄咄怪事)!"

    在最后一段引言的第一句中有一段脚注,提供了更精辟有趣的见解:

    我想象这段时间大约是6000年:就是说,如果纪的长短仍和第二纪和第三纪一样长的话,那我们现在是在第五纪的末期。但实际上时间的流动是在加速中的,每一纪的长度越来越短。所以我设想我们实际上是在第六纪的末期,或是在第七纪中。

    最后一个需要指出的是,不但是我们所处的地方,而且居住在其上的人们也在精神上和体格上都是我们自己:

    ……我并没有创造任何更“好”的人,不论是霍比特、罗海伦人,戴尔(Dale)或是贡多(Gondor)的人都不比人类更好。并不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只是在中土世界上虚构了一段历史时期,而那正是我们居住得地方。

    具体的说,中土世界(Middle-earth)的西北部,也就是故事发生的地方,是否就是指的是欧洲?

    是,但不全是。显然当托尔金描述中土世界的地形、气候、风景等等的时候是想到了西北欧的。对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尤其因为西北欧就是他生活居住的地方,所以他对这里特别熟悉。另外也因为托尔金对"北方传统"实在是非常着迷。就象他说过的:"欧洲的西北部,是我(和我先祖)生活居住的地方,就象一个人的家一样,寄托着我的感情。我喜欢这里的气氛,比起其它地方来,我对它的历史和语言也知道得更多……"。因此,在西北欧的居民看来,中土世界和他们居住的地方有颇多相似之处。

    然而,地理上却完全对不上。这并不完全是因为托尔金考虑不周,更多的是因为他写作历程上的问题:在他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前,故事就已经走得太远,使得很难再做太大的改动。


 "……如果确实是'历史',那么不论是从考古学还是地理学上来说,它都同我们所住的这个欧洲不论远近之处的山川、事件(或者'文化')匹配不上;虽然例如雪尔这种地方显然就是位于这区域内。本来可以让它们匹配得更象的,当在握发觉这个问题之前,故事就已经走得太远了。我在想如果那样做了的话会不会更好些;……"

    "……至于第三纪的世界,恐怕它更多的是想象出来的,而非出于地理上或是考古上的考虑。有时侯我的确想过在想象的地图和真实的地理上制造一些相似之处。但那样只会和人类的历史混淆起来。"

    随着《魔戒之王》写作的深入,至尊魔戒的作用改变了。它不再只是一件"方便的魔法工具",而成为了一个含有不可抵御魔力的东西,于是咕噜姆的作法变得无法解释,事实上,根本解释不通。在"过往的阴影"一章的草稿里,托尔金利用甘道夫之口费尽唇舌想补救这个破绽,但不是很成功。

    托尔金最后只得重写这一章来解决这个难题,咕噜姆无论如何也不想放弃至尊魔戒,如果毕波迷路了,他宁愿为他指路。而且,作为被至尊魔戒奴役折磨的人,咕噜姆变得比原来要悲惨恶劣多了。同时,毕波对至尊魔戒的赢得也变得比较勉强。

    在这最后一点上一定要注意。这里涉及到了两个问题,序言里归纳得很好:"最后一个问题到底是'问题'还是'谜题'……但公认的是,当咕噜姆接受了这个问题并试着猜答案时,他就被自己的承诺束缚了"。因此,问题在于毕波是否赢得了赌赛。如果他赢了,他就获得了老版本中的奖赏——至尊魔戒——虽然有些勉强。而在新版本中,毕波根本就没有声明对至尊魔戒的所有,因为魔戒本来也就不是谜赛的赌注。

    现在我们知道,这一章存在两个不同的版本。托尔金巧妙地将故事如此组织,即第一次毕波是在撒谎(在魔戒的影响下),以便为他所声称的对魔戒的所有权编织依据。(毕波将这种说法写在了他的日记中,后来被托尔金"翻译"过来并加以出版,成为了《霍比特历险记》;因此这个早期版本中的错误,后来便"改正"了。)故事中这一连串新的事件在"获得魔戒"(序言)中叙述得很清楚,因此也在后面的故事中作为正确的说法加以了引用(例如在"过往的阴影")。

    《霍比特历险记》的整个故事衔接得很好,虽然如此,托尔金还是因为写作上的理由,将这整个事件中毕波不老实的行为排除了(这种完全与故事主线不相干的复杂旁支也许会让整个故事结构失衡)。这整个一套返回去从全局角度来看问题的意图因为毕波两处的不诚实而变得更加棘手。

    第一处比较清楚,是在他最初告诉甘道夫和矮人们这个故事的时候,并且说魔戒已经丢了——这毫无疑问是使甘道夫"从他那浓眉下奇怪地"看了毕波一眼的原因。后来,(在蜘蛛那一章之后)他发现魔戒还在,正是从此时起,他发明了他那个关于"赢得了一个礼物"(在当时情况下是个很奇怪的举动)的谎言。然而,在这第二次的不诚实中,文中并无暗示之处。读者因此在当"巴林(Balin)……坚持重复……咕噜姆和魔戒的故事"时,并没有意识到毕波其实并没有回答第五章中所讲的"真正"的故事。因此,序言中"获得魔戒"的部分对于《魔戒之王》来说是非常必要的部分。 因为他们是矮小的族类,比侏儒更小,而且他们没那么粗壮结实,所以就算实际上没那么矮,远远看去也不会多高。他们的高度不定,以现在的度量标准来说,大约在二尺到四尺之间。如今他们很少有人达到三尺,但是据他们说,他们是日渐变矮小的,古时候,他们比现在要高些。根据《红册》记载,班德布拉斯?图克(咆牛),伊斯格林二世的儿子,有四尺五寸高,还可以骑马。他打破了所有霍比特人的记录,除了记载中两个很久以前的人以外。这件不寻常的事情在这本书中也有所记述。

    对于夏尔国的霍比特人来说,这些是有关于他们这个幸福民族的和平与繁荣时期的寓言故事。他们以色彩来装扮自己,极为喜爱黄色和绿色。但是他们很少穿鞋子,因为他们有坚硬如皮革般的脚掌,上面并长有浓密卷曲的毛发,看来很接近他们通常是棕色的头发。因此,做鞋子是他们之间惟一很少用到的技艺。但是,他们长而灵巧的手指能够做许多其他实用、精致的东西,他们长得并不漂亮,但是面目和善:有着宽广的脸颊,明亮的眼睛,红红的双颊,爱笑、爱吃的嘴巴。当他们吃喝的时候,总喜欢一边说着简单的笑话;一天吃六餐(如果有东西可吃的话)。他们是好客的,喜欢派对和礼物,到处送礼物,也很希望别人送礼物给自己。

    


二、关于霍比特人

    霍比特人的故事最初源自一本叫《红册》的书。

    比尔博(应该也是第一位闻名世界的霍比特人)在《去而复归》一书中,记述了他来去东方的旅行。其中包括了所有和霍比特人有所关联的大事件及故事。

    霍比特人是一个很不起眼但是非常古老的民族,以前的总人数比今天多很多;他们原本就是爱好和平及闲静的族类,有完善的规划和良好开垦的乡间是他们最喜爱的活动场所。他们不喜欢也不了解任何比融炉、风箱、水车磨坊、手动织布机更复杂的东西,虽然他们对于操作这些东西很有两把刷子。在古代,他们如同律法规定一般,害怕见到“大种人”——他们这样称呼其他民族。现在他们也尽量避着世人,人们几乎很难发现他们的踪迹。他们的听觉灵敏,眼光敏锐;虽然现在体型肥胖起来,但他们仍然保有敏捷而动作灵活的身手,非紧急状况绝不匆忙。打从他们出现开始,他们就拥有迅速安静地消失的绝技。当他们碰上了他们不想遇上的大种人族类时,就是施展身手的时刻。在人们看来,他们所发展出来的这种绝技是十分神奇的,但是霍比特人实际上未曾学过任何魔法,他们难以捉摸的绝技也仅只是来自天赋和练习的技巧、对环境长久以来的了解而发展出来的。这是其他较大且笨拙的族类所难及的秘诀。霍比特人的确是我们大家的亲戚,虽然现在看来好像关系遥远,但实际上是简单明了的:他们比小精灵或者是侏儒和我们之间的关系要近得多了。很久很久以前他们也使用人类的语言,当然他们有自己时兴的用法,也和一般人类一样喜欢或讨厌同样的东西。但是两个族类之间的明确关系已无法再寻回确切的证据了。霍比特人出现在更久远以前,那些早已遗失及被遗忘的日子。只有小精灵族类仍然保有那些逝去时间的记录,据说小精灵所保有的传统就是他们历史的呈现,那个人类几乎尚未出现、霍比特人未曾被提及的时代。但显而易见的,霍比特人在其他的部族察觉到他们的存在之前,已经安静地住在中原很多很多年了。世界在这段时间中出现了不计其数的生物,相较起来这些小人似乎非常的微不足道。但是在比尔博的时代,他和他的继承人弗罗多突然间变得非常重要且知名。这绝非他们自己情愿,而且也带给那些有智、有识的人许多困扰。

    中原第三纪的日子已经过去很久了,所有陆地的形状也都有所改变,但是霍比特人信仰的宗教却无疑地一如往昔,信仰崇拜着旧世界的西北方,海之东。在比尔博记录的时代里,霍比特人的家里最初是不保留知识的,对学习的热爱(族谱知识以外的学问)在他们之中是不寻常的,但是在较古老的家族中仍然有一些人在研读他们家传的书,甚至搜集古代的及来自邻近岛屿、小精灵、侏儒、人类的手卷。他们自己的手卷记录在迁徙到夏尔国来后才开始,他们最古老的传说时间不会比他们那些四处迁徙的时间更早。由这些传说,及他们使用特别的字句及风俗看来,如同其他许多部族一样,霍比特人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向西迁移的。这一点十分明显而不容怀疑。他们最早的寓言故事似乎指向一段他们住在安杰因河谷上方,在大绿林附近和云雾山之间的时间。为什么他们后来自险峻危险的山脉交叉点进入埃里亚多,已经没法确定了。他们自己的解释认为,由于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繁殖,及投射在森林上的阴影的关系,所以那儿变暗了,因而更名为黑森林。

    在抵达山脉的交叉点之前,霍比特人已经分成三支有些不同的血统的支族:哈尔富特人、斯托尔人和法洛海德人。哈尔富特人皮肤呈褐色,体型较小,较矮,他们无须且不穿鞋子;手脚十分整洁且敏捷,喜欢高地及山峦。斯托尔人的脸较宽,他们比较笨重,手脚较大,较偏爱平地及河岸边。法洛海德人肤色及发色较淡,他们比起其他部族来较高也较纤瘦,他们爱好树及树林。

    哈尔富特人跟侏儒在古代很有关系,久居在山脚下的丘陵一带。他们早期向西方迁移,漫过了埃里亚多,达到气象顶时,其他部族仍然在大荒野停留。他们是最标准、最具代表性的霍比特人的一支,而且是数目最多的。他们最倾向于集体搬迁到一个地方居住,保存他们传统的生活习惯,居住在地道及地洞里的时间最长。

    

穿越(Travelling)

    穿越是空间转移的一种方式。

    对于男性引导者而言,穿越就是在界模上打出一个通向目的地的洞。但这样做的前提是他要对自己的出发点非常清楚。对于女性引导者而言,穿越则是令出发点和目的地在界模上重合到一起,她也必须对自己的出发点非常清楚。总体而言,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虽然它们所能达成的效果是相同的。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很恰当地形容了时空转移:时间的涟漪。你可以想象空间转移就是第五维。

    虽然我们都很清楚三维,绝大多数人也清楚第四维,但我们还是一步一步来吧。

    第一维是一条直线,两点之间的直线。第二维是一个平面,三个点就能决定一个用长和宽来表示的平面。第三维是一个立方体,四个点能决定一个用长宽高来表示的立体。

    用一只眼睛,我们能感知二维物体;用两只眼睛,我们能感知三维物体。然而,想感知第四维——时间你也许就得需要点儿意识力了。第五维稍稍难懂些,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先: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是什么?是直线吗?

    你也许会说是。但学过相对论的网友都知道,如果空间扭曲,两点之间最短距离并不是直线,而是一条曲线。日本漫画里经常有些用线条表示的空间扭曲的画面,比如圣斗士星矢(SaintSayor)里,回忆一下这些画面也许有助于你想象一个扭曲的空间(抱歉出差在外不太方便找这样的插图),也就是超维空间。英国物理学家霍金有一个著名的虫洞(wormhole)理论,如果看过他的《时间简史》,那么时光之轮中的空间转移也就很好理解了。


   滑越(Skimming)

    滑越是另一种空间转移的方式,但和穿越很不同。进行这种空间转换的人并不需要非常清楚他的出发点和目的地。这实际上是一种抄近道的行为,通过令界模弯曲,来达到比普通旅行方式快的效果。打个比喻来说吧,穿越比较象是瞬间转移,前一瞬间在这里,一施法,咻地一下子就到达目的地了。滑越则象是定点跳伞,你在高空知道目的地就在下面某处,但跳下来却并不能保证一定就落在定点跳伞的那个点上,不过不论你跳伞技术多么差,只要跳下来了,比起不跳下来继续留在机舱里,总要离目的地更近些。

    可能的世界(theWorldsthatMightBe)

    在时光之轮中,时间并不是一维的。也就是说,在同一时刻,是有着无数多个不同的世界存在的。比如这个瞬间你在上网看这篇文章,下一个瞬间你可能选择继续看下去,也可能不看改去做别的事,比如联网对战,或者QQ,或者关掉机器出门晒太阳去……而每一种可能性都会带来不同的后果,产生一个完全不同的未来世界。每一瞬间都产生无数多个不同的世界,而这每一个不同的世界又都按照下一瞬间不同的可能呈几何级数产生新的无数多个不同的世界。所有这些世界都是同时进行,同时衍变,同时发展的,这些都是"可能的世界(theWorldsthatMightBe)"。

    这个概念很象科幻小说中平行世界的概念。有些科幻小说主张平行世界之间互不干扰,无主次之分。但时光之轮中却不是这样。和可能的世界相对应的就是真实的世界(RealWorld),也就是小说主人公们所活跃的世界。时光之轮中,真实的世界代表着种种可能的世界之中依据主观和客观条件而言最具可能性的世界。比如上一段中提到的下一瞬间的种种可能性,但如果你是一名对时光之轮小说很感兴趣的奇幻爱好者,那么你最有可能的举动还是选择继续看下去。而这就是真实的世界。

    现在,我们只需要知道,在所有这些世界中,只有真实的世界才是故事的主角兰德(Rand)最有可能也是唯一有可能打败暗黑之君的世界。引导者们可以通过穿越(travelling)到达这些可能的世界。

    梦界(Tel'aran'rhiod)

    梦界是梦的世界。它和"可能的世界"有些象。但每个人都可以去到梦界(梦游);不象可能的世界,只有会空间转移的引导者才能去。另外时光之轮中的梦界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梦境不同,它是可以脱离当事人独立存在的。也就是说,当你做梦时梦界在那儿,而当你醒来后梦界仍然在那里。

    还有就是一个人在梦界中受到的伤害是和现实世界紧密联系的。如果你在梦界中死翘翘了,那么在真实世界中你也就挂了。还好这只是时光之轮中的设定,否则要是真是这样那还了得。如果每个人都能去梦界,那么大家岂不是都一样,那我们的主角岂不是会在梦界中被随便一个小角色扁?不过不用担心,在时光之轮中,引导者在梦界中照样可以使用至上之力。他们甚至还可以通过穿越(Travelling)使自己的肉体也进入梦界中——只不过每次这样做,他们的人性都会受到损害,所以这样做被认为是邪恶的。